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包括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系统等。
第三条涉密载体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依规使用、依责管理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
第四条涉密载体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国家机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涉密载体应当根据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使用等级,分别施行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涉密载体的保密等级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第七条涉密载体按照其形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文件、资料、信息系统等,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采制管理第八条涉密文件、资料应当由专人负责采制,采制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并在采制时填写保密审批表。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计和安装,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采用的软硬件应当经过国家机密安全认证。
第十条涉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系统的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保管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的专门保管机构或人员,负责接收、保管、使用、借阅、调拨、移交和销毁工作。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应当采取物理隔离、电子防护等措施进行保管,确保不被非法获取、窃取或损坏。
第十三条涉密载体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并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查。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涉密载体应当按照相应的保密等级进行使用,不得超越其保密等级的范围使用。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六章涉密载体的借阅管理第十六条涉密载体的借阅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借阅时应当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的目的和期限。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范文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范文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载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的各类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介质、设备等。
第四条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方式。
第二章载体分类管理第五条涉密载体按照保密级别分为绝密载体、机密载体、秘密载体和内部载体。
第六条绝密载体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者个人权益具有特别重要影响的涉密载体。
第七条机密载体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者个人权益具有重要影响的涉密载体。
第八条秘密载体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者个人权益具有一般影响的涉密载体。
第九条内部载体是指公司内部通信和工作涉密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文件、内部邮件、内部通讯录等。
第十条涉密载体的保密级别要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并加以标识。
第三章载体管理责任第十一条涉密载体管理责任由单位确定,单位要健全涉密载体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是涉密载体管理员,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制定本单位涉密载体管理规章制度;(二)保护和管理本单位的涉密载体;(三)组织开展涉密载体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四)对员工进行涉密载体管理培训;(五)及时报告涉密载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情况。
第十三条涉密载体管理员要具备较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熟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涉密载体管理规定,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涉密信息的保密等级和风险。
第四章涉密载体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涉密载体管理采取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绝密载体和机密载体要实行全程追踪、包装密封、指定保管、定期检查的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秘密载体要实行全程追踪、包装封存、专人保管、不定期检查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内部载体要实行定期备份、个人保管、实时监测的管理措施。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载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合作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三、概念解释1、涉密载体: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纸质、电子、光盘、磁盘、硬盘、存储卡、移动存储设备、网络传输介质等。
2、秘密等级:指国家对信息资料的机密程度的划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密级标识:指对载体的密级、保密期限、管理控制标记的标识。
4、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指本单位指定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五、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1、涉密载体的产生本单位所有的涉密载体产生时,必须进行密级标识和注册,载体的密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对于不确定密级的情况,需进行评估确定。
2、涉密载体的存储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指定的保密地点,保密地点必须具有相应的保密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密设施的维护。
3、涉密载体的流转当需要流转涉密载体时,必须经过统一的审批程序,涉密载体必须在密级标识的基础上进行签发、接收和记录,同时需追溯流转的情况和流转环节中的相应责任人。
4、涉密载体的利用和处理对于涉密载体的利用,必须在保密条件下进行,严禁在无权限的场所利用涉密载体;当不再使用涉密载体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和报废,严禁私自处理。
六、责任制度1、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本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涉密载体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涉密载体保管责任对于负责涉密载体保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保管和监控,确保不出现遗失和泄密。
3、涉密载体传递责任对于需要传递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加强对传递过程的监控和追溯,保证传递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传递程序和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管理,保障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的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载有或可能载有国家秘密的各种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光盘、U盘、移动硬盘、打印件、影印件等。
第四条涉密载体的管理应当遵循“需要知道、分级保密、谁审批、谁负责、限制传输、谨慎销毁”的原则。
第五条涉密载体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并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由国家机关或单位的保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存储管理第七条涉密载体的存储应当设定专门的密室或密柜进行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且进行核对登记。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擅自将涉密载体带出密室或密柜。
第八条涉密载体的存储密室或密柜的开启和关闭应当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进行记录。
对于进出的涉密载体进行登记,实行责任隔离制度。
第九条涉密载体密室或密柜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保密意识和专业技能,对于管理的涉密载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涉密载体在存储时应当按照不同级别的机密进行分类存放,并严禁将不同级别的载体混存,同时要加强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对于需要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当根据其工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方可查阅和使用。
对于临时查阅的情况,要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二条在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遵循“需要知道”的原则,即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可接触的载体内容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阅览和复制。
