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西湖扩建规划方案
02
CATALOGUE扩建Leabharlann 划范围及内容扩建区域范围界定
西湖扩建区域总面积
约XX平方公里,包括现有西湖景区 及周边待开发区域。
扩建边界划定
北至XX路,南至XX路,西至XX山, 东至XX路。
规划内容概述
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西湖水域及周边生态环境 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升生物
多样性。
景观提升
优化景区景观布局,打造具有 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 观。
04
CATALOGUE
文化传承与创新
西湖文化特色挖掘
历史文化
深入挖掘西湖地区的历史文化, 包括诗词、书画、音乐、戏曲等
,展现其深厚的文化底蕴。
自然景观
突出西湖的自然景观特色,如山 水风光、四季变化、生物多样性 等,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民俗风情
挖掘西湖地区的民俗风情,如节 庆活动、民间艺术、特色美食等 ,展现其丰富多彩的生活气息。
05
CATALOGUE
交通组织与优化
交通现状分析
交通拥堵
由于西湖景区游客众多,交通拥堵现象严重,尤 其是在旅游高峰期。
停车难
景区内停车位紧张,停车费用高昂,给游客带来 不便。
公共交通不足
虽然景区内有地铁和公交线路,但运力不足,难 以满足游客需求。
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实行交通管制
01
在旅游高峰期对景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限制私家车进入
景观建设工程
包括景点建设、绿化提升、夜景照明等工程 ,塑造美丽宜人的景区环境。
交通优化工程
包括道路拓宽、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提高 景区交通运行效率。
03
CATALOGUE
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作指南
办公
办公时间
单位: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7楼。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30
地理位置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谢谢观看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 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 进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牵头实施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 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 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 后勤、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 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委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委系 统开展全市性重大教育活动。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 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拟订和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异议修复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11•【字号】浙发改产业[2008]265号•【施行日期】200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08〕265号)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环保局,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2007年,在省市县有关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步伐明显加快,成效积极,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建设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开发区(园区)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双赢”局面打下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战略精神,积极做好省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8〕7号)“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以及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产业〔2006〕958号)“2008年通过国家设立审核的现有开发区(园区)全部推行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目标建设,提出以下要求:一、已编制完成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经省发改委、环保局批复的开发区(园区),要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抓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被省发改委、环保局等省有关部门列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试点的开发区(园区),2008年底前,完成本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上报批复;其它开发区(园区)最迟于2009年3月底完成上述工作。
二、各开发区(园区)要根据规划,启动推进与实施生态化建设相对应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建设目标与进度。
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3〕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八项举措”之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把建设生态省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齐心协力搞好生态省建设。
要以《纲要》为依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科学编制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及部门工作计划,保证《纲要》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省建设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省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省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纲要》实施的协调和督促,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促进生态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前言2006-03-29迈入新世纪,浙江进入了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
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浙江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以营造绿色环境、发展绿色经济为主要内容,加强生态省建设为主要载体,全面建设绿色浙江”。
建设生态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决策,是立足省情,把握规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前言杭州市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于1978年7月开始编制,1983年5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该规划对指导杭州市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跨世纪城市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建设部的要求,从1993年8月开始新一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自1996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萧山、余杭的六个乡镇共253平方千米用地划入杭州市区后,加快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1998年9月报省政府审查,2000年3月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2000年9月国家建设部会同有关部、委、办、局完成了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审查,并于2001年1月10日将审查意见和批复代拟稿报国务院。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杭州市区行政区划作了重大调整,将原萧山、余杭两市“撤市设区”,划入杭州市区的行政区范围,使杭州市区面积从683平方千米扩展到3068平方千米。