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抽查测试通知
温县2014年小学实验操作技能抽测通知(1)
关于举行温县2014年小学实验操作技能抽测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小学: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实验教学的开展,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实验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培养学生初步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根据今年我县教研工作计划,决定于近期举行小学科学实验操作技能抽测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抽测对象及内容(一)抽测对象:城区小学及各乡镇一所小学5、6年级学生。
参赛学生名单由评委现场抽取。
(二)内容: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对科学探究中观察、实验、制作所规定的内容。
(本学期期中以前实验内容)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学校情况和教学实际,自己准备2--3个实验(每实验准备3-4组)备考,比赛时,由评委决定学生操作哪个实验。
评分标准由县教研室制定。
二、时间、要求及方式(一)时间11月上旬。
具体时间根据行程提前一天通知,抽测地点在本校实验室。
(二)要求1.参加抽测学生的实验操作过程完整、规范、熟练;实验效果明显;实验完毕要求把实验现象和结论填写在记录单上。
2.每个实验操作时间限定在15分钟以内。
(三)方式评委到乡镇中心校后,先抽取一所小学作为乡镇中心校代表,然后,到抽到的学校确定班级和学生。
同年级班级数达两个以上的,再抽取一个班,并在班内抽取15%—20%学生参加抽测。
抽测采用现场操作,现场打分。
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三、结果运用参加抽测学生的平均成绩将作为年终对乡镇或学校的质量评价和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同时有关结果将在全县通报。
本通知下发后,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所辖小学和相关年级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准备。
温县教育局教研室2014年10月29日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方案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方案一、背景及目标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强化实践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抽查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专业技能抽查,全面了解我院学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推动我院专业建设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成立专业技能抽查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抽查对象本次专业技能抽查对象为我院2024届全体在校学生。
四、抽查内容1.专业技能: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抽取相应课程的核心技能点进行考核。
2.实践能力:考察学生在实际操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职业素养、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五、抽查方式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
2.闭卷与开卷相结合:闭卷考试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开卷考试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既要关注学生的操作过程,也要关注操作结果。
六、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细则:各专业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抽查内容、范围、标准等。
2.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技能抽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重视程度。
3.开展培训:针对抽查内容,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培训,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
4.抽查实施:按照实施细则,组织学生进行抽查,确保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5.成绩汇总与反馈:将抽查成绩进行汇总,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掌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和学生。
6.持续改进:根据抽查结果,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时间安排1.2024年3月:制定专业技能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2.2024年4月:宣传发动,组织培训。
供电所技能考评通知范文
供电所技能考评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供电所全体员工:大家好!为了提升我供电所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需要,特举行一次技能考评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内容本次考评主要涉及电力行业的技能和业务方面的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
具体包括电力基础知识、供电线路检修维护、电力设备故障排除、应急处理等。
二、考评形式1. 笔试将组织一次针对上述技能内容的笔试考核。
考试题目涵盖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主要测试员工对于电力行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2. 实操考核将组织一次针对供电线路检修维护和电力设备故障排除的实操考核。
此考核将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检验员工在处理电力设备故障和线路维护方面的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考评时间和地点考评时间定于X月X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后续通知中告知,请各位员工做好相应准备。
四、考评要求1. 各位员工务必按时参加考评,不可推迟或旷考。
2. 参加考评的员工应按时到达考评地点,准备好个人证件以备核对身份。
3. 参加笔试的员工应自备笔记本、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品。
4. 参加实操考核的员工应穿戴劳动防护服,并携带必要的工具。
五、考评重要性技能考评是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也是保障供电所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必要条件。
通过此次考评,我们将深入了解员工在技能方面的不足之处,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和提高,从而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六、考评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评成绩,我们将评选出各类优秀员工,并给予一定奖励和表彰。
同时,对于成绩不理想的员工,我们将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提升业务水平。
请各位员工积极备考,并按时参加考试和实操考核。
相信通过本次技能考评,我们将达到技能提升、员工素质改善的目标,为我供电所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最后,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不断提升自己,为推动我供电所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此致供电所全体员工日期通过本次技能考评,我们能够全面了解员工在技能方面的不足之处,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机会,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关于开展“体艺2+1项目”技能抽查测试的通知
关于开展“体艺2+1项目”技能抽查测试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艺2+1”活动,提高学生体艺素养,巩固我区体艺“2+1”活动开展的成果,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对我区各校“体艺2+1项目”技能进行抽查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标准:
