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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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 眼科 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 眼科 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眼科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眼科规培考勤制度,提高规培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眼科规培考勤规章适用于眼科各级各类规培人员,包括住院医师、进修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等。

第三条眼科规培考勤规章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规培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保障规培人员全面深入地学习和了解眼科相关知识,提高综合能力。

第四条规培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考勤纪律,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规培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早晨8:00到晚上18:00,中午休息1个小时。

若有加班需求,应提前向主治医师报备并登记相关工作内容。

第六条规培人员应按时打卡上班,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按照医院考勤规定处理。

第七条规培人员在院内工作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应事先请假经过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规培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确保规培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规培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纪律,遵守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行为。

第十条规培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接打电话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一条规培人员的考勤记录将由上级主管医师负责管理,每月向医务科报送考勤情况。

第十二条规培人员可通过医院考勤系统进行打卡记录,也可手动填写考勤表格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将作为规培人员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相关不良记录会对规培人员的评定产生影响。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培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行政警告、调整岗位等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违规的规培人员,将在医院内部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其绩效评定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六条如果规培人员的违规行为涉及到法律问题,将由医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河南省规培考勤管理制度

河南省规培考勤管理制度

河南省规培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河南省规培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全体规培学员、教职工及管理人员。

三、工作时间1. 规培学员、教职工及管理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工作时间执行: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但总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休息,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应提前通知并安排调休。

3. 因工作需要,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4. 值班安排:各单位应制定值班表,确保全天24小时有人在岗,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及日常事务。

5.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进行调整,但需保证员工合法权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规培学员、教职工及管理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10分钟内完成签到。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错签。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08:20-0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3:50-14:00。

(3)签到时应严格按照签到时间进行,迟到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未提前报备的因公外出未签到,需在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1)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忘记签到次数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次,超出部分按照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规培考勤管理

规培考勤管理

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学员考勤治理规定为了保证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的顺利进行,对学员在培训阶段的考勤治理作如下规定:一、考勤治理(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

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治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

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

二、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治理职能部门备案。

〔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

〔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治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含:方案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治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假7天以上的,报卫生和人口方案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治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方案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一〕病假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

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

〔二〕婚假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方案生育假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

住院医师培训考核考勤制度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体系(一)日常考核及记录(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天以上,由科教科签字后生效;科室内换班经科主任同意后可不按请假处理。

年度假期安排由科主任根据科室情况进行安排。

不假离开医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3)住院医师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月末科教科根据个人工作量登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二)轮转考核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包括采集病史、病例分析、基本技能操作由科教科统一组织安排考核。

原则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担任考官,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评分表并有监考老师两人签名(备案),成绩由科教科统计登记,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

二、考核成绩认定(一)月考核奖惩住院医师月考核有以下项目构成:100分为基础,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分/ 次,月末工作量不达标或未及时网报扣10分,书写病历抽查不合格扣10分/份, 未能按要求参加科教科组织的学习、查房等活动扣10分/次,当月考核(出科或技能考核)不合格扣10分,收到患者投诉或科室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经查实扣10分。

当月有文章发表或读书报告会有成果分享者加10 分,收到患者表扬信者加10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加10分,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收到表彰者加10分。

100分以上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基数X实际分数%80-100分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二基数X 100%60-80分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二基数X 75%60分以下者绩效工资发放金额二基数X 50%(二)年终考核奖惩住院医师年终考核有以下项目构成:出科考试平均分X 0.4 +业务学习到课率X 0.2+技能考核平均分X 0.2+同行(科主任+带教老师)评议X 0.2。

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期间考勤的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则: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

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安全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二、考勤(打卡)规定: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

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

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审核登记手册及考勤 规培

审核登记手册及考勤 规培

审核登记手册及考勤规培为规范我院规培生的考勤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杜绝缺岗、串岗等现象,特次颁发,规定如下:规培秘书负责规培生的日常考核,每有新人员入科,及时制作《轮转人员出勤表》,方便樊昕检查。

