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正式版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第一节考核内容1. 生产一线责任考核:督促员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严禁私自违反操作规程。
2. 安全设施运行考核:督促员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检查、设施巡视和设备操作,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3.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督促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事故处置考核:督促员工及时处置安全事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和后果。
5.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督促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二节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个季度对所有作业岗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2. 随机考核:不定期对随机选取的岗位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 特殊考核:对特殊岗位和特殊工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4. 自查考核:各部门自查自评工作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第三节考核等级1. 优秀:考核结果达到优秀标准,且连续三个考核周期都达到优秀标准的单位或个人。
2. 良好:考核结果达到良好标准,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都达到良好标准的单位或个人。
3. 合格: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或个人。
4. 不合格: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第一节奖励措施1. 优秀单位奖励: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都达到优秀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并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2. 优秀个人奖励: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都达到优秀标准的个人给予奖励,并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3. 良好单位奖励: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都达到良好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并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4. 良好个人奖励: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都达到良好标准的个人给予奖励,并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2024年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管理模版(4篇)
2024年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管理模版第一条总则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员工安全责任感与遵章守纪意识,确保生产工作秩序井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执行措施,系对《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细化与实施。
三、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与业务知识,掌握必要操作技能,提升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四、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奖励一、对于符合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1. 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斐然者。
2. 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重大贡献者。
3. 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实效者。
4. 在消除事故隐患或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者。
5.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效避免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
6. 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二、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可辅以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依据公司规定执行。
三、员工奖励的推荐与审批流程由工会部门或单位及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条处罚一、对于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 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
2.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者。
3.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与安全规程,或因违章指挥导致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者。
4.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提供伪证且情节严重者。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及细则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2、督促各部门和专业队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批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6、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专业队平安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惩;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持续有效投入;5、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7、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形势;8、批准项目部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检查计划;9、及时、如实上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负领导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2、落实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方针、目标,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3、组织项目实施性安全策划工作;4、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向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6、组织公司各部门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7、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及其评价工作;8、组织公司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9、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10、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奖励和处罚规定范本
生产安全奖励和处罚规定范本生产安全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鼓励优秀企业,惩罚违规企业,制定了以下生产安全奖励和处罚规定范本。
一、生产安全奖励规定1. 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依据企业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的表现,评选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鼓励企业在生产安全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评选出具有重大创新成果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完善安全管理奖励对于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他企业学习借鉴。
4.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针对在生产安全管理中表现出色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员参与生产安全工作。
5. 安全生产宣传推广奖励对于积极宣传推广生产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宣传推广活动。
二、生产安全处罚规定1. 安全违规处罚对于发生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事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
3. 安全隐患整改追踪对于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4. 责令停产整顿对于生产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整顿,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
5. 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这些生产安全奖励和处罚规定范本可以作为参考,在实际应用时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通过奖励和处罚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升企业对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落实生产安全措施,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正式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正式版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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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2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3 职责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4 定义5 安全注意事项6 程序和要求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 ,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6.1.3 考核内容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6.2 部门考核办法6.2.1 奖励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6.2.2 处罚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6.3 个人考核办法6.3.1 奖励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6.3.2 处罚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6.3.2.1.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6.3.2.2.6 违章指挥.6.3.2.2.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6.3.2.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6.3.2.3.5 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6.3.2.3.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6.3.2.3.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6.4 安全事故的处罚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6.5 考核程序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6.8 兼职安全员久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6.10 外埠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二篇)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纺织公司的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纺织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考核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纺织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四条纺织公司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奖惩考核,既是对员工个人的监督和激励,也是对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反映和检验。
