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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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8年10月目录1 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 (1)1.1 任务来源 (1)1.2 编制单位 (2)1.3 工作过程 (2)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4)2.1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4)2.2 制定标准的意义 (5)3 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8)3.1 制定标准的原则 (8)3.2 制定标准的依据 (8)4 国内外相关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 (12)4.1 国家相关标准 (12)4.2 国内城市相关标准 (12)4.3 美国加州标准 (13)5 排放限值制定依据 (16)5.1 北京市施工工地监控项目 (22)5.2 排放限值研究 (23)5.3 超标率分析 (25)5.4 排放限值确定 (31)6 作为推荐性标准的依据和风险 (33)6.1 作为推荐性标准的依据 (33)6.2 推荐性标准实施的风险 (33)1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1.1任务来源2018年7月12日,中共北京市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为基础,紧扣大气污染结构的变化,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防治领域,针对工程减排向管理减排转变的趋势特征,编制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底前,市政府制订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

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交通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30%,各区降尘量下降30%,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意见》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对“打好扬尘污染管控战”做了重点部署,提出严格施工扬尘控制要求,2018年底前,制订施工场界扬尘无组织排放标准。

2018年9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要求2018年底前,北京市环保局制订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

颗粒物治理方案及措施

颗粒物治理方案及措施

颗粒物治理方案及措施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颗粒物污染日益成为一种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遏制颗粒物的排放并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治理方案和措施。

1. 法规和政策制定严格的法规和政策对控制颗粒物污染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规范颗粒物排放标准,确保各行业和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要求。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绿色技术的应用,以减少颗粒物排放。

2. 排放源控制针对主要的颗粒物排放源,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其排放量。

首先,工业企业应安装和使用颗粒物治理设备,以有效过滤和捕获颗粒物。

其次,车辆尾气排放是重要的颗粒物来源,因此,对车辆的排放标准应加强监管并鼓励电动化。

3. 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保障颗粒物治理的重要一环。

政府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定期发布空气质量状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公众也应加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颗粒物治理中。

4. 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对于颗粒物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加大对环保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并鼓励企业投资于研发和应用环境友好型技术。

通过科技创新,我们可以找到更加高效和经济的颗粒物治理方法。

5. 国际合作颗粒物污染是跨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政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研究颗粒物治理技术和经验交流。

通过合作,我们可以共同应对颗粒物污染,改善全球空气质量。

通过以上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可以有效降低颗粒物污染,并改善环境质量。

但这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和科研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可持续的治理效果。

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监管和改进,我们才能实现清洁空气的目标。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附件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相关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三)环境空气中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细颗粒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前体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等。

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四)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的生成与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有密切关系,防治污染应以持续降低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目标,采取“各级政府主导,排污单位负责,社会各界参与,区域联防联控,长期坚持不懈”的原则,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变革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不断减少各种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

—2—(五)防治细颗粒物污染应将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扬尘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作为重点,强化源头削减,实施分区分类控制。

二、综合防治(六)应将能源合理开发利用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优先领域,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优先供应居民日常生活使用。

在大型城市应不断减少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限制高硫份或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使用和进口,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减少燃烧煤炭造成的污染物排放。

(七)应将防治细颗粒物污染作为制定和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的目的之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开展城市生态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承载力,适当控制城市规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八)应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必要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采取限批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布空间格局。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8《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六月—160——161—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项目统一编号: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北京理工大学主要起草人:鲍晓峰、丁焰、尹航、黄志辉、王军方、马冬等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项目管理人:师华定陈胜— 162 —目 录1 任务来源...................................................................................................................................163 2 指南制定的意义.......................................................................................................................163 3 编制原则与技术依据 (164)3.1 编制原则 (164)3.2 技术依据................................................................................................................................164 4 主要编制工作过程...................................................................................................................165 5 国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发展现状.. (165)5.1 NONROAD 模型简介 (166)5.2 EMEP/CORINAIR 方法简介.................................................................................................167 6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69)6.1 排放源分类分级方法 (169)6.2 排放量计算方法 (171)6.3 源排放清单的应用与评估....................................................................................................185 7 指南实施建议 (185)—163—《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是我国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造成大气区域灰霾污染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环境治理技术实施指南

