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42新农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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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17•【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

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

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

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

农业上市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农业上市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农业上市企业经营状况分析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3)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4)二、农业上市公司概况 (5)2.1 农业上市公司定义及分类 (6)2.2 农业上市公司行业分布 (8)2.3 农业上市公司发展历程 (9)三、农业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11)3.1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析 (12)3.2 成本结构与成本控制 (14)3.3 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 (15)3.4 市场份额与竞争地位 (16)3.5 财务风险与偿债能力 (17)四、农业上市公司战略分析 (18)4.1 战略目标与战略定位 (20)4.2 战略选择与实施效果 (21)4.3 核心竞争力分析 (22)4.4 战略合作与并购情况 (23)五、农业上市公司政策环境分析 (24)5.1 政策支持与优惠措施 (26)5.2 法规限制与挑战 (27)5.3 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28)六、农业上市公司未来展望与建议 (29)6.1 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31)6.2 企业应对策略建议 (33)6.3 投资机会与风险提示 (34)七、结论 (36)7.1 研究总结 (37)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39)一、内容概览本报告旨在全面分析农业上市企业的经营状况,通过对其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竞争环境及未来发展前景的综合评估,为投资者和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报告首先概述了农业上市企业的整体行业背景,随后深入探讨了各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营收、利润、成本控制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报告进一步分析了企业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

报告还关注了农业上市企业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的表现,以评估其长期发展潜力。

报告对农业上市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相应的投资建议。

通过本报告的研究,我们期望为农业上市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农业作为国家的根本产业,其发展水平和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食品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进步。

扬农股份公司应对金融危机成功做法

扬农股份公司应对金融危机成功做法

全 国 同 行 业 中率 先 把 “ 实 验 室 建 在 车 间 ” 重 , 视 科 技
研 发 坚 , 持 “ 研 制 一
代 生产一 ,
代 储 , 备 一
代” 。
在市场
出现异动 、现 有产 品市场 出现 变 化时 ,能很 快从储备
库 中选 出适 合 最 新 市 场 的项 目 , 筛 选 出新 的 市 场 发
山 东农药信 息

扬农股 份公 司应对 金 融危机成 功做 法
日前 江 , 苏 扬 农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优 士 化学 投 资 6 亿元 的第二 生 产基 地 一 期工 程 投 产 运 行 ,使公 司的生产规模扩大 了 5 0 % 以上 。 这 一 项 目 的投 产不 仅填补 了市化 工 园 区 西 区 建设 的空 白 , 也 为扬农化工 股 份的战略转移打下 了坚 实基 础 。
展 方 向 。 瞄准 新 的 出 口 市 场 的新 项 目含 氟农 药 , 即将
在今年上 半年投 产 , 成 为扬农股 份公 司危 中寻机 的
新产 品。
扬农股 份公 司临阵不 乱还 与其优 良的企 业 公 民
素质密不 可分 。 他们长期把产 品质量及 对环 保 的社
会 责任放在重 中之 重 的地 位 , 赢得 了合作伙伴 的尊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重 ,从 而 开启 了更 为广 阔的市场深度空 间 。 一 国外合
作伙伴在考察完企业 后 ,主动上 调采购价格 ,“ 老外 ”
这样解释 : 其一 是奖励扬农化工 股 份在环保方 面 的
努力
其二

是 奖励 产 品质量
的优
良保 证
,扬农
的产 品
符合优质优价 。 仅优士 化学去年 1— 11 月完成销售收

己二腈概念上市公司龙头一览(2023

己二腈概念上市公司龙头一览(2023

己二腈概念上市公司龙头一览(2023 己二腈概念上市公司龙头一览(2023己二腈概念上市公司龙头一览(2023/1/13)2023年己二腈概念股有:诚志股份:与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合作,自主开发全新的煤基己二腈产品,相对国外技术,绿色安全,更具成本优势。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10.66%至28.36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32.4%至-1.18亿。

回顾近30个交易日,诚志股份股价下跌6.89%,总市值下跌了1.82亿,当前市值为107.55亿元。

2023年股价下跌-1.58%。

神马股份:公司经营帘子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帘子布原辅材料、纺织机械的经销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无储存经营苯、粗苯、重质苯、环己烷、环己烯、己二胺、液氧、液氮、己二腈、氨、环己酮、发烟硫酸、间苯二酚。

