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调度管理规范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卜《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 并结合江苏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2.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线路、有关用户及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电力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系统各部门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以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1.电网调度系统由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组成。
下级电网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必须服从该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
2. 2.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1.充分发挥本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地满足用电需求。
2.2.使电网连续、稳定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3.使电网的电能质量(频率、电压、波形)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根据电网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合理使用燃料和其它能源,使电网处于经济运行。
5.5.依照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正确合理调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
6.5.江苏省电网调度机构设置为三级制,即江苏省级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省辖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县(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县调)。
各发电厂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供电单位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都应建立相适应的专业职责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责人员。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3.5运行值班单位是指发电厂、变电站、大用户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集控中心(包括流域电厂远程集控中心、变电站集控中心等)属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单位,仍属调度系统的一部分,未经调度机构同意不得自行操作、控制调度管辖范围的任何设备。
3.6
3.7总调是南方电网最高调度指挥机构, 代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在南方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各级调度机构以及其它从事电力通信等调度业务的机构,在电力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机构的调度。
3.7.2
3.7.3负责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等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南方电网调度相关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专业管理规定、设备配置选型技术原则和评价考核标准等。
3.7.4
3.7.5负责编制和执行南方电网运行方式,协调省(区)电网运行方式编制。
4.1.9并网或联网调度协议应提前3个月协商,最迟于首次并网前3个工作日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调度管理的规程规定。
4.1.10
4.1.11各级调度机构应编制并下达管辖范围内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是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安排检修工作的依据,凡需改变或限制调度机构调管设备运行方式或状态的,均应向调度机构报送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工作。
3.7.16
3.7.17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备)的调度运行管理和总调主站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3.7.18
3.7.19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负责主干通信网络的资源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南方电网IP地址、跨省网载波频率。负责指导调度数据网、调度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电网五级调度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电网调度管理,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法》、《电力调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电网调度中心设立五级调度机构,分别为:一级调度中心、二级调度中心、三级调度中心、四级调度中心、五级调度中心。
2.各级调度中心负责本级电网的调度管理,上级调度中心对下级调度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职责1.一级调度中心(1)负责整个电网的调度管理,制定电网调度运行计划;(2)组织协调跨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3)负责电网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4)监督、检查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
2.二级调度中心(1)负责本区域电网的调度管理,执行一级调度中心的调度运行计划;(2)组织协调本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3)负责本区域电网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4)监督、检查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
3.三级调度中心(1)负责本区域电网的调度管理,执行二级调度中心的调度运行计划;(2)组织协调本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3)负责本区域电网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4)监督、检查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
4.四级调度中心(1)负责本区域电网的调度管理,执行三级调度中心的调度运行计划;(2)组织协调本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3)负责本区域电网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4)监督、检查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
5.五级调度中心(1)负责本区域电网的调度管理,执行四级调度中心的调度运行计划;(2)组织协调本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3)负责本区域电网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4)监督、检查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
四、调度运行管理1.各级调度中心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调度运行计划,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各级调度中心应加强电力市场调度管理,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力。
3.各级调度中心应加强电力系统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与考核1.上级调度中心对下级调度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调度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电力行业的电力调度管理制度
