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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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

(二)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须为打印件(样表需下载);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4.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样表需下载)一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损毁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须为打印件(样表需下载);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4.原教师资格证书;5. 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样表需下载)一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重发(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相关信息变更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重发换证。

(二)重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须为打印件(样表需下载);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4.原教师资格证书;5. 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6.电子照片一份,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规定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规定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规定近年来,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对教师的需求越来越高。

教师资格证作为评定教师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教师资格证的遗失、损坏等情况,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资格证补办规定。

一、补办资格证的申请条件1. 教师资格证的遗失、损坏:教师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或所在地教育局提出补办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师资格证过期:教师在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之前应办理续证手续,若逾期未办理续证,则需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等流程。

二、教师资格证的补办流程1. 提交申请:教师应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办申请表》,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审核材料:学校或教育局对教师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身份和单位信息。

3. 补办手续:审核通过后,教师需缴纳一定的补办费用,并按规定进行指纹采集、照片拍摄等手续。

4. 资格认定:补办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经过审批后,相关部门将认定该教师重新获得合法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补办的注意事项1. 办理期限:教师在发现资格证遗失、损坏等情况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避免因过期失效而导致复杂的补办流程。

2.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办需求,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处理和特殊的审批流程。

3. 法律责任:教师在办理资格证补办的过程中,应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教师资格证补办的重要意义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也能够确保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补办规定的实施可以推动教师规范化发展,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总之,教师资格证的补办规定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希望广大教师始终保持教师资格证的安全,避免补办的繁琐流程,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使命。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001]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001]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一、业务设置原因每年六月份,xx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通过量向xx省教育厅申领《教师资格证》空本,省厅按通过量的1%拨付损耗证。

我局立足于为民解忧,合理利用损耗证结余,增设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便民服务。

二、申请所需材料依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xx〕17号)有关规定,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三、资格有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互为作证,《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后,本人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作为取得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补办告知事项1.有损耗证结余情况下,申办人需按要求向行政大厅教育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收件后将信息录入“行政审批综合应用平台”,30个工作日内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本人领证。

2.无损耗证结余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向申办人说明情况,申办人可选择委托代办,按要求向行政大厅教育窗口提交材料,收件信息暂不录入“行政审批综合应用平台”,收件信息按申请先后记录,待每年7月份根据损耗证结余按照申请先后记录集中进行补办,补办信息录入“行政审批综合应用平台”,窗口工作人员1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领证。

3.非本人申办或领证,代办人需提供《委托证明》(含委托事项,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双方有效签名),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一、背景介绍在教育部门持续推进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职业的重要资格凭证,受到了广泛关注。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性也受到了挑战。

为确保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教育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发布了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公告。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背景和原因根据教育部门发布的公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背景和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需求的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教师的角色也在不断演变。

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需要及时更新,以满足社会对于教师的新需求。

2. 教师个人情况的变化:教师个人情况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学历情况、工作职务等。

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性。

3. 学校信息系统的更新:学校作为教师工作的重要场所,其信息系统的更新也可能影响到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性。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背景和原因是多方面的,迫使教育部门不得不发布相关公告,以维护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程序和流程根据教育部门发布的公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程序和流程可以简要概括如下:1. 信息核对:教师应当认真核对个人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确认其中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2. 信息更正申请:如发现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教师可以主动向教育部门提交信息更正申请,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应当齐备。

3. 材料审核:教育部门会对教师提交的信息更正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教师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

4. 信息更正通知:经过审核后,教育部门会向教师发出信息更正通知,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更正后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教师可以顺利进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更正,确保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性。

四、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思考和个人观点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作为保障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准确性的重要举措,对教师个人和整个教育系统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贴
好照片。

2.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档案部门盖章复印件。

3.复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提交照片,需与表中照片一致。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更正注意事项:
1.更正信息时应该仔细核对填写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修改信息时,不同地区的修改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
可以根据当地招考机构或认定机构的规定而定。

3.修改信息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以免错过申请截
止日期。

4.如果因为疏忽填写错误,在修改期限内及时进行修改,以免影
响认定结果。

总之,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更正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上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摸底花名册” 1.凡属注册对象均要摸底上报。

2.教师资格证需要“遗失补发”、“损毁换发”、“更正重发”的,在摸底花名册“备注”一栏分别标注“1”、“2”、“3”。

3.交表时间:10月13日前。

(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新邵教师注册群”)。

4.凡需要重新购买教师资格证的,在上交摸底花名册时,同时上交以下材料::①个人申请报告,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中心校、学校领导统一到教育局档案室复印盖章),④属“损毁换发”、“更正重发”资格证的,还要上交原资格证;⑤属“信息需要更正”的,还要上交《教师资格证书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

