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21•【文号】财会[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财会〔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会计人才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会计人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会计人才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会计人才规划》,是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会计行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会计行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会计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会计人才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抓紧制定《会计人才规划》实施方案;要大力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会计人才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部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目录一、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方针(二)发展目标三、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三)着力培养造就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四)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五)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六)着力统筹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七)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八)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九)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十)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十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十二)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十三)推动会计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十四)建立会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十五)发挥会计行业协会、学会职能作用(十六)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五、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十七)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十八)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十九)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人才培养工程(二十)会计名家工程(二十一)应用型高级会计学科建设工程(二十二)现代农村会计人才支撑计划六、组织实施(二十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二十四)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控评估体系(二十五)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才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经济管理127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徐早娥 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的需要,财会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也给财会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围绕如何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实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内融外引”改善队伍结构、建立“专家”团队、促进队伍的流动性,以及强化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能等五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财会队伍;建设;思考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36-0127-01一、推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会计强,财务弱,是目前企业财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所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表象看,会计人才多、财务人才少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财务与会计机构长期合并设立,弱化了财务职能。
实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则有利于突出财务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其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需要上来讲,都是可行的,有必要的。
首先,企业财务与会计具有不同的工作目标和服务主体,两者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企业财务与会计属于并列的两个不同的管理范畴,从理论角度来讲,两者完全应该分设。
其次,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合并设立,造成两者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很容易导致重核算轻财务的现象发生。
实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是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内在需求和必然选择。
再次,由于财务与会计工作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两者对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甚至对人的性格的要求也有区别。
实行企业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有利于明晰会计目标和财务目标,提高专业化程度;有利于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经济业务简单的企业可以合并设立,不可一概而论。
二、“内融外引”改善队伍结构要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还必须要不断改善财会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
为此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注重与其他业务的融合一是要进行知识的融合,即加强财会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养;二是要进行人员的融合,即加强人员交流,根据需要将其他专业的人员吸纳到财会队伍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为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和奖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第四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五条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七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第三章总会计师的权限第十条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
总会计师职能职责
总会计师职能职责
总会计师(Chief Financial Officer,CFO)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
总会计师的职能职责包括:
1. 财务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财务战略和目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2. 资金管理:负责公司的现金流管理,包括预测和规划资金需求,管理投资和融资活动,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足和有效运用。
3. 财务报告和分析:准确、及时地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为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4. 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制定控制和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5. 税务管理:管理和执行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税务筹划,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6. 内部控制:设计、实施和监督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操作合规、准确和可靠。