电力行业的电力调度管理制度电力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调度管理制度对于确保供电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电力行业的电力调度管理制度,包括调度的定义、调度的作用、调度的主要内容和调度的流程。
一、调度的定义电力调度是指根据用电需求、电力生产和输电设备状况,合理调配电力资源,确保供电可靠、经济高效的管理活动。
电力调度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合理优化电力系统中的各种资源,使电力系统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的可靠供应和经济运行。
二、调度的作用电力调度管理制度在电力行业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次,电力调度可以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对电力进行合理的分配,提高供电的质量。
同时,电力调度还可以优化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电力损耗,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率。
三、调度的主要内容1. 电力供需平衡管理:根据电力需求的变化和电力生产的情况,通过调整发电、输电和用电计划,保持电力供需平衡,避免供电短缺或电力浪费的问题的发生。
2. 发电计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发电计划,确定各发电机组的出力和投入时间,确保合理利用各种发电资源,提高发电的效率和可靠性。
3. 输电设备管理:对输电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保证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对电力供应的影响。
4. 用电计划管理: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确保用电的质量和安全,防止电力不足或过剩造成的问题。
5. 电力市场监管:监督市场的运行情况,防止电力市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调度的流程1. 搜集数据:调度员需要收集和分析各种与电力供需相关的数据,包括用电负荷、发电量、输电装置状态等信息。
2. 制定计划: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调度员将制定电力调度计划,包括发电计划、输电计划和用电计划。
3. 调度指令下达:调度员按照电力调度计划,通过调度系统向发电厂、输电设备和用电单位下达调度指令。
电气工程中的电力调度规范要求
电气工程中的电力调度规范要求电气工程中的电力调度是指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需求和发电能力,合理安排电力的生成、传输和分配,以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供电可靠。
为了保证电力调度的顺利进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电力调度规范要求。
本文将从电力调度的概念、调度规范的制定和要求、以及规范对电力调度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力调度的概念电力调度是指在电力系统中,根据负荷需求和发电能力的情况,合理地安排电力的发电、传输和分配,以满足电力用户的需求,同时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电力调度需要根据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要求、经济性要求和环境要求,对电力的发电方式、发电机组的投入和退出、输电线路的运行等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度。
二、调度规范的制定和要求1. 制定背景:电力调度规范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同时保证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以及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的要求而制定的。
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电力调度规范,并由电力行业的相关机构负责颁布和执行。
2. 规范的内容:电力调度规范一般包括电力调度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调度指标和标准、调度报告和通信要求等。
各国的调度规范内容有所差异,但都需要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满足电力市场和用户的需求。
3. 调度规范的要求:电力调度规范要求调度人员具备相关的电力调度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把握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合理安排电力的发电、传输和分配。
规范还要求调度人员在实施调度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调度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三、规范对电力调度的影响1. 优化调度运行:电力调度规范通过制定合理的调度指标和标准,要求调度人员在调度过程中合理安排电力的发电和分配,以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规范还要求调度人员根据发电单位和负荷单位的信息反馈,及时调整电力的发电和传输方案,优化电力系统的运行。
2. 提高供电可靠性:电力调度规范要求电力系统具备一定的备用能力和调度储备,以应对系统负荷的突发变化和发电偶发故障。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电力调度是指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和实际供需情况,对电力设备运行状态、运行参数进行监控和调整,以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和供电的安全可靠。
为了规范电力调度行为,提高电力供应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电力调度管理办法,以下是具体内容:一、调度组织机构1. 调度中心:负责电力系统的运行监控、调度控制、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等工作,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
2. 调度人员:由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日常调度、处理紧急情况、制定调度计划等。
3. 调度设备:包括计算机系统、通信设备、监测仪器等,用于实时监控和控制电力系统。
二、调度任务1. 监控电力系统:通过调度设备对电力系统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2. 制定调度计划: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和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电力调度计划,确保供需平衡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协调发电机组:根据调度计划和电力需求,协调各发电机组的出力,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4. 调整电力输送:根据电网负荷情况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调整电力输送方案,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三、调度控制1. 调度命令:调度人员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调度计划,向各发电厂和输电线路下达调度命令,要求其按照要求进行调整。
2. 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电力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调度人员要及时制定应急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3. 信息通信:调度中心与各发电厂、输电线路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通信机制,及时传递调度命令和实时数据,确保调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调度考核1. 调度准确性:对调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调度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供电可靠性:对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考核,评估电力调度的效果。
3. 能耗节约:对电力供需平衡和电力调度的经济性进行考核,促进能源的合理利用。
结语电力调度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电力供应的质量和效率,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和供电的安全可靠。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电力工业的其它法规及标准。