《润州区学生“体艺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
二、抽查对象:
1、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生;
2、抽测一个年级的一个班级,年级和班级由文化科和体育科决定;
三、测评方式与内容
(一)测评方式
1、现场测评;
2、测评小组现场打分;
3、测评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由所抽学校提供,学生用具由学校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准备。
(二)测评内容和过程
“体育、艺术2+1项目”是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的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被抽测学生的“体艺2+1项目”申报表
由被抽测学校提供(分男生表、女生表),测试组成员根据学生填报项目进行测试,给予评定。
另请各校准备好开展“体艺2+1项目”活动的过程性资料。
四、测试分组
第一组组长:徐斌组员:周磊、钱震、韦文胜、姜珺第二组组长:江俊斌组员:陈毓宇、华传会、李虹、薛芸第三组组长:王春燕组员:陈俊康、杨爱华、廖丽美、李鹏五、抽查培训及安排:
测试培训:测试小组全体人员11月18日下午四点在局409会议室进行学校“体艺2+1项目”测试工作相关培训。
后附:润州区学校“体艺2+1项目”抽查测试成绩记载表
润州区学校“体艺2+1项目”抽查测试成绩记载表学校:抽测班级:
润州区学校“体艺2+1项目”抽查测试成绩记载表学校:抽测班级:。
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考试安排通知
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考试安排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提升公司整体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特别制定了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考试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2点准时开始,考试时长为2小时。
二、考试科目专业知识考核案例分析与解决能力测试沟通协作能力评估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测试三、考试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位置请查看公司内部通知)四、考试注意事项请各位员工携带个人工号卡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凭证件入场。
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等。
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将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后,请按监考人员指示有序离场。
五、考试内容说明专业知识考核:主要测试员工对所在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动态等。
案例分析与解决能力测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考察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
沟通协作能力评估:模拟团队合作场景,评估员工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
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测试:通过创新题目和问题解决题目,考察员工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考试成绩及奖惩措施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站上,请各位员工及时查看。
根据考试成绩,公司将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并纳入年度绩效评定范围;对表现不佳者将提供相应培训机会。
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备战,全力以赴参加本次专业技能考试。
通过此次考核,相信大家的专业技能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各位取得优异成绩!特此通知。
HR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3.03•【字号】长教通[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通知(长教通〔2014〕6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院中职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
现将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专业本次抽查11个专业,分别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中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汽车电子技术运用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电气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施工专业、音乐专业、工艺美术专业。
二、抽查时间、抽查地点及联系人本次抽查工作定于3月底前完成,详情如下表:三、抽查对象1、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院校中职部)2012级秋季学制为三年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全市开设有本次抽查专业的学校均要抽取学生参加抽查。
以抽查学校、抽查专业和抽查年级为单位,学生数不足10人的,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学生数为10-100人的,抽查10人;学生数超过100人的,抽查10%的学生,但最多不超过20人。
3、参加抽查学生的具体名单,由市教育局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按应参加抽查人数1:1.2的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学生名单由市教科院职成所各专业牵头联系人按规定通知到校。
4、各学校在抽取的名单中按规定数量确定参加抽查考试学生的实际名单,分别提交给各专业牵头联系人。
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更换,否则按零分处理。
学校在确定参加抽查学生实际名单时,因病(需出具“二甲”以上医院病历证明)、休学(以注册系统2014年3月1日学籍状态为准)的学生可以免于抽查。
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通知附件
附件1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抽查考试专业123说明:因在2015版高职高专目录中,“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60404)”已更名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80405)”已更名为“汽车营销与服务”、“服装设计(610204)”已更名为“服装与服饰设计”,故修订时,相关专业标准名称已更新为2015版高职高专目录名称。
4附件22017年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对象说明一、2017年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对象为相关专业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职在籍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含学籍状态标注为“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
二、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需按相应要求办理免试申请,请学校务必于10月11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提交的申请、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无效)以及填写好的《因征兵入伍而离校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4)、《2017年申请免抽学生汇总表》(附件5)一并提交省教育厅职成处,逾时不予受理。
所有免试申请经我厅审查认可后,可不参加本次抽查。
1.属于当前学校已撤销专业(不含因专业目录调整引起专业名称变更的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提交正式报告。
2.学校承诺2018年不再登记备案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提交正式报告,并同时提交《2018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6)。
3.因疾病原因休学的学生,由学校提交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单5及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和相关治疗记录。