环境治理技术实施指南

环境治理技术实施指南第1章环境治理现状与目标 (4)1.1 环境治理现状分析 (4)1.2 环境治理目标设定 (4)1.3 环境治理技术概述 (4)第2章水污染治理技术 (5)2.1 污水处理技术 (5)2.1.1 物理处理技术 (5)2.1.2 化学处理技术 (5)2.1.3 生物处理技术 (5)2.2 水体生态修复技术 (5)2.2.1 水生植物修复技术 (5)2.2.2 微生物修复技术 (5)2.2.3 人工湿地技术 (6)2.3 污泥处理与处置技术 (6)2.3.1 浓缩技术 (6)2.3.2 消化技术 (6)2.3.3 资源化利用技术 (6)2.3.4 填埋技术 (6)第3章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6)3.1 燃煤污染控制技术 (6)3.1.1 煤炭洗选技术 (6)3.1.2 燃煤烟气脱硫技术 (6)3.1.3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 (6)3.1.4 燃煤烟气除尘技术 (6)3.2 工业废气净化技术 (7)3.2.1 吸附法 (7)3.2.2 吸收法 (7)3.2.3 冷凝法 (7)3.2.4 生物法 (7)3.2.5 膜分离法 (7)3.3 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 (7)3.3.1 汽车尾气净化技术 (7)3.3.2 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 (7)3.3.3 船舶尾气治理技术 (7)3.3.4 铁路机车尾气治理技术 (7)第4章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7)4.1 土壤污染监测技术 (7)4.1.1 采样技术 (8)4.1.2 检测技术 (8)4.2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8)4.2.1 物理修复技术 (8)4.2.2 化学修复技术 (8)4.2.3 生物修复技术 (8)4.3 农用地土壤保护技术 (9)4.3.1 农业管理措施 (9)4.3.2 生物障碍技术 (9)4.3.3 土壤改良技术 (9)第5章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9)5.1 固体废物分类与预处理 (9)5.1.1 固体废物分类 (9)5.1.2 预处理技术 (10)5.2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 (10)5.2.1 焚烧过程 (10)5.2.2 烟气处理 (10)5.2.3 废渣处理 (10)5.2.4 蒸汽发电 (10)5.3 废旧物资回收与利用技术 (10)5.3.1 废纸回收与利用 (10)5.3.2 废塑料回收与利用 (10)5.3.3 废旧金属回收与利用 (11)5.3.4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与利用 (11)第6章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 (11)6.1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 (11)6.1.1 源头控制技术 (11)6.1.2 传播途径控制技术 (11)6.1.3 受体保护技术 (11)6.2 振动污染防治技术 (11)6.2.1 振动源控制技术 (11)6.2.2 振动传播途径控制技术 (12)6.2.3 振动受体保护技术 (12)6.3 噪声与振动监测技术 (12)6.3.1 噪声监测技术 (12)6.3.2 振动监测技术 (12)第7章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 (12)7.1 生态系统评估与监测 (12)7.1.1 生态系统评估方法 (12)7.1.2 生态系统监测技术 (13)7.2 生态恢复工程技术 (13)7.2.1 土壤修复技术 (13)7.2.2 水环境治理技术 (13)7.2.3 植被恢复与重建技术 (13)7.3 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 (13)7.3.1 物种保护技术 (13)7.3.2 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13)7.3.3 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技术 (13)第8章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 (13)8.1 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13)8.1.1 监测方法与手段 (14)8.1.2 监测网络布局 (14)8.1.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4)8.2 自动监测与遥感技术 (14)8.2.1 自动监测技术 (14)8.2.2 遥感技术 (14)8.2.3 遥感与自动监测结合 (14)8.3 环境预警与应急技术 (14)8.3.1 环境预警技术 (14)8.3.2 应急技术 (15)8.3.3 预警与应急联动 (15)第9章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与评估 (15)9.1 项目策划与实施 (15)9.1.1 项目目标与定位 (15)9.1.2 项目策划 (15)9.1.3 项目实施 (15)9.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15)9.2.1 评价方法与程序 (15)9.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估 (15)9.2.3 环境保护措施 (16)9.3 项目后评估与优化 (16)9.3.1 评估内容与方法 (16)9.3.2 评估指标体系 (16)9.3.3 优化措施与建议 (16)9.3.4 持续监测与评估 (16)第10章环境治理技术发展趋势与展望 (16)10.1 环境治理技术发展动态 (16)10.1.1 环境治理技术研发与创新 (16)10.1.2 环境治理技术政策导向 (16)10.1.3 环境治理技术市场应用 (16)10.2 环境治理技术国际合作 (17)10.2.1 国际环境治理技术交流 (17)10.2.2 国际环境治理技术合作项目 (17)10.2.3 国际环境治理技术标准与规范 (17)10.3 环境治理技术未来发展展望 (17)10.3.1 绿色低碳技术将成为主流 (17)10.3.2 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助力环境治理 (17)10.3.3 资源化利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17)10.3.4 环境治理技术向精细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17)10.3.5 环境治理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18)第1章环境治理现状与目标1.1 环境治理现状分析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智慧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智慧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智慧环保系统的发展方向
技术创新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环保系统将不断创新,提高系统的 准确性和稳定性。
融合发展
智慧环保系统将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实现更 广泛的应用和普及。
公众参与
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智慧环保系统的认知度和接受 度,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05
智慧环保系统的实施案例
03
智慧环保系统的实施与应用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实时监测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对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源进行实时 监测,及时获取数据,掌握污染情况。
数据传输
该系统支持数据实时传输和共享,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 。
数据分析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评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为采取 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智慧环保系统具有数据驱动、智能化、协同化、可定制化等 特点,能够实现对环境全要素的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测 预警和智能化决策支持。
智慧环保系统的重要性
提高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智慧环保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环境要素进行全方位、高频次的监测,能够实时获取准确 的环境数据,提高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水质监测预警系统
水质参数监测
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能够对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水质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获取数据,了解水质现状和变化趋势。
水质预测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水质的变化趋势,提前做出预警。
信息发布与应对措施
该系统能够将水质监测和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并督促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
预测预警
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未来环境状况进 行预测,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与治理实施方案

