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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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

公共秩序维护的管理方案

一.目的

规范公共秩序维护,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所辖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三.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3.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队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物业服务区域各主要出入口设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站岗执勤,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物品的出入;

2.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视,根据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对物业巡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物业巡查,并按《物业公共秩序巡视记录》进行具体内容说明;

3.物品出入管理。

1)租客、来访、家政及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物业区域内。

2)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对施工人员带人物业区域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物业区域时,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所列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对放行条中所列的物品放行;

b) 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客户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物品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工作。

5.每班下班前,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予秩序维护领班,并由秩序维护

领班上交秩序维护部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安全防范及治安巡逻实施方案

一.目的

规范治安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工作。

三.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工作。

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检查、监督,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3.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队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的基本要求。

1)秩序维护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2)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火灾、水侵、治安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及业主委员会,并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3)每日至少巡查1次物业区域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对在物业区域内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属“三无”人员按《施工人员及“三无”

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5)对物业区域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2.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1) 当值秩序维护执勤人员遇到台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时:

a)通知或协助业户做好防风措施,协助工程部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协助消防管理中心对火灾的救援灭火工作;

b)防止在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c)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住宅小区内的交通意外事故。

2)秩序维护主管接报后立即调遣、指挥秩序维护部的所有秩序维护人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3)项目经理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

a)安排人员及车辆对业户做好疏散工作;

b)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c)报告公司总经理。

3.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

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物业区域的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扰乱物业区域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物业区域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单元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物业区域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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