4.身患有残疾,无法完成相关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中规定项目实际操作的学生,由学校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5.因征兵入伍而离校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完整填写《因征兵入伍而离校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情况登记表》。
6.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向省教育厅职成处提供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因征兵入伍申请免试的学生,我厅将根据学校上报的情况,商请湖南省军区征兵办公室进行详细核查,并根据征兵办公室核查结果确定不纳入本次抽查的学生名单。
179号关于2016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
常教通〔2016〕179号关于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根据《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的通知》(常教通〔2010〕74号)精神,12月13日至14日,我局组织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
此次抽考的专业包括会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等9个专业,以及2015年抽查的旅游服务与管理和文秘专业不合格学校对应专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此次技能抽查考试,全市应参考学校20所,应参考学生551人;实际参考学校20所,实际参考学生520人,其中468人达到合格成绩,248人达到优秀成绩。
合格率达85%,优秀率达45%。
各学校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各专业情况(一)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抽查考试情况全市应参加技能抽考学校8所,实际参加抽考学校8所。
应参加技能抽考学生92人,实际参加技能抽考的学生92人,参考率100%。
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85人,合格率为92%;达到优秀标准的55人,优秀率为60%。
(二)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抽查情况全市应参加技能抽考学校17所,实际参加抽考学校16所,桃源县创才科技职业学校集体缺考。
应参加技能抽考学生249人,实际参加技能抽考的学生226人,其中桃源县成人机电职业中专学校1人病假,参考率91%。
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200人,合格率为81%;达到优秀标准的131人,优秀率为53%。
(三)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专业抽查情况全市应参加技能抽考学校8所,实际参加抽考学校8所。
应参加技能抽考学生111人,实际参加技能抽考的学生111人,参考率100%。
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107人,合格率为96%;达到优秀标准的36人,优秀率为32%。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
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6]58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12.19
【实施日期】2016.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
(湘教通〔2016〕588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组织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6〕430号),10月28日到10月30日,我厅对高职院校电气自动化技术、商务英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个专业(类)的2014级在籍学生开展了专业技能抽查,按10%的比例,共随机抽查了42所高职院校1111名学生(其中三年制学生962名,五年制学生149名);同时,对2015年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专业点再次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专业(类)三年制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总体情况
(一)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抽查情况:抽查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
应参加抽查学校15所,实际参加抽查学校15所。
应参加抽。
关于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标准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0〕238号关于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标准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职业院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建立了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
为顺利推进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发工作。
现就项目开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原则(一)科学性。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标准》内容选择科学、方法运用合理,符合职业院校教学实际,《标准》内容设计不要求面面俱到,重点突出专业核心技能的考核。
(二)发展性。
《标准》要具有前瞻性,能反映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体现职业岗位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市州—1—和职业院校创造性地实施《标准》留出拓展空间。
(三)可操作性。
《标准》使用要符合目前我省职业院校的实习实训基本条件,方便专业技能抽查组织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规范性。
《标准》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
文字表达准确规范,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本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开发专业高职:数控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园林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12个专业。
中职: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模具制造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园林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等12个专业。
三、组织实施(一)项目申报1、申报对象。
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可申报2-3个专业《标准》,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可申报1-2个专业《标准》,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师专业课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可申报相应专业《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高职学院最多可申报3个专业—2—《标准》。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湘教通[2018]517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情况的通报湘教通[2018]517号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关于组织2018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8〕418号),11月2日到11月5日,我厅对高职院校园林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5个专业的2016级在籍学生开展了专业技能抽查,共随机抽查了48所高职院校1273学生(其中三年制学生1017名,五年制学生256名),成绩合格1201人,合格率94.34%,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541人,优秀率42%。
同时,对2017年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专业点再次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抽查情况:抽查专业为园林工程技术(540106)。
