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
2012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2012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考试注意事项:1.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题。
2.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3. 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4.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交给监考老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行为B. 犯罪动机C. 犯罪结果D. 犯罪主体2. 下列哪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诉讼?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措施C. 行政指导D. 行政奖励...(此处省略剩余的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B.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C. 当事人一方以重大误解订立合同D. 当事人一方以显失公平订立合同2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A.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B.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C. 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D.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此处省略剩余的多项选择题)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31. 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完全由对方承担。
张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请分析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2. 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逾期交房。
李某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辩称,逾期交房是因为政府规划调整所致,属于不可抗力。
请分析开发商的抗辩是否成立,并给出法律依据。
...(此处省略剩余的案例分析题)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41.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正确答案:D解析:《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276条之后增加了一条作为第276条之一,该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人刑”,目的是加大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
因此,A、B选项均是正确的。
依照《刑法》的规定,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D,《刑法》第276条之~第3款规定,……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无论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均是以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
故D错误。
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D。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 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⑶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6、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7、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11《刑法》第49条规定:______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______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______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______的除外。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本法条的直接规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14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
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
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构成叛逃罪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正确答案是C,你的答案是B。
回答错误析本题考查的是叛逃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相关知识点。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将叛逃罪进行了修正:叛逃罪已经不需要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这样一个限制性条件了。
所以,叛逃并且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不是叛逃罪的应然要求。
ABC项:《刑法》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官方答案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
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9题)A.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正确答案:C解析:甲已经架好枪支准备杀乙,但是又决定不杀害乙了。
因此,甲构成犯罪中止。
甲在收起枪支时又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
因此,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选项A、D显然是错误的。
问题是,甲是否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于甲这种尚处于预备形态的犯罪,放弃实行犯罪即可成立犯罪中止。
因此,甲在大脑里决定:“不杀了”时,犯罪中止就已经成立了。
甲后面的收枪行为是另一个独立的行为,和犯罪中止之间并无想象竞合关系。
所以,选项C 正确,选项B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难在确定收枪行为是独立于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的行为。
在本案这种犯罪中止中,成立犯罪中止不需要积极的行为,在内心放弃犯罪即可。
所以,收枪行为并不是犯罪中止行为。
因为该行为而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也就独立于犯罪中止了。
2.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
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
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
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8题)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正确答案:D解析:甲进入的是小超市,不是他人用于家庭生活的场所,因此不属于入户抢劫。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侵犯财产罪)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侵犯财产罪)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012—卷二—16,单)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正确答案:D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248条的规定,监管,人员殴打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因此,A项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C二的,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需要注意的是,前者是指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致人重伤、死亡,后者是使用超出非法拘禁范围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B项中,行为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显然属于超}{j非法拘禁范围之外的暴力,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C项,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八不具有承诺他人摘取自已器官的能力,其承诺是无效的。
所以,C项构成故意伤害罪。
当然,如果对方已满18周岁,则行为人可以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项,经被害人有效承诺的法益侵害行为,可以排除犯罪。
一般认为,被害人可以对轻伤以下作出承诺,对重伤和死亡不能承诺,否则无效。
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截断一截小指头,不构成重伤害,该承诺有效,行为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题答案为D。
[归纳总结]本题综合考查了故意伤害罪的认定,对于故意伤害罪,要重点掌握刑法分则规定的几种转化犯:(1)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敛人伤残死亡的(第238条第2款);(2)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47条);(3)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48条);(4)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89条);(5)聚众斗殴致人伤残死亡的(第292条);(6)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第333条第2款)。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26题)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正确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由此可知,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应当抄送检察院,因此A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由此可知,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进行社区矫正。
选项B正确。
《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多项选择题部分。