7. 执行力管理:与其他部门合作,推动财务战略和目标的有效执行,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力和绩效。
8. 领导团队:领导并管理财务团队,培养和发展团队成员的能力和潜力,确保团队的高效运作。
总之,总会计师是一个关键职位,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作为决策者和战略执行者,在公司的战略制定和执行中发挥重要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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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总会计师职责定位强化企业内部管控
整 内部业务活 动的 自律系统 。其贯穿于 经营活动 的全 部过程 ,包括 控制环境 、 风 险评估 、控 制活动 、信息 与沟通 以及
、
监督 等要素 ,并受企业董事 会 管理阶
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适应外 界的变化 ,随时 了解面对的风险及怎样控
在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框 架 下 ,总 会 计 师 的最大 化 。对企业 战略决策 、风 险控制 层 及 其 他 人 员 的 影 响 。 具 有 双 重 角 色 :在 公 计 师主持
■ 陈鲁平
当 前 遇 到 的 世 界 性 金 融 和 经 济 危 本 保值 、增值 ;在公 司管理层面 总 会 的专家 承担 着管理和 完善企业 内部控
机 ,使 企 业 面 临 着 更 加 复 杂 多 变 的经 济 计 师 是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系统 的 当家 人 .是 制 制 度 的 重 大 职 责 。 主 要 有 : ( ) 负 1 环 境 。 加 强 内部 控 制 管 理 强 化 内部 控 财务资源调 配的第一把关 人 ,是总经 理 责会计核算和 财务管理体 制的建立和 完 制 体 系 建 设 已 成 为 企 业 管 理 的 热 门 话 的 智 囊 团成 员 和 合 作 伙 伴 。 总 会 计 师 的 善 ,加强 制度建设 .建 立 、完善 内部核
匿圈圈
T E R EE R H H O Y R SA C
在 当 前 经 济 环 境 下 总 会 计 师 更 要 认 清 职 责 通 过 协 调 内 部 资 源 的 有 效 利 用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等 措 施 实 现 企 业 价 值 的 最 大 化
明确 总会计 师职责定位 强化 企业 内部管控
题 .企业也应进 入精耕 时代 。 精耕 ”
总会计师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号《总会计师条例》已经一九九0年十二月十四日国务院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和奖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第四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五条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七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1.11.18•【文号】国管财[2011]501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发展规划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财[2011]50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京企业: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在总结“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健全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推动会计行业科学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财会〔2011〕19号)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人才工作的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新和改进管理方式,加大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会计行业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7〕68号),进一步提高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号)《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国企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能定位探讨
国企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能定位探讨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2-000-02摘要总会计师是企业强有力财务团队的构建者,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总会计师的职能和定位也在不断变化,文章探讨了职能定位转变的背景,演变过程,提出了总会计师应具有的职责和能力。
关键词总会计师职能定位能力总会计师是企业强有力财务团队的构建者,同时也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执行者,当今中国高速增长的环境为总会计师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不论在中国还是海外,总会计师都在引领企业获得增长的战略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总会计师职能、地位的变化,必然导致对总会计师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求的变化。
随着中国总会计师职能与cfo的国际趋同,对我国总会计师的工作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转变的背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和后经济危机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格局,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经济关系的复杂化、筹资渠道的市场化、利益分配的多元化等诸多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国资委对央企财务关注的重点是注重财务基础管理、注重财务成本控制、注重财务风险管理、注重财务资源集团化运作、注重财务管理创新,需要实现完善财务功能、提升财务能力、加快财务转型、实现财务一流的目的。
为了实现战略目标,控制风险,企业势必对财务工作及财会人员提出新的标准,要求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会计人员由“专业型”向“复合型”转变、会计信息由“企业实用型”向“市场作用型”转变、会计信息质量由“失真型”向“可信型”转变,企业财务管理转型势在必行,企业财会人员的转型更是刻不容缓。
二、总会计师在企业中定位的演变我国的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定位,是学习前苏联的经验的基础上,在“一长三师”(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具有先天的计划经济色彩。
2002年以后,人事部发文规定,企业不得按照行政级别进行机构设置,总会计师的地位顿时陷入尴尬。
总会计师职能职责(2篇)
总会计师职能职责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税法》等相关法规,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负责组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经济核算办法,及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集团内部各单位和各项目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其完成情况。
负责清理公司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款欠款的催收。
与法律顾问配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公司债权超过法律诉讼时效。
组织公司预算,做好收支编制并监督执行。
组织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与银行联系,完成公司融资任务。
负责与政府财税部门联系,利用财税政策,规划好各项目的税收,合法、合理避税。
领导财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
完成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会计师职能职责(2)总会计师是一个公司财务管理层中非常重要的职位。
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并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准确、合规和透明。
总会计师的职责涵盖了许多方面,以下是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能和职责。
1. 财务战略规划:总会计师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
这包括为公司制定长期和短期财务目标,并确定实现这些目标所需的财务策略和计划。
总会计师还负责评估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以支持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提高。
2. 财务报告与分析:总会计师负责编制和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