1.3 本规程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山西电力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山西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
1.4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1.5 山西电力系统是指由接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电力计量装置、电力市场和节能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
1.6 电力调度机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1.7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本级电力调度管理职能。
山西电力调度系统包括本省各级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
1.8 本规程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凡属山西电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各运行单位的现场规程、规定等与本规程相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订,若有关条款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权限时,必须事先得到相应认定。
1.9山西电力系统内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9.1电力系统生产、计划、基建、检修、设计、科研等非电力调度系统部门在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业务管辖范围时,须遵守本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范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范引言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是指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负荷需求以及电力供应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运行控制策略,以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调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从调度命令的发布、调度指挥与操作、信息交互与共享、运行控制与调度优化等方面,对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范进行论述。
一、调度命令的发布调度命令的发布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调度命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调度命令的发布需遵循以下规范:1. 调度命令需明确表述运行目标和指令内容,确保准确传达给运维人员;2. 调度命令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工,明确指定责任人,并规定执行时限;3. 调度命令需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避免出现信息传递延误的情况。
二、调度指挥与操作调度指挥与操作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具体执行过程。
为了确保调度指挥与操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需遵循以下规范:1. 调度指挥与操作需基于对电力系统运行状态的准确把握,依据相关数据和模型进行分析和决策;2. 调度指挥与操作需严格按照预先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确保各项操作有序进行;3. 调度指挥与操作需与各级调度中心、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4. 调度指挥与操作需对系统异常情况有快速反应能力,并制定相应的临时应急方案。
三、信息交互与共享信息交互与共享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基础条件之一。
为了确保信息交互与共享的高效性和安全性,需遵循以下规范:1. 信息交互与共享需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标准接口,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2. 信息交互与共享需对敏感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3. 信息交互与共享需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和更新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运行控制与调度优化运行控制与调度优化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目标之一,旨在实现电力系统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电厂调度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调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电厂的生产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稳定,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提升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及职责1. 电厂调度管理机构为电厂总调度室,负责制定电厂的生产计划和调度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2. 电厂总调度室设一名调度员,负责具体指挥调度任务的执行。
3. 电厂总调度室设备备份调度员,负责备份调度员工作。
第三章电厂生产计划制定1. 电厂总调度室定期制定电厂生产计划,明确每台设备的生产任务和产量目标。
2. 电厂生产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设备负荷、用电峰谷等因素,合理安排各设备的运行。
3. 电厂生产计划应提前制定,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章电厂调度执行1. 调度员应按照电厂生产计划安排设备的开停、启停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调度员应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调度员应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设备间的衔接配合,保障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调度员应做好生产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保持信息畅通。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1. 一旦发生设备故障或突发事件,调度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力供应不受影响。
2. 调度员应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组织故障处理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3. 调度员应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事件处理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和记录工作。
第六章安全管理1. 调度员应严格执行电厂安全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杜绝事故发生。
2. 调度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设备的良好状态。
3. 调度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经济效益管理1. 调度员应按照电厂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设备运行,提高经济效益。
2. 调度员应密切关注电力市场行情,合理调整电厂生产计划,提高电力销售收入。
第八章监督检查1.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电厂调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力调度标准化管理规范.FIT)
