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建筑节能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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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屋顶采用膨胀珍珠岩或煤渣(建委二号通告中不允许用于主城区房屋建筑
工程的屋面隔热保温层);⑤外墙面砖使用不当;(建委四号通告中规定不 得用于20层及以上或60m及以上的建筑,建委三号通告中规定外墙面砖不允许
用于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⑥页岩空心砖(六号通告)
(四)节能计算报告书中的常见问题
一、重庆市建筑节能概况 第二阶段:从2004至2007年,工作以研究制定推动 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加强建筑节能实施监管为主, 主要是建筑节能政策措施的建立和完善阶段。 2005年10月 《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05〕193号)
一、重庆市建筑节能概况 第三阶段:从2008至现在,工作以贯彻执行《重庆 市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重点, 是依法全面实施建筑节能的阶段。 2008年1月1日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
六、标准的配套软件
一、重庆市建筑节能概况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重庆市建筑节能工作从1998年开始按 照“舆论引导、科技支撑、标准先行、技术配套、示范带动、产业跟进、 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大致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8至2003年,工作以开展试点、示 范、研发建筑节能技术和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编制 建筑节能标准为主,主要是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的建 立和完善阶段。
(四)节能计算报告书中的常见问题
18、使用了国家及重庆禁止或限制使用的产品,如①外窗采用双玻窗(双玻 窗在建设部的659号公告中是禁止使用于城镇居民建筑的),②外墙采用粘土
砖(建设部的659号公告中不得用于各直辖市、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
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的新建工程),③内保温采用聚苯颗粒 保温浆料(建委二号通告中不允许用于主城区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要点及 常见问题分析
讲座内容
一、重庆市建筑节能概况 二、《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技术要点 三、方案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关键点 四、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常见问题分析 五、建筑能效测评中常见问题分析
(四)节能计算报告书中的常见问题
11、外窗的玻璃类型不明确; 12、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取值与标准不符; 13、外窗窗框比取值与标准不符; 14、未明确多种外墙、外窗类型的使用位置; 15、采用标准和相关文件中未明确的新材料,应提供相 应依据; 16、无设计、校审人员签字; 17、外墙、屋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取值不正确;
( Ⅱ ) 防火要求
4.1.8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技术
规定。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 Ⅲ ) 对凸窗的要求
(1)面积计算方法(洞口面积) (2)K值的限值 (3)凸窗底板、侧板的K值为定值 条文(50%、65%):4.2.3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当 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2.4中的相应值小10%。 2 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3 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 处理。保温处理后板的平均传热系数不大于2.5W/(m2•K)
(四)节能计算报告书中的常见问题
1、设计标准选用错误; 2、计算门槛未达到标准要求; 如:部分外窗开间窗墙面积比≥0.55,传热系数未满足 居建标准5.0.1条规定; 3、外窗可开启面积未达到标准要求; 4、不是强条,“应”执行的条文,设计中未执行;(如 凸窗、凸窗不透明的侧板顶板传热系数、地面热阻等) 5、地面夯实粘土不应纳入节能计算;
(三)现场核查(楼梯间外窗在现场为洞口,走道 、楼梯间、电梯前室开关设置有误)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六、新标准的配套软件
PKPM(PBECA2008)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的通知渝建„2010‟》244号
下载地址: www.cqct.org
19、开间窗墙面积比的计算。
五、建筑能效测评中常见问题分析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对测评对象的要求: 1)以单栋建筑为对象。 2)对居住建筑(部分)和公共建筑(部分)应分 别进行能效测评与标识。 3)对于建筑外形、结构、朝向、楼层数、户 型、材料、设备及使用功能等完全相同 的建筑,可不重复进行能效测评。
2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外墙。
3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 竖向凹槽内层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宜不小于2.5m,室外机置于 凹槽的深度应不大于4.2m。 4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宜相对,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 大于4m。 5 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 ,避免散热条件恶化。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二)不是强条,“应”执行的条文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Ⅰ) 关于室外空调机位
条文(50%、65%):4.1.6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空 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部分的位置,不应 影响立面景观,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
(Ⅴ) 多功能建筑的功能变化处
条文(50%、65%):4.2.11 当设计建筑为多功能建 筑时,不同功能空间的隔墙及楼板均应按分户墙及分 户楼板的传热系数进行节能设计。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 Ⅵ )对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主要节能部位明确
条文(50%、65%):4.2.12 采暖、空调空间与土壤直 接接触的地面、采暖、空调空间地下室(半地下室) 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外墙应采取防潮、防结露的技术措 施,热阻不应小于1.2m2•K/W。
(三)节能设计模型中的常见问题
1、朝向设置与设计图不符; 2、外窗大小与设计图不符,如全部窗高按统一高度设置,漏设部 分外窗等; 3、阳台透明部分未按窗设置,凸窗按平窗设置;
4、缺少标准层,设计图中有多个标准层,模型中只有一两个;
5、总层数或层高与设计图不符;