5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2012-2-51,多选)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答案】ABCD【考点】构成要件要素【解析】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区分。
从某一要素是否涉及人的内心事实的角度,可以将构成要件要素分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从是否需要价值判断角度,可以将构成要件要素分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但这两种分类方法之间存在交叉,例如,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纯客观意义上的构成要件要素,通常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刑法》第246条规定所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项、B项正确。
对“侮辱”、“诽谤”的判断,并非人的感官所能确认,而是必须由人的价值判断予以认定,故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项正确。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既列举了多种刑种,在有期徒刑的刑期上也有法官酌情决定的较大幅度,因此,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项正确。
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2012-2-52,多选)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答案】ABCD【考点】过失犯罪、因果关系【解析】A项,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致后者跳楼自杀,死亡结果由行为人的自杀行为所导致,老师没有过失犯罪的实行行为,也不存在犯罪过失。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1.【司法部答案】A【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熟的认识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坚持的,故A项说法错误。
当选。
2.【司法部答案】C【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答案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点: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
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C项中的“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是党委调解而是人民调解,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3.【司法部答案】B【考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答案解析】公平正义的内容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
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是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一种就业歧视,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就业原则。
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
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
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
”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
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
”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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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3题)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罪和刑罚,必须基于国民的意思,事先予以规定。
因此,不管行为人的行为在现实上造成多么重大的危害,也不管刑罚手段的使用有多么迫切,如果不是刑法将该特定行为规定为犯罪类型,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加以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生命,既是司法机关适用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事实上,罪刑法定原则主要约束的就是司法者,使其对案件的处理完全限制在法条范围,这样才能实现法治,实现法律对人权的保护。
司法者包括具有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①②的说法是错误的。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又称为“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法条文字范围的突破,使得法官不再受法律条文的严格限制,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同时基于习惯法本身没有文字的严格表述,罪刑法定原则也排除习惯法,凡是刑法必须是被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式所表现的,又称“成文的罪刑法定”。
所以③的说法是错误的。
要求国民遵循尚未生效的法律,是对行动自由的侵犯。
如果根据行为后才出现的法律处罚当时的行为,立法活动就变成对国民的“伤害活动”,而不是规范国民行为的活动。
刑法不是确立道德的工具,而是保护自由的工具。
所以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又称为“事前的罪刑法定”。
总体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是避免事后突袭性地恶化行为人的地位,使人民对于其行为之结果具有预测可能性,从而确保其行为的自由。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
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
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32题)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此可知,李某死亡.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题的问题在于近亲属的范围,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因此,李某的父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祖父母由于不在近亲属之列,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选项错误。
根据《刑诉解释》第144条第1款和第146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B选项中韩某已经到案,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苏某在逃,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B选项表述不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1.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第92题)A.绑架案件B.抢劫案件C.爆炸案件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正确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故ABCD项的内容均符合本规定。
知识模块:诉讼程序2.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第93题)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4条第l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D项符合本规定。
知识模块:诉讼程序3.《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第51题) 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正确答案:A,B,C,D解析:(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是对方法手段的描述,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民办小学教师乙是夫妻。
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300万元。
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
一审中,甲交代300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3题) A.甲构成受贿罪B.甲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正确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甲在一审之时交代300万元系受贿所得,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成立受贿罪,不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甲的妻子乙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没有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义务,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故A、B、C选项正确。
D选项,在甲的受贿案件中,如果乙在受贿罪既遂之前参与的,成立受贿罪共犯,如果乙在既遂后参与隐藏受贿款项的,成立洗钱罪。
故D选项错误。
2.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56题)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
A选项,引诱幼女卖淫的,成立引诱幼女卖淫罪,容留幼女卖淫的,成立容留卖淫罪,应该数罪并罚。
故A选项错误。
此题需要注意对于一般女子引诱、容留卖淫的,按照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卖淫罪处理。
B选项,《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39条第2款修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对于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结合犯,以绑架罪一罪论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55题)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
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
后乙杀害丙。
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
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
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
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
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
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
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正确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A项考查共同犯罪参与形态的事实认识错误。