第十三条对于利用电子设备查阅与使用涉密载体的情况,应当使用具有防泄密功能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同时应当对相关设备和网络进行加密和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在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保护载体的完整性和安全,禁止擅自传输和外泄,同时对于使用涉密载体的操作记录进行严格审查。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物质载体,如文件、电子数据、光盘等。
为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涉密载体分级保护制度1. 机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高的信息载体,应划定机密级别进行管理。
机密级涉密载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涉密载体的存储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使用密封柜、保险箱等。
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外移动涉密载体时,应加密或采用特殊包装材料进行保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秘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低的信息载体,应划定秘密级别进行管理。
秘密级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相对机密级稍宽松,但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应按照相应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涉密载体的存储可以采取普通文件柜等设施,但同样需要进行合理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密码锁等,以防止未授权人员的获取和窃取。
3. 内部级涉密载体管理内部级涉密载体是特指内部使用的需要保密的信息载体,如会议纪要、内部报告等。
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但也需要严格管理以防止泄密。
内部级涉密载体可采取普通的管理措施,如加密存储、限制访问等。
二、涉密载体的使用规范1. 限制使用权限各级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需要知道的原则,限制涉密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权限。
只有在特定需要的情况下,经过授权和审批,才能使用涉密载体。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记录制度,确保使用行为可追溯。
2. 安全传输原则涉密载体在传输过程中容易遭受窃听、损坏等风险,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传输措施。
对于电子数据,可以使用加密传输通道或者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对于物理载体,可以使用专业的密封包装材料进行保护。
3. 定期检查和整改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改。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一: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严格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涉密存储载体的统一管理,具体涉密部门、部位应当指定人员从事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由各院统一购买,配置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有关保密规定。
采购国(境)外进口设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安全技术检查、检测。
第四条涉密存储载体使用前应当统一登记并建立台帐,内容包括:购买日期、密级、编号、载体类别(软盘、硬盘、光盘、闪存盘、磁带等)、型号、产品序列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签字等。
第五条制作涉密存储载体,须在本院的保密工作机构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
所制作的涉密存储载体应表明密级、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
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涉密材料应及时销毁。
第六条收发涉密存储载体,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七条原则。
第八条外活动。
不得擅自携带涉密存储载体外出、出境或参加涉涉密存储载体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第九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场所或部位的密码保险柜中,绝密级载体应当专柜专放,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入柜上锁,并确保门窗闭锁。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涉密工作体系-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保密教育培训制 ................................................... ................................................. 2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 ............................................. 4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 ........................................... 11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4)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 ................................... 16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 ........................................... 18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 ........................... 19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 ................................................... ........................................... 20 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 ........................................... 24 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制度 ................................................... ............................... 27 第十一章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 . (29)第一章保密教育培训制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障国家安全和单位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涉密载体指的是载有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的各种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移动存储设备、电子信息系统等。
3. 所有接触和处理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登记,并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
3. 对于涉密信息的传输和访问,实行权限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三、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1. 涉密载体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仅限于授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
2. 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转借给他人。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涉密载体的传递与携带1. 涉密载体的传递应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在非安全的环境中传递。
2.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时,必须经过保密管理部门审批,并由指定人员负责。
3. 在涉密载体的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加密、封装等。
五、涉密载体的销毁与报废1. 对于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根据其敏感程度采取相应的销毁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恢复。
2. 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记录销毁的时间、方式和结果。
3. 对于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报废的涉密载体,应同样按照销毁程序处理。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一旦发现涉密载体丢失、被盗或泄露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2. 同时,应向上级保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3.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与培训教育1.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 (3)第三章涉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5)第四章外出携带涉密载体 (5)第五章涉密载体的使用 (6)第六章涉密载体的复制 (7)第七章涉密载体的保存 (8)第八章涉密载体的销毁 (9)第十章附则 (10)第十一章附件 (10)附件1: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 (12)附件2:员工外出携带秘密载体审批表 (13)附件3:员工外送涉密载体审批表 (14)附件4:员工外送涉密载体移交回执 (16)附件5:涉密载体复制审批单 (17)附件6: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 (18)附件7:涉密载体销毁审批表 (19)附件8涉密载体销毁登记清单 (20)附件9涉密载体管理台账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字符、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移动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
