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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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个人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应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力度。

第九条施工组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学习交流会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培训与教育档案,记录培训与教育内容、时间、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及时识别和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风险的降低和消除。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技术文件。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组织及责任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工地安全生产承担全面责任。

三、安全生产控制1.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2.建筑工地要制定疏散预案,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

3.各类施工设备、机械要定期检查维护,在使用结束后妥善存放。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5.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四、现场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3.建筑工地要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工作情况,上报项目负责人。

4.流动人员需持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教育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设备要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单位要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定。

2.设备操作人员需持有效证件,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3.定期检测维护施工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4.设备使用结束后要妥善存放,进行设备清点和维护保养。

六、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建立作业人员台班制度,制定作业人员进场管理规定,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2.禁止未经培训和资质考核的人员进行高空、挖掘、焊接等特殊作业。

3.作业人员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在上岗禁区喧闹、迅速移动、尖锐物体等行为。

七、职业卫生和防护1.制定职业卫生和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职业卫生安全。

2.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更换和消毒。

3.作业人员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一)目标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

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和资质,通过岗前培训和考核,了解施工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

2.严格执行施工人员进场、离场的登记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和资质合法。

3.建立施工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证明等,定期更新和审查。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1.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施工安全规定、操作方法、应急处理等方面。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记录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参与人员,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

三、施工现场管理1.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工序、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设置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识,指明禁止通行区域和安全注意事项。

3.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移除不必要的杂物和障碍物。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5.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安全操作。

四、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

2.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严禁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施工设备,禁止误操作和拆卸设备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

2.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施工场所的安全。

六、安全督促和违法处罚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严重违法行为或事故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班组长要落实工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好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工具。

施工人员要切实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绝不马虎大意。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施工人员需在开始工作之前认真听取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签字确认。

施工企业还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和复核。

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建筑施工中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其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合理配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紧急救援制度在建筑施工现场中,突发事故难以避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制度。

紧急救援制度包括人员疏散逃生方案、事故报告程序、医疗救护措施等内容。

施工企业应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安全检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设备、作业环境、施工人员的安全状况等。

施工企业还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六、安全培训制度为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方法等。

施工企业还应根据施工人员的不同岗位和工种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七、安全奖惩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篇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1、总则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组织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从业人员、职工、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具有法定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资质,熟悉安全管理规定,具备执法能力。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和整改,及时制定安全管理报告。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配置适用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条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更新应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和装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必要时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和装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控制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度。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明确消防设施的保养、检查及维修的责任人。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预防施工现场事故的标准化作业程序,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应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

第五章特殊工种与作业第十八条对于特殊工种和作业,企业应严格负责。

第十九条特殊工种和作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证书和资质,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该怎么拟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呢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范围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桥梁施工工地等。

三、工地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工地的每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等,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计划。

2. 班组长、工程队长负责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配合工地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 安全培训制度(1)新进入工地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举办应急演练,培养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2. 安全设施制度(1)工地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志、安全围栏、防护网、通道等,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2)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牌,并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3)存在高空作业的工地必须设置安全网或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3. 安全防护制度(1)工地必须提供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要求员工佩戴。

(2)对特殊工种或高风险作业,必须事先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技能。

4. 用电安全制度(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损坏的电器设备,违反用电安全规范。

(2)安全用电设备必须经过正规检测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

(3)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必要时要配备消防器材。

5. 施工现场卫生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垃圾。

(2)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包括清除积土、杂草等。

(3)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污水和排水,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6.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地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规范1. 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所有工地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确保个人安全。

3. 建筑工地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示牌,明确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4. 建筑工地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确保工人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

5. 建筑工地必须设立安全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三、文明规范1. 建筑工地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并做好分类处理。

2. 建筑工地必须进行噪音、灰尘、污水等污染物的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建筑工地必须严禁乱堆乱放材料和设备,保持工地秩序和安全。

4. 建筑工地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标识和指示,明确作业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确保施工秩序和安全。

5. 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责任及处罚1. 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文明要求的工人,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文明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监督和整改1. 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必须及时整改和报告,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监督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问题。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本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2)1.总则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安全控制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

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的制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三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本工地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各相关部门和班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一)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项目经理:对本工地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和班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考核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应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在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及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阶段。

第三条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施工区域及安全通道。

第九条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系好安全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优秀4篇)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优秀4篇)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优秀4篇)在不绝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显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肯定的规格。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把握了吗?这次帅气的我为您整理了4篇《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倘若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忙,请共享给最好的伙伴。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开始现场必需配备灭火器2个。

(未配备罚200元)2、每日施工结束后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

(现场不清洁惩罚200元)3、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严禁抽烟。

(地面发觉烟头罚50/个)4、施工现场严禁喝酒、做饭(依据实际情况定)。

(发觉一例罚200/次)5、现场做好物品(入户门,甲供材料,半成品,暖气,空调等)保护,加保护膜;公司供给材料保护;半成品保护。

物品摆放条理分明。

(以上每项欠缺罚100/次)6、现场标识及管理性单据必需到位,不达标准及损坏。

(欠缺罚100元)7、施工现场必需配备简易洁具,杜绝卫生间异味(显现异味或未配备洁具惩罚100元)二、施工工人管理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穿着公司统一服装,严禁赤膊施工。

(现场工人没穿着工服罚50/个)严禁闲杂人员无辜在施工工地逗留,如有发觉罚100/次。

2、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依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需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布置到个人,如因以上显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3、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刻辞退。

4、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觉罚100元/次。

5、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觉罚100元/次。

6、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与客户私自商订工程价格及做私单。

如有发觉处以1000――3000元罚款。

7、公司工服应定期清洗。

保持着装乾净。

8、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性解答。

对参观人员应热诚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客源丢失,处以200元罚款。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工地,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条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业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五条建筑工地要形成合理、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六条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第七条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相关安全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条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在入职前都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普及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前应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才能上岗,确保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还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工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应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确保工人的个人防护。

第十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立安全通道,保证工人的疏散和逃生。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工地应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总结和分析工地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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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项目部(公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章奖罚第六章附则第七章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我公司针对庐山工地项目部工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经理、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第十四条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域(专业)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工程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区域(专业)公司具体管理。

各单位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并不应少于4人;区域(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并不应少于2人;项目部——1万平方米及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

道路、桥梁、构筑物、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人,5000万元以上3人的原则配备。

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动力、机电、大型机械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把对租赁的大型机具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十一条公司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领导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二十三条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审核、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审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审定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或规划。

4、指导并参与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5、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3、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管理,并适时组织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效益分析工作。

4、支持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第二十五条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认真执行“五同时”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含外包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4、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发生时现场保护工作,并协助事故调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监督其实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结果负责。

4、主持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攻关,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对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并负责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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