《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6.23--对外版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浅析林珊;胡惠强【摘要】针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主要是对指标在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进行了横向比较和分析,并对指标的合理性进行了思考,最后提出了对新标准的应对策略.【期刊名称】《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年(卷),期】2016(031)005【总页数】4页(P182-185)【关键词】婴幼儿;标准;强制性;纺织品;儿童【作者】林珊;胡惠强【作者单位】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东广州511447【正文语种】中文2015年5月26日,经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国标委)批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简称GB 31701)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的强标。
历经8年,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两次召开标准审定会,WTO/TBT通报后欧盟3次提出评议意见3。
这在现有所有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是极少有的,也可见此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都经过了严格的评估。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婴童服装产品质量,规范婴童市场,其对安全性能的全面规范也将积极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2001年,我国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首次对纺织品的安全性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2003年,为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服装纺织品质量安全的要求,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新增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安全技术指标的要求,且要求与国际水平同步。
2010年,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又进行了更系统的修订,现行版本为GB 18401-2010(简称GB 18401)于2012年8月1日实施。
国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伤害 , 所 以, 针对这类 群体 的特 点 ,
制定 了 G B 3 1 7 0 1 — 2 0 1 5《 婴幼 儿及 儿 童纺 织产 品安全技 术 规范》 , 意 在 更 好 地 保 护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的 安全 。 G B 3 1 7 0 1 — 2 0 1 5《 婴 幼 儿及 儿 童 纺织 产 品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是 在 G B 1 8 4 0 1 — 2 0 1 0《 国家 纺 织产 品基 本 安全技术规 范》 标准的基础上增 加 了一 些要 求 , 所 以说 , 当产 品满 足 G B 3 1 7 0 1 — 2 0 1 5的要 求时 , 则 必 然 满足 G B 1 8 4 0 1 — 2 0 1 0 《 国家纺织 产 品基本 安 全技 术规 范》 , 当产 品
增 内容 : 织物的要 求 、 填 充物的要 求、 附件 的要 求 、 其他要 求这 4个方面与 G B 1 8 4 0 l 一 2 0 1 0 { 国家纺织产品
基 本安 全技 术规 范》 进 行对 比分析 。指 出 G B 3 1 7 0 1 — 2 0 1 5的发布 实施 , 更好 地保 护 了婴 幼儿及 儿童 的
a n d c h i l d r e n t e x t i l e p r o d u c t s ” . Af t e r a e o n t r a s t i v e a n a l y s i s o f GB 1 8 4 0 1 -2 01 0 a n d GB 3 1 7 0 1 - 2 0 1 5,t h e n e w c o n t e n t s i n — c l u d i n g f a b r i c ,f i l l i n g ,a c c e s s o r y a n d o t h e r r e q u i r e me n t s g i v e a b e t t e r p r o t e c t i o n t o i n f a n t s a n d c h i l d r e n .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
+ GB 18401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GB 31701
技术要求及产品分类
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 一对应, 分为A类、B类、C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 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 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 140mm
7岁以下 长度≤75mm 7岁及以上 长度≤140mm
序号 5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2、对填充物要求 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还应符合GB/T 17685 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执行。
3、对附件要求
a) 抗拉强力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 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8 除1-7条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
附件的最大尺寸 >6mm
抗拉强力a (N) ≥ 70
3~6mm
50
≤3mm
—
注:a 对于最大尺寸≤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 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b)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
边缘。
C)服装绳带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近年来,儿童服装尤其是婴幼儿服装的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5月26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本文按照标准项目对其中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不适用于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等。
标准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儿童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2 质量要求2。
1 标识要求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即“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即“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可不必标注GB 18401安全技术类别。
2。
2 织物要求2.2。
1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新发布的GB 31701标准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应符合表1的要求.与GB 18401相比,GB 31701对A类和B类织物增加了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但本项目本色布及漂白产品不要求。