电力调度中心标准化管理规范(试行)晋煤集团供电分公司二○一三年八月目录1.总则12.电力调度中心岗位职责1 2.1电力调度中心负责人1 2.2运行副主任2 2.3通讯自动化副主任3 2.4班组技术员4 2.5方式专职4 2.6继电保护专职5 2.7运行班长5 2.8主值调度员6 2.9副值调度员6 2.10通讯、自动化班长7 2.11通讯、自动化专职8 3生产管理83.1频率管理8 3.2力率管理9 3.3编制运行方式管理9 3.4电网检修管理9 3.5继电保护定值管理9 3.6继电保护日常运行管理103.7通讯自动化运行管理104.基本管理111··电力调度中心标准化管理规范4.1标准化程序管理程序11 4.2事故预案的编写及事故处理程序11 4.3设备、工具、仪表管理12 4.4文档和技术资料管理12 4.5备品备件管理13 4.6记录管理13 4.7工作票填写审批制度17 4.8操作票填写审查制度17 4.9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8 4.10跟班管理制度19 4.11电网日运行分析会制度19 4.12电力调度中心每日领导关注20 4.13信息上传管理制度21 5电力调度中心工作标准215.1基本标准21 5.2主值调度员工作标准21 5.3副值调度员工作标准22 5.4运行方式管理人员工作标准23 5.5继电保护专业工作标准25 5.6通讯自动化工作标准27 6培训制度296.1培训管理29 6.2新人培训30 6.3日常培训30 6.4证件培训及管理31 7安全管理31 2··7.1安全管理制度31 7.2消防管理制度32 8文明生产34 8.1人员、环境管理34 8.2动态达标管理34附件一:调度中心应有的记录及技术档案格式35附件二:调度中心应有的规程制度(以现行规程制度为准)、图表51附件三:调度中心大事记53电力调度中心考核标准593··1.总则1.1电力调度中心标准化管理是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PPT精品文档
调度管理规程的章节结构
附录A为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明细,是资料性附 录。
附录B南方电网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和 附录C调度术语为规范性附录,可独立使用,适 用全网。
附录D为继电保护跳闸信息汇报规范,适用于总 调。
5
南方电网的定义
南方电网是指由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 五省(区)区域内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 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继电保 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电 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等二次设备构成的统一整体。
调度机构负责确定本级调度管辖设备的范围划分, 必要时协调明确其下级调度机构之间设备的调度 管辖范围划分。
➢ 总调负责确定总调和中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 中调负责确定中调和地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 地调负责确定地调和县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11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新接入总调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和接入500kV及以上电网 的抽水蓄能电厂。
上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根据需要可委 托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理,委托时应明确委托范 围和委托时间,并通知被委托设备的运行单位值 班人员。
任何情况下都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 时”开始或结束检修工作。
16
操作前注意事项
操作后可能引起的潮流、电压和频率的变化,发 电机失步,操作过电压,设备过负荷,超稳定极 限等。
电力调度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接受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
7
调度规程的适用范围
南方电网内与南方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电力调度机 构和发电、输电、变电、用电等单位。
南方电网区域外接入并接受南方电网相应调度机 构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
非调度系统人员凡涉及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有关工 作的也应遵守本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完整
前言本标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公[20 05]739号)、DL516 -1993年修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随着我国电网调度自动化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DL 516-1993中有很多地方不能满足电网调度的要求。
新形势发展,急需修订,引领新时代。
国家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本次修订充分考虑电网调度自动化相关技术发展和电力市场运行等系统的建设、运维,广泛征求国家调度系统、发电企业、运行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标准与DL 516-1993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以下变化:——补充了变电站的主要设备和主站的主系统;——职责分工一章改为经营管理职责,合并相关机构职责;——增加厂站信息参数管理内容;——增加AGC运行管理内容- 增加了EMS应用软件功能应用要求。
为适应正在修订的《电力调度管理规定》,本标准名称改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本标准对总的部分进行了规定。
一些新建的系统,如电力市场运行系统、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控系统等,仅在部分单位投入运行,缺乏运行经验。
因此,本条例并未对它们提出更详细的要求。
为保障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新增应用功能的正常运行,各主管单位可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规定(条例)。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 516-1993。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网络运行与控制标准化委员会归口,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俊杰、毛毅、王永福、王忠仁、高福英、永伟、卢昌彦。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93年6月22日。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页,4/20 DL/T 516-20061 周长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检验管理和技术管理,并规定了各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部门的职责分工。
电力调度规程
1总则1.1本规程是集团公司电力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全公司电力系统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集团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2电力调度作为集团公司电力系统指挥机构,在全厂电力系统运行中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指挥权。
全公司电力系统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值班中必须接受电力调度的指挥。
1.3电力调度在调度业务上总调度室直接指挥,并接受贵阳地区调度所(地调)的调度命令和指挥。
1.4电力调度在技术上受集团公司机动处及供电车间的指导。
1.5本规程的解释权在集团公司机动处。
2.电力调度的管理任务和主要工作2.1充分发挥本公司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有计划地供应全公司电力负荷。
2.2保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连续供电,并尽量调整供电质量使之符合标准。
2.3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2.4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进行管理。
2.5指挥系统内事故处理,分析事故、出具原始事故报告。
3.电力调度的管辖范围3.1全公司35Kv、10Kv、6Kv系统。
其中按本厂与地调协议规定的有关设备运行与操作应向地调请示和报告。
3.2全公司各分支变电所380v母线进线及分段联络刀闸、各分支变电所之间的低压联络开关及刀闸。
3.3汽轮发电机组。
3.4精细化工公司变电所进线开关及7变3出线开关和线路。
3.5电石线、电石炉35Kv进线刀闸之前的部分。
但电石炉油开关及真空开关操作必须报告电力调度。
3.6根据集团公司与贵阳煤气气源厂调度协议规定的35Kv主变及6KvI、II段进线开关、联络开关、I段母线上溶剂变开关。