第三条涉密载体的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载体在收发、传递、承办、传阅、制作、复制、保存、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并做出文字记载。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第五条制作涉密载体,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一)承办人应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制作数量及用途,并编排顺序号;(二)以公司文号下发的文件按公司公文管理流程执行;(三)非公司正式文号发文,属于涉密范围的,承办人填写《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按管理权限,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制作。
第六条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在公司涉密场所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许可的资质单位制作。
涉密载体的相关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的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光盘、硬盘、移动存储设备、打印资料、复印件等。
三、涉密载体的分类1. 根据机密程度,涉密载体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
2. 根据载体形式,涉密载体分为电子载体和纸质载体两大类。
四、保密责任1.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确保对涉密载体的严格管理。
2. 涉密载体的使用、存储、传输过程中,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3. 部门之间共享涉密载体时,必须签订《涉密载体共享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存储管理1. 纸质涉密载体应存放在专用密闭柜内,并有专人负责钥匙的管理。
2. 电子涉密载体应存放在专用电脑或服务器内,对外部网络进行隔离。
3. 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及时销毁,销毁程序需有专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传输管理1. 传输涉密载体时,应采取加密传输的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纸质载体的传输要由专人负责,确保不被他人窥视或丢失。
3. 电子载体的传输要通过安全通道进行,禁止通过非安全网络传输。
七、使用管理1. 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了解保密制度和方法。
2. 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私自复制、外传及泄密行为。
3. 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安全性。
八、检查与监督1. 部门内设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2. 对涉密载体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对发现的涉密载体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出处理意见。
九、违纪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警告、解聘、行政处罚等。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即为涉密载体的相关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严格执行,确保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
涉密载管理制度
涉密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及其他机关事务性秘密的安全,规范涉密载体的使用、传输和销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1. 涉密载体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资料等级,根据《涉密载体分类标准》对涉密载体进行分类。
2. 涉密载体的绝密、机密、秘密等级及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标识。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1. 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密载体管理的规定,保证载体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在专门的涉密工作场所进行,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未经审批的场所使用。
3. 涉密载体的借阅、阅览、传输等行为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进行记录。
4. 涉密载体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翻拍、摄录、传输及复制,严禁在未授权的设备上存储涉密内容。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传输管理1. 涉密载体的传输应当由专门的涉密传输渠道进行,如快递、专车等方式。
2. 涉密载体的传输过程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对涉密内容进行保护,防止丢失、泄露或损坏。
3. 涉密载体的传输应当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销毁管理1. 涉密载体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绝密、机密、秘密等级的涉密载体应当进行专门销毁。
2. 涉密载体的销毁应当由专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过程应当记录并由保密管理部门审核。
3. 涉密载体的销毁应当在专门的销毁场所进行,严禁在无关人员可接触的地方进行销毁。
第六章涉密载体管理的监督检查1. 各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涉密载体的使用、传输、销毁等情况进行检查。
2. 对于发现的涉密载体管理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原有的涉密载体管理规定进行废止。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涉密载体管理,可以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和要求进行调整,但必须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涉密载体。
第三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
第四条所有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义务。
第二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一般要求第五条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秘密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外传、擅自复制、篡改、损毁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载体的存放、传输、使用等操作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管理软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需经过合法授权,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所有工作人员在使用涉密信息系统时,应当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第三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存储设备应当安装密封标识,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不得外借或私自擅用。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应当安装安全软件,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软件等安全防护系统。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设备应当设置专用的网络管理,对外部网络进行访问权限控制,保障网络的安全。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备份制度,确保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超越自身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系统及其载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推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事件上报和处置流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完整word版)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1. 涉密载体管理总则1)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2) 我所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一类是我所内部在研发、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
3) 本制度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各部门。
4) 各涉密部门和担负涉密工程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涉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及知悉程度:单位各部门收到秘密载体后,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制发单位要求及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该国家秘密的人员范围。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 载体密级、期限和标志1) 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确定a) 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b)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c) 我所确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依据是,国家保密局会同相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即保密范围)的规定及其说明。
d) 我所内部在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内的事项,以及承载这一事项相关信息的各类秘密载体,应按照本规定确定相应的密级。
e)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方法:(1)依据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确定。