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要求杭州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情况重新修编并上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本轮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的编制工作开始于2001年1月,先进行了总体规划课题研究(6个),又编制了《杭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纲要》于2002年5月9日通过建设部专家组审查,9月完成《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成果,10月经杭州市人大十届三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2003年2月通过浙江省城市规划审查联席会议审查后报省政府,6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10月上报国务院审批;2004年7月根据建设部及城市规划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和补充,并于2004年12月29日以杭政函[2004]170号文,将修改后成果上报建设部审议;2005年5月建设部专家组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审查;2006年1月20日城市规划部际联席会议第31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规划,根据部际联席会成员单位的有关意见,对规划又进行了相应地修改,于2006年8月将修改后的成果上报建设部,2006年12月4日建设部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8.17•【字号】苏环然[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环然〔2006〕27号)各省辖市环保局:为认真落实《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初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生态市、县建设规划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05]229号),对各地编制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年多来,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为目的,认真组织编制《规划》,截止7月底,全省已有8个省辖市和12个县(市、区)完成了《规划》的编制(修编),为生态市、县(市、区)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但是,部分地区《规划》编制质量不高,主要问题是不够规范,内容空泛,脱离实际,缺乏操作性。
很多地区《规划》仍在编制过程中。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目前工作,提高规划质量,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其实施意见,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我厅拟定了《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希望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附件:《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二○○六年八月十七日附件: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生态省,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生态市、县是建设生态省的基础,做好生态市、县(市、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又是加快推进生态市、县(市、区)建设的基础保证。
萧山生态区建设规划
第一篇总论第一章规划总体构架第1条规划编制的目的1.为萧山生态区建设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和生态保护方案、措施。
2.为浙江省创建生态省提供区域基础和示范。
3.构建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开发相协调的产业支撑体系,促进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和城市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4.创建萧山生态安全格局,建立萧山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维持和优化自然生态系统生态过程及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5.创造高质量的生存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第2条规划范围与时限1.规划范围整个萧山区所辖区域,包括2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739个行政村,88个居委会,总面积1420平方公里。
2.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02年规划时段:近期为 2003-2007年,时间5年中期为 2008-2012年,时间5年远期为 2013-2020年,时间8年第3条主要规划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规划与计划2.国家《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3.浙江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4.浙江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大纲》5.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6.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文本7.萧山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相关基础资料8.萧山区“十五”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及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9.萧山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组团规划10.萧山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相关材料第二章规划现实基础第一节自然资源及环境基础第4条自然地理1.地理位置萧山位于钱塘江南岸,与杭州市西湖区、江干区隔江相望。
地理座标为东经120°04†22‡~120°43†46‡,北纬29°50†54‡~30°23†47‡。
2.地形、地貌萧山区地处浙东低山丘陵区北部,地势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中部略呈低洼。
地貌分区特征较为明显:南部为低山丘陵地区,间有小块河谷平原;中部和北部为平原,中部间有丘陵。
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杭州是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和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等,那么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是什么呢?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3月21日杭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2年 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 6月25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7年 7月3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杭州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编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文本2017 年10 月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编制单位一: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设计甲级A133013171;城乡规划乙级【浙】城规编(142015);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俞勤学技术总负责人:蒋骥编制单位二: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等级: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壹类资质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马旭新项目总协调:刘全忠林奕项目负责人:王奕钱杰沈正一编制人员:王奕沈正一钱杰苏翠霞曹帆张浣泽朱佳音蔡梦婉张凯邢艳艳王建奎斯海瑜梁志坚张冀豪陆麟吴晔昶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 年10 月目录1.总则 (1)1.1规划目的 (1)1.2规划原则 (1)1.3规划依据 (2)1.4规划范围和内容 (4)1.5规划期限 (5)2.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 (5)2.1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定位 (5)2.2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 (5)2.3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 (7)2.4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 (8)3.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 (9)3.1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 (9)3.2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 (11)3.3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 (15)3.4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 (18)4.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 (20)4.1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 (20)4.2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实施计划 (21)4.3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技术路线 (23)5.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 (29)5.1规划分区 (29)5.2指标要求 (37)6.