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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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程序,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品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制度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四、凡列入河南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药剂科必须100%在河南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具体选用的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月向董事会、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月份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价格及金额等情况。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程序,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品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制度一、药品采购员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品采购员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凡列入广西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药品采购员必须100%在广西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具体选用的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交分管院长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品采购员,药品采购员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品采购员必须每月向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月份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价格及金额等情况,每月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按计划采购。

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一、物品的采购计划,应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由药库保管员按时编制送药剂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药品以需要、质量、渠道、效益为原则;
二、物品种应以单位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如临床医师要求新增品种,应科主任先填写新药采购申请单,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采购人员不能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的科室补办申请手续
三、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能自购、自制、自销;
四、采购药品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药品的采购途径应国家各级医药站和医药公司为进货主渠道,对招标药品按中标结果采购,非招标药品凭三证择优定点采购;
六、购药品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回扣;药品经营单位所给的优惠收入一律纳入医院财务管理;允许接受医院给予的奖励;
七、建立健全、可靠、通畅的药品采购网络,保证临床用药的需要;
八、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限量购用;
九、采购进口药品须具有“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检验报告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红色印章;。

医院药品外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外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外购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外购药品的采购、使用、储存、保管、供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药品采购、使用、储存、保管和供应。

(二)公开透明:药品采购、使用、储存、保管和供应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优先:确保外购药品质量,优先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

(四)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和临床需要,合理选择外购药品。

第二章外购药品的采购第四条医院外购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药剂科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

第七条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审查供应商的证照、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等。

第八条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采购药品符合规定。

第三章外购药品的使用第九条临床医师在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患者病情和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药品。

第十条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应经主管医师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一条临床医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外购药品的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外购药品的储存与保管,由药剂科负责。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设立专用外购药品库房,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外购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建立外购药品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五章外购药品的供应第十六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及时供应外购药品。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3)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3)

XXXX医院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3)为了尽快落实国家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文件要求,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优化药品采购流程,我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科学管理(VPS)工作组参考《医疗机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管理中国专家共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科学报量1新批次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药品的测算与报量:统计同通用名药品年度使用量,原则上按照医疗机构年度总用量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

2.续约品种的测算与报量:根据医保局相关政策及上一采购周期的实际使用情况科学报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一周期的约定采购量。

3.集采前原有药品已有两个规格时,如目录内药品单剂量规格与集采相同,分别测算并上报采购量;否则,合并测算后上报采购量。

4.科学报量参考规则:历史采购使用量,综合考虑药品在临床诊疗中治疗地位、同类药的临床使用情况,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报量。

同时综合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临床需求及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医保限制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5.报量流程:①新批次报量品种,由药学部在信息系统调取近一年相关科室使用数量,降序排列,原则上覆盖使用量90%左右的科室,对于某些偶然性用药或非专科用药科室酌情调整。

②药学部参考上述规则,负责对新批次品种进行初始评估,测算确定医院整体报量,参照历史使用量按比例分配给相关科室。

③药学部负责在VPS工作群公示初始报量(含各科室分配量),涉及科室进行二次评估,如需调整由科室做出书面申请,经VPS组长审核同意后方予调整。

④续约品种报量:流程同新批次报量;上一周期任务完成确实困难需调整报量时,要求做出书面申请,由VPS组长审核同意后方予调整。

二.集采药品目录构建与管理1.与本院药品通用名与剂型一致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应全部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2.不在医院目录内的中选药品(无合同用量):①国家集采药品全部征求临床意见,各科室根据诊疗情况按需提出引进申请,经临床药师初次评估后,循证依据充分、指南推荐的品种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快速审批,经2/3以上委员同意的纳入医院目录并酌情报量。

医院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备案采购工作,包括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

第三条我院药品备案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科学合理: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合理选择药品品种。

3. 透明公开: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4. 质量优先:优先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品备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药品备案采购的具体实施,包括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药品验收等。

第六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药品备案采购工作,对采购计划、采购结果进行审核。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制定采购计划1.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八条选择供应商1. 药剂科根据采购计划,选择符合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2. 供应商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 供应商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签订采购合同1. 药剂科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条款。

2. 采购合同应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

第十条药品验收1.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拒绝入库。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与供应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工作,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 药品储存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药品备案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药品采购政策。

2. 质量优先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应 prioritize药品的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价格合理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控制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4. 公开透明原则:医院药品采购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采购部门1. 药剂科是医院药品采购的唯一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2. 药剂科应设立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员应具备药士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第四条采购程序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3. 新品种药品的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4. 医院药品采购应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和规定。

第五条采购渠道1. 医院药品采购必须从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2. 采购药品时,应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六条质量验收1. 医院药品采购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2.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应拒绝入库,并及时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处理。