2.2.2 重金属要求重金属铅含量≤90 mg/kg、镉≤100mg/kg,仅考核A类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表2为各相关标准有关重金属的考核要求.本项目在实际操作上应注意识别涂料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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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最新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ocx最新整理最新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GB:31701-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05月26日发布,自 06月0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注: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总则4.1.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 类。
注:本标准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一对应。
4.1.2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 类要求。
4.1.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符合GB18401,同时最终产品还应符合4.2~4.5的要求。
4.1.4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31701A类 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可不必标注GB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
织物的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应符合GB18401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以及表1的要求。
填充物的要求表1项目A类B类C类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3(深色2-3)2-3——重金属b/(mg/kg)≤铅90————镉100————邻苯二甲酸酯c/%≤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0.1————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0.1————燃烧性能d1级(正常可燃性)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作者:游刚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中旬刊》2017年第04期摘要:为规范我国婴幼儿和儿童服装市场,促进企业、监督者和消费者对该标准的理解,该文通过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安全要求规定、附件要求和试验方法、限量物质限量规定、阻燃性能规定以及标签标注要求等方面的介绍,对生产者、监督者和消费者提出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目前,我国现行GB 18401已经成为构建我国纺织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标准,是我国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主要依据。
GB31701-2015标准将于2016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下面是本人对GB31701-2015标准的理解。
1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本条规定可以延伸理解为:出口转内销的儿童服装、随同其他产品销售作为礼品赠送的儿童用毛巾、京东和淘宝上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等都要适用本标准。
2 技术要求2.1 安全方面本标准中织物的安全技术类别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完全一致,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佳、B类次之、C类是最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说明上标注该纺织品达到的安全类别,同时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A类产品需要达到铅含量应小于等于90mg/kg,镉含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应小于等于0.1%,燃烧性能为1级(正常可燃性),耐湿摩擦色牢度在3级以上。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必须达到B类指标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必须达到C类指标要求。
国内外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规范介绍要点
国内外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规范介绍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儿童食品问题,让中国制造再遇产品安全危机。
孩子一向以来是重点保护群体,任何儿童或婴幼儿接触到的产品都应该严格把关,确保其安全性以防止对孩子造成危害。
儿童纺织品、服装是另一直接接触孩子的生活用品。
从被召回和通报的出口儿童服装事件看来,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绳带和小部件的潜在危险等都是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国家地区对儿童服装进行监督的重点。
在国内,从国家质检部门对全国各省市的儿童服装产品抽查通报结果分析,这些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甲醛超标、绳索和拉带安全和偶氮染料等危害产品安全性的“元凶”正日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2008年10月1日,中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FZ/T81014-2008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制定的行业性国家标准,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
对于儿童纺织品服装安全性的监控,各国有不同的法规与标准。
天祥集团纺织部多年来致力于为出口到世界各国和在中国国内产销的纺织品服装提供测试服务。
通过各种的法规性测试和产品性能测试,为生产商确保产品质量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风险,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信心的保证。
针对儿童纺织品服装的安全性,以下项目的监控及法规的执行备受质检部门及消费者所关注。
pH值纺织生产过程中所用的酸碱物质导致pH值偏酸或偏碱。
人类皮肤表层呈微酸性,pH值偏高或偏低的纺织品容易引起皮肤破损,也会引发皮肤过敏,而pH 值为中性或微酸性的纺织品则无损皮肤。
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把婴幼儿用品划分为A类纺织产品,规定其pH值在4.0-7.5之间。
欧美等国对纺织品的pH值暂无法令性规定,但买家对此却有一定的要求。
儿童睡衣防火性能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火险隐患无所不在。
为了减少由于纺织品易燃引起的火灾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对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测试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有别于欧盟和日本,美国的纺织品技术法规特别强调纺织品的阻燃性能要求:服装所用纺织品必须达到16 CFR 1610规定的1级要求;儿童睡衣的要求更高,必须达到16 CFR 1615和1616规定的要求。
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深度解析
Count Plate Method 平板计数法
< 106 CFU/g
< 102 CFU/g < 102 CFU/g Not found in 20g 在20 g中无
当羽绒耗氧量不超过10mg/100g时,可不考核微生物指标。
19
质量要求与相关测试
附件的要求:抗拉强力
25
质量要求与相关测试
标准表3具体条款 – 部位要求