5.原资格证信息有误,需要更正,但不需要重新购买资格证的(比如:资格证上填写的姓名属同音字或现已改名,身份证号由第一代换成了第二代等不影响资格证编码的),只要在原资格证最后一页的“备注”栏按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说明情况,中心校(学校)审核属实后,到教育局加盖公章。

切记:不要在原资格证上直接涂改或添加!6.在外县办理的资格证,若因遗失等原因需重新购买新证,须到原发证机构申请。

二、教师上*申报1.申报*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daodoc,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报”栏目进入*上申报系统(第一次进入选择“注册”,以后进入选择“登录”,一定要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以后登录进入修改和完善相关信息。

信息填报准确无误后,从*上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签名、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

如果*报数据进行了修改,则必须重新打印注册申请表,要确保注册申请表与*报数据完全一致。

(*站开放时间:周一~周五的8:30—2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站关闭,不能申报。

)2.申报时间:10月12日—10月22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和更新流程及要求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和更新流程及要求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和更新流程及要求作为一名教师,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有时我们可能会丢失或损坏自己的教师资格证,或者需要更新证书以符合新的教育政策。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介绍教师资格证的补办和更新流程及要求,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事宜。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教师资格证的补办流程。

当我们的教师资格证不慎丢失或者被损坏时,我们需要尽快采取补办措施。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1. 准备必要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教师资格证明等。

这些文件是证明自己身份和资格的重要证据。

2. 前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人应前往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那里,你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附上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果有的话)。

3. 等待审核和处理:递交申请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核对。

一旦你的申请被批准,你将会收到新的教师资格证。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补办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事先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教师资格证的更新流程。

教育政策和标准可能会不断变化,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更新我们的教师资格证才能符合最新要求。

具体流程如下:1. 了解更新要求:在进行资格证的更新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最新的教育政策和标准,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更新证书。

可以通过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教师培训机构咨询来获取相关信息。

2. 参加培训课程:如果确定需要更新证书,我们需要参加相关的教师培训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帮助教师了解最新的教育理论和实践,并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

3. 参加考试或评估: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我们可能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或评估,以证明我们已经掌握了新的教育标准和要求。

这些考试或评估通常包括笔试、面试或教学观摩等。

4. 更新证书:一旦我们通过了考试或者评估,我们将会收到更新后的教师资格证。

这张证书将证明我们具备最新的资格和能力,可以继续担任教师岗位。

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注意事项

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注意事项

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培训稿2016.10.26一、对象范围截止2016年10月31日,我内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注:一是时间节点是2016年10月31日;二是单位范围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三是人员范围是在职(在岗)人员。

(1)对于2012年试点改革前退休的教师,一律不换(补)证;(2)2012年后新评的但在2016年10月31日前已退休的,暂不列入本次补证,今后有人员确实要求补发证书的,可按正常办证程序申请补发,但今年内暂不受理,可以先登记下来,等本次换证结束后再办理。

二、工作程序(一)学校梳理核实。

学校对在职(在岗)人员目前的职称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在职(在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职称任职资格层次:员级(现在的三级教师,原来的中三、小二教师或岗位等级为13级的)、助理级(现在的二级教师,原来的中二、小一教师或岗位等级为11、12级的)、中级、高级;学段:幼教、小学、初中、高中;专业(或学科):语文、数学、物理、体育等)。

核实是换发证工作中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程序,学校必须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可采用的操作办法:一是教师个人提供职称证或评审的文件或评审表,把教师提供的材料复印下来;二是学校查找其评审文件、评审表、岗位聘用文件甚至工资变动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也要复印下来)进一步核实清楚,尤其是市外调入的教师,更要查看其评审文件和评审表(多是查阅其人事档案中的评审表),在确定教师提供的任职资格证书信息和学校查找的印证材料相吻合、准确无误的情况下由学校统一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附件1,简称《人员过渡登记表》)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附件2,简称《人员过渡一览表》)。

注:学校梳理核实是关键程序,必须以教师现在取得的职称资格为准,主要以评审表、文件和证书(2012年以后评的主要看评审表和文件)为依据,同时参考岗位聘用文件和工资变动表等相关材料。

关于补发换发证书的操作说明

关于补发换发证书的操作说明

换证、信息更正、换表说明一、申请补证、换证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如下相关材料补证是针对证书遗失,换证是针对证书损毁、整体模糊。

1、个人申请(写明什么原因需要补证或换证)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填好基本信息,粘好照片);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5、正面免冠小2寸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证书);6、因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申请换发证书的,需将损毁证书上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备案。