3.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应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第七条价格管理1. 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低价原则,合理控制药品价格。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为药品采购提供参考。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障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及药品采购的法律、法规。

二、用于急症、抢救会诊、保健及科研使用的目录外药品,须经所需科室医生填写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药学部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仅用于申请医生指定的病人,一次性采购。

三、医院新建科室所需的目录外药品品种,须经所需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药学部组织药学专家论证,分管院长批准,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存档备案执行,由药学部进行采购,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次讨论首营药品之前使用。

四、医务处批准的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及量小的特殊专科所需的目录外药品,须经所需科室主任组织本科专家论证,3名专家签字同意,填写申请单,药学部组织药学专家论证,分管院长批准、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存档备案执行,由药学部进行采购,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次讨论首营药品之前使用。

该类药品仅限我院没有的化合物、复方制剂、给药途径的药品。

五、未列入我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应在下一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例会上进行通报。

若要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应按医院首营药品管理规定办理。

六、按以上第二、三条管理规定购入的药品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次讨论首营药品时如若没有通过,不可继续在临床科室使用。

七、抗菌药物、复合维生素、中药注射剂及辅助用药不在此采购范围内。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0版)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0版)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0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运城市的相关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优化药品采购流程,XXX特制定了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一、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山西省和运城市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规定。

药事管理与XXX负责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遴选、采购和使用,而日常工作则由药学部执行。

二、我院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品种遴选由药学部药品目录遴选小组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初步筛选:1、与我院现有药品品种和规格一致的直接纳入目录;2、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按照合理用药、兼顾特殊需要、公开选择的原则选择我院现有目录未纳入的品种,并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议后,纳入我院药品目录;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目录需经药事委员会备案。

三、为确保完成省市医保局关于我院带量采购药品的目标采购量任务,一旦带量采购药品开始执行,我院将暂停采购目录中非集采药品,优先采购集采药品。

如集采药品无法满足供应或者病人特殊需要,可以恢复同品种药品采购,但年购量不得高于集采药品的10%。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用药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坚持依法、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和监督,保障用药质量安全和医疗安全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采购程序透明化,信息公开化的原则,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采购。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病情变化,合理规划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储备、更新换代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药品采购的质量和价值。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九条药品采购需进行需求评估,由专业人员进行药物需求计算,并报院内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招投标公告,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依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在规定范围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对补充采购应及时调查采购人员需求并睁大整体衔接的投标,确保药品采购全面,准确。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采购环节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库存监管机制,做到库存信息准确,时间有效。

第十九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确保药品库存安全,做好库存管理和标示。

第二十条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采购工作。

对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以及集团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药品采购工作的规定,本制度予以遵守。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个人、单位谋取利益。

第二章药品采购流程第四条本院临床部门在确立购药需求后,需填写《药品采购申请单》。

第五条药品采购部门依据《药品采购申请单》,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最终确定供应商。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后,需向供应商提供《药品采购需求通知书》,明确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具体要求。

第七条供应商收到《药品采购需求通知书》后,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关合同材料,与药品采购部门签订采购合同。

第八条药品采购合同应包括合同的名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供货量、款项结算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双方签订后归档备查。

第九条药品采购部门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及时跟踪药品的供应情况,做好备货工作。

第十条药品的收货工作由药房负责,药品验收人员应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并严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部门及时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出具备合格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四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及时了解市场上新型药品的情况,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领导汇报药品采购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药品采购效率。

第四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七条药品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进行采购。

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出库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减少损耗,保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成立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流程、采购管理等制度,并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采购第五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每月或每季度临床业务用量和库存量,结合药品及医用耗材的消耗规律和储备要求,拟定采购计划,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应按照《医院药品及耗材使用目录》进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政策,严禁标外采购和自行采购或超计划采购。

第七条采购毒麻药品、新特药品、钢板及输液管、透析器等无菌用品要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采购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应具备合法的生产批准文号、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资料,并留存相关复印件备查。

第九条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并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应优先选择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以及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和供应商。

第三章入库第十一条药库保管员要按照采购计划凭票入库,同时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产地、数量、有效期等,检查产品包装无毁损后,方可入库。

第十二条药品及医用耗材入库时,应按照类别、剂型、理化性质和特殊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库存清单,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对。

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合格的仓储设施和设备,确保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过期、失效、霉烂、变质。

第四章保管第十四条药品及医用耗材的保管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易损易变先用的原则,避免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过期、失效、损耗。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细则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细则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程序。

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更加重视药品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因素,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院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采购管理程序第六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程序,包括采购计划、招标、评标、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结算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根据患者需求、临床用药指南等因素确定药品种类、数量和时间安排。

第八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具体操作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九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将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十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根据评标结果进行合同签订,保证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清晰明确。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在货物到达医院之后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三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当及时结算,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建立供应商库,将经过资质审核、业绩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库中。

