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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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

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

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流程、时限等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便民利企:服务窗口应当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导向,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3. 规范高效:服务窗口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公平。

4. 人性化服务:服务窗口应当尊重群众和企业意愿,提供人性化服务,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内容1. 服务窗口设置: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 服务事项公开:服务窗口应当将服务事项、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

3. 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窗口应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4. 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5. 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耐心、热情地服务。

6. 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服务满意度低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培训。

7. 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窗口或热线,对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回复处理结果。

8. 特殊人群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服务,设置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等服务。

9. 智能服务设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智能化服务。

10. 跨部门协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等改革举措,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2. 完善政策支持:对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所需的经费、技术、人才等给予充分保障,鼓励探索创新。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我单位业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二、服务宗旨1.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客户权益。

3. 注重团队合作,提高服务效率。

三、服务内容1. 业务咨询:提供业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包括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

2. 业务办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高效、准确地办理客户业务。

3. 资料审核:严格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业务指导: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的指导和帮助,包括填写表格、准备材料等。

5. 投诉处理:及时处理客户投诉,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礼貌,尊重客户,不使用不文明语言。

2. 服务效率: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客户等待时间。

3. 服务质量:准确、高效、细致,确保业务办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 服务环境:保持窗口环境整洁、有序,提供舒适的办理环境。

五、服务要求1.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办理方法。

2. 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穿着不合适的服装。

4. 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业务资料。

六、服务改进1. 定期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和不满,及时改进服务。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高服务协同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通过以上规范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提升我单位业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确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窗口设置与职责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窗口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六条窗口职责:(一)宣传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接受政务服务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三)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指导、协调和投诉处理;(四)参与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流程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特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第八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

第九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协助申请人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十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指政府机构面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的窗口。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承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认真办理每一笔业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第二章窗口人员规范第六条窗口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熟悉窗口工作流程和办理事项。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公众,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不得推诿、敷衍或怠慢工作。

第八条窗口人员应当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第九条窗口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行政服务信息,明确办理时间和法定办理期限。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当做到工作时态度端正、肢体语言得体、着装整洁,严禁吃零食、接打个人电话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三章窗口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理、公告和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流程应经过科学设计,合理分工,确保业务能够高效地流转。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不得随意改变流程,不得将工作中的环节或责任推给其他窗口或部门。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凭借公章、证明等必要的证件对业务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按照流程和规定的时限办理,不得擅自延迟或提前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保证办理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四章窗口环境规范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窗口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各类票证、印章、密匙等物品,严禁私自带出、私用或出借给他人。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办公设备,防止因不当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泄露。

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流程与制度

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流程与制度

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流程与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甲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的规范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现就窗口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制度与要求,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引导、咨询、预审、帮办等服务。

(二)企业和群众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窗口办理。

(三)当企业和群众咨询如何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时,能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清晰、准确指引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相应专业办事窗口或登录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二、服务要求
(一)要做到耐心细致,遇人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事不推诿扯皮。

(二)要做到遵纪守法,公道办事,不收受礼金、不吃请、不搞权钱交易。

不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各部门业务,并能清晰、准确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

三、工作流程
(一)实施“一站式”咨询服务工作流程。

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简单
咨询可实现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复杂咨询第一时间联络部门业务咨询联系人,及时给与答复,形成“一站式”闭环工作机制。

(二)窗口需设立投诉电话,如遇到企业和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满,咨询者可通过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三)针对业务对象对窗口的投诉,实行问责追究制,并督促当事人及时检讨改正,并进行通报。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6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6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综合窗口工作制度为切实提高窗口的对外服务形象,保证窗口工作质量,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特制定本窗口工作制度如下:1、全力协助居委会主任、书记认真做好中心一楼大厅的日常管理,达到办公场所管理有序、整洁卫生,工作人员去向明确。

2、对窗口受理事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相关材料不齐全的,窗口应给予具体指导,当场告知做到一次性告知完整。

3、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属于承诺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给以办结。

4、严格执行用印管理盖章的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手续。

5、认真做好各窗口所受理的事项办结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6、接待来访者应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7、自觉维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做到工作资料、桌面用具摆放整齐,积极协助管理中心搞好办公环境卫生,保持洁净、整齐、规范、有序的窗口形象。

8、积极参加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准时出席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以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2)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服务窗口规章制度:1. 上班时间:规定服务窗口的上班时间,包括每天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午休时间和其他休息时间。