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为国家秘密,并包含全部或部分背景信息的,该载体应确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根据参照的背景信息的密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背景信息的密级即为新产生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
(2)依据产生载体业务领域的保密范围确定。
新产生的载体对照主管相应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属于该保密范围内的载体应确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属于哪一级的范围就应确定为哪一级的国家秘密载体。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企业涉密载体的管理,保障企业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制定本制度,明确涉密载体的定义、责任主体、管理流程及责任追究。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密载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光盘、U盘、移动硬盘、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种形式的涉密载体。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企业总部,由企业总部制定并经过各部门的审核和意见反馈,最终由总部领导审批通过。
四、制度内容1.涉密载体的定义涉密载体是指含有企业机密信息或涉及企业重要利益的信息载体。
2.涉密载体的分类(1)电子文档:包括企业内部制定的各种电子文档、邮件、即时通讯等。
(2)纸质文档:包括企业内部制定的各种文件、合同、协议、记录、报告、备忘录等纸质载体。
(3)光盘、U盘、移动硬盘:包括存储了企业机密信息或涉及企业重要利益的各种存储介质。
(4)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包括老板机、公务机等含有机密信息或涉及企业重要利益的移动通讯设备。
3.涉密载体的责任主体(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涉密载体的保管和使用负主要责任。
(2)企业信息管理员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全部的涉密载体的管理和维护负主要责任。
(3)所有员工都有涉密载体的使用责任和保密义务。
4.涉密载体的管理流程(1)登记备案。
所有涉密载体在进入企业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涉密载体登记台账上记录其相关信息,包括名称、编号、密级、责任人、存放位置等。
(2)使用申请。
员工需出差或项目需要使用涉密载体时,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涉密载体使用申请表,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
(3)使用管理。
每个涉密载体都需设置密码,仅有密码才能查看、修改、复制;每个部门要划定文件保管室或专门的涉密载体保管员来统一管理涉密载体,定期检查涉密载体,并查看是否有人未按规定使用。
(4)涉密载体借阅与归还。
员工出差需要使用涉密载体时,须事先书面申请,干部签字批准,借出后需做好记录和保管。
涉密载体、涉密成果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涉密成果管理制度
一、涉密载体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所有移动存储设备。
二、制作秘密载体,应建立详实的登记备案制度,应依照保密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收发秘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名等手续。
四、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六、复制秘密载体,需经办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单位的印章,并视同原件管理;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形式的秘密载体,应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七、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确需携带须经办分管领导批准。
九、销毁秘密载体,应经办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保密档案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保护国家重要信息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涉密载体使用管理。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在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文件、硬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四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的原则,依法保护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国家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重视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原则,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信息的等级划分和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强化涉密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信息资产管理的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涉密信息保密责任,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与纪律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利用涉密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章保密要求第九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各类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划分等级,并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的划分等级规定,并根据信息的保密等级分别设置不同的存储设施、存储介质和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规范涉密信息的流转和传输,采取必要的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和恢复。
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十四条对于新建设的信息系统、设备和软件,及其涉密信息的存储和处理设备,应当进行涉密载体审查和安全评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使用和传输的审批制度,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流转。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3篇)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3篇)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1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21、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
2、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单位指派专人管理。
3、严禁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
4、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数据拷贝到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
5、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31、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
2、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
4、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
涉密载体(介质)密品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介质)密品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2、文件只发组织单位,一般不发给个人。
3、传递密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
绝密件的传递,应单独密封,交由机要交通负责或专车二人护送。
4、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机要室,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场所存放。
5、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6、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8、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密件应及时交机要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涉密载体的管理、传递、存储和销毁等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等重要信息的各类物品和电子数据载体。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和标识第五条公司将涉密载体分为三个等级:核心涉密载体、重要涉密载体和一般涉密载体。
第六条对涉密载体进行标识,核心涉密载体标识为“核心涉密”,重要涉密载体标识为“重要涉密”,一般涉密载体标识为“一般涉密”。
第七条超出工作需要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归还或销毁,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使用和传递第八条任何员工在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载体传递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必须确保信息传递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传递和接收涉密载体的员工应当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传递的对象符合接收条件。
第十一条涉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应当及时追踪和记录传递情况,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存储和保护第十二条涉密载体的存储位置应当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不得存放在公开场所或易被盗窃的地方。
