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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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

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管控(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3、管控对象

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

4、管控准则

吊车司机管理

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

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

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

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

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

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

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

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

度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2.9汽车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4.2.10吊车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气。

4.2.11吊车在带点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点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吊车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输电线路1千伏以下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电压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4.2.12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4.2.13吊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

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4.2.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吊车在载荷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绝对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4.2.15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4.2.16吊车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4.2.17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4.2.18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

4.2.19 工作时,应熟悉场地、环境,注意车辆安全,如:车辆油漆、轮胎、油管、等避免损伤,吊车用钢丝绳严禁缺油,断丝应及时更换,以防出现事故。

吊车司机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吊车的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拒绝作业并立即向行政部报告。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可进行作业。

4.2.21 吊车司机作业坚持做到“九不吊”,即:

(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索和附件连接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吊区内有人、重物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4.2.22 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厂区,避免发生油丝绳过卷和碰撞。吊车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以免发生事故。

4.2.23 吊车司机检查吊车时必须停止作业。

4.2.24 吊车司机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作业前必须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车辆管理制度

4.3.1 严格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

4.3.2 吊车司机每周必须对全车黄油嘴加注黄油一次。

4.3.3 每天应保持整车外表、机身、空气滤芯等各部分的卫生清洁。

4.3.4 每天应保持水箱水位、电瓶电解液、液压油、刹车油、机油等液位正常。

4.3.5 整车螺丝不能有缺少、松动现象,灯光、仪表、刹车应保持正常。

5、处罚规定

凡是不按相关规定执行操作的部门及个人,行政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视不同情况罚款50元以上每次,若情节严重给予开除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吊车使用单

价格一栏表:

1、普通拆塔吊:1000元/次,普通装塔吊:1000元/次。

2、吊钢筋:10元/吨,400元起吊。

3、其他吊装:200元/小时,500元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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