环境监测与治理实施方案

环境监测与治理实施方案第1章环境监测与治理概述 (3)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环境监测与治理现状分析 (3)1.3 环境监测与治理目标与任务 (4)第2章监测技术与方法 (4)2.1 空气质量监测技术 (4)2.2 水质监测技术 (5)2.3 土壤污染监测技术 (5)2.4 噪声监测技术 (5)第3章污染源识别与评估 (5)3.1 空气污染源识别与评估 (5)3.1.1 识别方法 (5)3.1.2 评估方法 (6)3.2 水污染源识别与评估 (6)3.2.1 识别方法 (6)3.2.2 评估方法 (6)3.3 土壤污染源识别与评估 (6)3.3.1 识别方法 (6)3.3.2 评估方法 (6)3.4 噪声污染源识别与评估 (7)3.4.1 识别方法 (7)3.4.2 评估方法 (7)第4章环境监测网络构建 (7)4.1 环境监测站点布局 (7)4.1.1 站点布设原则 (7)4.1.2 站点布设方法 (7)4.1.3 站点布设数量 (7)4.2 监测设备选型与配置 (7)4.2.1 监测设备选型原则 (8)4.2.2 监测设备配置 (8)4.2.3 设备功能要求 (8)4.3 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 (8)4.3.1 数据传输系统 (8)4.3.2 数据处理系统 (8)4.3.3 数据存储与共享 (8)4.4 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 (8)4.4.1 运行管理制度 (8)4.4.2 人员培训与考核 (8)4.4.3 质量控制与保障 (9)4.4.4 设备维护与更新 (9)第5章环境治理技术 (9)5.1.1 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 (9)5.1.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 (9)5.1.3 移动源排放治理技术 (9)5.2 水污染治理技术 (9)5.2.1 污水处理技术 (9)5.2.2 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9)5.2.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 (9)5.3 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9)5.3.1 物理修复技术 (9)5.3.2 化学修复技术 (10)5.3.3 生物修复技术 (10)5.4 噪声污染治理技术 (10)5.4.1 声源控制技术 (10)5.4.2 传播途径控制技术 (10)5.4.3 受体保护技术 (10)第6章治理方案设计与实施 (10)6.1 治理目标与原则 (10)6.1.1 治理目标 (10)6.1.2 治理原则 (10)6.2 治理方案设计 (11)6.2.1 污染源治理 (11)6.2.2 生态修复 (11)6.3 治理工程实施 (11)6.3.1 工程建设 (11)6.3.2 工程管理 (11)6.4 治理效果评估与优化 (12)6.4.1 治理效果评估 (12)6.4.2 治理方案优化 (12)第7章环境监测与治理政策法规 (12)7.1 国家层面政策法规 (12)7.2 地方层面政策法规 (12)7.3 政策法规对环境监测与治理的影响 (13)第8章环境监测与治理信息化建设 (13)8.1 信息化建设概述 (13)8.2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 (13)8.2.1 数据采集 (13)8.2.2 数据传输 (14)8.3 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 (14)8.4 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 (14)第9章环境监测与治理能力提升 (15)9.1 人才培养与引进 (15)9.2 技术研发与创新 (15)9.3 国际合作与交流 (15)第10章环境监测与治理保障措施 (15)10.1 组织管理保障 (15)10.1.1 设立专门的环境监测与治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技术