第十三条对于涉密载体,应当采取密码加密、实体锁定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数据涉密载体,应当进行定期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遗失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员,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销毁和处置第十六条涉密载体达到保存期限后,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涉密载体销毁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涉密载体销毁的记录应当详细完整,并备存相关材料备查。
第十九条对于涉密载体的处置,应当经过公司管理人员审核批准,确保信息泄露风险的最小化。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2]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护企业的涉密载体,维护企业的商业隐秘和敏感信息的安全,规定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凡涉及企业商业隐秘和敏感信息的载体,企业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合作伙伴、实习生等有权接触并处理企业商业隐秘和敏感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保密载体分类及管理第三条保密载体分类依据涉密程度和使用范围,将涉密载体分为三类:绝密载体、机密载体和隐秘载体。
1. 绝密载体绝密载体是指对企业核心技术、商业计划或其它敏感信息构成重点威逼的载体。
实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合同、技术设计图纸、研发报告及可复制的电子文件等。
绝密载体仅限于授权的人员在授权的场所内处理和使用。
2. 机密载体机密载体是指对企业商业隐秘和敏感信息构成肯定威逼的载体。
实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内部报告、专利申请文件等。
机密载体在内部范围内进行处理和使用,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和泄露。
3. 隐秘载体隐秘载体是指对企业商业隐秘和敏感信息构成较轻威逼的载体。
实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邮件、内部通知、会议纪要等。
隐秘载体在内部范围内进行处理和使用,仅限内部员工接触。
第四条保密载体管理责任1. 高层管理责任企业高层对涉密载体的保密工作负有最后责任,并依法和合同商定对泄露造成的损失承当责任。
2. 部门主管责任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涉密载体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部门载体的保密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安全措施。
3. 员工责任员工是企业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需严格遵守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并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查阅、复制、传输和泄露任何涉密载体。
第五条保密载体使用和管理规定1. 使用规定•严禁使用个人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和传输涉密载体。
•未经授权,禁止将涉密载体从企业内部带出。
•依据需要,可以将涉密载体转换为非涉密格式在非保密网络进行传输或存储,但必需经过授权和记录。
第六章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第六章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六章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录音带、录像带。
二、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产品,通过观察或者测试、分析等手段,能够获得该设备或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
三、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严格控制涉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和涉密信息的知悉程度。
四、公司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涉密载体建立台账,形成《涉密载体台账》(M6-014)台账包括载体名称、编号、密级、保密期限等信息。
五、国家秘密标志由国家秘密的密级、国家秘密的标识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
国家秘密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如“秘密★10年”、“机密★20年”、“绝密★长期”等。
没有标定保密期限的,绝密级按30年认定,机密级按20年认定,秘密级按10年认定。
六、国家秘密标志的标识方法:1.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国家秘密标志;2.图纸、图表、地图等无法在首页标注的涉密载体,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国家秘密标志;3.U盘、移动硬盘、磁带等在其正面标签的正中央标明国家秘密标志;4.文件、资料汇编中包含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应对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分别标明国家秘密标志,并在封面或首页以所包含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明国家秘密标志;5.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涉密载体上标明国家秘密标志。
七、涉密载体的制作1.涉密载体的通用要求1)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3)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的保密措施涉密文件的打印的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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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载体管理制度1. 涉密载体管理总则1)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2) 我所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一类是我所内部在研发、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
3) 本制度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各部门。
4) 各涉密部门和担负涉密工程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涉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及知悉程度:单位各部门收到秘密载体后,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制发单位要求及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该国家秘密的人员范围。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 载体密级、期限和标志1) 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确定a) 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b)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c) 我所确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依据是,国家保密局会同相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即保密范围)的规定及其说明。
d) 我所内部在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内的事项,以及承载这一事项相关信息的各类秘密载体,应按照本规定确定相应的密级。
e)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方法:(1)依据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确定。
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为国家秘密,并包含全部或部分背景信息的,该载体应确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根据参照的背景信息的密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背景信息的密级即为新产生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
(2)依据产生载体业务领域的保密范围确定。
新产生的载体对照主管相应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属于该保密范围内的载体应确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属于哪一级的范围就应确定为哪一级的国家秘密载体。
f) 公司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按照以下程序确定:(1)承办人或制作人依据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方法,提出初步确定意见,并根据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所属的业务范围及载体形式,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格,报部门领导审核;(2)确定为秘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由各部门主管审批后生效;(3)确定为机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各部门审核,经保密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生效;(4)确定为绝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在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后,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生效。
2)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期限的确定a)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原则上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最高期限。
b)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在确定密级时,应同时确定保密期限。
c) 确定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的程序,参照本制度办理。
d)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的最长保密期限,依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e)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的最短保密期限,依据主管相应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确定。
f) 未标明或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载体,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三十年、机密级二十年、秘密级十年认定。
