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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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医疗废弃药品产生的数量日益加添,其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共资源的挥霍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处理医疗废弃药品并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医院特订立本《医疗废弃药品回收利用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弃药品的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省资源,最大程度地保护医患和环境的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弃药品的回收利用工作。

三、制度内容 1. 废弃药品的分类与标识:(1)依据废弃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有毒废弃药品、有害废弃药品和一般废弃药品三类。

(2)对于有毒废弃药品和有害废弃药品,应在其容器外标明相应的标识,并在特定区域内集中存放。

(3)一般废弃药品应与其他医疗废弃物分开存放,并依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

2.废弃药品的回收流程:(1)医疗废弃药品回收操作由专职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2)废弃药品回收专职人员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收集、分类、封装等操作。

(3)回收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佩戴好相关防护装备。

(4)废弃药品应被封装在符合规定要求的集装箱或包装袋内,并进行密封确认。

3.废弃药品的运输和储存:(1)废弃药品的运输工作由特地的运输车辆和人员负责,确保安全、高效。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弃药品泄漏,避开环境及人员受到污染。

(3)废弃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4.废弃药品的处理和利用:(1)废弃药品的处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当,如医药废物处理公司等。

(2)处理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保证处理过程的安全与环保。

(3)对于符合回收条件的废弃药品,医院可与有关单位合作,进行再利用或重新加工等工作。

5.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和报告:(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和报告制度。

(2)废弃药品回收利用记录应包含废弃药品名称、数量、分类、回收时间、回收人员等信息。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2012年8月31日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2。

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

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附注:因贵重药品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我院贵重药品的定义是指,口服剂型以最小包装、注射剂以一支计单价超过六百元以上的药品.。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一、背景和目的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药品废弃包装。

这些废弃包装不仅占据空间,还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药品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医院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二、制度和流程1. 废弃包装分类根据药品废弃包装的材质和特性,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塑料包装、玻璃包装、金属包装和其他材质包装。

不同类别的包装应分别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处置和处理。

2. 废弃包装收集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废弃包装收集区域,明确标识并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将废弃包装及时分类收集到相应的容器中,并定期清理容器,保持收集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3. 废弃包装暂存废弃包装应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暂存区域,该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

废弃包装的暂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废弃包装的安全和卫生。

4. 废弃包装处置废弃包装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

具体处置方式可包括:粉碎、压缩、焚烧等。

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废弃包装的泄漏和污染。

5. 废弃包装处置记录对于每次废弃包装的处置,应详细记录处置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至少一年。

这些记录有助于追溯废弃包装的来源和处理情况,确保废弃包装的处置合规和可追溯。

6. 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弃包装处置能力。

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了解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掌握正确的废弃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方法。

7. 监督和检查药剂科应建立健全废弃包装处置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废弃包装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废弃包装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制度1. 引言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回收,本制度规定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包装、标记、运输、处理和回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医疗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污染的针头、输液器、注射器、污染的敷料、手术器械等;- 非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非医疗用品、药品包装、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等;-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废消毒剂、废化学药品、废汞仪器等;-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废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3. 医疗废弃物的包装和标记- 医疗废弃物应采用专用包装,包装材料应具备防水、防渗透、耐压等性能;- 包装箱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类别、危险性、接触注意事项等;- 每件包装箱应标明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经手人等信息。

4. 医疗废弃物的运输- 医疗废弃物运输应遵守相关法规,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废弃物泄漏、损坏,确保运输安全;-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5.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应采用专业设备和技术,确保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监测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进行环保评估,确保对环境和公共卫生无影响。

6. 医疗废弃物的回收- 医疗废弃物回收应采用分类回收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回收后的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回收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避免二次污染。

7. 监督与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8. 培训与宣传- 医疗机构应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1 .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定点放置。

2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收集。

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卫计委、环保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一类:感染性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被、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棉质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类:病理性废物(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类:损伤性废物(1)医用针头(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