如发现科室考勤与全院考勤不一致,追责规培秘书,杜绝包庇、缺岗、串岗等现象。

科室内检查处罚标准同第三条。

上午八点,下午两点半前规培生必须佩带口罩、帽子、统一着装进入诊室。

考勤与个人绩效及个人评优相关。

规培生需每日按时打卡。

每月允许缺卡两次,不扣除任何补助。

缺卡不超过5次者,每缺卡一次,每月补助扣除20元,餐补每两次缺卡扣除5元。

超过5次,视为当月日常考核不合格,一次性扣除全部补助及餐补。

迟到、早退者,视同缺卡。

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院均按旷工处理,并在住培轮转登记手册上予以登记。

一次,一次性扣除全部补助及餐补。

每月缺卡次数达5次或旷工(不计次数)均视为当月日常考核不合格。

连续两月不合格者,取消年底及结业评优资格,全院通报,情节严重者延期毕业。

请假制度:(钉钉请假即可)请假1天:需经带教老师、规培秘书同意。

请假2-3天(包括3天):需经带教老师、规培秘书、科主任同意。

请假3天以上:需经带教老师、规培秘书、科主任、薛老师同意。

参会申请:需经带教老师、规培秘书、科主任、薛老师同意。

请假类型:病假、事假≥16天:延迟6个月产假:按我院要求158天:顺延婚假:按事假统计丧假:按事假统计外出参会:1、以个人名义按事假统计2、以科室或医院名义参加会议,钉钉提交参会申请,不计入考勤。

5.院内学习、会议、讲座等出勤率不得低于80%。

规培科室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科室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科室考勤规章制度第一条考勤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规培科室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规培科室医务人员的考勤管理,包括规培医生、护士、技师等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方式1. 规培科室考勤采取刷卡考勤的方式,所有医务人员每天上班和下班都需使用工作证刷卡认证。

2. 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需在系统中记录,并由考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考勤时间1. 规培科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 医务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五条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由规培科室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负责记录医务人员的考勤情况,并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 考勤管理人员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六条考勤奖惩1. 对于按时上下班,工作认真负责的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医务人员,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发工资、通报批评等。

第七条考勤记录1. 考勤管理人员需保留医务人员的考勤记录至少6个月,以备查验。

2.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考勤记录。

第八条补充规定1. 考勤制度具体细则由规培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节假日加班、调休等具体规定。

2.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过规培科室领导的批准。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篡改考勤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降级、辞退等。

2. 对于拒绝执行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条其他1.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得违反规定。

2.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向规培科室相关负责人提出,将进行认真处理。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规培生考勤管理制度

规培生考勤管理制度

规培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规培生管理工作,保障培训质量,确保规培生按时参加培训,提高规培生的职业素养,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规培生的工作时间、考勤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以维护规培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参加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规培项目的在培规培生。

三、工作时间1. 规培生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所在医疗机构的具体安排执行。

2. 规培生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弹性工作时间由所在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3. 逢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培生按照所在医疗机构的安排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医疗机构提前通知。

4. 因工作需要,规培生需参加夜班、值班等特殊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医疗机构规定,并确保规培生的合法权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规培生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以确认出勤情况。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所在医疗机构确定。

(3)规培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2、签到次数和时间(1)规培生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标准工作日的8:30前,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后。

(3)弹性工作时间的签到时间由所在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规培生。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规培生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

(2)外出期间,规培生应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

(3)返回后,规培生需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外出情况,并补签到达和离开时间。

4、忘记签到处理(1)若规培生因疏忽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尽快补签。

(2)科室负责人对规培生忘记签到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规培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规培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所有医师。

第三条规培日常考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客观、真实、全面原则;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4. 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规培日常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医德医风:考核医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服务态度等;2. 临床职业素养:考核医师的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沟通能力等;3. 出勤情况:考核医师的考勤、请假等;4.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医师的病例分析、诊断、治疗、手术等临床技能;5. 培训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参加业务学习等;6. 参加业务学习情况:考核医师参加学术会议、专业培训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规培日常考核采取以下方式:1. 日常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定期查房、病例讨论、手术观摩等;2. 出科考核:由培训轮转科室负责,考核医师在科室轮转期间的表现;3. 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考核医师一年来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4. 结业考核: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医师是否达到培训要求。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日常考核程序:1. 培训基地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2. 培训医师按照考核计划参加考核;3. 考核人员对医师的表现进行评价;4. 考核结果记录在考核手册。