二、信息更正(1)信息更正一(证书重发)涉及性别、资格种类、证书号信息更正的,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此类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粘好照片);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按要求收回);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信息更正二(证书备注页上注明)涉及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更正,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填好信息,粘好照片);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5、公安机关应出具的相关证明;说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一致的,不需要信息更正。

三、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信息系统”中下载,一式二份,按《填表说明》填好基本信息,粘好照片);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核查认定材料后盖章。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问题的处理办法》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问题的处理办法》

附件3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问题的处理办法》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问题的处理原则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须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为申请人补发、换发证书后,再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

2.补证、换证申请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

3.信息更正后,须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或遗失、损坏处理办法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1)凡持证人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性别错误但证书编号正确),信息中任何一项有错误,持证人本人带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教师资格证前往认定机构进行修改(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教师资格种类(种类错误但证书编号正确)或任教学科错误的,持证人本人带《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教师资格证准前往认定机构进行修改(加盖公章)。

如果《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信息也不正确,由原认定机构核查认定材料后据实修改。

(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错误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因性别错误、教师资格种类错误而有误,或没有按照认定时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的,包括认定机构代码为拼音的、无证书号码的、“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认定的证书号码不是正确的15位的、首次认定及以后的证书号码不是正确的17位的等,由持证人本人带原教师资格证到原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认定机构在“信息系统”中生成新编号,待教育部发下证书,再统一制证。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凡是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请持证人带上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过渡时期为《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到原认定机构申请补发证书。

若无法提供师资格法定凭证或其他认定证明材料的,须按现有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丢失补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程序

教师资格证丢失补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程序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程序一、申请人提供(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二份(贴2寸照片,人事处留存一份,个人档案里存一份)。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档案里找),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遗失声明(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一定要把姓名和证书编号登上,要求提供原件),一个月后办理补办手续。

(五)提供1寸照片一张(所有照片均需要同底版)。

(六)现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

二、注意事项(一)证书备注栏填写“补证”及补证时间。

(二)补后的证书填写日期按原证书日期填写。

(三)1997年以前过渡人员信息按信息库填写,原号码首位前加“19”,将第十一位性别代码改为男“0”,女“1”。

填证日期为1996.9.30。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等有关条款,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一、依法办理,保障申请人权益。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规性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或拖延。

二、严格审核,做好档案管理。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对持证人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或换发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和时间,确保补发或换发后的证书与原证书信息一致。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证书错误信息更正要求

证书错误信息更正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要求一、更正对象更正对象与定期注册对象相同,目前主要更正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用于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

二、文件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

三、更正原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错误等。

1.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

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

2.2008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重发”,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回;不重发证书的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证书更正信息,并加盖公章。

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1999-2007年间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如果是资格种类、性别、证书号码这三项出错,原则上应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更正,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

其他错误可由认定机构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证书更正信息,加盖公章,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3.我市在2016年8月31日前补发的证书上发证日期打印的是补发日期,但教育部最新要求,补发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仍应打印原来的证书签发日期,在备注页上写上补发日期,因此我市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补发的证书都可能存在此类错误。

教师资格证更正和补发有关问题的答复

教师资格证更正和补发有关问题的答复

教师资格证更正和补发有关问题的答复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几种情况处理方法:1.第一代身份证升级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只是增加了年份和最后一位识别数,那就不需要变更,如果再有其它任何变化那就必须进行信息变更。

2.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其它任何情况,都必须进行信息变更。

(一)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资格种类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都必须进行变更。

(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只有15位或者17位,任何多一位或者少一位都是错误的,都必须进行变更。

(三)身份证前六位有变化的要到公安局打证明。

(四)姓名要更正的也要提供户口簿上有曾用名,或到公安局打证明。

(五)教师资格证书号码遗漏和教师资格种类变更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然后再作更正。

3.1996年的教师资格证上没有任教学科的不需要更正,2002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不作任何变更,除非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有遗漏,但必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再作更正。

4.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发的,须提交下列材料到发证机构(证书上的红印单位)进行补办:(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二份(资料汇编第54页);(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到泰兴市教育局档案室人事档案中复印);(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要随同携带,便于发证机构核查);(四)同底板小2寸证件照3张(用于制作证书);5.因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的,需将损毁证书上缴认定机构归档备案;信息变更的,请填写信息更正备案表(资料汇编第17页),同时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最好也要带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到泰兴市教育局档案室人事档案中复印>),到发证机构(证书上的红印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

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下半年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一、引言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准入证明,对于确保教师素质和维护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可能会出现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正的情况。

为了保障教师们的合法权益和顺利发展,教育部门发布了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公告,本文将对该公告进行全面解读和总结。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背景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参与教育工作的必备证件,其中的信息如尊称、性别、学历等是教师身份的明确标志。

