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地管理规定2017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体育场地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体育馆和塑胶田径场的管理和使用规范,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年限,更好地发挥其对学生、教职工和社会服务的功能,结合目前我院体育场馆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暂行)规定。

一、学生使用体育场馆的规范管理

1.体育场馆不对学生单独开放;

2.学生上体育课、运动训练和体育协会活动,按照课表和训练活动计划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序使用;

3.各部门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馆时,须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体育工作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教师在现场组织管理;

4.自觉遵守《体育场馆使用规定》。

二、本校教职工使用体育场馆的规范管理

1.本校教职工使用体育场馆不得影响正常的体育教学、训练和学生协会活动等;

2.原则上每天18:00-21:00时和双休日的8:30—11:30、15:00—18:00时对教职工开放;

3.本校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三人)到体育场馆活动,不得带其他人员入内;

4.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集体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馆时,须

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体育工作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

5.自觉遵守《体育场馆使用规定》。

三、外单位人员使用体育场馆的规范管理

1.学院体育场馆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2.外单位组织大型活动需要使用场馆时,由学院与其有工作联系的部门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体育工作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并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其活动时间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时间一致,不得影响学院正常体育教学、训练及学生集体活动;

3.在使用体育场馆时,联系部门须有人员在现场组织协调;

4.自觉遵守《体育场馆使用规定》。

四、未经学院领导同意,不得对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体育运动器材、饮水等服务。

普洱市第一中学总务处

2017年1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