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十二章票据法
(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第4版)第十二章金融、票据法律制度教学教学课件高教版(共24张PPT)
现金是指具备现实购买力或者法定清偿力的通货。
二、现金管理基本原则
各现金管理机关和现金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以下现金管理原则: (1)开立账户的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2)国家鼓励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3)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应当通知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执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 (5)开户银行负责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1.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2.银行账户的变更 3.银行账户的撤销 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
三、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第十二章
(一)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 电汇两种方式。
(二)托收凭证
托收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案例是一起有关票据责任的纠纷。票据关系属于金融关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而付款人 和收款人在接受票据时,只须查验持票人的证件及票据的记载事项即 可,对遗失票据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本案中失票人仅仅在当地新闻 媒体上声明了作废丢失的支票,并没有再采取有效的补救手段,造成 被冒支的损失。而金属材料公司与相关银行在接受支票与结算中并没 有任何过错,因而不应负任何责任。
四、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1)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 (2)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4)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5)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6)按照要求办理现金收支。
电大《经济法概论》第十二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金融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金融是( )融通的简称.A.货币资金B.证券资金C.票据资金D.信用资金2.中国人民银行在( )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财政部D.国家3.人民币由( )统一印制、发行.A.国务院B.商业银行C.中国人民银行D.财政部4.中国人民银行实行( )A.集体负责制B.理事会负责制C.总理负责制D.行长负责制5.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A.1年B.2年C.半年D.3年6.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A.8%B.5%C.10%D.13%7.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优先支付()。
A.税金B.存款利息C.单位存款D.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8.设立全国性的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A.1亿B.5亿C.10亿D.20亿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商业银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1B.2C.3D.410.根据《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A.取得票据不需要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会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11.《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界定为()A.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B.寿险和非寿险C.财产保险和再保险D.水险和非水险12.与保险人订产保险合同,并按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指( )A.被保险人B.投保人C.保险代理人D.保险经纪人1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 )A.企业协作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合作关系D.合同关系14.下列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特点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B.财产保险合同是给付性合同C.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效力的合同D.财产保险合同是短期性合同15.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 )为保险事故的险种.A.死亡B.生存C.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限屇满D.不幸事件发生16.设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 )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A.2B.5C.3D.117.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含义是( )A.经常项目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B.资本项目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C.国内公民个人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D.取消外汇管制18.境内机构或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方式私自以人民币换取外汇权益的行为属于( )A.逃汇B.非法套汇C.扰乱金融秩序D.避汇二、多项选择题1.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 )A.金融监督管理关系B.金融业务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经济监督关系E.经济业务关系2.金融处罚关系是指金融监督部门对( )违法从事金融活动进行查处而产生的社会关系.A.金融机构B.非金融机构C.国务院D.个人E.全国人大3.《中国人民银行法》分别对中国人民银行()等业务活动作出了专门规定。
经济法票据法+课件
要点二
遗失处理措施
立即通知相关当事人,暂停支付或挂失;向公安机关报案 ,寻求法律帮助;及时联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 应建立完善的票据遗失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06 票据纠纷与法律责任
票据纠纷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票据纠纷的种类
包括票据权利纠纷、票据流转纠纷、票据付款纠纷等。
处理方式
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VS
票据的特点
票据具有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独立 性等特点。无因性是指票据的签发、转让 等行为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文义性是指 票据的内容必须以文字记载为准;要式性 是指票据的签发、转让等行为必须按照法 定格式进行;独立性是指同一票据上的各 当事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法的基本原则
01
保护持票人合法权益原则
种类
根据用途的不同,支票可分为现金支 票和转账支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 可分为银行支票和商业支票。
票据的签发与承兑
签发
票据的签发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票人必须具有签发票据的资格,且必 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发票据。
承兑
票据的承兑是指由承兑人在票据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并签章的行为。承兑是一 种附属票据行为,只有经过承兑的票据才能成为有价证券并具有法律效力。
04 票据的使用与流通
票据的使用范围与流通方式
票据的使用范围
票据作为一种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 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借贷等 经济活动中。
票据的流通方式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贴现、承兑、保 证等方式进行流通,实现资金的快速 转移和支付。
票据的背书与保证
票据背书
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可以转让票据权利,也可以将票据 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第12章 票据法律制度教案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票据的概念和特征、票据的种类、票据法律关系,掌握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票据权利的概念、票据权利的取得与消灭、票据抗辩,理解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汇票、支票。
教学难点:票据法律关系、几种票据行为。
教学时间: 4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四)本章小结(五)布置课后作业广东白云学院教案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时间: 4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案例一:甲公司从乙公司进货拖欠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又因借贷而拖欠丙公司100万元,现距借款到期日还有4个月。