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技术

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它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存和健康。

随着工业、交通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对于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科技是一个有力的工具。

本文将从环境污染的种类开始,逐一探讨当前常用的环境污染监测与治理技术及其优缺点,并从政府监控和市场监控两种角度谈谈环境污染治理的前景。

一、环境污染的种类环境污染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噪音污染。

其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交通和燃煤等活动,主要污染物质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水污染主要来自于废水排放、农业养殖和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质有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等。

土壤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废料、垃圾场渗滤液、农药和化肥等,主要污染物质有重金属、多环芳烃、农药和化肥等。

噪音污染则来自于工厂、交通、机场等地的噪声,主要危害为损伤听力和影响神经系统。

二、环境污染监测技术为了实时了解环境污染的情况,环境监测网已经覆盖了全国各地,并安装了大量的环境监测设备,例如:气象站、自动监测站、移动监测车等。

其中核心的监测设备是自动化连续监测系统,主要分为在线监测和离线监测两种。

在线监测系统通过传感器实时感知环境指标变化,数据通过局域网、云平台等渠道传输,并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生成实时的环境污染情况和趋势图。

离线监测系统则用于对污染源进行抽样分析,主要用于初步判断污染源种类、浓度等指标。

除了传统的监测技术外,还有一些新型监测技术正在不断发展。

例如,孢子监测技术可以通过采样和种植孢子来识别气体污染物,这种技术可以适用于煤矿和城市空气等复杂场景;气溶胶微波雷达可通过微波雷达散射的特性来监测大气中细颗粒的浓度分布,这种技术可以帮助适时预测雾霾。

三、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针对不同种类的污染,环境治理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

例如,大气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燃气、清洁煤、降尘和硫化物除尘等;水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包括化学沉淀法、活性污泥法、MBR等;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生物修复、化学修复和物理修复等;噪音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包括吸音、隔声、隔振和消音等。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雾霾治理系统药方当前我国的细颗粒物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社会性的,与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有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体现。

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在应对传统的工业环境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细颗粒物污染问题的复杂性远远高于传统的工业污染问题,零散的、局部的、阶段性的治理活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采取更加全面、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旨在为国家和各地区、各行业当前正在开展的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工作开出药方,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

一、技术政策指出能源利用作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领域能源的使用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

目前绝大多数能源是通过燃烧各种化石燃料的方式获取的,在这一过程中要排放大量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尤其是环境空气质量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我国能源结构的特点是“多煤贫油少气”,一次能源以煤炭为主,这种能源结构对保护环境极为不利。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均衡,能源的消耗量巨大;同时,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节能具有很大的潜力。

我国电力供应以火力发电为主,燃煤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各行业首位,钢铁、建材、工业窑炉等行业都是高耗能行业,也是排污大户。

要优化能源利用方式,首要任务是做好节能工作,将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降下来;其次要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第三是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在大型城市核心区域淘汰燃煤设备,改用电能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二、技术政策提出科学规划作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新兴城市不断涌现,如果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将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降低区域环境容量的压力起到事半功倍等作用。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展望2035年,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州更有魅力,云山珠水、吉祥花城之美惊艳世界。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防控应对。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二、增强环保意识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