g)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
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载体,自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批准生效日起算。
h)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
各级党政机关、军队系统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经制发机关或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
i)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保密期限未满,需提前解密或变更其密级、保密期限,参照本规定办理。
3) 国家秘密载体标志的确定a) 我所各类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立即按照国家保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作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b) 国家秘密载体标志由国家秘密的三部分组成。
国家秘密载体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如“绝密★长期”等。
c) 国家秘密载体标志方法:(1)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采用以下方式:在封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文件、资料汇编中包含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应对其中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分别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并在封面或首页以所包含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
(2)非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国家秘密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计算机、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等依照本制度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电子文档、图表及其文件夹等比照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标明密级标识和保密期限。
d) 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当在原标密位置附近作出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
e) 非国家秘密载体,严禁以任何形式标识国家秘密标志。
f) 单位涉密载体的标识方法如下:(1)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采用如下方式标志:“机密★5年”;表示此件为机密级国家秘密,自载体产生之日起满五年后解密。
(2)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采用如下方式标志:“秘密★6个月”;表示此件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自产生载体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解密。
(3)保密期限为长期的,采用如下方式标志:“绝密★长期”;表示此件为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长期,只有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才能决定解密。
(4)在纸质载体每一页的左上方按此方法标识。
在电子载体上粘贴专用标签纸(防水)标识。
3. 载体的管理1) 载体的制作a) 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填写《涉密载体制作审批单》,提出制作申请并说明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保密期限、制作数量、发放范围以及制作理由等,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能制作。
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b) 制作国家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过程材料(包括文件资料的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销毁。
制作过程中的废页、废料、残页、残料、校对稿、胶片、胶版、蜡纸等,需要保存的,应当妥善保管;不需要保存的,应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抛弃和作为废品出售。
2) 载体的收发与传递a) 收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各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b) 参加各级组织的会议、观摩等活动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接收人员要及时交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保管。
c) 要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发放国家秘密载体,不能随意扩大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增发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d) 向所外发送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加密传真和专人取送方式进行,严禁使用普通邮政、普通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需要相关人员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禁止委托无关人员捎带密件。
传递绝密级的密件,实行二人护送制。
e) 我所内发放和传递国家秘密载体,须由专人负责取送,禁止通过信箱发放和传递。
f) 我所内部门之间传递需阅办的国家秘密载体,接收单位阅办后,应及时退回发放单位,禁止向第三方单位横向传递。
g) 传递密件,应当包装密封;密件的信袋上应标明收发件单位的名称和接收人。
h) 禁止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3) 载体的使用a) 各部门收到国家秘密载体后,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部门知悉国家秘密载体的范围。
收到绝密级密件后,必须按照密级规定的范围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密件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b) 各部门要建立国家秘密载体传阅、借阅等审批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目的、归还时间等做出明确记载。
c) 传阅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或指定地点进行。
传阅和使用密件时,使用者不得擅自抽出、留存和随意抄录密件内容,更不能私自复印。
d) 借阅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人员需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并且要随时掌握密件的去向。
e)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必须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阅批和使用,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不予借阅。
机密级密件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f) 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
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单位同意。
g) 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h) 因工作确需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保护措施,使国家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严防国家秘密载体丢失、被盗。
(2)携带机密级、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我所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
携带秘密级载体须经各部门领导的批准。
(3)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所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4)严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旅游、探亲、访友和出入娱乐场所。
i) 禁止将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携带或邮寄出境。
j) 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的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出境手续。
4) 载体的复制a) 国家秘密载体原则上不得复制。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1)复制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3)复制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公室成员批准。
b)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复制件要按原件的密级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秘密载体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各个环节的保密管理规定。
5) 载体的保管a) 国家秘密载体必须存放在保密办公室。
集中存放国家秘密载体的部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密码文件柜,门窗应当特别加固,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b)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并由二人进行钥匙和密码的分开管理;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存放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c) 涉密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密件存放在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中。
d) 我所各涉密单位每年年底对当年所存国家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并填写《涉密载体管理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