应参加抽查学校5所,实际参加抽查学校5所。
应参加抽查学生51人,实际参加抽查学生51人,参考率100%。
抽查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48人,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21人,合格率94.12%,优秀率41.18%。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抽查情况:抽查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560301)。
应参加抽查学校32所,实际参加抽查学校32所。
应参加抽查学生624人,实际参加抽查的学生624人,参考率100%。
抽查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569人,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348人,合格率91.19%,优秀率55.77%。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抽查情况:抽查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
抽查考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6]43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9.23
【实施日期】2016.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
(湘教通[2016]430号)
各高职院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我省继续组织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
此次考试由我厅统筹,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负责组织,各主考学校具体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专业
从我厅已组织开发并审查通过的56个专业(类)(见附件1)技能抽查标准中随机选定5个,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抽查考试。
另外,2015年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未通
过(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专业点今年必须重新参加抽查考试。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含技能抽查标准开发牵头学校)相关专业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职在籍在校毕业年级的学生(抽查对象说明见附件2)。
三、抽取方式
原则上从确定抽查专业的学生中随机抽选10%参加技能抽查考试,如学校抽查专业在校生不足100人,则抽选学生不少于10人;如学校抽查专业在校生不足10人,则全部参加;如学校抽查专业在校生超过300人,则抽选学生不超过30人。
参加考试学生名单按应考人数1:1.1的比例随机抽取,学校可以在抽取的名单中选择规定数量的学生参加考试,并于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03•【文号】劳社厅函[2006]338号•【施行日期】2006.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要通过质量普查,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发现和纠正鉴定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红黑榜”公示制度,建立表彰与退出机制,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进一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的对象是,2001至2005年期间,经由我部和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已通过我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所(站),此次质量普查予以免检,并可作为优秀鉴定所(站)候选单位进行推荐。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的主要内容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能力建设情况;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以及社会效果(具体内容见附表1)。
公司员工技能测评通知
公司员工技能测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员工的技能水平,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公司决定进行员工技能测评。
本次测评将全面评估员工在各项技能方面的表现,为公司未来的人才培养和岗位调配提供重要参考。
测评内容本次技能测评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专业技能:包括员工在所在岗位上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沟通能力:包括员工的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问题解决:包括员工在面对问题时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效率。
创新意识:包括员工对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的接受和应用能力。
领导力:包括员工在团队中的领导潜力和领导能力。
测评方式在线问卷调查:员工将收到一份包含各项技能评估题目的在线问卷链接,填写时间为一周。
实际操作演练:部分岗位将安排实际操作演练环节,考察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面试环节:部分员工将接受面试环节,进一步了解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测评标准专业技能: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技能标准,进行量化评估。
沟通能力:考察员工在沟通中的表达清晰度、逻辑性和有效性。
问题解决:考察员工在解决问题时的思维方式、方法选择和解决效果。
创新意识:考察员工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领导力:考察员工在团队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激励团队成员和推动团队发展的潜力。
测评结果与应用个人报告:每位参与测评的员工将收到一份个人测评报告,详细反馈个人在各项技能上的得分情况。
培训计划:根据测评结果,公司将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帮助员工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晋升机会:测评结果将作为晋升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优秀表现者将有机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希望各位员工积极参与本次技能测评活动,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公司将以更加科学、客观的方式来评估员工的综合素质,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
谢谢大家!HR部门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关于抽查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通知【模板】
关于抽查“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自治区直属鉴定机构: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对部分地区、鉴定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一、抽查时间和范围
10月中旬至11月,选择部分地州市鉴定中心(工考办)和自治区直属鉴定机构进行抽查。
对地州市鉴定中心抽查的同时,将随机抽查地区所属鉴定机构和县(市)级鉴定机构。
二、抽查内容和形式
(一)抽查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中“实施内容”六个方面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抽查形式
1、听取地区、单位“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2、对地州市鉴定中心(工考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抽查地区所属鉴定机构(不少于30%)和1至2个县(市)级鉴定机构。
2016年9月20日。
娄底市工贸职业中专学校2011年商贸类(文秘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安排【模板】
**市工贸职业中专学校
2011年商贸类(文秘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安排
2011年**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抽查在我校举行,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体现学校对学生技能培养的重视,特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专业