(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专业、课程。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引导各类人群进行知识和技能学习。

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理论宣讲。

弘扬生态文化。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宣教机构和人员队伍配备,加强宣教装备设施和传播技术力量建设。

以环境监测站、资源热力电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以景区、公园、社区、学校、展览馆、图书馆、环保领域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颗粒物控制程序

颗粒物控制程序

颗粒物控制程序颗粒物(PM)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或液滴,它们可以来自于自然源(如土壤、海盐)或人为活动(如工业生产、交通运输)。

由于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有必要制定和执行颗粒物控制程序,以减少颗粒物的排放和对大气质量的负面影响。

一、颗粒物控制的重要性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巨大。

细小的颗粒物可以直接进入人体呼吸道,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损害。

此外,颗粒物还能够降低空气质量,影响能见度,甚至对植物和动物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颗粒物控制程序对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至关重要。

二、颗粒物控制的目标制定颗粒物控制程序的目标是减少颗粒物的排放和浓度,保护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颗粒物控制的目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颗粒物的排放源:通过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治理、改善燃煤电厂和工厂的燃烧技术、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来减少颗粒物的排放源。

2. 加强颗粒物排放的监测和评估:建立颗粒物排放监测系统,对重点行业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颗粒物排放情况,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颗粒物治理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开发高效、低排放的颗粒物治理设备和技术,提高颗粒物的去除效率,降低治理成本。

4. 加强颗粒物控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颗粒物排放的标准和要求,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确保颗粒物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颗粒物控制程序的建立和执行1. 制定颗粒物控制计划:根据当地的大气环境状况和颗粒物排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颗粒物控制计划,明确目标、措施和时间表,并将其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发展规划中。

2.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颗粒物排放监测系统,对重点行业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颗粒物排放情况,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大颗粒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力度,开发高效、低排放的颗粒物治理设备和技术,并推广应用于工业生产和污染源治理中。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14•【文号】环发[2013]92号•【施行日期】2013.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国多个地区接连出现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天气,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是科学、有效开展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为指导各地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环境保护部特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是定性或定量识别大气颗粒物的来源,是一项长期、复杂且系统的技术性工作。

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涉及多种技术方法、模型选择、样品采集与分析、化学成分谱的科学构建、模拟运算以及解析结果评估与应用等,必须强化技术要求和科学规范。

各地应根据空气污染现状、工作基础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科学选择适宜的来源解析技术方法;同时,也要按照标本兼治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的长期性和专业性要求,加强针对性监测,注重数据积累,增强科学研究,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升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颗粒物来源解析精度。

附件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移动源污染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

移动源污染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

移动源污染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摘要:当前,我国以机动车为代表的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发达地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结果,移动源对PM2.5的贡献在10%—50%之间,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贡献率更高。

未来五年,我国机动车还将保持迅猛增势。

摸清以机动车尾气污染为主的移动源污染底数,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致力于探索治污新路径,为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提供基本遵循,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可供参考的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移动源污染;污染治理;对策研究一、移动源排放污染物的有害性移动污染源包括以机动车为主的道路污染源和和以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为主的非道路移动源,燃料动力主要来源于汽油、柴油和天然气等。

排放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和颗粒物(PM)等。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具有毒性,进入人体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产生碳氧血红蛋白,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甚至死亡。

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它们对人体呼吸系统有危害,可造成人的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当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即光化学烟雾,这种光化学烟雾对人体最突出的危害是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引起眼睛红肿和喉炎。

颗粒物是大气中PM2.5重要贡献者,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可以吸附各种金属粉尘、强致癌物苯并芘和病原微生物等,随呼吸进入人体肺部,引起呼吸系统疾病,还能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阻塞皮肤的毛囊和汗腺,引起皮肤炎和眼结膜炎,甚至造成角膜损伤。

不仅如此,移动源排放的多种污染物间或与空气中的其他组分结合,发生耦合反应,对人体的危害会呈指数式增加。

由此可见,移动源污染物对人体有百害而无一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或采取治理措施势在必为。

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简要说明

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简要说明

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简要说明一、工业污染防治技术(一)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烟、粉尘)污染防治技术,包括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技术、电袋复合除尘技术。