四类:药物性废物(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晚喋吟等。

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钳、阿霉素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类:化学性废物(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3 .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印有“医疗废物”标志的黄色塑料袋或专用容器,黄色医疗废物袋专用于收集医疗垃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利器用专用利器盒收集。

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收集。

4 .感染性疾病科所有垃圾及其他科室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多重耐药菌病人的生活垃圾均属「感染性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

5 .病理性废物应先以甲醛浸泡或冷冻保存,然后装入黄色医疗废物袋。

药品包装处置制度范本

药品包装处置制度范本

药品包装处置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环保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处置过程规范、安全。

(三)节约资源原则:合理利用废弃药品包装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置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二、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流程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置:(一)分类收集: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材质、类型等进行分类收集,避免混合,便于后续处理。

(二)临时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内,按照分类进行整齐堆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误用。

(三)统一处理:将废弃药品包装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弃药品包装的名称、数量、分类、存放地点、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要求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废弃药品包装处置:(一)设立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二)对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三)定期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清理,避免长时间堆放导致的污染和安全问题。

(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理,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四、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八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流程

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流程

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的销毁流程药剂科的药品废弃包装主要分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药库及调剂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药品废弃包装、过期失效药品的废弃包装3类。

针对这3类药品废弃制定了相应销毁流程,具体销毁流程如下:一、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销毁流程1. 我院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在使用后全部由临床科室交回调剂部门,调剂部门接手时仔细核对和记录空安瓿、废贴批号、数量以及交回人员名字、接收人名字,然后将废安瓿、废贴分类放入专门的容器中保存。

2. 调剂部门在药库领用麻醉品时,将收集的废安瓿、废贴送交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交接时记录空安瓿、废贴批号及数量,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清点确认后签字,然后将废安瓿、废贴分类放入药库专门的容器中保存。

3. 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向医院分管院长递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申请》,申请上必须写明空安瓿、废贴的批号、数量。

待分管院长审批后,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与安保部门、宣传部门协商销毁时间。

销毁方式为使用硬物砸碎安瓿、剪碎废贴。

销毁时,药剂科主任、安保部门人员、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药库药工负责销毁,同时对现场进行照相留证。

4. 销毁后的空安瓿、废贴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二、药库及调剂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药品废弃包装销毁流程普通药品废弃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1. 调剂部门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 调剂部门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3. 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三、到期失效药品包装销毁1.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到期失效后,药剂科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递交销毁申请。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3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3篇)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____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健康而制定的针对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法律、规章和政策。

医疗废物指的是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医疗废物被安全、有效地处理和清理,以防止其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分类和标识:医疗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处置。

2. 包装和集中存储:医疗废物应被正确地包装和密封,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泄漏。

它们应该被存储在专门的区域或容器中,以减少风险。

废弃药品与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与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部门、科室以及相关人员在处理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定义•废弃药品:指已过期、破损、不再使用、不合格或不需要的药品。

•不安全废物:指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责任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委派专人负责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弃药品管理第五条分类收集医院内废弃药品应依照类型和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储存容器内。

第六条设立集中储存点医院应依据实际情况,在每个科室设立废弃药品集中储存点,统一管理废弃药品。

第七条标示和包装医院应订立统一的废弃药品标签,并将废弃药品装入符合标准的密封包装容器内,防止泄漏。

第八条废弃药品清点和记录医院每月应进行废弃药品的清点,并记录清点结果,包含废弃药品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废弃药品处理医院应委托符合规定的废物处理单位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处理,严禁随便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管理第十条确定不安全废物类型医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医院产生的不安全废物的类型和特性。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收集和分类医院应设立不安全废物收集区域,依据不安全废物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不安全废物储存和包装医院不安全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内,并严密密封,防止泄漏。

不安全废物容器上应标注明确的标识和警示语。

第十三条不安全废物运输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委托具备不安全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安全废物的运输,并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和散落。

第十四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医院应委托符合规定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不安全废物的安全处理,并妥当保管相关的处理证明文件。

