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
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每一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任务限时计划,保证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二章任务限时管理流程第五条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确定本年度的任务计划,制定任务分解表,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员工。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分解表,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派到各个员工。
第七条员工收到任务后,应当立即制定个人工作计划,确定任务完成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工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时间,并进行调整。
第九条员工根据任务计划开展工作,如遇到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审核,协助员工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任务完成后,员工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给予反馈,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根据各部门汇报的工作情况,做出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决策。
第三章任务限时管理的原则第十四条任务限时管理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严格性原则。
第十五条科学性原则是指任务计划应当合理、可行,符合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合理性原则是指任务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负荷。
第十七条公平性原则是指任务完成情况应当公开透明,对员工根据实际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八条严格性原则是指员工应当严格按照任务计划和完成时间完成工作,不能拖延、懈怠。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任务限时管理的原则,确保任务的有效完成,提高公司的整体业务水平。
第四章任务限时管理的考核和奖惩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标准包括任务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流程审批时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程审批效率,规范流程审批程序,提升员工工作效能,根据《工作效能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OA系统流程审批。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提供数据支持,每天提取信息系统中超过审批时效的流程审批人,设置系统自动提醒;并对每月流程审批情况进行汇总,报运营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运营管理部对审批超时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公司范围内发布。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提交因流程审批超时而严重影响工作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名单至各各业务板块/职能中心负责人,并建议在绩效考核中作为扣分项。
第三章流程审批时效性要求第六条流程审批人应及时处理OA系统中的流程节点,在收到流程后8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审批。
如审批不通过,则应注明原因,方便相关人员清楚状况并及时处理。
第七条确需紧急处理的流程,流程申请人提交后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主动提醒下个节点的同事尽快完成审批,但虚为审批人预留充足的判断时间。
第八条流程审批人确有需要时,可临时授权其直接上级或下级(原则上不能超两级)代为进行流程审批。
第九条8小时为工作小时,自申请流程发起后按工作时间计量。
但两种情况不受此限制:(一)因业务需要,8个工作小时无法完成审批过程的,应由流程负责人报备运营管理部。
(二)流程的执行与收文环节。
第十条信息技术部每月第1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审批超时人员信息,报运营管理部。
第十一条运营管理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流程审批时效情况在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在必要时将情况提交至首席合伙人会议通报地批评。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机关单位的办公流程,确保事务能够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单位的内部事务办理。
三、责任部门1.主管部门机关单位应指定一家部门负责限时办结事务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执行部门各部门或事务单位应组织人员负责限时办结事务的具体执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1.收集申请申请人将需要办理的事务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给办事窗口或办理部门。
2.登记申请办事窗口或办理部门应及时将收到的申请进行登记,并给予申请人一个唯一编号作为后续办理的参考。
3.初审办事窗口或办理部门应根据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不符合的原因。
4.办理办事窗口或办理部门应根据申请的性质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事务。
办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事务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工作。
如果办理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反馈。
5.审核办理完成后,应由审核部门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查和核实。
审核部门可以对办理过程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办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办结办理部门应及时将办结的事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相关事宜。
同时,应做好相关事务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办结结果能够有据可查。
五、办理时限1.普通事务机关单位应规定普通事务的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于比较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事务,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紧急事务对于紧急事务,机关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设置更加紧迫的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对于极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事务,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延长办理时限,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六、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办事窗口和办理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
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加强员工时间管理,推动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公司任务限时管理制度。
二、任务下达1. 上级领导向下级员工下达任务时,需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间和任务重要性等要求,确保员工清楚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2. 下属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确认任务要求,并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记录在工作日程表中。
三、任务分解1. 大任务可以根据不同节点分解为若干个小任务,每个小任务都设定明确的完成时限,以确保任务分解后能按时完成。
2. 分解任务时,需根据员工能力和工作情况合理分配,避免出现任务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四、任务分配1. 任务下达后,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负荷合理分配任务,避免出现某人任务过多而导致任务无法按时完成。
2. 任务分配时,需考虑员工的专业能力、经验和工作进度等因素,确保任务能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时限管理1. 完成任务的时限是任务限时管理的关键,员工应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完成,避免拖延和推诿。
2. 任务时限到达前,员工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沟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任务进度1. 员工应定期汇报任务进度,确保上级领导了解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指导。
2. 任务进度的跟踪可以帮助员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解决和调整,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七、任务评估1. 完成任务后,需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任务目标是否实现、任务质量和效果等方面。
2. 评估结果可以为后续任务的执行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以为员工工作绩效评定提供依据。
八、督导管理1. 上级领导应定期对员工的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员工严格按时完成任务。