(二)前体污染物(NO、SO2、VOCs、NH3 等)净化技术,包括各种脱硫技术、氮氧化物的催化还原技术及烟气脱硝技术、挥发性有机物的燃烧净化与吸附回收技术、氨的水洗涤净化技术。

(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前体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适用于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控制的密闭生产技术、粉状物料堆放场的遮风与抑尘技术。

二、移动源污染防治技术移动污染源包括各种采用内燃机或外燃机为动力装置,以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其他可燃液体、气体为燃料的交通工具(车辆、船舶、航空器等)、机械、发电装置。

防治移动源污染,应针对其使用方式、目前国家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不同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一)燃料清洁化技术。

降低重金属等影响排放控制装置效能的各种有害物质含量,控制烯烃等光化学活性成分含量。

(二)发动机高效燃烧及燃料精确注入技术。

(三)发动机排气中NOx、HC、CO、颗粒物净化技术。

(四)汽油蒸发控制技术,包括在车辆、加油站、油库、油罐车上实施的各种油气回收技术。

(五)车载发动机及排放控制系统诊断技术(OBD)。

三、扬尘污染防治技术(一)遮风技术,包括适用于各种露天堆场和施工工地遮挡措施。

(二)抑尘技术,包括喷洒水雾和抑尘剂,适用于施工场所、堆场、装卸作业等场地。

(三)施工物料运输车辆清洗技术,适用于上路行驶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

(四)道路清扫技术,包括人工清扫、机械清扫。

四、生活污染防治技术(一)饮食业油烟净化技术,包括采用各种原理的净化技术。

(二)环境友好产品生产技术,包括各种替代有害物质的消费品生产技术。

(三)密闭式衣物干洗技术。

五、农业污染防治技术(一)农业耕作和裸土起尘防治技术,包括留茬免耕、秸秆覆盖、固沙技术。

(二)秸杆等农业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包括制备沼气、热解气化、生物柴油等技术。

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与方法

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与方法

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与方法环境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人们不断探索和应用各种技术和方法来治理环境污染。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方法,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和噪声污染治理。

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与方法1.1 移动源与固定源治理移动源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和工业生产中的交通运输。

为降低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可采用二氧化硅催化转化器、燃油改进和混合动力车辆等技术。

对于固定源污染,需加强工业企业的排放监管和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

1.2 酸雨治理酸雨主要由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引起。

为了治理酸雨,可采用低硫燃料和低氮燃烧技术,加强工业废气脱硫和脱硝,以及改进工业生产工艺。

1.3 大气颗粒物治理大气颗粒物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治理大气颗粒物可以通过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两种手段。

源头控制包括改变能源结构、减少工业排放、加强扬尘治理等。

末端控制则针对已经排放出来的颗粒物进行捕捉和过滤。

二、水污染治理技术与方法2.1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是解决水污染的关键环节。

常规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

物理处理包括沉淀、过滤和吸附等,化学处理采用化学药剂进行废水处理,生物处理则通过微生物降解有机物质。

2.2 海洋油污染治理海洋油污染会对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影响。

治理海洋油污染可采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

物理方法包括吸附剂吸附和分离、沉降剂沉降等,化学方法则通过化学药剂对污染物进行分解和降解。

2.3 水体富营养化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是因为含有过量的营养物质,导致水体中藻类过度生长,水质恶化。

治理水体富营养化可采用物理方法如曝气和混凝沉淀,也可采用生物方法如增加水中的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等。

三、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与方法3.1 土壤修复技术针对不同的土壤污染情况,可采用不同的土壤修复技术。

常见的土壤修复技术包括化学修复、生物修复和物理修复。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各国都开始加强对移动源排放的监管工作。

移动源排放是导致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的移动源排放更是成为环境治理的重点对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都提出了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以减少移动源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的健康。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也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一些重点行业的移动源排放成为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一系列的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以推动这些行业优化技术、降低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将重点关注工业企业的移动源排放。

工业生产是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但也是排放较为集中的行业之一。

为了减少工业企业的移动源排放,我国要求这些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车辆设备的节能减排水平,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国将关注交通运输行业的移动源排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交通拥堵和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将要求交通企业提高车辆燃烧效率,减少尾气排放,加强车辆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是我国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对重点行业移动源排放的监管,我们可以降低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这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们相信,在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效,为我国的环境治理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字数:455】第二篇示例:随着移动源污染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不断加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我们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针对这一现状,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都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加强对移动源污染的监管和治理。