己二酸、尼龙66切片的生产、采购和销售尼龙6切片的采购和销售房屋租赁。

神马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季报显示,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5.68%至30.59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01.86%至-1197.23万元。

回顾近30个交易日,神马股份股价下跌4.21%,总市值下跌了1.88亿,当前市值为79.36亿元。

2023年股价下跌-2.63%。

齐翔腾达:公司投资建设的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主要为公司的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及天辰齐翔的己二腈项目提供原料,剩余小部分产能供周边企业。

该项目目前尚未投产见效,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下游装置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该装置的投产时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一直在探索对氢气高附加值的用途,将根据副产氢气的产量和市场情况充分挖掘氢气的综合效益。

齐翔腾达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4.15%至68.73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78.64%至1.48亿元。

回顾近30个交易日,齐翔腾达下跌5.97%,最高价为7.58元,总成交量3.66亿手。

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4):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1.30%,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24%

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4):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1.30%,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24%

证券研究报告|2023年04月09日核心观点行业研究·行业周报农林牧渔超配·维持评级证券分析师:鲁家瑞证券分析师:李瑞楠*******************************************.cn *******************.cn S0980520110002S0980523030001联系人:江海航***********************************.cn 市场走势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相关研究报告《农林牧渔2023年4月投资策略-全面翻多养殖,看好景气回升》——2023-04-04《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3)-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0.39%,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19%》——2023-03-27《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3)-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2.19%,仔猪均价环比下跌0.21%》——2023-03-20《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2)-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1.64%,仔猪均价环比上涨2.13%》——2023-03-12《农林牧渔2023年3月投资策略-布局生猪板块机会,期待转基因稳步落地》——2023-03-06全面翻多养殖,期待转基因落地。

1)生猪:全面翻多生猪养殖板块。

我们认为,短期猪价不管是回落还是提前启动上涨,均不影响中期猪价强势走势。

另外,南方逐步进入雨季,养殖疾病有望步入高发期,后期猪价强势有望延续。

核心看好出栏增速快、成本管控能力强的标的,重点推荐:华统股份、新五丰、巨星农牧、天康生物、唐人神、金新农、温氏股份、牧原股份、新希望等。

2)禽:白鸡景气一方面受2022年祖代引种收缩传导的供给景气外,近年来白鸡进入家庭消费,消费提振开启独立周期,因此我们认为2023年白鸡板块有望开启高景气。

黄鸡近期产能继续回落,伴随生猪和白鸡景气回升,黄鸡价格再起的确定性更高,继续看好。

禽板块核心推荐:益生股份、立华股份、圣农发展等。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分配利润给股东的议案。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是农商银行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年度利润的分配方案。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分红对象:农商银行股东。

2. 分红金额:根据农商银行当年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情况,决定分配多少利润给股东。

3. 分红方式: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股票分红。

现金分红是指将利润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股东,股票分红是指将部分利润以股票形式分配给股东。

4. 分红时间:一般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分配利润给股东。

农商银行分红议案的目的是回报股东对银行的投资,激励股东持有股份,并增加股东对农商银行的信心。

分红议案的通过需要股东大会以一定的比例通过,决策结果被记录下来,以确保农商银行的决策透明度。

中牧财务报告分析(3篇)

中牧财务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中牧股份(以下简称“中牧”)是中国畜牧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从事饲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畜产品、食品等业务。

本文将对中牧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深入分析,以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财务状况分析1. 资产负债表分析(1)资产分析根据中牧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6.46亿元,较2020年增长5.18%。

其中,流动资产为15.84亿元,同比增长4.81%;非流动资产为10.62亿元,同比增长5.88%。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反映了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

(2)负债分析2021年度,中牧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26亿元,较2020年增长8.54%。

其中,流动负债为14.35亿元,同比增长8.64%;非流动负债为3.91亿元,同比增长8.18%。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反映了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

(3)股东权益分析2021年度,中牧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20亿元,较2020年增长4.64%。

股东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投资回报。

2. 利润表分析(1)营业收入分析2021年度,中牧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35亿元,较2020年增长5.36%。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饲料、兽药等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2)营业成本分析2021年度,中牧营业成本为人民币26.54亿元,较2020年增长5.73%。

营业成本增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

(3)期间费用分析2021年度,中牧期间费用为人民币3.85亿元,较2020年增长6.32%。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增长主要受业务扩张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

(4)净利润分析2021年度,中牧净利润为人民币2.26亿元,较2020年增长6.54%。

净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和成本控制。

光大证券财务分析报告(3篇)