2. 着装要求: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着装要求,包括统一穿戴工作服、整洁干净、不准穿着拖鞋等。

3. 工作纪律: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包括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等。

4. 服务礼仪: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与客户接触时的礼仪要求,包括微笑、主动问候、有礼貌待客等。

5. 服务态度: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待客户的态度要求,包括耐心、热情、细致等。

6. 信息咨询: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提供准确、及时、详细的信息咨询服务。

7. 问题解决: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客户问题时应积极主动、及时解决,并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一、服务态度1.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有礼貌,对待每位前来办事的民众应友善、耐心、细致。

2.窗口工作人员应站好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携带手机等私人物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帮助办事民众解决问题,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规范1.窗口工作人员应准确理解办事民众的需求,根据规定的流程向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引导办事民众正确填写申请表格,帮助民众梳理办事所需材料,并核对认证。

3.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办事民众反馈办理结果,告知进度和可能的问题,提醒民众办理后续手续。

4.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办事所需的材料和垃圾。

三、信息公开2.窗口工作人员应公开发布各项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3.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介绍政务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四、监督机制1.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评估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3.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等部门可以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管理巡查,确保规范执行。

五、培训与考核1.行政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落实激励机制。

六、科技支持1.行政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申请、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

2.推行一窗受理,避免办事民众反复奔波,提高办事效率。

总之,规范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关键措施,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推动行政,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提供便利。

同时,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大厅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服务大厅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本规范,确保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政务管理的范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服务大厅设置与管理第五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便于群众访问的位置,具备必要的服务场地和设施。

第六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立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方便群众识别和进入。

第七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条服务大厅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第十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服务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三、服务流程与规范第十一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步骤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服务流程,依次完成服务事项,不得擅自简化或变更流程。

第十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第十四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办理进度和结果,对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当告知理由和救济途径。

第十五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四、信息服务与公开第十七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服务指南、公告通知等。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一、总则便民服务大厅是政府机构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而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了确保便民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务,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周一至周五。

2. 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或公共事件,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提前进行公告。

三、服务内容1. 便民服务大厅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办理身份证、户口登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驾驶证、车辆登记等各类政务服务。

2. 便民服务大厅要广泛宣传自身提供的服务,并及时更新服务内容,以满足市民不断变化的需求。

四、工作流程1. 市民到达便民服务大厅后,应先进行号码取票,以确保服务顺序。

2. 服务人员应及时接待市民,了解其需求,并提供清晰、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3. 办理过程中,服务人员应耐心解答市民的问题,并提供帮助与指导,确保市民能够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4. 办理完毕后,服务人员应向市民说明下一步的操作和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市民的个人信息和办理材料。

五、服务标准1. 服务人员应以市民需求为中心,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2. 服务人员应保持亲切礼貌的态度,不得对市民进行不文明行为或语言上的侮辱和歧视。

3. 服务人员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大厅工作秩序,不得私自占用资源或泄露市民个人隐私信息。

4. 如有特殊情况或服务需求超出工作权限的,服务人员应及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六、投诉处理1. 市民对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有其他投诉,可向服务大厅的投诉专员进行投诉。

2. 投诉专员应及时接收并处理投诉,认真核实投诉内容,保证投诉内容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3. 投诉专员应及时与被投诉员工进行沟通,并采取必要的调解措施或采取纪律处分,以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七、工作纪律1. 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服从工作安排,并做好个人时间管理。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第三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窗口工作职责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工作效率。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歧视、刁难群众。

(六)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窗口工作流程第五条窗口工作流程:(一)接待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迎接,热情接待,了解群众需求,引导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认真审核群众提交的资料,办理相关业务。

(三)解答疑问: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

(四)反馈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群众反馈业务办理结果,告知相关事项。

(五)投诉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窗口工作纪律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群众馈赠、宴请。

(四)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

(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窗口工作考核第七条窗口工作考核:(一)设立窗口工作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鼓励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限时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依据《___公务员法》、《___行政许可法》和《___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向社会公告的服务承诺事项。

(三)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第四条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结。

第五条对限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第六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第七条对自觉遵守限时办结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___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八条违反限时办结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一)未按时___理或对应办事项造成延误的,要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二)违___定权限、条件、程序等实施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三)违反限时办结制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本制度由汤道河镇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窗口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涉及公共服务窗口工作的单位。

