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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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丁方:身份证:
戊方:身份证:
己方:身份证:
庚方:身份证:
辛方:身份证:
以上八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信息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
3.法人代表:身份证: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元整(¥: 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经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协商,制定如下股东出资及其股份占比内容
1.启动资金总额:万元。
2.启动资金入资详情与股份占比如下:
3.经以上八名股东充分协商,同意将剩余XXX的股份让出,用于后期融资(融资出资总额XX万)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权池。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白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全体股东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
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白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5.如遇公司发展决策、重大事项等需要讨论,若全体股东意见不一致,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由甲方做最后决定。
八、股东退股、转股、增资、继承的约定:
1.转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
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否则视为转让失败,并继续持有股份;若转让方强行要求转让,全体股东有权发起投票,清退该转让方,被清退股东股份按原有股份占比分配给其他股东。协商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
有优先购买权。
2.退股:公司成立3年之内,所有股东无退股权利。3年之后, 若一方要求退股,需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退股后分配事宜由董事长召开股东会议决议。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加投资,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增加投资;若有股东无法增资,则按照增资后的投资总额重新分配股份。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增资办法。若需增加股东之外的其他方入资,其他方应承认本协议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入
4.继承:公司成熟期内股东意外去世的,其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公司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公司股东资格。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5、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
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其中甲方委派1人,乙、丙、丁戊、己、庚、辛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
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
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所有股东不得白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所有股东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有股东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