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2篇)
第二章 公司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股东应为自然人、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公司股东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50人。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票据表决。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和监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____名(注:或____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____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农业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如:农业技术研发、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观光服务等]。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召开。
(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召开。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以土地、农业产品、农业科技为主要业务对象,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为XXX Agricultural Co., Ltd.,公司的住所为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业、渔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五条公司的股东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股东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持有,每股的面值为人民币XXX元。
第七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与出资比例相同。
第八条股东可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但需提前向其他股东和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同意。
第九条公司有1位或多位监事,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权力机构第十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1位为董事长。
董事会的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战略、管理方针、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其中1位为监事长。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设有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销售部门、生产运营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四章股东会议第十五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经理召集,并提前7天向股东发出通知。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的议题包括: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的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讨论、董事、监事的选举和许可证办理等。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股权总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所通过。
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公司章程(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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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 获取公司分红;3. 依法转让股权;4. 获得公司提供的其他股东权益。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 遵守公司章程;3.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 承担公司因股东违反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建设,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所在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实验研究;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科学普及;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投资等。
第二章公司的股东第四条公司资金由股东出资设立,并按照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权益。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准。
每个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出资。
第七条股东每年应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向公司缴纳的股东会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主要事务的决策权。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其他有效形式。
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要求等。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表决,并得到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等。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农业公司的运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业公司是指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经济开发等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与公司独立资产承担风险。
第三条农业公司的名称应当包含“农业”二字,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农业公司的营业范围涵盖种植、养殖、渔业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由股东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认缴,认缴额度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六条农业公司的经营年限不超过50年,经过股东会决议可以延长。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农业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农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审议通过董事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等。
第十条董事会是农业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等。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农业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等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审查重大合同等。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的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五条农业公司的股权可由股东以货币或实物形式认购,认购的股权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农业公司负责管理,并定期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十七条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优先向其他股东转让。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等信息。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按期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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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新技术、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花卉苗木种植、培育、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通过,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二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希翼公司各员工认真履行: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患上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
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者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者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迟延、不积压。
4、员工不患上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允许见,应婉转相告或者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即将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患上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者手段将公司财物或者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
公司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患上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者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必须在 10 日内办理完毕。
13、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者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者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4、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
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
第四章公司性质与法人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行使职权,签署有关文件。
第六章公司党组织第七条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公司的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七章公司工会第八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三)依法转让和抵押其出资;(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二)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三)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的发展;(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股东会职权与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章董事会职权与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一章监事会职权与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二章经理职权与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业公司章程样本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XX、XXX、XXX 共同出资设立 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三章第十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 XXXXX 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及运营管理,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及销售,农副产品、土特产品、饲料、肥料、农机具、农膜销售,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辟、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家乐观光旅游,项目投资。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农业生产;2.农产品销售;3.农业技术开发咨询;4.农业新型经营模式推广;5.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销售;6.农村电商服务等。
第二章股权结构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分成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元。
第六条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购买价值(万元)A40400B20200C15150D10100E10100F550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决策机构。
第三章董事会第七条董事会组成本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董事任期董事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董事会拥有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商业计划和投资组合;2.操作公司的业务并管理日常业务;3.签署重要的商业文件;4.举行关于本公司的每年一次股东大会。
第十条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事规则如下:1.董事会议是由董事主持的,应至少每年召开1 次;2.召开董事会应提前7 天通知,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参加才能有效。
第十一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生效,若董事票数平分,则由主席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二条监事会组成本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任期监事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监事会拥有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形式和会计核算;2.监督董事的日常经营和决策;3.参加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和在股东会上报告监事的调查及发现事项;4.监督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五条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事规则如下:1.监事会议是由监事主持的,应至少每年召开1 次;2.召开监事会应提前7 天通知,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监事参加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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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营,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
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具体地址],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法变更。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股东为国家,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依法获取公司利润分配;3. 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 依法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依法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董事会成员由[具体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具体人数]名由股东委派,[具体人数]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具体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具体人数]名由股东委派,[具体人数]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财务会计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向股东会、监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种税费,并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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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性质:本章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农业种植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宗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种植业,为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六条股东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认本章程,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3. 获取公司分配的股利;4. 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5. 依法请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财务会计报告;6.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按时缴纳股金;3.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4.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会: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3.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e.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g.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h.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i. 修改公司章程;j.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3.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农业开发公司章程
农业开发公司章程农业开发公司章程(精选15篇)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开发公司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开发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第9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14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XX农业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经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本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农业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设立登记xx至 _____ 年—月—日)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自主经营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xx,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设施农业农作物及其它作物的种植、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牲畜的饲养、销售。
公司为自主经营企业,以上经营均由公司统一自主经营。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其中:XXXX为一个股东,出资万元。
XXXX为一个股东,出资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出资额:出资比例(股份比例):3、出资形式:(三)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必须在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
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号,以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在公司设立前,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农业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息烽县联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息烽县永靖镇联丰村石关口组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家禽、生猪、肉牛、山羊、刺猪养殖及销售;蔬菜、经果林、药材、苗圃种植及销售;劳务派遣。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万元) 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魏礼权 5 33.3% 货币 xx.11.4梁光富 5 33.3% 货币 xx.11.4息烽县永靖镇联丰村村民委员会 5 33.4% 货币 xx.11.4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农业投资公司章程
农业投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农业投资公司的基本章程。
第二条农业投资公司是专门从事农业产业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种植、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
第三条农业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出资比例如下:[股东1]出资X万元,占比X%;[股东2]出资X万元,占比X%;[股东3]出资X万元,占比X%。
第四条农业投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农业投资公司的总经理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农业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农业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农业投资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地点],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变更。
农业投资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由农业投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
第二章股东会第八条农业投资公司的股东会是股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条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一条股东会决议应当经过股东出资额合计占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出资额的2/3以上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召开事项由董事会主任召集,并提前至少X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农业投资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X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X名由投资机构任命。
董事的任期为X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由董事会主任召集。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确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应当经过董事的大多数同意方可生效。
农业企业注册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企业的组织与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公司住所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技创新,发展绿色农业,服务“三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1. 农作物、蔬菜、水果、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2. 畜牧业、渔业养殖、加工、销售;3. 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4. 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5. 农业观光旅游;6.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东与股权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真实、合法,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抽逃出资。
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2. 获得公司利润分配;3. 获得公司解散时的剩余财产;4.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批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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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有缴纳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为大幅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3.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即在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
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
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度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囚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囚犯最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字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用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
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会有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懂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10、对发行公司债务作出决议;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13.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3、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5、拟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7、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6、聘任或解聘处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7、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
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5)说明书;(6)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规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会计账册、报表和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务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股东会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或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