这包括财务报表、经营报告和管理层报告等各种财务信息的编制和分析。
总会计师需要确保这些报告准确、合规和及时,并解释与管理层和股东有关的财务数据。
3. 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总会计师负责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
他们制定和实施财务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总会计师还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和问题。
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定位
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定位【摘要】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职能。
他们需要负责整体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监管工作,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稳健和合规。
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拥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和决策支持者。
他们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
总会计师的职业发展路径多样化,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来实现职业晋升。
为了胜任这一职位,总会计师需要具备专业素质和多方面能力要求,如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总会计师在现代企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业角色定位关键且不可替代。
总会计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职业要求。
.【关键词】总会计师、职责、职能、企业地位、作用、职业发展路径、素质、能力要求、职业前景、重要性、关键性、自身能力、素质提升。
1. 引言1.1 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定位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岗位之一,承担着重要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运营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定位在不断演变和完善之中,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业务技能和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
总会计师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参与者,需要深入了解企业的战略目标和运营模式,为企业提供全面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
总会计师还要积极推动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化和规范化,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不仅仅是执行者和记录者,更应承担起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者和决策者的职责,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总会计师的职业角色定位至关重要,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适应市场和企业的变化,发挥自己在企业中的价值和作用。
2. 正文2.1 总会计师的职责和职能总会计师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和中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职能。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财务管理和监督:总会计师负责全面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监督资金的流动和使用,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合规。
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的必要性研究
实务探讨PRACTICE DISCUSSION中国总会计师·月刊140会计是提高单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总会计师是治理体系中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国总会计师正处于推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改革发展的关键位置。
在当前形势下,监督问责力度不减,风险防控压力不断,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专业背景单一,不利于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因此,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设置的必要性,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探索体制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迫切需求。
一、国内外总会计师发展状况20世纪9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项目屡禁不止的财务问题促使《C F O法案》出台,该法案通过建立以首席财务官为主体的联邦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即在OMB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下建立“管理副主任——联邦财务管理办公室(O F F M)——部门或机构CFO”,CFO作为联邦政府部门或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本部门或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此外,OMB之下还设置了一个C F O理事会,成员包括管理副主任、主计长以及各部门和机构的C F O。
该法案推动联邦政府持续引入和应用现代财务管理思想、方法和技术,从而改进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管理水平。
2003年11月召开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英文名称Chinese Institute of General Accountants (CIGA)更名为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缩写为C A C F O,中文名称仍沿用“总会计师”,将中国总会计师定义为CFO,表明中国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已确立与国际CFO制度接轨为基本取向。
目前,总会计师在我国国有独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已经普遍设置,三级公立医院、公办高等学校也有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并正在逐步推开。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发实施——《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置 了总会 计师 的职 位 但 总会计 师工作 责任 不 明确 . 当部分企 业总会 计师仍 相
以 传 统 的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收 支 管 理 为 主 .在 战 略 规 划 、经 营 决 策 、风 险 管 理 等 方 面 涉 足 较 少 , 以 充 分 发 挥 监 督 和 难
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总会计
师 应 引咎 辞 职 。 会 计 师 对 报 告 信 息 的 总
效 地履 行工作 职责 尤其 是 自中航 油 、
南 方 航 空 和 华 源 集 团 等 事 件 之 后 ,中央
告信息 和 内控机 制负责
目前 财 经 领 域 造 假 、 业 会 计 信 企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 办法 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 财 政部财政科学研 究所 王 建 新
一
、
出台背 景
1 9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了 《 会 计 师 条 0 9 总
出 详细 定 这 成 资 整肃 案; 业 务整 技 造、 产 了 规 也将 为国 委 对企 业 合、 术改 新
权 的提 速 。《 行 办 法 》规 定 对 于 企 暂
购、 资产 划转 、 债务重 组等事 项组织 实
施 必 要 的尽 职 调 查 . 独 立 发 表 专 业 意 并
总会计 师 。 ”总会 计师 是一个 特殊 的专 业 职位 是企业监 督制衡机 制的 重要组 成部 分 。 但是 , 目前 实际情 况来看 中 从 央企业 的总会 计师在工作职 责履 行中尚 存在 以下三方 面的问题:一是 部分企 业
真 实性 、完 整性负主 管责任 。
总 之 . 会 计 师 作 为 企 业 财 务 工 作 总
浅析省级农科院施行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及作用
浅析省级农科院施行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及作用本文针对目前全国省级农科院财务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现实管理需要的问题,在概述各农科院财务管理模式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家对在科研事业单位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了在省级农科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设立总会计师解决目前管理模式弊端的解决方法。