3.7上述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制度第1页4.1电力调度值长4.1.1电调值长在值班区间负责指挥全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和操作,使全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连续供电,并保证电能质量。
4.1.2电调值长应遵照批准执行的有关规程进行正确调度,应对其调度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完整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完整一、总则1.1 目的与背景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的平稳运行和优质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调度管理工作。
1.2 定义与术语1.2.1 电力调度指对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和供电过程进行综合调控和优化管理的工作。
1.2.2 电力系统指发电、输电和供电设备及其相互连接而成的整体。
1.2.3 电力调度中心指负责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实施电力调度、协调各电力企业间的运行,在处理电力系统异常情况时作出决策。
二、电力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机构2.1 电力调度中心组织结构2.1.1 总体架构电力调度中心设立总指挥室、调度控制室、信息管理室、应急响应室等职能部门,实现各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2.1.2 人员构成电力调度中心配备具备电力系统管理和调度能力的专业人员,包括总指挥、调度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等。
三、电力调度管理工作流程3.1 电力计划编制3.1.1 年度电力计划编制根据国家电力需求预测以及电力企业的发电能力和输电能力等因素,编制全国范围内的年度电力计划。
3.1.2 月度电力计划编制依据年度电力计划和国家宏观经济预测,编制各电力系统的月度电力计划。
3.2 电力调度执行3.2.1 发电调度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需求,制定发电计划,确保电力系统的需求得到满足。
3.2.2 输电调度根据发电计划和负荷情况,安排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运行,并提前做好输电线路的检修和维护计划。
3.2.3 供电调度根据电力需求和电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制定供电计划,确保电力市场的供应充足和稳定。
3.3 应急响应与处理3.3.1 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当发生突发事故时,电力调度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抢修力量,以最短的时间恢复电力供应。
3.3.2 紧急预案制定与执行针对常见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能力。
四、电力调度管理工作规程4.1 电力调度工作准则4.1.1 安全第一原则电力调度的首要原则是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任何可能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因素要及时预警和处理。
电厂运行调度管理制度
电厂运行调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厂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厂的经济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运行调度管理组织机构1.电厂运行调度管理机构由电厂领导班子任命组成,掌握电厂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
设立电厂运行调度中心,负责电厂日常运行调度工作。
2.电厂运行调度中心下设值班室、调度室、维修组、检修组等专业组织,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分工协作,完成电厂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
三、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内容1.制定并落实电厂的运行调度计划,确保电厂按时、安全、高效地运行。
2.监测电厂发电设备、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问题。
3.协调处理电网故障、事故,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4.指导电厂设备的维修、检修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跟踪电厂的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的建议。
6.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合作协调电厂的运行调度工作。
四、运行调度管理流程1.制定电厂的运行调度计划。
根据电力市场需求、电网负荷情况和电厂设备状况,制定电厂的发电计划和运行调度计划。
2.落实运行调度计划。
值班人员按照计划,对电厂的发电设备进行监测、控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处理运行异常情况。
发现设备故障、电网故障、事故等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4.记录和汇报运行情况。
对每天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定期向领导报告电厂的运行情况。
五、运行调度管理要求1.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运行调度计划,确保电厂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2.值班人员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够及时、正确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值班人员要熟悉电厂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故障处理方法,能够熟练操作设备控制系统。
4.值班人员要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电厂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
六、运行调度管理监督与考核1.电厂领导班子对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合理评价值班人员的工作绩效。
2.设立运行调度管理考核制度,对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作为提拔、奖励的参考依据。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完整
(2)调度运行规章制度;
(3)调度操作技术和方法;
(4)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
(5)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8.3调度队伍建设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九、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体系,提供电力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
(2)优化供电方案,保障用户电力需求;
(3)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
(4)根据用户反馈,改进调度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17.3各级调度机构应定期对用户服务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用户满意度。
十八、法规宣传与教育
18.1各级调度机构应加强电力调度相关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调度人员及广大电力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9.1各级调度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电力系统事故和突发事件。
9.2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预警和报告程序;
(2)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3)应急资源保障措施;
(4)应急通信和信息系统保障;
(5)恢复与重建措施。