第五条该制度实行奖惩并重的原则,奖励和惩罚相结合,旨在激励员工重视安全,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安全氛围。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登记和考核,在按月、季度、年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数据库,记录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事故情况,及时汇总和分析,用于制定改进措施和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八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安全技能竞赛等方面。
第九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主要方式包括:1. 先进个人奖,给予安全意识强、安全行为好、事故率低的个人;2. 先进集体奖,给予安全意识强、团队协作好、事故率低的集体;3. 安全技能竞赛奖,对参与安全技能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员工予以奖励。
第十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奖金、证书或荣誉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1. 事故率:在评定周期内无发生事故的员工将获得奖励;2. 安全检查:认真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改善措施的员工将获得奖励;3. 安全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将获得奖励;4. 安全意识:能够模范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进行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的员工将获得奖励;5. 安全技能:参加安全技能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将获得奖励;6. 安全管理: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并得到认可的员工将获得奖励;7. 安全贡献: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为公司的安全建设做出贡献的员工将获得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1. 奖励措施:-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 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表彰。
- 对于发现并成功防范事故风险的个人,可给予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经济处罚。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停职、降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 确保处罚措施公正公平,并建立监督机制,避免滥用职权和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3. 实施细则:-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建立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事故发生。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 通过考核和评价来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二)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安全文明生产奖罚规定
安全文明生产奖罚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并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奖罚规定。
二、奖励指标和标准1.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达到率根据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将其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达到率高者予以奖励。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安全生产事故率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将其事故率进行评估,事故率低者予以奖励。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安全教育培训达到率企业根据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评估培训达到率,达到率高者予以奖励。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安全设备管理合格率根据企业安全设备管理情况,评估合格率高者予以奖励。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奖励措施1. 奖金对于达到奖励指标和标准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
2. 美好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四、处罚指标和标准1. 安全生产事故率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将其事故率进行评估,事故率高者予以处罚。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安全违规行为对于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辞退等。
3. 安全设备管理不合格率根据企业安全设备管理情况,评估不合格率高者予以处罚。
具体评估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具有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作为处罚。
2. 罚款对于存在安全违规行为或管理不当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处罚。
3. 停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停职处罚,期间不发放工资。
4. 辞退对于重大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辞退处罚,即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规定1. 奖罚程序企业应建立奖罚程序,明确奖罚的申报、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奖罚公正有效。
2. 奖罚公示企业应当将奖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奖励和处罚的原因、对象、金额和期限等。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三条安全生产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目标,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控制和消除风险中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差别量化、奖优惩劣”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考核与奖惩办法对各部室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奖惩。
(二)实事求是原则。
各部室要向公司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三)差别量化原则。
考核结果做到量化,不同考核对象之间考核内容与量化结果应尽量体现出差别化,便于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四)奖优惩劣原则。
基于不同的考核量化结果,对安全生产绩效优良的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绩效不达标的给予扣罚安全奖励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处罚。
第五条公司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规定的权重比例计入各部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内容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围为与公司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室。
第七条考核内容以公司负责人与各部室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为主。
第八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部分,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受表彰或处罚状况(修正性指标)。
第九条考核指标内容与权重原则以本办法为准,公司安委会认为必要时,可适当予以调整。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统一纳入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特此制定并颁布本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全面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内部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旨在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与监督。
三、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有奖有罚,奖罚并重;明确责任,依责定处”的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奖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与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四、奖励与惩罚条款4.1 奖励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在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车间、部门及个人,根据以下情形给予适当奖励:(1)在安全生产领域有创新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显著成效者;(2)有效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从而避免事故发生者;(3)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4)在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救援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损失得以减轻或避免者;(5)在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竞赛中表现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或个人者;(6)按照公司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7)在消防、安全及其他方面作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类型包括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具体形式有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及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升晋级等。
4.2 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具体情形包括:(1)工伤事故考核:对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班组,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考核办法对相关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进行绩效工资扣款等处罚;(2)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处罚:包括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者;违规作业造成严重后果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者;对维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事故者。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以下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一、奖励项目:
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经营单位与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及时救助伤员,保障工人的安全,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3.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4. 在安全生产督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并且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二、处罚项目:
1.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除了按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警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警告和停工整改。
4. 违反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防护用具的,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以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一般性内容,具体规定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罚规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室: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
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类及兑现办法第八条安全奖分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奖、锅炉运行周期奖和经理嘉奖。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提出有效安全生产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奖励。
(3)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奖励。
(4)对在安全生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企业将给予奖励。
2. 惩罚制度(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奖金。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奖金,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对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开除处分,并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1. 企业法定代表人(1)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总责。
(2)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负总责。
(3)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总责。
2. 各级生产负责人(1)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负直接责任。
(3)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负直接责任。
3.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1)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负直接责任。
(3)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处理负直接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项目B标段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编号:版本:第一版编制人:批准人: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项目B标段施工总承包二零一零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奖励 (3)第三章施工过程中违规处罚 (4)第四章施工区环境、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9)第五章水电管理 (11)第六章其他管理 (11)附则 (12)第一章总则为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1、获奖的施工队必须全部达到以下条件:(1)无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3‰;(2)无火灾事故;(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4)无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投诉;(5)未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2、施工队的奖励对象及标准如下:(1)在项目部的安全周检过程中,安全检查评分在所有的队伍中排名第一,给该施工队奖励200元,相关负责人奖励100元。
(2)在项目部的月检过程中,安全检查评分在所有的分包队伍中最高,给该施工队奖励300元。
相关负责人奖励100元。
(3)在公司季度检查中,安全检查评分在广西公司所有的项目中排名第一,给每个施工队奖励500元,相关负责人分别奖励200元。
(4)在平时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能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施工队,由项目部视情况给予相关班组100~300元的随机奖励以示鼓励。
3、个人奖励标准如下:(1)在施工现场发现有工人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裸身作业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经提醒当事人后仍然没有改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的工人,项目部将给予100元/次的现金奖励。
(2)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非专业电工接电,经提醒当事人后仍然没有改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的工人,项目部将给予100元/次的现金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模版(3篇)
安全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保障员工的权益,对违反安全制度者进行奖惩,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及有关制度,并且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查处违反安全制度的员工。
第六条奖惩制度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公司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制度并推行。
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安全责任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有义务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第十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对每位员工的安全责任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案,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的学习、操作规程的培训等。
第十三条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应当认真学习,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需配合公司的安全演练和考核。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各个岗位的特点和安全风险进行防护设备的配置。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公司提供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等。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轻微伤害事故应当及时汇报,并接受公司的医疗救治。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严重伤害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公司将组织专人处理。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参考)总则第一章为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第一条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依据的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工程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管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对各项目、部门及个人的奖罚,执行第二条项目管理手册本规定。
分公司设立专项安全基金台帐,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及文第三条明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门及个人。
基金的来源,一是分公司注入部分资金,二是将各类违章第四条罚款纳入基金。
分公司每年对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确定年度第五条每年由各项目上报符合本奖励规定的项目及个人,安全优胜单位和部门;上报分公司批准后执行。
对项目的处罚在检查期间或检查后直接下达处罚单,对处第六条罚由分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分公司是本规定的奖罚确认主体,分公司财务资金部是奖第七条罚执行主体。
奖励第二章安全优胜指标奖第八条本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所属项目在安全检查中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投诉,完成年初制定的创建元。
2000文明工地预定指标,奖励第九条安全优胜项目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受控,文明施工整洁有序,标准化达标合格,在各级及局安全检查中评价良好,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未发生安全事故,元。
2000奖励安全优胜部门奖第十条每年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奖励元。
1000安全优胜个人奖第十一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有元。
500效措施,制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安全革新成就奖第十二条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取得了突出成绩的项目或个人,给与奖励元。
1000处罚第三章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第十三条可证,考核证,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正式版)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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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正式版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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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年度安全评价奖罚第三条公司对各施工现场及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为依据,以月检查评分、年度总评比的方式进行评价。
月检查评分在次月底10日前公布,作为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
年度内各月平均评分为评比奖罚的依据,评比结果于次年1月25日前公布。
第三章奖罚规定1.公司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或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批评或处罚违章违纪造成不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单位或个人。
2.公司对基层单位或个人的罚款一律由财务转到基层单位。
3.各经理部和分公司要结合自己的施工生产特点,制定奖罚的具体标准。
罚款项目要由财务填写收据。