由于教唆、帮助、正犯都属于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惹起形态,所以彼此之间的错误在更轻的惹起形态内重合的,就在重合的限度内肯定犯罪的成立。
出于教唆的意思却成了帮助的,成立帮助犯;出于帮助的意思却成了教唆的,仍成立帮助犯。
甲出于教唆的意思却强化了早有犯意的乙,是主观教唆客观帮助的情况,重合在帮助犯的范围内,认定为乙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B项考查承继共犯。
承继共犯指前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或者帮助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包括承继的正犯和承继的帮助犯。
中国刑法界承认承继者成立先行为者的共犯。
所以乙的敲诈行为完成,但是在既遂前,甲加入进来以帮助乙实现犯罪的意思帮其收钱的,成立敲诈勒索罪的承继帮助犯。
C 项考查的是正常的职业行为帮助了犯罪是否成立共犯的问题。
解决的标准是对他人实施犯罪是否明知。
明知对方犯罪仍然提供业务帮助的,是共犯,此时正当业务行为不能成为免除违法性的理由;不明知对方犯罪而进行正常服务的,不是共犯。
甲明知乙买羊角锤是为了伤害丙,仍然卖锤给乙,成立乙故意伤害罪的帮助犯。
D项考查身份犯的共犯和间接正犯问题。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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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7.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8.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9.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10.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11.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12.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13.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14.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15.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16.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17.A.《春秋》决狱B.“听讼”、“断狱”C.“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18.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19.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20.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21.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2.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23.A.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B.《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C.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D.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24.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25.A.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B.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C.由国务院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D.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26.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27.A.正当的竞争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28.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29.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30.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31.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2.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33.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34.A.甲、乙战争开始后,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二国间商务条约停止效力B.甲、乙不得对其境内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没收C.甲、乙交战期间,丙可与其任一方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D.甲、乙交战期间,丙同意甲通过自己的领土过境运输军用装备35.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36.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37.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38.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39.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40.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41.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42.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43.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44.A.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B.《政府采购协议》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诸边贸易协议,该协议对于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C.《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D.《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统一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45.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46.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47.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D.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48.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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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11《刑法》第49条规定: ______ 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与_________ 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_______ 的时候已满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______ 的除外。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 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 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 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 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正确答案就是D,回答正确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2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本法条的直接规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D 项。
14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
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
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就是错误的?A 甲构成叛逃罪B 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 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 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 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 年以上5 年以下政治权利正确答案就是C,您的答案就是B。
回答错误析本题考查的就是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相关知识点。
需要注意的就是《刑法修正案(八)》将叛逃罪进行了修正:叛逃罪已经不需要有“危害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安全”这样一个限制性条件了。
所以,叛逃并且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不就是叛逃罪的应然要求。
ABC 项:《刑法》第109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111 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就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本案中,甲就是海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派出国考察的过程中滞留国外不归,明显属于“在执行公务期间, 擅离岗位,在境外叛逃”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叛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构成叛逃罪。
需要注意,《刑法》第109 条中规定的“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就是法定的情节加重犯,就是对叛逃主体特殊身份的一个特殊规定,只要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即从重处罚,其中并不包括实施了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因此甲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应当予以独立认定与评价。
甲在叛逃期间,为境外机构——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符合“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甲构成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综上,甲构成叛逃罪与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两罪应该数罪并罚。