9.3发生事故时,调度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确保电力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0.3各级调度机构应跟踪评估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改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十一、调度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21.1各级调度机构应建立健全调度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以提高调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1.2调度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包括:
(1)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价调度工作成效;
(2)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电力调度治理规程1 总则1.1 港区电力安全调度直截了当关系到港口的生产、工作和生活。
供电和用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必须实行统一调度治理,建立科学的供用电秩序。
各有关部门须协作配合,共同遵守电力调度治理规程,以保证港区供电系统的有序、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1.2 宁波港国际集装箱电力调度(以下简称电力调度)是在公司技术设备副总经理的直截了当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治理、指挥、调配本港区供电系统的日常运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设备修理、年检年审和对本系统的远景进展规划和设计提出意见并参加审核工作。
2 电力调度管辖范畴2.1 供电系统的调度管辖范畴划分:芦江1276线、芦竹1277线的线路接地闸刀属220KV芦江变电所调度,芦江1276线、芦竹1277线的线路开关需经220kV芦江变电所调度许可;除此之外,二次侧32回10KV出线的线路开关包括各回路线路的接地闸刀,以及泵房变、生活变、6号变和9号变均属宁波港国际集装箱调度。
2.2 电力调度在当值期间是其管辖范畴内的运行和操作上的指挥人,直截了当对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公布调度命令、操作令的形式:⑴操作任务命令形式;⑵逐项操作命令形式;⑶上述二者综合的多项操作命令形式。
2.3 电力调度公布的命令(包括预令)一律由能够同意调度命令的人员同意,该人员由工程技术部审定。
2.4 电力调度对其所公布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但不负责审核由值班人员所填写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内容。
2.5 电力调度下达命令,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必须赶忙无条件地执行,如值班人员认为所同意的命令不正确时,应对值班电力调度提出意见,如值班电力调度重复他的命令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
如执行该项命令将威逼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则值班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主管领导。
若值班人员不执行或延迟执行值班电力调度的命令,则由未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和承诺不执行命令的主管领导对由之产生的后果负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篇电力调度治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进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治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国家、地点政府以及电力治理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电力工业的其它法规及标准。
1.3 本规程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山西电力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山西电力系统调度治理工作。
1.4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1.5 山西电力系统是指由接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电力计量装置、电力市场和节能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
1.6 电力调度机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1.7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治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治理”的原则。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本级电力调度治理职能。
山西电力调度系统包括本省各级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
1.8 本规程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治理工作的差不多依据,凡属山西电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各运行单位的现场规程、规定等与本规程相抵触者,均应依照本规程予以修订,若有关条款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治理权限时,必须事先得到相应认定。
1.9山西电力系统内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治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9.1电力系统生产、打算、基建、检修、设计、科研等非电力调度系统部门在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业务管辖范围时,须遵守本规程。
1.9.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活动,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1.9.3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1.10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
第二章调度治理机构2.1 按照国家五级电力调度机构设置原则,山西电力调度机构设置采纳三级制,即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省调)、省辖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市、区)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县调)。
2.2 本省在太原、大同、忻州、朔州、阳泉、晋中、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市级供电分公司设地区电力调度所,在山西超(特)高压分公司、省调发电企业设立具有调度职能的机构。
2.3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原则上应设立调度运行、调度打算、运行方式、继电爱护、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等专业治理部门,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2.3.1 山西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厂(直调大用户)应有负责运行治理的职能部门,设立与本省电力调度治理相适应的专业岗位,配备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2.4 山西省调是山西电力系统最高电力调度机构,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指挥中心,并同意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的业务指导。
2.4.1国家五级电力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工作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4.2 山西电力系统内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在运行中必须服从与调度管辖相对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5 地、县级电力调度机构的工作职责,由相应的供电公司制定,报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2.6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室及其相关设施应有两个不同路由电源点供电,并配备不间断电源和事故照明。
2.7 为有效应对严峻自然灾难、战争等突发事件,保证提供不间断的电力调度指挥,有条件的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备用调度场所。