乙公司在征得甲.丙两家公司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为出票人,甲为付款人,丙为受款人,票据金额100万元,出票日后4个月付款。
丙得到汇票后向甲提示承兑,甲履行了承兑手续。
一个月后,丙从丁公司处进货,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
丁不慎将汇票丢失,遂向甲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但未采取其他措施。
戊捡到了该汇票并伪造了丁的印章,以丁为背书人,自己为被背书人,持票到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00万元的汽车。
汽车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持票请求甲付款,甲以汇票已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汽车公司遂行使追索权向所有的前手发出了通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能否对汽车公司行使拒付权?2.丁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为什么?3.如汽车公司遭拒付可采取何补救措施?4.戊是否承担票据法律责任?为什么?案例二:2008年2月12日,信用社贷款3万元给陈某筹办中西药经营部,并将该款转为陈某的存款。
2月16日,陈某到信用社取款,数额为17000元,该社暂无现金支付,即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陈某,并在陈某的存款折下账17000元。
经济法课件——票据法
第九章票据法一、票据法概述1、票据:依法发行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2、票据的特征:有价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文义证券。
票据的无因性: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仅以持有票据为必要。
文义证券:该证券的义务人只按证券上所指明的金额和条件对权利人履行义务。
3、票据能力:任何民事主体都有票据权利能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票据法没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出票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未经背书转让的,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已经背书转让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4、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票据上的关系):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规定的,但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
票据返还关系、利益返还关系、损害赔偿关系。
二者的区别:权利产生的原因、权利内容、权利行使的依据不同。
5、票据上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在票据出票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
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在票据发出后通过各种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成为票据当事人的人,如背书人、保证人等6、票据的基础关系原因关系:依票据转让的原因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预约关系:票据授受的当事人之间,在发行票据之前,对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等票据事项所达成的合意,或在背书之前,对背书事项所进行的约定等产生的法律关系。
资金关系:汇票、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有关票据付款的资金基础关系。
二、票据行为1、狭义的票据行为:仅指能够发生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出票行为是主票据行为或基本票据行为。
其他的是附属票据行为。
2、出票是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也叫发票行为或发行行为。
3、背书: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经济法讲座-第十二章票据法
比较票据法• 钱某系某科学院一知识分子,2005年因受刺激而致精神失常。
钱某曾因一项专利发明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有支票账户。
2006年4月5日钱某签发了一张1万元的转账支票给某家电公司购买空调,因支票的出票人系个人,家电公司提出应有保证人进行保证。
钱某同意找到其儿子小钱(已单独立户),随后小钱进行了保证,家电公司收受支票后,于4月8日以背书的方式将该支票转让给了云大科技公司以购买一台电脑,4月12日云大科技公司持该支票向某超市购置办公用品,4月16日超市通过其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以超越提示付款期为由作了退票处理。
超市只好通知其前手进行追索。
在追索的过程中,云大科技公司和家电公司均以有保证人为由推卸自己的票据责任。
保证人小钱也以其父钱某系精神病人,其签发的支票无效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经鉴定,钱某确实精神不正常,属无行为能力人。
现问:• (1)钱某的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其所签发的票据是否有效?•(2)云大科技公司,家电公司拒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有无道理?为什么?• (3)本案中小钱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无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无效。
•2、其所签发的票据有效。
•3、在有保证人存在的情况下,票据行为人应承担票据责任。
•4、本案中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票据及其法律特征•(一)涵义:•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委托他人或由自己在见票时或约定的将来某一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
(本票中付款人和出票人合并:本人出票,本人付款,因此本票只有两方当事人。
)•付款人•受票人物、劳务或其他无形财产权利来代替支付金钱的义务。
•2、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首先作成证券。
票据作成前,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权利是依票据的作成同时发生的。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
票据的作用在于创设一定的权利。
因此,票据为设权证券。
性,英、美等国就以"流通证券"来形容票据。
经济法(第二版)第十二章票据法案例解析参考答案
第十二章票据法正文中案例分析参考答案[先导案例解析](1)有效的背书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背书有背书人签字盖章并记载背书的日期;背书应当连续;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否则应承担汇票责任。
(2)可以获得钱款。
甲公司在银行拒付钱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其前手或者出票人进行追偿,但必须是在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行使,否则票据权利就会丧失。
【案例分析12-1】(1)该汇票上金额的填写不符合要求。
按照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应当以文字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
(2)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不符合要求,按规定应填写为“零贰月壹拾捌日”。
(3)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要求。
应当使用该公司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个人签章。
(4)合法。
由于金额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且出票日期未以中文大写,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案例分析12-2】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1)汇票到期拒付的,或者虽然付款人表示可以付款,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的;(2)汇票未到期,但是被拒绝承兑的,被拒绝承兑的汇票必须是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不缺少必要的记载事项,以及持票人的票据身份没有缺陷等;(3)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付款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所以丁公司可以以背书人、出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作为被告,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咨询12-1】(1)《票据法》第45条规定:票据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甲公司作为本案所涉及汇票的主债务人,不能成为本案保证人。
(2)丁公司不是票据的债务人,具有票据的保证人资格。
根据《票据法》的要求,在标据上记载相应的事项,可以成为保证人,对票据债务,与被保证人乙公司承担相对持票人的连带责任。
经济法讲义——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