文秘专业
二、时间及地点
1.地点:**市工贸职业中专第二教学楼102室
2.时间:2011年11月20日上午9:30--12:00
三、我校领队
领队:张焕新协调与考点的工作关系,组织学生依安排参加技能抽考。
协助:刘震做好学生的参考物品准备及化妆;
谢小兰组织学生候考及饮食安排。
温馨提示:
1.请领队组织本校学生根据技能测试的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测试点门口排队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技能测试;
3.第一教学楼一楼101室为领队及学生休息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课程技能抽查制度(原稿)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课程技能抽查制度(原稿)汽车、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课程技能抽查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专业建设,加强专业教学工作,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积极落实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完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的精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4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上学期开始,在我院开展学生专业课程技能抽查。
一、抽查范闱全院所有专业在校学生。
二、抽查方弍在学院当期开设的所有专业课程中,随机抽取1_3门专业课程/系三、抽查人数及名单确定从开设抽考课程的专业年级总人数中,随机抽选10%的学生参加课程技能抽查。
其中,开设抽考课程的专业年级总人数不足100人的年级,抽查学生不少于10人;开设抽考课程的专业年级总人数超过300人的年级,抽查学生不超过30人。
参加课程技能抽查考核的学生名单从教务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于课程技能抽查考核前一个星期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系。
四、抽查考核标准与题库1.学院课程技能抽查标成和题库,参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标准和题库,分解到专业课程,形成专业课程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
2.由系教学副主任牵头、专业负责人参与省教育厅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的分解;课改课程负责人负责该门课程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的建立与完善;系部组织进行研讨、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存档。
五、抽查考核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学期第17-18周(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六、技能抽查考核组织由学院教务处根椐学期课程技能抽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七、抽查结裝统计标准1.学生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2.分专业课程计算课程技能抽查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
3.技能抽查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1 )抽查合格率低于70%,该门课程技能抽查等级为“不合格”;(2)抽查合格率在70% (含70%)与85%之间,该门课程技能抽查的等级为“合格”;(3)课程技能抽查合格率在85% (含85% )以上,且优秀率在20% (含20%)以上,该门课程技能抽查的等级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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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
抽测工作的通知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按照省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的总体要求,下半年将在全省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抽查测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抽测目标
1.以抽查促建设,实现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通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加强专业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专业技能教学,有效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2.制定专业技能标准,促进职业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以企业标准为参照,以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综合职业能力考
试为主要内容,以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以真实工程项目为载体,制定具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色的专业技能测试标准,引导职业学校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证融通、项目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教学、学、做”合一的实践教学体系,注重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的对接。
3.科学评价,有效运用抽测结果。
从抽查对象、抽查方式、评分细则、试题、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抽查内容与要求、适用专业等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专业技能抽测制度和技能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通过技能测试,检验学生的基本职能、核心技能及职业素养。
全省实施技能抽测后,技能抽测结果可作为衡量学校相关专业建设水平,评价相关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抽测对象及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三年级第五学期学生。
抽测专业注册学生数在100人以上,以学校为单位从中职学籍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10%的学生进行测试,总数不超50人,允许学校因学生特殊原因更换2人。
若抽测专业的注册学生数在100人以内,随机抽取10人进行测试,允许学校因学生特殊原因更换1人。
三、抽测专业及内容
本次抽测建筑装饰、数控车工、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汽车二级维护、网络组建与管理、会计手工账、烹饪、护理、美发(男士无缝推剪、女士短发修剪、卷杠)、女式品牌服装手工
纸样制作剪裁配伍与样衣试制等级10个项目,学生专业技能抽测内容,按2013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比赛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抽测成绩的确定
专业技能抽测按成绩评定等级,85分以上定为A级,70—84.9分定为B级,60—69.9分定为C级,59.9分以下定为D 级。
A级为优秀,D级为不合格。
五、抽测时间及地点
抽测时间定于2014年10月中旬。
抽测地点由各市教育局确定(两种方式:一种是参照技能大赛集中测试;一种是在本校测试)。
六、抽测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抽测工作顺利进行。
各校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和技能训练设施设备建设,确保专业技能抽测所需的设施设备。
2.各市教育局通知所属职业学校做好专业技能抽测相关准备工作,并加强专业技能教学督查。
各职业学校要确定好每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对应的技能抽测工种,于9月15日前报各市教育局职社处。
3.各校要自行组织所有专业的全体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形成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
要把技能考评和技能抽测结果与教师
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结合起来,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七、有关费用
专业技能抽测所需费用由市教育局统一测算,各学校自行承担,不得向参加测试的学生收取费用。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