第三章电力调度治理的任务3.1 电力系统调度治理的任务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履行下列差不多职责:3.1.1 依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电力生产的特点,运用先进的自动化技术,依靠科学调度手段,不断提高调度运行治理水平,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电。
3.1.2 充分发挥电网内发、输、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用电需求。
3.1.3 发挥大电网的优势,优化资源利用,实现节能环保,使电网最大限度地处于经济运行方式。
3.1.4 使电网的频率、电压等电能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为用户提供品质优良的电能。
3.1.5 执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负责电力市场运营。
3.1.6 依法治理电网,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3.2 电力调度治理包括下列要紧工作:3.2.1 省调的要紧职能3.2.1.1 负责编制和执行所辖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调度打算。
3.2.1.2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电网新、改、扩建设备的启动投产工作。
3.2.1.3 负责编制调度范围内的设备检修打算,批准设备检修申请。
3.2.1.4 负责指挥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分析系统事故,制订并组织实施提高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
组织全省电力系统的反事故演习。
3.2.1.5 负责指挥山西电网频率调整和电压调整,操纵山西电网与其它网、省(市)联络线的送受电力、电量。
3.2.1.6 负责山西电网经济(节能)调度治理及管辖范围内的网损治理,编制经济(节能)调度方案,提出降损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负荷预测及协调电力、电量短期交易。
3.2.1.7 负责与上级调度机构的业务联系,落实上级调度机构的治理要求,配合上级调度进行电网运行操纵与调整以及事故处理。
负责山西电力调度系统的专业治理,领导下级调度业务并对有关调度业务进行技术指导。
3.2.1.8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电网“黑启动”方案,负责电力系统安全预案的编制,负责组织或参加系统性试验工作。
3.2.1.9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新设备编号、命名;同意上级调度机构托付,对其调度管辖的新设备提出编号、命名建议。
3.2.1.10 负责本调度机构管辖的继电爱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及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治理。
负责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设备和装置的职能治理。
3.2.1.11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稳定治理。
3.2.1.12 负责编制山西电网年度事故拉闸限电序位和电网超打算用电拉闸限电序位,报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2.1.13 负责组织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的编制工作。
3.2.1.14 负责编制管辖水电站水库发电调度方案,参与协调水电站发电与防洪、航运和供水等方面的关系。
3.2.1.15 负责收集、整理山西电网的运行资料,提供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实施提高电能质量、电网运行监控和调度治理水平的措施。
3.2.1.16 负责与并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参加与外省电网的联网方案的制定工作。
3.2.1.17 负责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山西电网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考核、上岗合格证书颁发等工作。
3.2.1.18 参与电网前期规划设计审查工作,对电力系统的长远规划、初步设计(包括新、扩、改建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3.2.1.19 参加拟定发供电量及电网联络线的送受电量打算、并逐月下达实施。
监督发供电打算执行情况,严格操纵按打算指标发电、用电。
3.2.1.20 依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用电负荷分配指标,结合电网运行要求,下达并监督地区调度部门执行。
3.2.1.21 参与制定山西电网经济(节能)技术指标,加强电网运行经济(节能)分析,提出改善电网经济(节能)运行的措施。
3.2.1.22 协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涉及电网运行治理的其它工作。
同意上级电力治理部门、调度机构授权或托付的与电力调度相关的工作。
3.2.2 地调的要紧职责:3.2.2.1 负责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调度治理;执行上级调度机构公布的调度指令;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制定本地区电力系统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县调的调度治理方法,并报省调备案。
3.2.2.2 参与制定本地区电力系统运行技术措施、规定。
3.2.2.3 维护山西电力系统和本地区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按打算和合同进行发电、供电治理,并按上级调度要求上报信息。
3.2.2.4 组织编制和执行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运行方式中涉及上级调度管辖设备的,应报上级调度批准。
3.2.2.5 负责制定、下达和调整本地区电力系统的日发、供电调度打算并监督执行;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
3.2.2.6 指挥实施并考核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调峰和调压。
3.2.2.7 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负责新设备的投产启动治理。
3.2.2.8 负责划分本地区所辖县调的调度管辖范围。
3.2.2.9 负责制定本地区电力系统事故拉(限)电序位表和超打算用电拉(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2.2.10 负责实施本地区电力系统和所辖县电力系统继电爱护、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系统的规划、运行治理和技术治理。
3.2.2.11 负责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业务培训,负责地调调度对象的资格认证。
3.2.3 县调的要紧职责:3.2.3.1 负责本县(区)电力系统的调度治理;执行上级调度机构公布的调度指令;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制定本县(区)电力系统的有关规章制度。
3.2.3.2 维护山西电力系统和本县(区)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按打算和合同发电、供电,并按上级调度要求上报信息。
3.2.3.3 负责制定、下达和调整本县(区)电力系统的日发、供电调度打算并监督执行;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运行方式中涉及上级调度管辖设备的,应报上级调度核准。
3.2.3.4 依照上级调度的指令进行负荷操纵和联络线潮流调整;指挥实施并考核本县(区)电力系统的调峰和调压。
3.2.3.5 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3.2.3.6 负责实施本县(区)电力系统继电爱护、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系统的规划、运行治理和技术治理。
3.2.3.7 负责本县(区)电力系统调度业务培训,负责县(区)调调度对象的资格认证。
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4.1 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本电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用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治理方式,均应纳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
4.2 省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分为“调度设备”和“治理设备”、“双重调度设备”和“代调设备”。
4.2.1 “调度设备”是指调度机构直接下令操作和调整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