关于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项目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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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说明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柴油机的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开展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车控函(2016)06号)的规定,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技术评价部开展了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以期为各地、相关部门在进行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治理改造时,科学地评价和使用柴油机颗粒物治理技术装置/产品提供参考。

*根据我中心前期的工作基础和国内外专家咨询,现阶段只接受完全壁流式、不带任何旁通的颗粒捕集器(DPF)产品的信息公开申请和公示。

公开申请
颗粒捕集器(DPF)生产厂家需按照《关于开展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项目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申请信息公示的产品类型并提供待抽样测试产品的相关信息。

生产厂家应保证其申报的产品为其批量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用于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时,与申报的产品以及出具的各项证明文件和材料一致。

DPF生产厂家申报的后处理产品应该带有OBD诊断装置和监控系统,用以监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参数;
当监控、诊断到产品性能参数超过设定目标、或对该产品的错误操作或者移除操作发生时,可发生引起操作者注意的可听的和/或者可视的警报,能主动或被动引导操作者进行/中断再生过程。

申报书中包括的测试产品信息应包括(1)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品的规格、型号、系列产品的尺寸、再生方式等;(2)系统组成信息,如系统构成、各部分载体及涂层的规格、型号及相关参数、生产厂家、其他关键零部件(如再生系统、OBD报警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3)产品的应用条件,如产品的工作温度、最大碳载量、与柴油机尾气管路的连接形式、连接要求、产品适用条件、燃油适用性以及消耗性材料(如添加剂)的使用信息等。

厂家调研
收到DPF厂家申请材料后,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VECC)将组织机动车污染控制管理专家、后处理行业技术专家赴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厂家基本情况和生产情况。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查看企业质量体系控制文件,审核文件有效期、注册员工数量、科研人员配备等。

生产情况包括生产线检测、关键部件质量控制情况和实验能力等。

调研结束后,VECC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厂家调研报告,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知厂家进行整改。

厂家完成整改报告后,VECC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对厂家生产线进行复检。

产品封样
在确认DPF厂家对生产线的产品质量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后,VECC将分别联系DPF厂家和检测机构准备进行产品性能测试。

在准备测试之前,DPF厂家需根据VECC提供的测试发动机信息准备批量生产产品(不少于20台)。

VECC将委派工作人员在厂家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从不少于20台的样品中,随机抽取四台进行产品封样,并按照《后处理装置抽检登记表》如实填写DPF生产厂家、型号、系统编号、关键部件型号等封样产品信息。

封样产品由厂家负责派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封样产品在运输途中,封签不得损坏。

产品封样完成后,厂家与VECC签订产品测试和接收监督的技术服务合同。

台架评价测试
封样产品将送往受VECC的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台架评价测试。

安装产品后,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8工况稳态测试(以下简称8工况)和《城市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WHTC工况法)(HJ 689-2014)中瞬态WHTC工况(以下简称WHTC工况)进行产品新鲜态(预处理后)、产品再生后性能测试。

拟进行信息公开的产品应满足以下的技术指标:
在测试工况下,颗粒物数量(PN)降低率不得低于95%;
在测试工况下,颗粒物质量(PM)降低率不得低于85%;
加装该后处理产品后,运行8工况的NO2/NO x比值与原机相比(差值)增加不得超过20%;
加装后处理产品后HC、CO和NO x等常规污染物与原机相比,增加不得超过10%;
加装后处理产品后CO2和油耗指标与原机相比,增加不得超过5%;
产品在WHTC工况下再生前后的苯、甲醛、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醛、苯乙烯等非常规污染物的检测评估,与原机排放相比不得产生新增的二次污染物。