婴幼儿及 7 岁以下儿童服装 7 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 75 mm 的 自由端。 1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 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 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 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 绳带。
2016-4-1
GB 31701 – 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Intertek China Oscar Gu 29th Mar 2016
1
GB 31701-2015 GB 31701-2015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infants and children textile products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 mm 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 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附件的最大尺寸 mm > 6 抗拉强力a N ≥ 70 a :对于最大尺寸≤ 3 mm, 或者无法夹持(夹持 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 的变化,方法见标准附录A 备注
3 - 6 ≤ 3
16
2016-4-1
选童装有了“安全宝典”
选童装有了“安全宝典”佚名【期刊名称】《发明与创新(综合科技)》【年(卷),期】2016(000)007【总页数】1页(P53)【正文语种】中文▲刘莉摄6月1日,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标准实施后,将逐渐淘汰一大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婴童服装产品,同时,家长们挑选孩子的衣服也终于有了“安全宝典”。
安全要求全面升级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婴童产品品质研究员崔霞介绍,标准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产品,以及3岁~14岁儿童穿着的纺织产品。
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同,产品安全技术类别主要分为A、B、C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是A类,而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部分指标已达到甚至超过欧盟标准,对纺织制品的要求更高,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另外,标准对耐水、耐汗、耐唾液、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衣物打湿后摩擦是否掉色)都有要求,比欧盟标准更高。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要求燃烧性能必须达到1级,这是在衣物着火的情况下尽量减缓燃烧的速度,尽可能减少对儿童的伤害。
购买要多留个心眼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
6月1日前未参照标准生产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这意味着市面上未执行标准要求的童装目前仍然在售。
家长们在选购童装时要多留一个心眼,既要考虑款式、颜色,更应考虑安全性和舒适性。
业内专家建议,选购时要查看商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产品型号、原料纤维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安全类别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信息,以及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质量分析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质量分析发布时间:2021-04-09T00:52:37.28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5期作者:屈笑宇[导读] 婴幼儿和儿童属于特殊群体,由于年龄小的原因,自身免疫力较差,更容易感染疾病,而纺织品直接接触婴幼儿及儿童身体,如果质量监管不到位,会对婴幼儿及儿童身体产生巨大伤害,为此要加强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的重视。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摘要】婴幼儿和儿童属于特殊群体,由于年龄小的原因,自身免疫力较差,更容易感染疾病,而纺织品直接接触婴幼儿及儿童身体,如果质量监管不到位,会对婴幼儿及儿童身体产生巨大伤害,为此要加强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的重视。
本文主要围绕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验标准展开研究,先解读现行的检验标准,包括适应范围、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等内容,接下来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展开质量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管控措施,希望为今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质量管控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婴幼儿;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质量分析我国不仅仅是童装生产大国,同样也是消费大国,童装关乎儿童身体健康,受到人们广泛关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检测标准,全面规范童装安全质量,本文选择GB31701-2015安全技术规范为研究对象,围绕检验标准展开深度解读,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探讨童装市场上存在的实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解决措施。
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检测标准解读1.1标准适用范围最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依据年龄不同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1.2标准实施时间新标准GB31701—2015在实施时间上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特别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
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纤检》
【年(卷),期】2016(0)3
【摘要】6月1日.首个针对童装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
规范针对婴童年龄为36个月及3到14岁.过渡期至2018年5月31日。
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
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和原有的标准相比,童装新标准有三个显著特色: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二是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
【总页数】1页(P23-23)
【关键词】国家标准;纺织产品;婴幼儿;儿童;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要求;相关产品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107
【相关文献】
1.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J], ;
2.我国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标准6月起实施 [J],
3.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国标6月实施 [J],