光大证券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概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综合性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财务顾问等多个领域。

本报告将对光大证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和发展潜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1.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根据光大证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为XXX亿元,同比增长XX%;净利润为XXX亿元,同比增长XX%。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表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2. 毛利率与净利率光大证券2022年毛利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部分业务收入减少。

净利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说明公司在控制成本和费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净资产收益率光大证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表明公司利用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增强。

三、偿债能力分析1.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光大证券2022年流动比率为XX%,速动比率为XX%,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这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能够及时偿还短期债务。

2. 资产负债率光大证券2022年资产负债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表明公司财务风险有所降低。

四、运营效率分析1. 总资产周转率光大证券2022年总资产周转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说明公司资产利用效率有所提升。

2. 应收账款周转率光大证券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加快,资金回笼能力增强。

五、发展潜力分析1. 行业前景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光大证券凭借其综合实力和品牌优势,有望在行业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2. 业务拓展光大证券近年来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逐步形成了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等为核心的业务体系。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天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天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历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历次出资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等的相关规定;是否构成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出资设立及增资是否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招股书披露,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后,承继了浙江省仙居农药厂、仙居县食品罐头厂经评估、剥离后的相关净资产。

1999年7月,发行人前身新隆有限设立。

2005年12月,新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新隆有限、仙居农药厂、仙居县食品罐头厂、新农有限与发行人之间的承续关系;发行人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差误;(2)发行人及其前身改制过程中是否履行国有、集体资产转让的招拍挂程序,是否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是否违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企业改制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处置等问题,如有,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纠纷;(4)发行人是否已提供有权部门提供的改制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3、发行人曾经在新三板挂牌。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全面核查:(1)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时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相关信息是否与发行人的申报文件提供的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要详细列明差异情况并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2)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做市交易和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情形;若有,是否已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3)发行人的股东中是否存在信托、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或契约性基金持股的情形。

301010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301010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新农股票怎么样了

新农股票怎么样了

新农股票怎么样了
新农股票是一家养殖业企业,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肉制品等业务。

以下将从公司业绩、行业发展、市场前景和投资建议等方面对新农股票进行分析。

首先,从公司业绩来看,新农股票在过去几年取得了较为可观的业绩增长。

根据最近发布的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同比增长13.2%;净利润为0.9亿元,同比增长14.5%。

这表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

其次,作为养殖业企业,新农股票受益于国内生猪养殖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肉类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同时,生猪养殖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这给新农股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其市场的稳定性。

市场前景方面,虽然新农股票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但也面临着一些风险挑战。

首先,由于养殖业具有周期性特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影响。

其次,生猪养殖行业受到疾病、环境污染和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些风险需要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综上所述,新农股票作为养殖业企业,具有较好的业绩增长和市场前景。

然而,在投资新农股票时,需要注意行业风险以及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竞争力。

投资者应该关注养殖业发展的
趋势,同时也要密切关注新农股票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002942新农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002942新农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新农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680.5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314.22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亏损,亏损680.54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出现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恶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3,749.8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4,557.2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4.01%。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453.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466.48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0.91%。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却出现了更大幅度的下降,并引起营业利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形势迅速恶化,应当采取措施,调整销售战略或销售力量。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223.2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137.91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99%。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59%,与2022年三季度的6.75%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5.83个百分点。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管理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致使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

要严密关注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2022年三季度理财活动带来收益780.87万元,2023年三季度融资活动由创造收益转化为支付费用,支付74.21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慢于营业收入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下降,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新农股份2023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44,937.92万元。

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五、盈利能力分析新农股份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3.76%,总资产报酬率为-1.45%,净资产收益率为-1.21%,成本费用利润率为-3.58%。

002942新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942新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新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2,670.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1,365.1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6.50%。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690.8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1,352.6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6.30%。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经营利润也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新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46,807.35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35,614.3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6.09%;销售费用为3,084.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59%;管理费用为4,779.1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21%;财务费用为-330.7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86.8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3%;研发费用为3,273.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99%。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3,084.6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744.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4%。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很不理想。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4,779.1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071.8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7.37%。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6%,与2022年上半年的5.8%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4.05个百分点。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管理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致使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

要严密关注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资产结构分析新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148,511.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2,227.72万元,主要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4.5%、17.53%和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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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农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
公司拟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范围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7、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9、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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