OBD功能性验证满足监控要求,至少满足后处理的状态(堵塞、移除、破裂)监控报警、再生系统故障报警。

厂家或提供相应的数据及工程评估,以充分证明具有等效的监测作用。

信息公开
性能测试合格的产品,由VECC项目组负责在机动车环保网()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产品相关信息的录入和公开;参与项目的厂家也将获得VECC 项目组工组人员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在线填写已信息公开产品的完整设备档案文件和/或改造车辆档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改造车辆、所用发动机的基本参数,型号、厂家和排放等级等;●安装产品的型式、型号、编号、载体类型、载体生产厂家及载体
涂覆厂家,再生方式等;
●监控系统的型号、编号等;
改造车辆所属部门名称、地址、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同时要求参与项目的厂家的监控信息能以不低于1Hz的频率按有关传输协议将产品运行参数(至少包括设备位置、DPF出入口温度、压力、DPF系统运行报警信号等)无线发送至环保部机动车监控中心的监控平台实现数据无线传输对接。

生产一致性检查
参与项目的厂家执行DPF登记备案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向我中心报告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整套系统、DOC载体、DPF载体、关键部件(喷油器、加热棒)生产(购买)、销售(使用)量等情况的年度报告。

参与项目的厂家配合VECC的项目工作人员在生产环节进行对DPF生产、购买、销售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年度厂家例行检查或抽查,并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

参与项目的厂家配合项目组在销售环节进行对DPF销售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年度例行检查或抽查,并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

实际应用效果评价
产品应用于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后,应该经久耐用,其设计、制造和安装应该使得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腐蚀、氧化、振动以及机械应力等现象获得合理的控制,通过性不受影响,不得发生排气管喷火或安全性事故。

VECC项目工作组将利用机动车环保网“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专栏”对经过改造的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动态跟踪,考察使用后处理产品的实际使用状态及维护状态,对达不到预期质保要求或维护、维修服务承诺较差的厂家进行约谈。

VECC项目工作组还将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治理后的产品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烟度、颗粒物的在线监测,对实际排放性能远低于信息公开承诺的厂家进行约谈。

产品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后,首次于生产一致性检查以及实际应用效果评价各环节中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将进行产品整改、召回、退回等机制。

第二次发现不合格产品,厂家应向VECC提交说明,并负责对之前已安装产品质量进行评估测试,进行召回整改,同时VECC将暂停该厂商信息公开项目,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继续该项目。

附件产品安装后后处理产品供应商及车辆使用者职责
1 后处理产品供应商的职责
1.1确保产品性能和使用寿命,提供质量担保。

颗粒捕集器供应商对产品颗粒物降低率、使用寿命和质量担保的书面承诺。

1.2 具备完善的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在后处理产品的使用期内,应按照售后服务保证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

1.3 应具备后处理产品发生故障的应急处理能力。

1.4 应保证产品耐久性,在车辆运行后规定耐久期内随机抽取治理后车辆,按照原约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时,结果应符合治理要求。

1.5 对颗粒捕集器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1.5.1 应按产品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产品的颗粒物降低效果和使用寿命。

维护应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监测数据分析。

1.5.2 日常维护包括外观检查,管路系统的密封性检查,电器系统连接性检查,各传感器功能性检查。

及时对发现故障的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1.5.3 定期维护(清洗)应定期对正常再生无法去除的灰分等颗粒物进行清除,以保证后处理产品正常工作。

1.5.4 应定期读取监测系统数据、分析后处理产品的工作性能,以确定车辆或后处理产品是否需要维护保养。

1.5.5 应在车辆驾驶室内设置明确的指示标牌,标牌上应有产品的维护保养要求、监测系统警示信息的处理方式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解决安装调试中的技术问题。

必须对车辆所有者针对后处理产品使用、维护、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技术培训。

2 车辆所有者的职责
2.1 负责治理后车辆和后处理产品的日常正常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后处理产品工作状况正常。

2.2 监测系统警示后处理产品出现故障时,必须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行驶。

2.3在特定地点(如加油站、经过易燃物品时)强制终止主动再生过程。

2.4 对治理后车辆进行验收,车辆使用中不得对后处理产品进行任何篡改。

2.5 对故障警示进行及时处理
当监测系统警示产品可能出现故障,需要进行检查维护时,应密切注意警示
信号,并将车辆行驶到最近的维修点对车辆和颗粒捕集器进行检查,找出是否有故障(包括颗粒捕集器和车辆),有故障时必须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行驶。

当监测系统警示颗粒捕集器存在故障时,应尽快停车,并通知该颗粒捕集器供应商进行检查,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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