4.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6月实施 [J],
5.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国家标准年内实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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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新国标8月施行 婴幼儿服装要注意安全类别
纺织品新国标8月施行婴幼儿服装要注意安全类别
儿童服装特别是婴幼儿服装近年来引起许多家长的重视。
从本年8月1日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根本安全技术规范》将全面施行,新国标对婴幼儿用品的质量要求将更高。
7月11日上午,记者造访了省会多家儿童装专柜,发现许多婴幼儿装现已逐渐开端履行新规范,但也有一些存在着吊牌不规范,乃至无吊牌的现象。
据了解,纺织品新国标将婴幼儿产品的规模扩展。
之前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界定是指24个月以内或身高8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现在扩展为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
这就意味着2岁到3岁的儿童纺织用品也将进入到婴幼儿纺织品规模内。
并且根据我国的纺织品相关规定,婴幼儿用品归于A类规范,这也就是说新国标施行后,2岁到3岁的儿童纺织用品也有必要进入A类规范中。
在柳巷一家大型商城的儿童装专卖区,记者问询工作人员是否了解新国标,多数人表明不清楚。
但在一些婴幼儿装的专柜,记者看到一些婴幼儿装现已在逐渐施行新规范。
在专门出售0岁到5岁的儿童装的专柜,记者就看到许多2岁到3
岁的幼儿服装在吊牌上标示着A类产品。
“估量厂家现已留意到这个问题,开端当令调整。
并且大商场的童装也有保证,每年咱们都要通过质监局的检查,服装安全有保证。
”这些工作人员也表明,许多家长在购买婴幼儿服装时并没有留意到服装安全类别,他们更关怀的是服装的款式、价格。
在新国标施行后,婴幼儿的纺织用品将会得到更严合格的操控。
可是家长在给自己的小孩购买服装时,仍是应该多留意服装的安全类别,这样更有益于孩子的身体健康。
婴幼儿纺织品国标
婴幼儿纺织品国标
婴幼儿纺织品是与婴幼儿密切接触的日用品,对宝宝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为保障宝宝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婴幼儿纺织品国家标准。
这些国标涵盖了婴幼儿服装、床上用品、抱枕、毛毯等多个方面,确保了这些纺织品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功能性。
其中,婴幼儿服装国标要求使用无害、环保、透气的面料和无毒、无害的印染剂,同时还要求其具有舒适、安全的设计。
婴幼儿床上用品国标要求使用无毒、无害、易清洗的材料,同时还要求尺寸、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宝宝的睡眠质量和安全。
婴幼儿毛毯国标要求毛毯的材料应具有环保、透气、吸湿、保暖等性能,同时还要求其不含有害物质,确保宝宝在使用毛毯时不会受到伤害。
总之,婴幼儿纺织品国标是保障宝宝健康成长的重要指南,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纺织品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并选择有品牌保障、有质量保证的产品。
- 1 -。
国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国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姜楠
【期刊名称】《天津纺织科技》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一强制性标准进行解读,并从新增内容:织物的要求、填充物的要求、附件的要求、其他要求这4个方面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对比分析.指出GB 31701-2015的发布实施,更好地保护了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
【总页数】2页(P58-59)
【作者】姜楠
【作者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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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浅析及实施的必要性 [J], 李群秀;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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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小家伙“严格”的呵护——《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J], 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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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标准对婴幼儿服装质量要求
解读新标准对婴幼儿服装质量要求摘要阐述新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婴幼儿、儿童服装的外观、安全性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并分析了国内外婴幼儿标准对服装要求的异同性。
同时,对生产企业提出相关建议,以便更好执行标准规定。
关键词:婴幼儿;纺织产品;标准婴幼儿身体各器官及皮肤尚处于生长期,身体机能不完善,且未形成自我行为及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极易受到伤害。
童装是与婴幼儿身体十分密切的日常用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婴幼儿服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国于今年5月份发布婴幼儿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6年6月实施。
在此浅谈标准对婴幼儿、儿童服装的外观、安全性等方面的考核。
1 标准引入“儿童纺织产品”新术语国内外相关纺织标准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术语都有明确定义,如GB 18401―2010中定义: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另FZ/T 81014―2008、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中都有术语定义,但是关于“儿童纺织产品”术语从未定义。
本标准首次提出“儿童纺织产品”定义: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备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以上、155cm 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
其中,130cm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
可见,童装关注度越来越大,涉及年龄至14岁儿童。
2 等级要求不同如同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和规范》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而儿童纺织产品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此要求与GB 18401―2010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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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 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
序号 4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 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75mm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 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 充物应符合GB 18401 中对应的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T 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 的要求。