第七条出科考核程序:1. 科室主任根据医师在科室轮转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2. 评价结果记录在考核手册;3. 考核手册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第八条年度考核程序:1. 培训基地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2. 培训医师按照考核计划参加考核;3. 考核人员对医师的表现进行评价;4. 考核结果记录在考核手册;5. 考核手册由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医师培训期间的重要依据,用于:1. 评价医师培训效果;2. 确定医师晋升、评优、评先等;3. 为医师培训计划的调整提供参考。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考评及考勤管理制度(小编整理)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考评及考勤管理制度(小编整理)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考评及考勤管理制度(小编整理)第一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考评及考勤管理制度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考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培训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制定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并将其纳入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培训成绩和绩效工资挂钩。

二、定期组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认真学习医德规范,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坚持平时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三、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建立医德医风档案,记录其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作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培训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

培训中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医德医风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五、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停止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规定处罚。

六、每年进行二次医德医风考评,上半年为初评,下半年为总评,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自我评价。

培训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

在培训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

由培训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培训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住培考勤制度

住培考勤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制度是为了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和理论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考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考勤范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范围包括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所有培训活动,包括临床轮转、理论学习、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二、考勤方式1. 住院医师应当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当提前向培训基地管理部门请假。

2. 培训基地应当采用电子打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手段,对住院医师的考勤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3. 培训基地应当定期对住院医师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及时反馈给住院医师。

三、考勤要求1. 住院医师应当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 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应当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培训相关信息。

3. 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培训基地管理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 住院医师请假期间,应当自行安排好学习计划,并在请假结束后及时补上请假期间的培训内容。

四、考勤奖惩1. 培训基地应当对住院医师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住院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勤不合格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应当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对其培训成绩和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

3. 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如有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如伪造请假条、恶意缺勤等,培训基地应当终止其培训资格,并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处理。

五、考勤管理1. 培训基地应当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住院医师考勤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 培训基地应当定期对考勤管理部门进行考核,确保考勤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3. 培训基地应当加强对住院医师的考勤培训,使其充分了解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通过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为保证毕业后医学教育的质量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妇幼保健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对象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二、报到制度㈠培训学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科教科报到。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一寸正面照片2张。

㈡委培学员还须携带原单位介绍信、培训通知书。

第八条培训要求㈠岗前培训报到后开始上岗前培训,学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管理办法和培训要求,以及医院各项核心制度。

㈡学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㈢根据各专科培养细则完成培训计划,包括科室轮转和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等,不得擅自改变轮转科室和培训时间。

㈣认真如实填写培训登记手册、考勤表,每月初10日前交科教科审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信息每月提交一次。

出科考核后呈交出科考核登记表、理论考试试卷、技能考试评分表、手写大病例不少于2份到科教科审核归档。

㈤参加公共必修课的学习与考试。

㈥在培训期间参加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考勤制度㈠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轮转所在科室安排。

请事假按要求填写《妇幼保健院培训学员请、销假表》;请病假者应持本院专科医生或急诊值班医生的病情证明单,向所在科室请假。

请假3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3天以上由人事科、科教科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生效,请假条均送科教科办公室存档,并在考勤表上予以登记。

㈡为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须补足轮转时间,培训时间顺延。

㈢住院医师集中授课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由指导老师向科教科办公室请假,并督促其自学缺课内容。

㈣因故中途退出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㈥在规定年限完成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奖励与处罚㈠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评选活动,优秀者予以表彰,并奖励500-1000元。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休假制度一、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轮转过程中,考勤纳入科室员工考勤,迟到或早退半小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连续迟到达3天以上给予旷工半天处理,若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全院通过批评、记过处分,并通报用人单位;三天以上者除以上处理外,扣发当月所有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二、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须按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应先到科教部开具请假单,需经在岗科室教学秘书(指导老师)书面同意、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再交科教部备案审批,批准后生效。

不办理请假手续而休假者,视为旷工;逾期不归,又未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超假。

旷工及超假期间停发工资等一切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若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因怀孕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做自动留级处理。

附:住院医师休假制度一、假期种类1、年休假:年休假即每年可带薪休息的假期。

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1)休假时间。

参加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可享受休假五天(带薪)。

(2)一年只能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的一种,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3)按规定休产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

(4)凡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四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5)年休假原则上应当一次性安排,经批准也可分段安排,但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2、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住院医师,父母、配偶户口在异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相距在80公里以上),可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假期。

