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当代政治制度重要问题整理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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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当代政治制度
关键词:典型的总统制总统集权制
Conflict between the president and the People’s congress(两权之争)
(苏联解体后,从一开始的经济改革的选择再到两大机关的矛盾,最后通过武力确立总统制、三权分立)
(1)人民代表大会与以总统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体制上出现了矛盾分歧,前者主张建立议会制国家,后者主张建立总统制国家,双方都有理由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双方对立的原因:1991年底,俄罗斯独立以后,选择了休克疗法的改革方案,土地私有化,经济市场化(这把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降到最低限度)。但是,这种激进的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反,经济急转直下,通货膨胀严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这时,人民代表大会最高苏维埃对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进行批判。
(3)两权对立的加深:国家政治体制的争论。
总统一方:废除旧宪法,确立新宪法,建立总统制,取消最高委员会,把最高苏维埃转变为专业性立法的会议。
最高苏维埃:执行权力机关受最高苏维埃监督,防止滥用权力。
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决定提交全民公决(1993年3月29日),决定将有关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交由全民公决。之后,总统试图解散人民代表大会,而人民代表大会也决定暂停执行总统命令。叶利钦还决定选举新的俄罗斯议会,在这期间全部以总统执行权力机关指导,切断人民代表大会的水电与对外联系。最后,炮打白宫,以流血方式确立了国家权力体制。
The features of Totalitarian Presidential system
(集权主义总统制的特征)
(1)总统决定俄罗斯的内外政策,而议会没有什么话语权。
(2)人事权掌握在总统手里。这样通过议会选举产生的少数党有可能进入政府,而多数党可能不能进入。总理由总统提名,议会杜马通过,其他政府成员无需议会同意,由总统决定即可。政府要员的提名任命完全由总统说了算。俄联邦政府几乎成了总统的一个普通办事机构。
(3)总统拥有强有力的否决权,议会的立法权受到很大限制。议会杜马通过的法案必须以总统签字后才能生效。
(4)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而议会很难监督政府。
(5)议会很难罢免总统。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总统职务,可以提前行使总统职权,让总理代行总统职权。这实际上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健康状况”界定不明。总统犯叛国罪等重罪,会议可以罢免,但程序非常复杂。
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虽然各派力量颇有微词,但修宪程序复杂,至今未曾修改过。
民主外壳,集权内在:名义上是三权分立,但实际上不是,总统集权,议会权力很小,司法机关更是。俄罗斯并不像一个现代社会,更像是君主专制国家。
自由民主VS稳定秩序:1、俄罗斯人民需要像蚂蚁一样被组织起来,需要有一个人物去指引、带领、训导。2、俄罗斯人民缺乏民主意识,只有通过威权主义政体才行。
俄罗斯的联邦制
俄罗斯独立之初有六种选择:单一制、松散联邦制、条约联邦制、制宪联邦制、条约宪法联邦制(以条约分权为基础、以宪法为辅)、宪法条约联邦制。
一开始并未定型,在逐步探索,叶利钦一开始选择条约联邦制,(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快捷有效的选择),联邦条约的签署阻止了各省的独立,防止俄罗斯联邦解体,暂时约束了俄罗斯分离倾向;
第二个选择是条约宪法联邦制,制定联邦条约,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1993年6月宪法出台之时)阻止联邦分裂,规定中央和地方的权限,但由于爆发四月风暴,宪法未行先止;
第三次选择是制宪联邦制,(1993年12月通过俄罗斯总统制宪法,不包括共和国退盟权,也没有共和国是主权国家的提法),规定俄罗斯联邦在俄罗斯境内享有全部主权,联邦法律全部适用,联邦主体独自享有的权力,中央和地方共同享有的权力。另外,此条约还规定,对于权限划分有异议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权限划分问题。