2. 督导管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困难,帮助员工解决,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九、处罚奖励1. 对于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应适当进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表扬奖励等。
2. 对于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应适当进行处罚,包括口头批评、扣减绩效或其他形式的惩罚。
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外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事工作的管理,加强外事工作的政策性、科学性、计划性和时效性,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的因公涉外事项,具体负责公司范围内外事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归口部门为办公室。
所属单位办公室要设立专(兼)职外事管理人员。
第三章外事事项范围第五条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合资合作。
第六条在(境)外进行投融资,合资合作办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等。
第七条应邀出国访问、考察、培训和参加国际会议等活动。
第八条外宾或外国专家来访、参观、考察、讲学、前来执行合作合同以及(境)外记者来访等外事活动。
第九条其他外事事项。
第四章因公出国(境)管理第十条因公出国(境)原则和要求(一)因公出国(境)要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进行。
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严格控制一般性考察和访问,严禁借机公费旅游。
(二)出国(境)人员身份要与出国(境)任务相符。
出国(境)人员不得执行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任务,或本应由下级主管部门人员或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
(三)出国(境)必须有外方对口业务关系单位的邀请。
不得通过旅行社联系邀请函,不得利用境外中资企业或驻外机构邀请的名义出国(境)。
(四)出国(境)应严格执行事先批准的在外停留时间。
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详细日程报批。
(五)因公出国(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往访国家。
出国(境)应首选直达航班,不得绕道或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和地区。
(六)已离、退休的公司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确因工作需要出国(境),需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出国(境)。
(七)不得持因私护照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
有效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一、高效管理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时间管理是每个人都需要掌握的重要技能。
有效管理时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如何有效管理时间成为了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计划。
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以及在什么时间完成。
可以将任务分解成小部分,逐步完成,避免一次性完成所有任务带来的压力。
同时,要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安排时间,优先处理重要且紧急的任务,避免因为琐事耽误了重要工作。
其次,要合理安排时间。
每个人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是有限的,要根据自己的生物钟和工作习惯来安排工作时间。
可以利用番茄工作法或者时间块管理法来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完成一段时间的工作,然后休息一下,保持高效工作状态。
另外,要避免时间的浪费。
在工作中,很容易被琐事和无关紧要的事情所干扰,导致时间的浪费。
可以通过拒绝无效会议、合理安排社交时间、避免无谓的聊天等方式来避免时间的浪费,集中精力完成重要任务。
最后,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
良好的工作习惯可以帮助我们
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通过制定每日工作清单、定
时休息、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方式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
工作效率。
总的来说,高效管理时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合理的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时间的
浪费和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
效率,实现自我提升和事业成功。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从生产日期之日起,经过一定存放条件下能保持其安全性、稳定性及有效性的期限。
对于药品有效期的管理,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药物疗效的重要措施。
因此,建立有效的药品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药品有效期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具体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药品有效期管理的必要性药品有效期管理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可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药品在过期后可能会发生降解、分解或变质,导致药物品质降低或产生有害物质,从而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药品有效期管理可以保证药物的疗效。
药品在有效期内,药物成分能够保持稳定,确保药物的疗效。
只有确保药品的有效期,才能保障患者获得有效的治疗效果。
三、药品有效期管理的目标药品有效期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避免过期药物被误用;合理利用药物资源,降低医疗机构的成本。
四、药品有效期管理的原则1. 完善的药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药品的购买符合国家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药品有效期管理的需要。
2. 严格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医疗机构应依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并制定相应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
3. 定期检查和审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药品库存中没有过期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
4. 合理利用药品:医疗机构应合理利用药品资源,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五、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药品分类和标识管理(1)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分为不同的货位或货架。
(2) 每个货位或货架都应标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 对于快过期的药品,可以单独标注或放置,以便区别和使用。
2. 药品入库管理(1)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入库的药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效期管理制度的格式
效期管理制度的格式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效期管理工作,保证产品的交付和使用安全,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效期管理的基本要求1、制定合理的效期计划,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确保产品的交付时间满足客户需求。
2、建立完善的物料管理体系,确保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效期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更新客户需求,避免因为需求变更导致效期延误。
4、对于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效期延误的情况,要及时通知客户并协商解决方案,确保双方权益。
5、建立严格的效期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责任人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效期管理的流程1、效期计划制定(1)根据客户需求和公司生产能力制定有效的效期计划。
(2)确定产品的交付时间,明确每个环节的任务和责任。
2、物料管理(1)建立完善的物料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效期得到有效控制。
(2)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更新物料信息,避免库存物料过期。
3、生产管理(1)根据效期计划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进度和交付时间的匹配。
(2)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效期延误的风险。
4、客户沟通(1)及时沟通客户需求,了解客户的变更要求,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2)建立客户对接人员,确保客户与公司之间的沟通畅通。
5、效期监控(1)建立效期监控系统,定期对效期计划进行跟踪和监测。
(2)及时发现效期延误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五、效期管理的考核和奖惩1、对于因为效期延误导致的损失,公司将进行追责,并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对于在效期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3、通过效期管理的考核结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公司的效期管理水平。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本制度修订时,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以上是公司的效期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并落实,确保公司的效期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的效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保持其理化特性和治疗活性的时间。