注: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 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附件的最大尺寸 mm >6 3~6
抗拉强力 N ≥ 70 50
a
≤3
a
—
对于最大尺寸≤3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 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见附录A。
检查洗涤后试样的每一个附件,记录洗涤后附件状态
——无变化; ——有可忽略的变化:附件与初始状态比较有微小变化, 但仍牢固地附着在试样上; ——有轻微变化:附件有轻微、可见的松动; ——有明显变化:附件或者织物明显损坏; ——完全脱离:附件从织物上完全脱离。
5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序号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6
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序号 7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 处的服装,底边外的绳带应该完全置于服装内
序号 8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 纺织 产品。 不适用于: 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 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
产品类别
婴幼儿纺织产品
年龄
0-3岁 3-7岁
一般适用身高
≤100cm 100cm~130cm 女童:130cm~155cm
儿童纺织产品
耐水 (变色、沾色)
色 耐酸汗渍 (变色、沾色) 牢 耐碱汗渍 (变色、沾色) 度 耐干摩擦 耐唾液(变色、沾色) 异味
≥3-4 ≥ 3-4
≥ 3-4 ≥ 4 ≥ 4
≥ 3 ≥ 3
≥ 3 ≥ 3 / 无
≥ 3 ≥ 3
≥ 3 ≥ 3 /
增加了对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 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 和2种重金属铅、镉的限量要求;
7-14岁
男童:130cm~160cm
标识要求
GB 18401 GB 31701
要求
织物
填充物
附件 其他
婴幼儿纺织产品: 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 即 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儿童纺织产品: 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如,GB 31701 A类 GB 31701 B类 GB 31701 C类
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按本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可不必标注GB18401安全技术类别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 所用织物应符合GB 18401 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 要求以及本标准的要求。
项目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甲醛含量/(mg/kg) pH值 ≤ 20 4.0~7.5 A类 B类 禁用(≤ 20mg/kg) ≤ 75 4.0~8.5 ≤ 300 4.0~9.0 C类
儿童纺织产品:
产品标准 + GB 31701 A类、B类、C类
谢 谢!
Stock Code:300012 Hotline: 400-6788-333 Website: http://
1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 何绳带
序号 2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 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 端或周长超过75mm的绳圈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序号 3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 不应超过360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增加了燃烧性能的要求。
项目
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 重金属b/(mg/kg) ≤ 铅 镉 DEHP、DBP、BBP DINP、DIDP、DNOP ≥
A类
3 (深色2-3)
90 100 0.1 0.1
B类
2-3 — — — —
C类
— — — — —
邻苯二甲酸酯c/%
燃烧性能d
≤
1级(正常可燃性)
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如果进行阻燃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的要求。
Hale Waihona Puke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
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部位: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序号 婴幼儿及 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 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 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 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 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 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除了第1项~第7项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 过140mm
序号 9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
序号 10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的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例 如,串带)其两固定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
注:非纺织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
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
锐利物。 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 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婴幼儿纺织产品:
产品标准 + GB 31701 婴幼儿用品
姜楠 Alice Jiang CTI Softline Product Division
2007年立项 2008-2013年,讨论-征求意见-审定 2014年5月,向WTO提交TBT通报 2015年5月,发布 2016年6月1日,实施 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 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 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a
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按GB/T 4841.3 规定,颜色大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 深色。 b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 c 仅考核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 d 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 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的织物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