故C 选项说法错误,AB 选项说法正确。
D 项: 《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就是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法分则在叛逃罪里并没有直接规定该罪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但就是,总则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仍然就是适用于分则的。
叛逃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一种,依法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除无期徒刑与死刑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一般犯罪判刑的时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就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故 D 选项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1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 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 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 人死亡B 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 撞翻数辆她人所驾汽车, 致2 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D 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 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正确答案就是B,您的答案就是C。
析这一题考查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属于一个口袋罪,犯罪行为方式并不特定,而属于一种类型——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至于何种行为属于危险行为,只能够在具体的案件中具体判断,但就是应该就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之外的其她危险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必须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观心态就是故意,而不能就是过失;应该与放火、投毒、爆炸、决水等危害性程度相当才能用这款罪名,这就是为了罪刑相适应。
不能恣意扩大这个罪名的适用范围,否则就有滥用的嫌疑,这就是法治社会所不容的,也与公民对刑法的信赖与合理期待相悖。
B 项: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她人所驾汽车,致2人死亡。
乙在道路上开车横冲直撞,最后导致了严重的结果,在主观心态上可以将乙评价为故意——至少就是一种间接故意——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危险结果视而不见且无所谓,完全放任。
因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单纯地不遵守交通规则与开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就是不一样的。
横冲直撞的行为,要么就是泄气报复,要么就是寻求刺激,这种置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置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的行为的恶性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所能规制的范畴,可以评价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因此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 B 选项正确。
A 项: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 人死亡。
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没有注意减速,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最后发生了车毁人亡的事故,也就是该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行为所致。
该行为所导致的危险并不产生普遍性,关键还在于行为人对于她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结果的心态不能评价为故意,只能就是过失,即使行为人违反规则的时候就是一种故意心态,但就是这种故意的心态不就是对结果的故意。
因此,甲只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 A 选项错误。
C 项: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 米就撞死2 人。
依据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的就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丙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但就是,危险驾驶如果构成其她犯罪的,还就是以其她犯罪进行认定。
丙醉酒驾驶撞死人了,从行为人主观心态来瞧,她对于这种致人死亡的结果的发生就是不愿瞧到的,就是排斥的,就是一种过失的心态,那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行为就可以进而评价为交通肇事罪,而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 C 选项错误。
D 项: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 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
依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飙车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丁飙车的行为,顶多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于 2 名老妇的死亡,丁不需要负责。
从因果关系角度进行考查,丁对路旁的有心脏病的老妇的死亡并没有预见可能性,更别说就是已经预见的可能性了,所以,2 名老妇的死亡结果不能认为与丁的行为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将 2 名老妇的死亡结果放在丁的犯罪行为中进行评价。
故 D 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项。
17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就是错误的?A 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 元的,构成强奸罪B 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她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C 雇用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 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D 收留流浪儿童后, 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正确答案就是C,回答正确析C 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就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 C 选项中至少有两处欠妥:(1)童工指的就是“未满”16周岁,而在本题中的表述为“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两,者区别明显;(2)雇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 而选项中并未表明此条件。
故 C 选项说法错误。
A 项:在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中,对妇女或者幼女的保护角度就是不一样的。
一般的强奸罪,保护的就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基于自愿有效的同意而为性交不属于犯罪;奸淫幼女的,不论幼女本人就是否同意,只要就是明知就是幼女而为性交的,即构成强奸罪;嫖宿幼女罪中的幼女就是特定环境下的幼女——卖淫的幼女,不管卖淫女就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卖淫,只要在卖淫的过程中没有被强迫或者威胁,自愿进行性交易,就不存在强奸罪的可能, 在明知就是幼女而嫖宿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嫖宿幼女罪。
但就是,不管就是幼女、妇女还就是卖淫的幼女或者妇女,只要就是强制性交的,就构成强奸罪,故 A 项说法正确。
B 项: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只有强迫职工劳动才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不包括非职工的一般人员。
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强迫一般人员、职工劳动或者协助强迫劳动的,直接构成强迫劳动罪,故B 项说法正确。
D 项:拐卖妇女、儿童,就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行为。
拐卖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并不仅仅限于拐骗而出卖一种。
收留流浪儿童的行为当然不属于拐卖儿童罪中的拐卖行为,自然不能评价为拐卖儿童罪的实行行为。
但就是,只要产生出卖的想法并实施贩卖行为的, 就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实行行为。
故 D 选项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故本题答案为C。
18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A 甲就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B 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C 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 捡起钱包离去D 丁就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
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正确答案就是代回答正确占罪的认定。
具体的题目设计涉及侵占罪与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等的区别。
这既就是历年考试中的必考点,也就是比较难区别的题目。
依照《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 侵占罪就是指将代为保管的她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或者将她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的特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自己合法占有的物据为己有或者占有脱离占有物。
A 项:甲就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甲不就是该衣服的所有权人,其作为个体干洗店老板,受她人委托,在洗衣期间代为保管她人财物,因而对该财物享有合法的占有权,但其发现衣袋内的有钱属于衣服所有人的遗忘物不属于代为保管的财物,其将钱藏匿,属于对于遗忘物的占为己有, 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