(1)住院医师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户口同在一地,而在国内异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3)父母、配偶户口在异地,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4)已婚人员的父母、配偶不在同一地的,只能享受一种探亲假期。

3、婚假: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可享受婚假5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

规培生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生考勤规章制度

规培生考勤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规培生的考勤管理,提高规培生的学习和工作效率,保证规培生的培训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规培的规培生,规培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3.规培生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提高规培质量;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者,规培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1.规培生应当每天按规定时间到规培单位上班或下课,不得迟到早退。

2.规培生请假应提前向规培单位提交请假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3.规培生请假应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预计归来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规培生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规培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不得缺席。

5.规培生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病假证明,经规培单位确认后方可享受病假。

6.规培生每月应当按时向规培单位提交考勤表,如有漏报迟报或虚报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三、考勤奖惩1.对于遵守考勤制度的规培生,规培单位将给予表扬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规培生,规培单位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处罚,直至解除规培合同。

3.规培生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缺勤、请假未报备、虚报考勤等。

四、其他规定1.规培生在规培期间应当遵守规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配,保护规培单位的利益。

2.规培生应当尊重规培单位的师资力量,认真学习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3.规培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规培单位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规培单位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规培单位有权检查规培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提出合理要求,规培生应当积极配合。

六、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1.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培生,规培单位有权解除规培合同,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

2.对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培生,规培单位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直至纠正行为。

3.对于屡教不改的规培生,规培单位可以采取暂停培训、劝退等措施,保证规培质量和培训效果。

规培考勤管理

规培考勤管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进行,对学员在培训阶段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考勤管理(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

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

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

(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假7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一)病假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

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

(二)婚假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规培请假制度

规培请假制度

规培请假制度规培请假制度篇一:住院医规培相关制度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试行)一、行政管理制度(一)医院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住院医师在医院轮转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部负责具体工作。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简称规培办)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相关制度、组织培训、全程管理等。

医务科协助规培办做好院级、各专业科室及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培训,负责执业管理;组织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与医院签订协议、人事档案管理等;财务科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审批、发放,相关经费发放;院办公室负责车辆接送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总务科负责后勤保障、住宿管理;医学装备管理科负责所需物资、培训设施、模拟器材配臵等;保卫科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各专业科室负责培训轮转的各项工作。

(三)住院医师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轮转学习,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

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如有违反者,医院将责其离岗教育及处罚,离岗期间扣发补贴及相关待遇。

(四)规培办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活动(每周三下午,半天时间或全天),进行上课、专题培训、会议等,全体培训医师不得请假。

(五)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根据轮转表严格核对,接收住院医师到科室培训,不得自行调换轮转科室,否则不予认定。

(六)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科室轮转;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到下一轮转科室补考,直至合格。

(七)请病、事假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住院医师请假1天,由带教医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住院医师提出书面申请,经轮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报医院规培办;3天以上须经医院规培办负责人批准。

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在轮转结束时补齐轮转。

规培考勤管理办法

规培考勤管理办法

规培考勤管理办法4.2考勤管理细则4.2.1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签到考勤制度,教学主任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公布。

4.2.2考勤须知每日须签到2次,以上下班规定时间为准,即上午上班前签到1次、下班后签到1次。

下午上班前不用签到,需按时上班,自觉遵守考勤纪律。

(1)正常出勤,忘记签到的,应在忘记签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部门主管证明其确实上班,方可计算出勤时间。

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计算出勤,按迟到或旷工处理;(2)无考勤记录,又不能证明是否出勤的,按旷工处理。

(3)因公特殊工作原因未签到,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报告情况;(4)上下班须亲自签到,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如有违反,二人按旷工处理4.2.3旷工、离岗相关规定如下:4.2.3.1旷工: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或休假期满擅自不来上班者均以旷工处理;(2)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3)离岗:指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离岗时间超过半天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以上情况出现,并由办公室核实后,上报规培单位处理。

应本基地规范化培训项目均按0分处置。

4.3员工请假管理:4.3.1请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以及法定节假日等;4.3.2所有类型请假需在申请履行请假手续经教学主任和办公室审批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情况最终由办公室备案,依此编制考勤表否则视为无效;4.3.3请假审批事项:请假(假期)管理制度病假员工实际情况培训人员婚假3天(含休息日、法定假)1、可享受婚假,凭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身份证申请:(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初次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再婚无;(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2、员工请婚假应提前一星期申请,审批后,方可休假;3、请婚假时,需向办公室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体培训人员产假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含休息1、培训人员可享受产假,凭医院出生证明和准生证原件申请;2、女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3、请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送培单位及基地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全体培训4.5考勤记录及检查4.5.1教学秘书负责人事考勤统计;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

