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筹设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受理范围区管权限内民办学校(含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或设立审批责任股室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办事流程提交申请-→窗口初审-→受理-→审核〔含专家现场评议〕-→补充资料〔假设有缺误〕-→公示-→发文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11-17条申报材料A.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拟办学场地房地产权证或土地建设规划有效证明。
B.经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筹设批复。
2.筹设情况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证明。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并附成员签名以及个人简历表〔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关于学校设立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参与并签名确认〕。
5.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1式2份〕。
〔表中所附材料同C中第7点所要求〕6.其他需提供文件:①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楼宇消防平安合格证明,以及以教育教学为用途的办学场所内部装修消防平安验收意见书和装修平面图。
②如有食堂,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③房屋质量平安鉴定证明等。
C.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由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或30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及时告知理由。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决定与告知
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正式批准设立或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筹设批准书。
评议
由教育局审批领导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审查
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人一个月内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长丰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流程图
提供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让申请人对照了解, 申请人申请。
申办者到政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政务中心教体局窗口受理申办材料。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 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反映办学条件不 具备的、尚有差距的,依照有关学校办 学标准给予口头说明,当场退回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具备办学条件的,当场告知 申请人准备接受实地考察。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教体局行政审批科组 织专家到申办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教体局行政审批科根据实地考察情况以及申办材料审核情况,如办学 条件达到相关标准,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正式办学。
教体局行政审批科经过研究, 符合要求 的, 下发办学批文。 印民政、技监、物 价、地税等有关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民办学校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筹设
→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2、举办者姓名、住址及有效身份证明;3、资金来 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2)审批机关实地考察,学校的设立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的。
↓
申请正式设立(所需材料) 1、 申报报告; 2、 民办学校审批表; 3、 可行性报告; 4、 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学校章程,学校董事会、 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人员 名单;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 件; 7、 校长、教师、理通知书 □补证材料通知书
→
办理时限: 审批机关应 在受理申办 者申请一个 月内
→
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并在受理申 报材料三个月内组织专家组队申办者的 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形成考 察报告,提出专家组评估意见,做出书 面决定通知申办者。
审批权限: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由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审批;普通初中及初中以下学校由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一、幼儿园审批流程区教育局按申办幼儿园规模、层次、条件、形式及地址设置是否符合鸡冠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以及《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和《黑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及审批管理办法》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具体程序如下:(1)筹设申请申办者将申办报告及筹设申请所需材料报送鸡冠区教育局。
(2)筹设受理并进行审核鸡冠区教育局在3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和刊登广告。
举办者需递交的主要申报材料:申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房屋使用证明、办园资产及经费证明、学前教育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和消防验收意见、《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堂卫生(餐饮服务)许可证》。
(3)正试设立学前教育机构筹设工作基本完成后,申办者向鸡冠区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并递交正式设立申请所需材料。
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的,下发正式文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不予批准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二、民办文化培训学校审批流程:(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递交申请。
1、申请主要采取书面形式。
2、区教育局书面告知举办者申办的程序、申报材料的内容。
3、举办者提交下列材料,并用A4纸张装订成册。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举办者提交的材料要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内容等,统—使用A4纸张。
5、举办者提交申请材料时要进行申办登记。
(二)区教育局受理并进行审查考核区教育局主要进行三项考核工作。
—是核实举办者的身份;二是审查举办者提交的书面材料,重点研究学校规划、办学层次、规模等可行性;三是现场考察,了解办学条件。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民办中小学校建立步骤一、申请举行民办中小学、幼稚园条件1、申请举行民办中小学、幼稚园举行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含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需求,含有教育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名称应该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通常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2)取名范围遵照以下标准:学校名称要正确反应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行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需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行中小学、幼稚园,有必备办学资金、稳定经费起源、合理收费标准和对应生源确保,(企业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该提供符合标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有和学校等级和规模相适应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它办学设施条件。
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成《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一般中小学必需分别达成《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稚园达成《北京市幼稚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该设置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议机构。
民办学校举行者应该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要求制订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议机构组成人员。
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6.25
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一、小学、中学申请办学程序: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二、办事时限: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教委有关文件四、审批分工初级中学、小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高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申请条件: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六、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机关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七、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8、章程修改程序。
南陵县教育局民办学校办学审批流程图
南陵县教育局民办学校办学审批流程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申报资料:
、办学申请报告。
、举办人资格审查资料。
、拟办学校资产及有效证明材料。
、拟办学校用地规划相关材料、建筑设计平面图及功能楼室分布图。
、学校设施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县卫生部门许可的卫生室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相关材料、餐饮服务许可。
、拟聘任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材料。
、拟聘任教师(含校长)健康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及岗位资格证书。
、拟办学校章程草案。
、拟办学校发展规划。
、其他。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90 个工作日(学历) ,30 个工作日(其他) 服务电话: 4818632 办理地点:职社教科 项目编号:016 承诺时限:同前 监构的申请报告,内 容包括: 举办者、 培养目标、 办学规模、 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 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 3.举办者(社会组织或个人)的 自然状况及其资格证明材料 (单位或团 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 公民个人举办的 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的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 4.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
受理、初审材料
相关科室查核材料
实地察看
局相关科室会办
计划与教学大纲; 5.办学出资证明; 6.校长(负责人) 、教师、会计等
职社教科审核材料
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7.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 情况; 8.教育机构章程;
领导审查
9.办学场所有设施、设备证明文 件材料; 10.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 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有本地法人资 格的办学担保; 11.教学用房的消防安检证明。
办理办学许可证
举办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图
-1-举办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
审批流程图
每年7月份受理申报,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提出筹建申请
受理乡镇中心校收到申请材料之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的或不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的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加盖中心校公章后,申请人向市教体局成职教科提交筹建申请申请人依据豫教基【2011】162号、豫政办【2012】169号等建校标准进行建设
申请人进行校舍建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提交材
料决定
教体局党委签批,下发批准文件
审查
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成职教科提交材料,成职教科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实地勘察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审批符合标准,成职教科形成初审意见,报局党委审核
成职教科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合格后,下发同意筹建批复。
申请设立幼儿园业务流程图
顺序
①
部门单位 规划局
相关资料 用地规划
②
环保局
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③ ④
国土局或 物业归属人
住建局
土地产权证、校舍产 权证或租赁合同
建筑质量合格证
⑤ ⑥ ⑦
消防局
食品药品监 督局
教育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及 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
明 食堂卫生许可证
教育申报 (详见流程图)
XX 区申请设立幼儿园业务流程图
幼儿园卫生评价报告、从业人员卫生保健合格证 15
由卫生部门出具验原件、 交复印件
①幼儿园章程②由首届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 16
机构关于通过章程的决议
交原件
《XX 市 XX 区幼儿园设立审批呈报表》 17
交原件(在 XX 区教育信息 网下载填写
页 有关说明
数
1 筹设批复和设立的请示
交原件
①单位申办: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 2
表人身份证;②个人申办: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验原件、交复印件
3 联合办园的须提交联合办园协议
交原件
①幼儿园首届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推荐法定代表人 4
的决议;②拟任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责任人
申请单位或个人
设立流程图
申请设立 (提交《筹设批复》
及相关证明材料
职成办
评议小组 实地考评
登记受理
不
符
合
规
初审材料
定
不
受
理
实地考评
评议小组 实地考评
局班子会议 研究决定
(注:3 个月内作出 是否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