然而,由于个人和行政因素,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信息有时可能会出现错误或需要更正的情况。

这样的情况不仅给教师本人带来了困扰,也对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发布了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公告。

该公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教师资格证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根据教育部门的公告,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1. 更正范围:公告明确了哪些信息可以在资格证书上进行更正,包括但不限于尊称、性别、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

2. 更正申请条件: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唯一识别信息明、教育学历证明、相关工作证明等,以证明更正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更正申请时间:公告规定了具体的申请时间,教师需要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向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

4. 更正程序: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教师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教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申请结果。

5. 注意事项:公告中还提醒教师注意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可能影响更正申请的受理和通过。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我对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公告表示赞赏和认同。

教师资格证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及时并规范的信息更正流程,教师们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发展机会。

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 教资字【2009】17号

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 教资字【2009】17号

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等有关条款,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一、依法办理,保障申请人权益。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规性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或拖延。

二、严格审核,做好档案管理。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对持证人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或换发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和时间,确保补发或换发后的证书与原证书信息一致。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三、规范操作,加强信息管理。

证书补发、换发信息应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并作为各地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

四、证书信息有误,按程序更换。

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换证书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历史数据变更程序办理,并收回信息有误证书,归档备案。

所更换证书数量按证书耗损统计,不计入证书补发、换发总数。

请将通知及时传达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对照通知要求调整各地现有的证书补发换发办法。

附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09年11月26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2、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3、本表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填写注意事项
1.提交资料的第2项,《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查档并复印。

2.变更内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只填写变更项目)
3.变更类型填写:认定历史数据变更、定期注册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未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证书信息变更的都填“认定历史数据变更”)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中变更后证书信息,96年的证书没有学科,不填写学科。

5.照片不要打印,请贴一张照片。

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注意事项

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注意事项

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换(补)发工作培训稿2016.10.26一、对象范围截止2016年10月31日,我内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注:一是时间节点是2016年10月31日;二是单位范围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三是人员范围是在职(在岗)人员。

(1)对于2012年试点改革前退休的教师,一律不换(补)证;(2)2012年后新评的但在2016年10月31日前已退休的,暂不列入本次补证,今后有人员确实要求补发证书的,可按正常办证程序申请补发,但今年内暂不受理,可以先登记下来,等本次换证结束后再办理。

二、工作程序(一)学校梳理核实。

学校对在职(在岗)人员目前的职称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在职(在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职称任职资格层次:员级(现在的三级教师,原来的中三、小二教师或岗位等级为13级的)、助理级(现在的二级教师,原来的中二、小一教师或岗位等级为11、12级的)、中级、高级;学段:幼教、小学、初中、高中;专业(或学科):语文、数学、物理、体育等)。

核实是换发证工作中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程序,学校必须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可采用的操作办法:一是教师个人提供职称证或评审的文件或评审表,把教师提供的材料复印下来;二是学校查找其评审文件、评审表、岗位聘用文件甚至工资变动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也要复印下来)进一步核实清楚,尤其是市外调入的教师,更要查看其评审文件和评审表(多是查阅其人事档案中的评审表),在确定教师提供的任职资格证书信息和学校查找的印证材料相吻合、准确无误的情况下由学校统一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附件1,简称《人员过渡登记表》)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附件2,简称《人员过渡一览表》)。

注:学校梳理核实是关键程序,必须以教师现在取得的职称资格为准,主要以评审表、文件和证书(2012年以后评的主要看评审表和文件)为依据,同时参考岗位聘用文件和工资变动表等相关材料。

2022年四川内江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补办以及信息更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四川内江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补办以及信息更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语】⽆忧考从内江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四川内江进⼀步规范教师资格证补办以及信息更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进⼀步规范教师资格证补办以及信息更正等⼯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办教师资格证  1.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式两份(附件1);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般存于个⼈⼈事档案); 3.近期免冠正⾯1⼨彩⾊⽩底证件照; 4.⾝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办理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双⽅⾝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

⼆、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式两份(附件2); 2.教师资格证原件; 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4.⾝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办理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双⽅⾝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信息请填写取得教师资格证时信息,否则系统⽆法核实信息。

) 三、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式两份(附件3);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信息更正相关证明; 5.⾝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委托他⼈办理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双⽅⾝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

为保证补办资料安全,以上业务均不接收快递寄件办理,如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致电0832-*******。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附件4:委托书 内江市教育局 2022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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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填写注意事项
1.提交资料的第2项,《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查档并复印。

2.变更内容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只填写变更项目)
3.变更类型填写:认定历史数据变更、定期注册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未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证书信息变更的都填“认定历史数据变更”)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中变更后证书信息,96年的证书没有学科,不填写学科。

5.照片不要打印,请贴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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