规培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规培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规培人员的管理,提高规培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规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人员。

三、管理目标1. 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临床技能的医学人才;2. 增强规培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3. 确保规培工作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日常管理1. 出勤与请假(1)规培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带教老师或管理部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请假期间,规培人员应主动与带教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工作进度和培训安排。

2. 培训与学习(1)规培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定期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学术讲座等,拓宽知识面。

(3)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时提交学习心得和总结。

3. 临床工作(1)规培人员应遵守临床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临床诊疗工作。

(3)积极参与科室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4. 科研与论文(1)规培人员应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提高科研能力。

(2)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或基础研究。

(3)按时完成论文撰写,争取发表。

5. 考核与评价(1)定期对规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规培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3)对考核不合格的规培人员,要求其限期改进。

五、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规培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规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修订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医院规培管理部门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以最新版本为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管理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管理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管理细则一、总则住院医师日常考勤由轮转科室完成,具体由科室教学秘书负责,轮转科室每月填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表上的内容作出评价,并返回给科教科。

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学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每月基地生活补贴、住宿补贴及国家补助经费依据考勤结果发放。

二、请假制度(一)请假事由:1.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3天。

因公事假有关事宜必须请假,由人事单位出具证明;因私事假需说明具体事由,确因客观情况请假超过 3 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病假凡以病假为由需请假的,必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3.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凡符合政策规定者,女住院医师分娩后可享受顺产和奖励假;男住院医师在其夫人产假期间可享受15天护理假。

产假由医疗机构出具产假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人事单位盖章后交科教科备案;奖励假、护理假、婚假和丧假等,由人事单位出具证明后交科教科备案。

4.年休假住院医师第二年9月开始享受年休假,须在规定时间内休完。

第一年9月—第二年8月,不享受年休假;第二年9月—第二年12月,可享受2天年休假;第三年1月—第三年12月,可享受5天年休假;第四年1月—第四年8月,可享 3天年休假。

(二)请假手续:凡需书面请假的,要求住院医师至少提前3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1.请假半天者,需口头向科室教学秘书申请并予以批准方可生效。

2.请假1天以上者: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后经带教老师、教学秘书、科主任依次签字后(请假3天以上者须另附学员送培单位准假的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审批盖章备案,盖章联交回科室存档。

3.假期结束后学员应及时向轮转科室教学秘书销假;因故无法按期回院的,需及时和科室教学秘书报备说明原因。

如学员在无事先告知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的,各科室教学秘书应及时通知科教科。

(三)请假期内补贴发放说明1.请假期限内涉及到到扣发补贴的,计算标准为:每日扣除基地生活补贴月度总额1/10,每日扣除基地住宿补贴月度总额1/10;国家补助经费为4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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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进行,对学员在培训阶段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

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

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
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

(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假7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
(一)病假
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

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

(二)婚假
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计划生育假
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男学员如妻子
休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事假
因特殊事宜必须要本人在培养学习期间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酌情给予事假。

(五)丧假
学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5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非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可请事假3天。

四、对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况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
1、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当日旷课(旷工)处理。

2、无故早退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一年内有1个月中无故迟到、早退现象达到3次者,由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批评,并责其作书面检讨。

4、一年内有2个月都出现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或一年内累积超过8次者,需上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处理。

(二)旷课(旷工)
1、请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课(旷工)处理。

2、请假时弄虚作假、涂改证明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不服从培养计划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擅自脱岗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4、一年内累计旷课(旷工)天数超过3天则本年度考核为不及格,须延长培训时间一年。

(三)病假、事假、产假
1、病假时间年超过5天以上、事假年超过3天以上的,则超出天数须利用休息时间补足所缺培训时间和任务。

2、产假及其他国家规定假期生活补贴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3、在培训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三个月者,一律延长培训一年,在此时间补齐所缺课时或实习,并通过相关科目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结业考核,视为培养合格。

延长培养期间无任何生活补贴,一切费用自理(含学习、生活、带教与考核费用等)。

4、病假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则按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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