药品的效期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疗效非常重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必要行动。
一、制定严格的效期药品采购标准。
在采购药品时,应考虑到药品的效期。
要确定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的效期是否满足医疗机构或药店的需求。
不同药品可能有不同的效期要求,医疗机构或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二、建立有效的仓库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或药店的仓库应设有专门的区域用于储存效期药品。
同时,仓库应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药品的效期进行管理,及时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处理。
三、建立规范的药品配送流程。
在药品配送过程中,应对药品的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配送员应随时注意药品的效期,特别是在长途运输中,要确保药品在途中没有超过其效期。
一旦发现药品超过效期,应及时与供应商或下一级医疗机构或药店进行协商处理。
四、制定药品使用的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或药店应建立操作规范,规范药品的使用流程。
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了解药品的效期和使用方法。
同时,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效期药品的问题。
五、建立药品效期监测机制。
医疗机构或药店应建立药品效期监测机制,定期对库存的药品进行检查。
通过对近期将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如返厂退换、销毁等。
六、提供良好的药品存储环境。
药品的存储环境对于药品的效期有着重要的影响。
医疗机构或药店应提供良好的存储环境,确保药品在存储过程中不受到损害。
药品的存储区域应干燥、阴凉、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同时,要避免药品受到湿气、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七、加强药品效期知识培训。
医疗机构或药店的员工应接受药品效期知识的培训,了解药品效期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
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
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12.29【实施日期】1991.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1991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检验所的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并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药品监督任务。
第三条药品检验所必须依法办事,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适应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家依法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三)市(地)、自治州、盟药品检验所;(四)县、市、旗药品检验所。
各级药品检验所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享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直属单位的待遇,业务技术受上一级药品检验所指导。
第五条进口药品由卫生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其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药品检验所。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药品检验总所。
第三章药品检验所职责第六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全国药品检验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全国药品检验所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国药品、生物制品(包括进出口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卫生部指定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验。
(二)制定全国药品、生物制品抽验规划,提供国家药品、生物制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三)承担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的技术审核、修订或起草工作,审定执行标准所需专用仪器,承担一类新药和新生物制品初审及其它各类新药的有关技术复核及药品、生物制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采购项目时效管理办法最新
采购项目时效管理办法最新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采购项目的数量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
如何有效地管理采购项目的时效性成为了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档旨在推出一套最新的采购项目时效管理办法,以便提高企业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准备工作在实施采购项目时效管理之前,企业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详细的采购项目计划,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分解和排期。
2.组建高效的采购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3.确保采购项目涉及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沟通畅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
三、采购项目时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采购项目时效目标的设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采购项目时效目标。
例如,要求在一个具体时限内完成采购项目的各个阶段和任务。
3.2 项目排期和时间控制根据采购项目计划,对各个阶段和任务进行合理的排期,并建立起时间控制机制。
要求各个部门和成员按时完成任务,并进行进度跟踪和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3 问题处理和风险管理在采购项目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风险。
为了保证项目的时效性,需要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并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预警和管理。
3.4 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在采购项目中,各个部门和成员之间需要进行频繁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以便保持项目进展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传递信息和解决问题。
3.5 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采购项目时效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对于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分析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以提高采购项目的时效性和管理水平。
四、采购项目时效管理的优势4.1 提高采购效率采购项目时效管理可以帮助企业精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时间浪费和资源闲置,从而提高采购的效率。
4.2 降低采购成本通过采购项目时效管理,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因项目拖延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并通过项目优化和改进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完整)时效性工作管理办法
时效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适应企业快速发展需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原则时效性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是:快速响应、积极作答、及时反馈、保质保量。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时效原则一、“113”原则:简单问题,1小时内答复或解决;一般问题,1天内答复或解决;疑难问题,3天内答复或解决;紧急情况,立即解决.二、“137"原则:简单问题,1天内解决或答复;一般问题,3天内解决或答复;疑难问题,7天内解决或答复;紧急情况,立即解决。
三、“821"分配原则:80%员工自行解决的;20%经理解决存在疑难的;10%需要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原则上各部门100%解决所有事项。
四、优先原则:首先处理既重要、又紧急的事情;其次处理不重要,但紧急事情;再者处理重要,不紧急的投诉;最后处理不重要且不紧急的事情。
第五条部门时效细则一、公司所有部门均应遵守时效原则,事务分轻重缓急,如遇紧急事件以优先原则处理。
二、事务关联部门少(一个部门)均应以“113”原则为准;三、事务关联部门多(三个部门以上或涉及到董事长处理)应以“137”原则为准;四、员工与管理者间应以“821”分配原则为准。