标签:省级农科院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改革不断的深入、各省级农科院院所两级法人管理结构的采用,目前全国省级农科院的财务管理模式与国家、单位对财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
主要体现为国家对财务管理合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与目前模式下院本级财务部门职权限制的矛盾,单位对财务决策科学、利于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与目前模式下财务部门对财务决策被动执行的矛盾。
在省级农科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可以解决上述矛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适应发展需求。
一、省级农科院单位性质及财务管理模式现状农业科研具有投资规模大、科研周期长、科研成果具公益性的行业特点。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农业科研机构性质为政府投资的事业单位。
在众多农业科研单位中省级农科院相对其他单位科研实力强、规模大、政府重视,成为农业科研行业的中坚力量。
在行政管理关系上,省级农科院一般隶属于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农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模式绝大部分为财务独立核算的院所两级法人结构。
省级农科院本级为一级法人单位,由院长任法定代表人,内设财务处等职能处室,履行管理职能。
院本级下设所长为法定代表人的二级法人研究所,履行科学研究职能,研究所内设财务科,独立核算本所经济业务。
二、省级农科院施行总会计师制度的依据及情况现行的法律、制度及指导性文件对在省级农科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设立总会计师有明确论述。
1.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这在法律层次上为事业单位性质的省级农科院设置总会计师提供了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地位与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地位与作用作者:陈立阳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下》2011年第09期摘要:文章论述了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目前存在的“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不上位”状况,并指出了总会计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后提出了加强总会计师作用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地位;作用2010年末,财政部发布《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要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总会计师条例》明确了“全民大中型单位,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这为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总会计师制度的现状第一,一些单位总会计师“没有位”。
调查显示约有30%左右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应设而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只是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自设副总会计师职位替代总会计师岗位。
尤其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及邮电通信业等还有大量的空白点。
第二,总会计师工作责任“不到位”。
受过去传统思想和单位管理水平的影响,精力主要还是集中在具体事务上,很难真正参与到单位管理和发展的决策当中。
相当部分单位总会计师仍以传统的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管理为主,在战略规划、经营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涉足较少,难以充分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权利和责任不对称导致总会计师在单位中责、权、利不平衡。
第三,总会计师岗位“放错位”。
在设置总会计师的一些单位中,因总会计师所处的助手和从属地位,没有把总会计师岗位置于单位决策层,部分单位既设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又设置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部分单位只设副总会计师,甚至不让其分管财务;部分单位即使设了总会计师也不让其进入单位领导班子。
第四,总会计师“不上位”。
单位总会计师是一种特殊专业岗位,既要求懂经营管理,又要求有较高的财务会计专业素质,目前在国有单位中真正达到CFO(首席财务官)标准的总会计师还比较少。
由于目前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上存在较多的问题,同时缺乏有力的法律规范等,使总会计师在单位经营管理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大部分总会计师财务知识和财务工作经验都十分丰富,但生产知识相对不足,对信息技术等现代理财辅助手段掌握的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后备力量不足,后继乏人。
设置总会计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设置总会计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总师制度的沿革总会计师是指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主管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早在建国之初,我国就借鉴原苏联的经验,在一些大、中型国有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等做了具体规定。
1978年9月国务院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中,专设一章规定总会计师制度问题,并把设立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长三总师”(厂长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中,首次以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
为了贯彻《会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议、规定,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做了完整、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使我国总会计师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1993年修改的《会计法》中再次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中,对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又做了新的规定。
可以看出,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随着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在不断完善。
总会计师是主管企业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成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从已经设置总会计师的国有企业情况看,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保护所有者权益,都有明显效果。
二、设置总会计师存在的问题新《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浅析事业单位改革中设置总会计师的必要性及作用
浅析事业单位改革中设置总会计师的必要性及作用沈国华1李晓星21.岫岩县政府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大石桥市财政事务中心摘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振兴发展活力动力的当务之急。
通过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规模扩大,如某市共有352个市直事业单位纳入改革,优化整合组建公益性事业单位34个,精简318个,转企18个、撤销10个,精简比例达到90%,这样改革后的事业单位都是大象级的,业务整合和服务效率提升,财务工作也相对复杂,对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中设置总会计师非常必要,希望能引起组织、财政、人事等职能部门的重视,不断促进改革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总会计师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全球经济一体化,事业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更加要求财务管理的规范以及市场策划准确,投资要有收益,增加监控力度,这些都需要高级的经济管理人才进行管理,总会计师应运而生。
总会计师是事业单位的经济策划师,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领航者,是分配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政策执行者,是内部经济治理的法官。