对分包单位或民工队的罚款可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对现场违章的民工个人,可执行现金罚款或罚义务工,参加施工现场整理。
4.安全奖罚要针对问题或事情,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对单位综合安全管理差、问题多的可罚单位,其管理者按工作责任承担相应部分罚款。
5.公司聘任基层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应考虑在施工生产中对安全工作的态度或业绩。
对在职的基层单位领导或业务人员,安全部门应向安委会报告他们对安全工作的态度或业绩,纳入工作考核。
6.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地时开具的罚款,公司对基层单位和个人开具的罚款,一律由基层单位交纳,并不得列入成本。
7.公司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和制定工作计划时,应同时定出奖罚的要求。
第四章安全管理奖励在施工生产管理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照“三同时”的原则,对保障安全生产的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末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额按年度内基层单位总数的5-10%确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度2人。
对先进单位奖励额3000元、对个人奖励额10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增加奖励额,但最高不超过奖励额的两倍。
日常工作中有如下表现之一的项目和个人可受到奖励: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著的奖励500-1000元;2、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科研方面有革新或发明,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1000元;3、在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行业或企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奖励1000元;4、工作中,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经验的奖励2000元;5、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奖励1000元;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或企业先进的。
对先进个人与单位奖励2000元;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按照土建项目2元/m2计奖;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按照土建项目4元/m2计奖;获得国家3A级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土建项目8元/m2计奖。
第五章安全管理处罚对发生死亡、重伤,一次三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单位,按成都市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承担各级经济处罚,同时负担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公司同时对发生亡人事故单位追加100000元、重伤事故50000元罚款。
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10000元/次罚款,对相关责任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
公司安委会将对责任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约谈,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停职或者调离;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项目经理对工伤事故不积极处理,一经查出责令其补报,除按第八条处罚外,按第八条加倍罚款。
对责任人按有关条款另行加重处罚。
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依据责任程度给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对项目经理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对相关责任处以100-5000元/次罚款;①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处以每项5000-30000元罚款。
②构成违章和隐患,处以每项3000-20000元的罚款。
③构成一般问题和缺陷,给予警告批评,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的,处以每项1000-10000元的罚款。
④在同一现场内,由于安全管理存在多项违章或严重违章及多处隐患和重大隐患而被处罚,其罚款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该工程造价的0.5‰ 。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个人,根据情节予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但不超过罚款额度的一倍,报纪检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项目经理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对相关责任处以100-5000元/次罚款;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指出不改,造成不安全隐患和险情,酿成未遂事故或致人伤害的;对不安全隐患孰视无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作为专职安全员对于工作玩忽职守进行加倍处罚;不服从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检查人员指导,威胁、侮辱、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对安全管理不严、抓的不紧,造成失误,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安全内业资料不能及时完善归档的;违反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造成险情或发生伤害、其它事故的;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高处抛掷物料、垃圾的;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损毁防护设施、安全标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重要工序和部位作业监督旁站不到位的;安全值班人员不尽职尽责敷衍推脱、无安全值班记录,对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10、无有效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拒不接受检查的;11、持特种作业学习证无操作监护人时作业的;12、私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用电设备的;第六章安全奖罚的实施进行奖励必须有安全管理部提供的奖励报告单和奖励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领取奖励金凭安全管理部门开具的《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到财务部门直接支取。
奖励款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付。
罚款以质安部填发的《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为依据。
对单位的罚款由财务部从该单位当月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帐内。
对外埠施工队伍的罚款,由财务部从其所在单位帐号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帐内。
由该单位从外埠施工队的结(预)算款中扣除。
对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从受罚人所在单位的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帐内,罚款由受罚人所在单位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安全奖罚基金专项专用,不准挪用。
第七章附则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性质认定:一、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1.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2.高大异形架子无设计、方案,无验收。
3.施工中未做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4.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5.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
6.安装塔式起重机无任何验收手续。
7.安装施工外用电梯无验收安装手续。
8.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中小型机械无管理制度。
10.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建设部规(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编制审核、批准、实施上未履行建设部规范规定的手续。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未按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查制度,也未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现场未设电气管理负责人。
11.按建设部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与电工等级不相适应。
非电工操作。
12.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二、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施工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补充方案"等,未按规定上报审批。
2.高大异形架子有设计,但验收手续不齐全。
3.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未按规定签订。
4.施工中安全检查资料不齐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内容简单,有关数据未按要求填写,与机械安装的实际情况不符。
6.施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手续缺项。
7.实习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无监护人。
8.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报、变更、补充审批手续。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检测资料欠缺较多。
10.现场人员未按规范要求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现场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一般问题: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无针对性。
2.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无针对性。
3.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4.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手续个别项目填写不详细。
5.施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手续内容填写不详细。
6.中小型机械管理责任不明确。
7.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无明显标志。
8.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对现场的指导性不强,且其它内业管理资料欠缺较多。
9.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检查、检测资料部分欠缺。
四、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隐患:1.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2.无许可证从事人工挖扩桩孔施工,以及在控扩桩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扩桩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施工。
3.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脚手架。
4.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
5.脚手架未按规定设十字盖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物做拉结。
6.结构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11.砖加气块等物料堆放严重超过标准,或有倒塌危险。
12.塔式起重机路基枕木糟、朽,钢轨接头悬空,无接地设施,道钉数量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