第十五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做好供应商的评价工作,包括药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供应商库。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引导供应商依法合规生产销售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确保供应商能够严格履行合同,保障医院药品供应的稳定。

第四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九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应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药品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药品采购机构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门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熟悉药品市场情况和相关政策。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和药品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七条药品采购部门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建立采购关系,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采购来源、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以备查验。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和标准。

第十条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药品的采购价格,防止药品价格虚高。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供应和配送。

第四章药品采购监督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对药品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药品采购的程序、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采购监督机构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政策、医药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医院领导的要求,我院药品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方式进行。

考虑到市采购中心主要对入网供货的公司和厂家必备合法证件进行检查备案,确定招标品种的进价,而对非招标品、短小品种的供应、各类品种的质量、供货方的售后服务等方面仍主要由各医疗单位负责把关,为此特对我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修改如下:1、建立和完善医院药品采购组织和规章制度。

医院设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和药品采购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采购方针政策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并检查执行情况,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采购。

2、药品及各种体内检验诊断试剂的采购供应工作统一归口药剂科管理。

3、医院基本药品的计划审购。

(1)凡在我院经销药品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必须药品采购中心入网单位,并将其合法证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加盖公司公章放我院药品仓库存档,公司法人代表应与我院签定购销责任书,领导小组每年对经销单位进行考核并作适当调整。

(2)药品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3)药品采购小组(主管院长、纪检负责人、药剂科主任、采购员)和药库保管员层层分工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库房保管员应参考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本院的医疗需要,临床科室的建议,药品库存情况,并根据上年度同期药品的消耗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计划上注明各种药物的上次采购单位、药品扣率及主要药品的厂家)。

每月一次总计划,一次补充计划。

交科主任审查,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药品采购小组根据计划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总计划一次,补充计划一次)。

纪检负责人和采购员在网上交易单签名。

购进药品由采购员和保管员按照发票或随货同行单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价格、包装情况、产地等逐项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进货单上签名后方可入库。

采购员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入库记录,药剂科主任、采购员和保管员在入库记录上签名,原件放药库存档,复印件交主管院长备案。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采购并优化药品库存,制定本规定。

二、采购范围1. 医院药品采购范围包括: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特殊药品、中草药材和中药饮片等。

2. 采购渠道:可以通过招投标、询价、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采购程序1. 采购计划:医院应根据药品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2. 采购公告和询价:医院需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并将采购需求发送给供应商进行询价。

3. 采购评审和中标:医院设立采购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4. 合同签订:医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类型、数量、价格等细节。

5. 验货入库: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将药品交付给医院,并由医院验收入库。

四、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格审查:医院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2. 绩效评价: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的交货质量、供货的及时性等进行评估,并建立供应商绩效档案。

3. 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包括药品质量问题的解决、退换货等。

五、药品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医院应建立库存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库存情况,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2. 库存清理:医院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清理,严格按照药品保质期进行分类处理。

3. 库存报告:医院应定期编制库存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六、药品质量安全1. 药品质量监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药品质量监管人员,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

2. 药品合规采购:医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药品采购政策进行药品采购。

3. 药品追溯管理:医院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扣除供应商保证金、暂停采购合作等。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基本依据,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国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023)

医院国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023)

医院国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023)1. 引言为了提高医院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确保医院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促进医院采购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本《医院国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2. 采购范围医院国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其他相关产品。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 由各科室提出具体药品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采购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并确认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3.2 药品供应商选定- 采购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定药品供应商;- 药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药品质量检测报告;3.3 药品谈判与合同签订- 采购部门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惠的药品价格;- 药品采购合同需由法务部门进行合规审查,并与供应商签订;3.4 药品采购执行- 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数量进行药品采购;- 质量管理部门对收到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相关信息;3.5 药品采购结算- 采购部门核对药品数量和金额,并进行结算;- 财务部门将采购费用及时支付给供应商;4. 药品质量监控4.1 质量检验- 质量管理部门对每批次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若发现问题药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措施;4.2 不良事件处理- 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的不良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不良事件需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药品监管机构;5. 提供药品信息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病患提供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病患用药安全。

6. 监督与评估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药品采购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规定的执行和效果。

7. 法律责任医院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后的修订、补充和解释由医院负责制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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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新修订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中医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

所有西药、中成药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网上采购。

中药饮片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

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签名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审批签名,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

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

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及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6、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汇总做封面,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财务科进行审核,再交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科。

7、药品付款时间及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定及医院资金情况决定,药品付款计划由财务科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药剂科签字,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8、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

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

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欠款情况。

9、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辉瑞、默沙东、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个别病人需用一次性使用品种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5、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6、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

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7、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8、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

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9、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2、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

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3、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

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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