对事业单位来说,总会计师是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着经济管理决策、控制、财务预测分析等工作,应当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财政部文件关于《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
一个事业单位单位设置总会计师,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他们的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单位都是必要的。
一、事业单位改革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事业单位对设置总会计师认识不够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约有39%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应设而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特别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职责
总会计师职责总会计师职责总会计师职责1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改革和总会计师设置的的最终“落脚点”就是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问题。
我们认为,应当将总会计师的权责配置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内考虑,总会计师不仅是高级管理人员,更是在董事会中公司战略决策的重大参与者;既忠实地维护出资者利益,又积极地辅佐总经理,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一、总会计师的角色定位和服务对象研究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问题,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总会计师角色定位和服务对象问题。
目前,无论是作为任免总会计师的管理者、还是经理层等总会计师的合作者,乃至总会计师本人,对总会计师角色定位和服务对象的认识很不统一,有的甚至相去很远,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总会计师职能的有效发挥。
因此,必须解决总会计师角色定位和服务对象问题。
(一)总会计师的角色定位我们认为,总会计师不是一般的会计人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务经理人员,也决不仅仅只是“会计的总头”,也不同于国内一般意义的财务总监或国外的cfo。
必须把它放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中去思考,从历史发展和现实要求的视角去考察。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总会计师的内涵应该突破计划经济时期管理层次的范畴,上升到治理层次的范畴。
总会计师是指由特定的专业人员担任的高级监督、管理人员。
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总会计师具有双重角色,在公司治理层面,总会计师代表所有者利益,主要履行监督职责,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公司管理层面,总会计师是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的当家人,是财务资源调配的第一把关人,是总经理的智囊团和合作伙伴。
总经理负责全面,重在业务;总会计师相对独立的负责财务会计系统的运行。
同时总会计师作为一个专业要求比较高的角色,还应引入执业资格认定制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
与总经理一样,总会计师由董事会(出资人)直接聘任或委派,并得到执业资格管理机构的认可。
我们认为,总会计师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角色定位如下图所示:总会计师的角色定位,决定了总会计师的具体角色分工和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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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系列解读之三财政部会计司总会计师是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下称“《会计法》”)明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会计人才规划》进一步提出,“要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这既为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指明了方向,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会计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新时期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必须首先了解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发展演变过程。
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初步建立、恢复重建和步入法制化轨道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国之初至“文革”前,这是总会计师制度初步建立时期。
在此期间,为加强经济核算和会计管理,一些大中型企业学习苏联经验,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度。
1961年9月,党中央印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明确提出国营工业企业应设置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以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财务等责任制度;同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草案),要求企业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设置总会计师,全面组织和监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1963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原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都应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行政法规。
以此为标志,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初步建立。
与我国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这一阶段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适用范围较窄,主要适用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没有要求其他行业设置总会计师;二是管理体制单一,总会计师由企业上级主管机关直接任免;三是职责权限专一,总会计师主要是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和监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四是不强调专业资格,凡高于财务处(科)长水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专业干部都有资格担任总会计师。
第二阶段是1978年至1985年,这是恢复重建总会计师制度的时期。
“文革”时期,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总会计师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单位原已建立起来的总会计师制度,有的名存实亡,有的被取消。
“文革”结束后,为了尽快恢复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1978年9月,国务院发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重申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并明确把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
1983年以后国务院发布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中,对总会计师制度继续给予充分肯定。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厂三总师”(厂长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党委书记都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次确立了总会计师在企业的领导地位,也赋予了总会计师新的职责。
这一阶段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将总会计师制度的适用范围由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二是强化了职责权限,要求企业建立以总会计师为首的经济责任制。
总会计师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协助厂长建立、健全企业经济核算责任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第三阶段是1985年至今,这是总会计师制度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重要时期。
1985年颁布实施《会计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