第六条违反处罚一、违反时效原则,未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未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书面检查;二、违反时效原则,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未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50元;三、违反时效原则,未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100元并记警告,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四、违反时效原则,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且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七条附则本细则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与实施。
办公室长期工作制度
办公室长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规范办公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
二、工作时间1. 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3. 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赌博、大声喧哗。
三、考勤管理1. 办公室采用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按时打卡。
2. 每月末,人事部门会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3. 员工请假、加班等信息,需通过工作群或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内容1. 员工应按照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工作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员工应加强团队协作,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员工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五、工作纪律1.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2.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尊重同事,互相尊重,互相学习。
3. 员工应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员工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非法软件,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六、奖惩制度1. 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3. 员工对公司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将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工程时效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时效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健全工程时效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时效管理责任1. 项目部:(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项目工期计划,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负责指导各工种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1)负责人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负总责,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时效管理工作。
(2)各班组长要做到定期开展班组例会,查看工程进度,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工程时效管理流程1. 编制工期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包括工程进度、关键节点和验收标准等内容。
2. 分解任务分工:项目经理将项目任务按照细化分解到各工种人员,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及时完成。
3. 监督检查执行: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检查组织,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4. 沟通协调配合:各施工单位之间做好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5. 完善记录报告:项目部要及时记录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确保管理层对工程进展了解清楚。
四、工程时效管理措施1. 制定工程进度表:项目部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表,明确每个阶段和节点的完成时间,做到有条不乱地推进工程进度。
2. 提升工人工作效率:项目部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加强物资供应管理:项目部加强对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及时有序,保障施工进度。
4. 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工作顺利完成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激励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工程时效管理评估1. 定期评估检查:项目部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接受上级监督:项目部接受上级部门对工程时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并改进不足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7.12.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已经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军2017年12月25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执业条件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公司有效期管理制度
公司有效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保障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工作标准等文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依据最新有效的规定执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正式颁布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规章、作业指导书、合同模板、项目方案等。
二、管理原则公司的有效期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定期审查、责任到人、动态管理及合法合规。
通过设立专门的文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文件的有效期,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实施效果。
三、文件分类与编号公司所有正式文件应根据性质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文件实行统一的编号规则。
编号应体现文件的属性、年份及顺序号,便于检索和识别。
四、有效期限设定根据不同文件的性质和实际需求,合理设定有效期限。
如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期限建议,经审批后确定。
五、审查与更新建立定期审查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有效期审查。
审查时需评估文件的实施效果及其适应性,必要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更新后的文件应及时发布并通知到各相关人员。
六、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对文件的管理职责。
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文件的初始制定和后续的修订工作;文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归档、分发及有效期跟踪管理。
七、异常处理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变更或废止的文件,应明确异常处理流程。
任何紧急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管理层,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迅速响应变动。
八、培训与沟通为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并正确应用有效期管理制度,公司应提供相应的培训。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顺畅流通。
九、监督与改进高层管理者应定期对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鼓励员工对现行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最高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效期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并防止因过期或近效期药品使用而引发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国产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等。
二、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药品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管理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2.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根据临床需求和供货情况进行合理的药品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效期和退换货政策。
3. 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和清点库存,及时处理过期和近效期药品。
4. 临床部门负责合理开药、优化用药,并在使用药品时注意检查药品的效期。
三、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数量。
2. 采购人员应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药品样品和资质文件,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效期和退货政策。