第四次选择是宪法条约联邦制,解决了国家体制问题。以宪法为基础,以条约为补充,双边条约,不改变俄罗斯整体的联邦性质,也有反对分权条约的认为这会使联邦制变为实际上的联邦制,破坏国家的法律空间,这种说法有点过激了。在俄罗斯,双边分权条约是叶利钦的一个创造,从政治上讲保证了俄罗斯的稳定统一,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防止了俄罗斯联邦的解体;但也有消极影响,即国家法律空间不统一,法律空间破碎,这对国家的管理带来消极影响,这在普京时期逐步得到解决。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system during Putin’s presidency
(普京时期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巩固)(巩固国家统一)
1、Establishing the Federal Distri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territorial(按地域原则设立联邦区)
把国家划分为7个联邦区(中部、西部、南部、伏尔加河地区、远东等),在每个联邦区设一个由中央派出的驻联邦代表,直接隶属于总统,向总统汇报工作,对联邦区实行软控制,进行牵制和监督。作用: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中央集权;保障各地区地位平等,化整为零。
2、Modifying the composition principle of the federal committee(修改联邦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分上下两院,下院由普选产生,而上院联邦委员会由各联邦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个是立法机关代表,一个是权力执行机关代表(实际上是地方执行长官和杜马主席)
A.2005年,普京改变这一做法,两名代表分别由地方立法会议选举产生,但杜马主席除外;另一个由行政长官推荐。
B.如果地方立法会议(立法机构)和行政长官(行政机构)有违反国家宪法的情况,联邦总统和联邦中央政府有权撤除其职位。
作用:削弱了地方行政长官在联邦委员会中的影响,取消其上院议员资格,剥夺了他们的刑事豁免权,加强了对地方行政长官的控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行政长官的监督,这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加强中央集权有利。这两条原则也被法律化了。
为了安抚各地方行政长官,为他们提供参与国家事务的渠道,普京提出了成立国务委员会,2000年9月1日,普京签署命令,成立国务委员会,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令通过这个平台使中央和地方得到交流沟通,协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上传下令。主席由总统担任,委员是各地方行政负责人,各主席团成员,每半年更换一次。
3、Unifying the legal space(统一法律空间,解决叶利钦时代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
A.各邦人民必须遵守联邦宪法和法律,联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俄罗斯联邦宪法适用于俄全境
C.在俄联邦主体通过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地方上与联邦宪法不相容的地方要废止。
经过三年的整改,国家法律空间基本得到统一。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2003年,普京宣布俄罗斯在法律和事实上得到了统一。
法律空间的统一是国家管理的基础。
4、Establishing the forming method of local authority(确立地方权力机关的组建模式)
按俄罗斯宪法规定,地方行政长官由地方选举产生,中央没有任免权,这导致地方有很大的独立权,常常无视中央,甚至利用地方立法与中央分庭抗礼,甚至还插手对外事务,与中央唱反调。
普京改变这一做法:
A.改由中央提名,交由地方议会批准,实际上掌握了地方官员的任免权,与俄罗斯总理产生的方式一样。
B.总统有权解散地方议会,并在规定时间内选举新议会。
C.如果地方行政长官失去总统信任,有违法行为,总统有权免除其职务,并提名新的候选人。在梅德韦杰夫任职期间(2008—2012),又恢复了地方行政长官由地方选举产生的方式,但是由国家议会提名(在议会中的多数党,实际上还是掌握在他们手中)
5.Merging federal subjects(合并联合主体)
原因:A.太多,不利于联邦统一
B.差距大,不利于经济发展
C.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大,不利于国家管理
结果:从89减到了83个
6.Establishing the social Council(成立社会院)
为了增强权力机构与社会的互动,普京决定在国家杜马和国务委员会外成立一个社会院,社会员成员任期两年,成员非官员,对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对国家方针政策、宪法修改案等提出建议。除了中央,地方也设社会院。
作用:缓解民众紧张情绪,建立沟通渠道。
7.Taming of oligarchs(打击金融寡头)
金融寡头干政是普京执政期间的一个严重问题,普京上台后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他们的势力,消除他们对政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