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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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
见(2013)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3]13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7
【实施日期】2013.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
(宁政发[2013]1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现就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根据《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37号)、《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及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有关要求,结合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及现场管理的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具体目标是: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围挡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实施硬化处理,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及夜间警示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搭建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堆放及覆盖措施符合规定。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到位。方便市民和社会车辆通行的临时通道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综合监督管理规范
市住建委负责所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工地、储备用地工地的监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拆违工地、土方运输、渣土处置的监管和道路保洁。
市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