3. 采购的药品应在收货时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效期等信息。
四、药库管理1. 药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库存,确保库存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2. 药库应根据药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避光等。
3. 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和使用,确保药品及时更新,避免过期和近效期药品的使用。
4. 药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制定并执行药品的库存管理计划,定期检查和处理过期和近效期药品,如退货、销毁等。
五、临床使用1. 临床部门负责合理开药、优化用药,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医护人员在开药时应认真查看药品的效期,并严格遵守使用药品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3. 医护人员应定期清理和整理药品柜,并及时处理过期和近效期药品。
六、药品检查与处理1. 药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效期,如发现过期或近效期药品,应及时处理。
2. 过期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药品无法再次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在法定的正式管理措施出台之前,临时性地对某一事务或领域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临时性规定。
由于具体情况的变化和需求的紧迫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可以迅速解决管理难题,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围绕管理暂行办法的概念、实施过程、具体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管理暂行办法的概念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在制定正式管理办法之前,为了满足特定管理需求而暂时采取的一系列临时性规定,它们具有暂时性、可调整性和可适应性的特点。
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临时性措施,规范和引导特定领域的管理工作,以期达到管理目标和维护管理秩序的目的。
二、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过程1. 明确管理需求:针对特定领域或事务,明确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目的和管理需求。
通过充分调研和分析,确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2. 制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明确的管理需求,组织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条款。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管理暂行办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发布和宣传:对制定完成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发布和宣传,通过合适的渠道和方式向相关人员和机构传达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确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4. 执行和监督:对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总结和反馈执行效果。
发现问题和调整需要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1.明确管理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应明确具体的管理目标和预期效果。
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能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实施要求。
2. 合法合规: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灵活适应: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和特殊需求的处理。
4.明确责任和权力:管理暂行办法应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权力范围,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责任落实。
5. 有效监督:对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过程应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予以纠正。
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宣传工作的管理,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制定了《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宣传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测绘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中心重点工作的部署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宣传媒体报送和提供反映中心工作的专报和宣传报道。
第三条宣传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遵循“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互联网管理等有关规定。
宣传报道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和保守国家秘密。
第四条宣传报道重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工作情况。
(二)组织承办重大活动(会议)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实情况。
(三)对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实施举措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
(四)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科技创新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各部门选派一名通讯员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和报送。
第六条责任分工:(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督办年度重点宣传计划的落实;组织策划和协调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主办《工作简报》和中心网站新闻栏目组稿;负责联系中国测绘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送和提供宣传稿件;组织宣传稿件的督办、审核和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负责策划和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宣传活动;负责审核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稿件;接受采访和协助开展有关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部门通讯员负责与本部门工作相关宣传的实施;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整理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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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企业快速发展需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业损
避免和减少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时效性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是:快速响应、积极作答、及时反馈、保质保量。
第三条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时效原则
一、“113”原则:
简单问题,1 小时内答复或解决;
一般问题,1 天内答复或解决;
疑难问题,3 天内答复或解决;
紧急情况,立即解决。
二、“137”原则:
简单问题,1 天内解决或答复;
一般问题,3 天内解决或答复;
疑难问题,7 天内解决或答复;
紧急情况,立即解决。
三、“821”分配原则:
80% 员工自行解决的;
20%经理解决存在疑难的;10%需要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原则上各部门100%解决所有事项。
四、优先原则:
首先处理既重要、又紧急的事情;其次处理不重要,但紧急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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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处理重要,不紧急的投诉;
最后处理不重要且不紧急的事情。
第五条部门时效细则
一、公司所有部门均应遵守时效原则,事务分轻重缓急,如遇紧急事件以优先原则处理。
二、事务关联部门少(一个部门)均应以“113”原则为准;
三、事务关联部门多(三个部门以上或涉及到董事长处理)应以“137”原则为准;
四、员工与管理者间应以“821”分配原则为准。
第六条违反处罚
一、违反时效原则,未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未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书面检查;
二、违反时效原则,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未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50 元;
三、违反时效原则,未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100 元并记警告,部门负责人罚款200 元;
四、违反时效原则,对相关人工作产生影响且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人员罚款200 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 元。
第七条附则本细则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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