为了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定,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作了完整、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使我国总会计师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1993年修订的《会计法》又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1999年再次修订的《会计法》对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又有了新的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而且是“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这一时期,总会计师制度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将单位设置总会计师上升为法律要求;二是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总会计师的专业资格;四是调整了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除明确在财务会计业务主管方面的职责外,还明确了在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决策方面的职责,以及参与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职责;五是建立了总会计师奖惩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为了加强对其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出台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即“国资委第13号令”),主要内容体现在:一是重点明确中央企业和国资委在落实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方面的义务;二是针对一些中央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的现状,重申中央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设置总会计师;三是对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任职资格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对总会计师职责权限作了提升;五是对中央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业绩评判作了具体规定等。
客观上看,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作出的暂行规定,对于推动《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在中央企业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完善我国总会计师制度作了有益探索。
总体上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稚嫩走向成熟的发展历程。
总会计师的地位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多年来,总会计师在贯彻国家财政政策和各项企业制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升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总会计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经济制度,也越来越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总会计师队伍也不断壮大。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虽然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准则实现国际实质趋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稳步实施、会计信息化扎实推进、企业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等诸多因素,迫切要求对我国总会计师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和创新。
为此,《会计人才规划》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实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等重大决策。
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自《总会计师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近20年。
这期间,无论我国经济法律制度,还是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竞争环境、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改革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总会计师制度的不适应性凸显。
概括地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关于总会计师的设置。
这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一是“认识没到位”。
目前,相当一部分按规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06年开展的有关调查显示,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比较重视总会计师职位设置,设置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
从不同规模企业看,71%的特大型企业和77%的大型企业均设置了总会计师职位,其比例明显高于中小型企业,这反映了特大型和大型企业对总会计师职位设置的普遍重视。
然而,约有30%左右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应设而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尤其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及邮电通信业等还有大量的空白点。
二是“组织没到位”。
部分单位既设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又设置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部分企业只设副总会计师,甚至不让其分管财务;部分企业即使设了总会计师也不让其进入单位领导班子。
2006年国资委颁布的第13号令明确指出,“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还要求:“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组织不到位问题,但从全社会企业角度看,“组织没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具有多面性和复杂性:一方面与我国目前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有关,如有些单位的总会计师必须由主管部门任命或提名,客观上造成总会计师岗位一时的空缺;另一方面与我国目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体制有关,如有些单位的领导班子职数及成员资格要受到组织部门或监管部门的约束,在职数有限的情况下,加上认识上的误区,总会计师岗位很容易成为“牺牲品”等。
第二,关于总会计师管理体制。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
实际工作中,总会计师主要实行四种管理模式,一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直接委派或任命;二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聘任,外商独资企业采用的主要是这种模式;三是由企业董事会任命,股份制企业采用的主要是这种模式;四是由集团公司委派或提名,部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用的是这种模式。
哪种模式合适?社会各界认识不完全一致。
此外,财政部门在总会计师管理中的作用不明显,影响其管理职能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总会计师队伍建设。
第三,关于总会计师的职责。
《总会计师条例》第二、三章对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但是,据调查,现职总会计师仍以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职能为主,分别有76%、72%和67%的总会计师负责单位的会计监督、成本核算与财务收支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能;仅有33%的总会计师负责或参与企业价值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市场前沿需要的管理职能,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与工作重点显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
从不同性质的单位看,总会计师的职责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任职的总会计师参与价值管理、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比例分别有33%、37%、45%和48%,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仅有16%和13%的总会计师参与;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的总会计师则比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大程度上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管理与决策,其职责范围更广,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