(三)节能设计模型中的常见问题
6、部分耗能房间按非耗能房间设置;(如与客厅相连的走道和 玄关设为非能耗房间) 7、剪力墙按普通外墙设置,冷热桥设置与设计图不一致 8、模型局部建立与设计图不符; 9、分户墙设置与设计图不符; 10、外墙、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取值与标准不符; 11、部分耗能房间未进行节能计算;(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用 房、单独小商业等) 12、车库不应纳入节能计算。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Ⅳ) 对天窗的要求
条文(50%、65%):4.2.7 居住建筑屋顶天窗的传热系 数不应大于3.2 W/(m2•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50,且 天窗面积不宜大于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10%。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一)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 1墙体构造、幕墙构造、外窗、屋面、楼(地)面 构造 2建筑物用能系统及其设备的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
(二)节能率复核 1、竣工图调整后,节能设计模型未按实际调整; 2、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模型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外窗传热系数取值低于标准或检测值(正确的取 值应按标准和检测报告中的较大值选用)
(四)节能计算报告书中的常见问题
6、架空楼板(商业顶棚)使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燃烧性能等级未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第3.2.3条规定。 7、分户楼板,不同功能分隔处楼板应按分户楼板设置。 8、底层商业未明确外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9、保温材料的修正系数未取或取值不正确; 10、外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未满足《蒸压加气 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要求(DBJ50-055-2006);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5.0.4条
•参照建筑指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比较计 算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并符合节能 指标要求的假想建筑; •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平面划分及 使用功能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参照建筑各项指标满足标准要求。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二、《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技术要点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一)新居建标准强制性条文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Ⅰ)计算门槛:5.0.1当设计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第4.2.1 条、第4.2.2条、第4.2.4条中各项规定时,应按本章的规定对设计建筑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综合判断。综合判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 行:
体形系数的规定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红色 为 65% 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4.2.2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 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50%
65%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三、方案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关键点
规划设计是源头,从规划设计入手,采用合理的规划设计 理念、方法和技术措施,可以降低节能投资,减少能源消耗 。例如,通过小区自然环境的合理利用、小区绿化、建筑物 朝向和整体布局的合理安排、空气流的有效组织等等,即可 达到一定的节能效果。 在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阶段,如果没有合理的控制好建筑 的朝向、体形、窗墙面积比等指标,在后期的建筑设计中, 将很难控制建筑节能增量成本,而且设计、施工难度将大为 增加。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 Ⅶ )对冷热桥作了明确
条文(50%、65%):4.2.13 建筑外墙和屋面的热桥部 位应进行保温处理,内表面不应结露。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 三 )参照建筑的设定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50%为1.0
50%无此要求 50%为3.2
50%为2.7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主要技术措施
(Ⅱ) 对过度季节通风作了严格要求
条文:4.1.5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 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7%。每套住宅的通 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板轴线面积的5%。 50%
为5%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空调季节通风换气的技术保证(65%)
强制条文
居住建筑节能50%、65%设计标准修订
——修订的具体技术指标
(Ⅲ)窗户的气密性
按照新标准划分(GB/T 7106-2008) 条文(50%、65%):4.2.8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 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 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 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 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建筑物1~6层的幕墙的气密 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 规定的2级;7层及7层以上的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 该标准规定的3级。
四、节能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分析
(一)提交资料格式
自审意见书(盖章、签字人员)
节能计算报告书(盖章、签字)
(二)设计图说
1、无法判断外门窗大小; 2、无节能专篇; 3、节能专篇中的保温材料类型及厚度与节能计算报告书不 相符; 4、无围护结构具体构造措施,无相关材料的热工参数; 5、无冷热桥、架空楼板、地面、墙身等构造大样; 6、外窗的气密性不满足要求。 7、无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8、未明确采暖空调空间建筑通风器/系统使用位置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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