经济法讲义——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经济法讲义——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经济法讲义——第十二章票据法律制度【考点一】票据法律关系1.票据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1)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2)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则是指由票据法所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3)票据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为了保障票据关系中当事人2.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1)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2)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败,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3. 即使票据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只要该票据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
4. 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案例】甲向乙签发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2年4月1日,乙于4月5日背书转让给丙。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丙应当在4月10日前提示付款。
(1)如果丙在4月20日提示付款,则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即2002年4月1-10日1日);(2)如果丙于2002年12月25日才提示付款,则其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甲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10万元)相当的利益。
【点评】考生应特别注意“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原理在综合题中的应用。
【考点二】票据行为1.实质有效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主张任何票据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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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四、票据权利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 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从这个概念我们不难看出票据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票据权利的内容是
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其属于金钱债权; 2.票据权利是一种证券化权利。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知识点检验12-1(多选)
下列关于票据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票据上签章的,不仅其签章无效,而且其他签 章也无效; B.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 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行为也可以由他人代理,但是需要签订代 理协议; D.票据代理必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的意思;
1.票据代理形式要件法定性。代理人实施票据代理行为 时,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1)在票据上表明“代理”的意思; (2)必须标明代理人为何人代理,也就是票据代理只能
为显名代理,如果在票据上被代理人未签章,仅签代理人 姓名,则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3)票据代理人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票据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 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 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1.甲公司的汇票存在不适宜清结货款的法律问题吗? 2.汇票、本票以及支票三者有何区别? 带着上述问题,我们展开票据法这一章的学习,并
利用所学为上述问题做出正确的解答。
知识点导读
·了解票据法的特征; ·掌握票据的特征; ·重点掌握票据权利种类及抗辩; ·重点掌握票据丧失及救济方式; ·重点掌握汇票的票据行为; ·难点票据的无因性; ·难点汇票、本票以及支票的区别与联系。
二、票据的概念及特征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泛 指各种有价证券,如火车票、股票等等。 而狭义票据是指由当事人签发的,承诺自 己或者委托他人于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按票 据所载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本章分析的 狭义票据有三种,即: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二)票据特征
1.票据是设权证券。 2.票据是完全证券。 3.票据是无因证券。 4.票据是要式证券。 5.票据是文义证券。 6.票据是流通证券。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案例分析12-1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钢材买卖合同,价款为100万 元,甲企业做为买方,收到乙方钢材后,便签发 了一张价款为100万元的汇票,乙企业因欠丙企业 100万债务,于是将此100万的汇票背书给丙企业, 后甲企业将钢材投入使用前发现该钢材的质量与 其合同要求不符,于是退货给乙企业,并要求乙 企业将其签发的100万元汇票予以返还。
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下列四项条件: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的受让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 (4)票据权利的取得人须给付相应的对价。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2.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 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权处分
请问:乙企业是否需要返还?为什么?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三、票据行为的概述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是在票据上设定票据债务的行为。
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付款。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二)票据行为的特征
1.要式性。 2.文义性。 3.无因性。 4.独立性。
经济法概论第十二章票据法
案例导引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某汽车买卖合同,甲公司于 2014年5月10日交与乙公司汽车30辆,每辆50万元, 约定乙公司收到货物之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公司 1500万元的货款,但是在货款的支付方式上双方未 达到一致意见,乙公司欲以1500万元的汇票结账, 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汇票还有一年才到票据上的 付款期限,并且在此之前已有5个背书主体,其不愿 意接受以此汇票来清结货款,要求乙公司以支票或 本票的方式清结货款,请问: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三)票据行为的有效条件
票据行为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应当具备票据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符合法律规定。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四)票据代理
除了法律特殊规定外,一般民事行为都可以由他人代理, 票据行为也可以由他人代理,但由于票据具有流通和支付 等功能,基于此,票据法对票据代理作了特殊规定。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持票人依据何种法律事实取 得票据的权利。
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来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 受取得。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1.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不是从其他前手中受让票据,而是持
票人最初取得票据的权利。票据权利原始取得主要 有两种情形: 一是出票;二是善意取得。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一、票据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票据法的概念
票据法是指调整票据关系以及与票据关系有关的 相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199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该法并于2004年修订,以及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二)票据法的特征
1.票据法具有强制性。 2.票据法具有技术性。 3.票据法具体国际性。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二)公司法特征
1.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私法。 2.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3.公司法是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票据权利的前手处,以背书交付或单纯交付 方式,受让票据权利。
第一节 票据法与票据概述
知识点检验12-2(多选)
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权利原始取得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票; 二是善意取得;
B.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C.票据权利是双重权利,持票人可以选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