第四章监督和惩罚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及流程

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及流程

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及流程1.目的:为了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进行规范化和全流程管理,防止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药剂科。

3.责任: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

4.内容(1)明确药剂科各调剂部门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本部门药品流通及使用过程中废弃包装处置工作。

(2)药品废弃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特别是高值药品的废弃包装,应严格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进行处置,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

(3)对大、中、小药品废弃包装及说明书应进行撕碎毁形;不易毁形的进行破坏性标记,及时丢弃于指定颜色的废弃物袋内。

(4)药品包装废弃物必须分类处置。

(5)普通纸质药盒、外包装袋、说明书废弃物置于黑色垃圾袋。

(6)输液袋(瓶)、注射器、安瓿或是西林瓶等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和或利器盒;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利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由专人负责每天两次定时收集。

(7)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特殊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分类处置,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销毁处置,做好详细记录。

空安瓿或废弃贴须回收,统一销毁。

(8)细胞毒药物废弃物应至于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或利器盒中,由医院按医疗垃圾统一回收处置。

(9)药品包装废弃物应集中定点堆放,禁止药品包装废弃物在非指定位置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

(10)药品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必须由医院总务处和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收集处置,禁止个人出售谋利。

(11)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的药品包装废弃物的日常管理、监督,执行药品废弃物包装处置制度及流程,药剂科质控抽查,纳入考核。

(12)药品废弃物包装处置流程:药剂科各调剂及使用部门↓拆药品包装、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器械、容器↓使用完的药品废弃物毁形处置或进行破坏性标记↓丢弃于指定颜色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内↓指定收集人员统一收集并交符合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置。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药物的广泛应用已成为人们维护健康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其中包括过期药品、剩余药物、包装废弃物等。

这些废弃药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危害,影响人体健康。

因此,建立和实施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有效管理废弃药物,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类健康。

2. 原则: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管理制度;(2)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全面管理废弃药物;(3)科学规范:根据废弃药物的种类和性质,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和流程;(4)健康环保:通过合理的废弃药物处置方式,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三、管理对象和责任主体1. 管理对象: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对象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各类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弃药物。

2. 责任主体:废弃药物处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各方应建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负责推动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管理流程和处置方式1. 收集和分类:各产生废弃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废弃药物的收集和分类工作。

废弃药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置。

2. 处置方式:(1)医疗机构废弃药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禁止私自处理或乱扔。

(2)个人家庭废弃药物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

可以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废弃药物回收活动,也可以将废弃药物交给药店等单位进行处置。

(3)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废弃药物回收制度,定期收集和处理过期药品等废弃药物。

3. 处置技术:(1)焚烧处理:适用于有毒性或易挥发的废弃药物,通过高温焚烧将其彻底破坏。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环保机构处置;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6、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7、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防止其流入造假渠道,按照“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置”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机构废弃物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所有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所管辖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部门。

3、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为协助管理部门。

4、总务科为具体实施部门。

(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流程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药品、物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放于科内指定地点。

2、按照院感科人员分工,总务科负责指派专人与各科室交接运送人员进行交接、收集、暂存管理和入出库称重交接、记录,资料备案保存三年。

(四)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遵循的原则1、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原规范的处置流程,做好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瓶(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置。

3、对于上述以外的废弃包装(包括废弃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尽量在使用后毁形或做破坏性标识,由指定人员统一收集后交医院废弃包装物暂存点统一管理,科室应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中。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及处置,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废弃药品包装物、废弃医疗设备等。

3. 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区域,确保物品分类分区,防止交叉污染。

(2) 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容器,并密封储存,防止废物泄漏。

(3) 医疗废物容器内贴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废物类型、来源、处理方式等信息。

(4) 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具,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废物分类(1) 有害废物:包括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废弃注射器、废弃药品包装物等。

以特殊标志标识。

(2) 医疗废物:包括废弃医疗设备、废弃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生物制品等。

(3) 垃圾废物:符合一般垃圾处理标准的废物。

5. 处理方法(1) 有害废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专业的有害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 医疗废物:委托符合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3) 垃圾废物: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垃圾分类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6. 监管与检查(1) 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废物处理情况。