二、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高效便捷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高效、便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 规范统一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规范、统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 便民利民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方便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工作内容1. 窗口设置与职责划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各窗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业务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设立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3. 服务流程与规范:制定窗口服务流程和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4. 信息管理与共享:建立窗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办理业务。

5. 投诉与监督: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

四、工作制度1. 窗口工作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认真负责地办理业务。

2. 首问负责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及时予以解答和办理。

3. 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4. 限时办结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和办理流程,合理承诺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

5. 预约服务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提供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6. 绿色通道制度:为特殊人群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业务,确保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7. 值班制度:设立窗口值班制度,确保窗口工作不断档,方便群众随时办理业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解决问题而设立的机构,下面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是必须保证至少工作8小时。

同时,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值班制度,确保在非工作时间也能提供急需的服务。

2. 接待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待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

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应友善、耐心地解答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3. 信息咨询: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

工作人员应熟悉各项信息,以便准确地回答群众的问题。

4. 办事指导:工作人员应向群众提供办事指导,包括办理手续、准备材料、递交申请等事项。

同时,工作人员应提供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以方便群众参考。

5. 投诉处理: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接收并处理群众的投诉。

投诉处理人员应认真听取投诉内容,及时解决问题,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6. 培训和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便民服务中心应实施绩效考核,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以激励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7. 保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安全。

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8. 维护秩序:便民服务中心应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发生与服务工作无关的争执或冲突。

工作人员应以良好的态度对待群众,不得对群众进行不当言行。

以上是便民服务中心的一般工作制度,具体制度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汇编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汇编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大厅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服务大厅是面向广大客户的重要窗口,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本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大厅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解答、业务办理、投诉处理、信息公示等。

第五条服务大厅应明确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和告知。

第六条服务大厅应设立业务办理窗口,并根据业务特点和客户需求,合理设置窗口功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第七条服务大厅应设立投诉窗口,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三、服务流程第八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引导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客户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第十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告知客户办理结果。

第十一条服务大厅应建立和完善业务办理记录制度,记录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便于跟踪管理和查询。

四、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佩戴工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服务大厅应保持环境整洁,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服务大厅应设立监督窗口,接受客户监督和咨询。

第十七条服务大厅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八条服务大厅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进行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汇编的解释权归服务大厅所有。

根据以上制度汇编,服务大厅应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政府形象。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数量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

(二)便民原则:窗口设置应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三)高效原则:窗口设置应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

(二)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事项的公示、公告、通知等。

(五)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资料。

(六)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政务服务业务。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质量。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
1. 接待规范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时,必须尊重市民、热情周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服务时间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关闭或减少服务时间,确保市民可以及时办理业务。

3. 预约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一些繁忙的业务要求市民提前预约,以便分流人流、提高办事效率。

4. 服务流程标准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每项业务的办理流程都进行了规定,确保办理业务的程序和环节清晰明确。

5. 服务环境规范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服务大厅的环境整洁、舒适,配备舒适的座椅、充足的空调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6. 候餐区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民准备了候餐区,提供免费的饮料和小吃,以缓解等候时间过长的不适感。

7. 员工着装规范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工作人员穿着整洁、文明礼貌,以提升形象和服务质量。

8. 投诉处理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9. 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以提高服务水平。

10. 信息公开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公开自己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业务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和了解。

11. 规范行为守则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了行为守则,要求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遵从法规,不得妨碍市民办事。

12. 效能评估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定期对办事效率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业务办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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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问责任制是指首位责任人接待到中心办理、咨询审批事项的申请人时,负责提供必要的指引、介绍、答疑、办理等服务,使其得到便捷、满意服务的制度。
(三)首问责任制的范围包括: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查询和投诉或电话电传咨询、投诉等。
二、首问责任人职责
(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符合审批条件的按承诺及时受理办结,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耐心解答,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办理程序。
四、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要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印制成窗口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
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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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一、基本内容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申请人直接或间接(电话咨询等)到中心办理各类事项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详细告知相关窗口的位置、联系电话,或主动联系有关窗口负责人,对老、弱、病、残的申请人要陪同到具体经办窗口。
(三)凡不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电话、信件咨询的,按上述原则及时给予答复。
(五、礼貌,不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三、结果运用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情况纳入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人员须一次告知其有关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办理的事项,相关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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