(2) 定期进行废物处理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委托第三方进行废物处理效果的检测,以保证废物处理达到标准要求。

7.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8.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9.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药店废弃物处置方案

药店废弃物处置方案

药店废弃物处置方案药店是我们平常购买药品的地方,但是在药店的废弃物处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药品和药品包装物都属于有害垃圾,在处理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本文将介绍药店废弃物的分类、处置方案和注意事项。

药店废弃物分类药店的废弃物主要分为药品、药品包装物、注射器等三类。

其中,药品应当单独处理,药品包装物、注射器等则应当按照普通垃圾分类处理。

药品废弃物药品废弃物包括过期的、损坏的和未使用完的药品。

这类药品必须分开处理,不能与其他废弃物混合。

药品包装物废弃物药品包装物废弃物主要包括药品外包装、药品说明书等物品。

这类废弃物属于纸类和塑料类垃圾,应当按照普通垃圾分类处理。

注射器废弃物注射器是一类特殊的医疗器具,属于有害垃圾。

在废弃时应当注意封闭处理,并按照有害垃圾分类处理。

药店废弃物处理方案药店废弃物的处理方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处理:根据药店废弃物分类,将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开处理。

2.防止污染: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药品漏出、溢出或泄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安全处理:处理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避免影响公共卫生和环境。

具体方案如下:药品废弃物处理方案药品废弃物必须由专业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药店可以与这些企业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其负责药品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工作。

在委托前应当查看该企业或机构的资质是否齐全,确保其能够安全、合法地进行处理工作。

药品包装物废弃物处理方案药品包装物废弃物属于普通垃圾,可以与其他垃圾一起处理。

为了避免药品包装物对环境造成污染,药店应当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分类和处理。

注射器废弃物处理方案在处理注射器废弃物时,要采取封闭式处理。

具体方案有:1.在使用完注射器后,用力将针头弯曲。

2.将注射器放入专用的注射器回收桶中。

3.将注射器回收桶送至医院、药店或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分类处置。

注意事项1.废弃物分类:药店废弃物应当根据其属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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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制度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废弃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外包装盒等)处置管理,协助打击制售假药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医院成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
组长:兰征科(院长)
副组长:邓雪萍(分管副院长)、罗红(分管副院长)
成员:侯小兰(医务科长)、刘茂琼(护理部主任)、马燕(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王明跃(药剂科科长)、刘彬(总务科科长)、宋洪清(后勤社会化管理科科长)
二、职责要求
1、总务科、药剂科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全院指定地点统一收集暂存,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做好回收交接记录。

2、各药房、药品库房、药品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
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收集、登记及移交工作。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该项工作督查,同时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

4、医务科配合,药剂科、护理部负责具体监管工作,总务科、后勤社会化管理科负责院内集中暂存。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要求
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医疗废物分类进行规范处置。

2、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以外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按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各科统一收集后,交医院指定地点暂存。

对于贵重药品(单价高于150元)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

住院患者所用药品的内包装盒由各科护理人员在配药前拆除并毁形,门诊患者所用药品的包装盒,由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发药时以不可擦除印记标注,做到隐形毁形。

3、各药品使用部门有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移交的所有药品包装盒(瓶)由总务科专人负责管理,交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销毁、处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处置流程
药品使用部门统一收集本部门的药品废弃包装→本部门负责贵重药品包装的毁形,确保包装无法修复使用并登记→本部门专人送至医院指定暂存点→与暂存点工作人员做好移交记录→暂存点工作人员定期交有资质机构回收,并做好移交记录。

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

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匚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六、监督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要加强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和考核各科室药品包装毁形和回收情况,与各科室月考核挂钩。

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对科室保洁人员有违法违规出售药品废弃包装谋利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罚新港主管及科室处置负责人10倍违规所得并全院通报。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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