专项规划保障措施 (44)6.1建立区域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44)6.2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强化示范引领 (44)6.3健全法律法规标准配套,强化过程监管 (44)6.4加强技术交流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准 (45)6.5加强产业联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互推共进 (45)7.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45)1.总则1.1规划目的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2020 年4 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年〕7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 年〕98 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促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杭州市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要点及附录。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10)4.1设计说明书 (10)4.2设计图纸 (14)5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18)5.1主要审查内容 (18)5.2主要审查要点 (18)5.3审查结论 (19)6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20)6.1设计说明书 (20)6.2设计图纸 (21)7施工图审查要点 (30)7.1主要审查内容 (30)7.2主要审查要点 (30)7.3审查结论 (31)本导则用词说明 (32)相关规范和文件 (33)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自评表 (35)1总则1.0.1为推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公园绿地及广场、道路、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城市河道类建设项目中与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
1.0.3海绵城市设计应统筹考虑工程可行性和综合效益,贯彻“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2004年11月第6卷第11期中国工程科学Engineering ScienceNov.2004Vol 16No 111专题报告*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度研究课题[收稿日期] 2004-04-26[作者简介] 卞有生(1937-),男,江苏镇江市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卞有生1,何 军2,张文国2(11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7;2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 100035)[摘要] 为指导和规范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导则明确指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实质是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和生态文化四个方面。
导则在阐述建设规划的内涵、意义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划必须包括的内容以及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手段和审批程序。
导则适用于全国各地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同时供审查规划和检查、考核建设成效时使用。
[关键词] 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规划;导则[中图分类号]X171;X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42(2004)11-0001-071 导言21世纪是人与自然开始走向协调与和谐的世纪,/环境与发展0已成为各国关注的时代主题。
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科学已成为影响当今世界进步、发展的主导科学;健康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
环境问题已成为举世瞩目的热点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各国人民的共识。
这种在共同生存基础上构筑起来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是人类走向与自然和谐的文明)))生态文明的基础和前奏。
显然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建设过程是逐步走向生态文明的历史过程,是适应世界/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生态和谐0规律的最佳体现。
1994年,我国编制了5中国21世纪议程6,明确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整体战略。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正是实施这一战略的最佳载体。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5]8号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5]8号2005年5月31日)为深入贯彻市委“环境立市”战略,全面推进杭州生态市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4〕10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市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1、深刻领会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内涵。
生态补偿是指对损害资源与环境的行为进行成本收费,加大该行为的成本以激励损害行为主体减少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对保护资源与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或奖励,以达到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的经济效益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好生态资源这一特殊公共产品消费中的合理价值定位;通过制度变迁维护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值。
2、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打造“和谐创业”发展模式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市域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改变传统的无偿使用生态资源的习惯,促使区域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对资源环境的损耗成本,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助于使外部补偿转化为自我发展能力的积累和提高,从而加快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转变增长方式;有助于利用经济和行政激励手段,协调各方利益,激发全社会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创造活力,逐步缩小市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同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道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8.07
•【字号】杭政函〔2020〕76号
•【施行日期】2020.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的批复
杭政函〔2020〕76号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请示》(杭环〔2020〕24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你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方案》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三、《方案》实行分级发布,你局要指导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做好县级方案发布实施工作。
四、《方案》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调整,期间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调整,确需更新的,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
五、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方案》实施的相关保障工作,并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六、你局要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加大《方案》宣传力度,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整理)3 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
目录1 总则11.1指导思想 (1)1.2规划目标 (1)1.3规划原则 (1)1.4编制依据 (2)1.5规划范围 (2)1.6规划期限 (2)1.7技术支持 (3)2区域概况 (4)2.1自然环境概况 (4)2.1.1自然地理 (4)2.1.2地质地貌 (4)2.1.3气候气象 (4)2.1.4土壤类型 (4)2.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评述与趋势分析 (5)2.2.1行政区域与人口 (5)2.2.2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5)2.2.3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 (5)3 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6)3.1资源存量及利用情况 (6)3.1.1土地资源 (6)3.1.2水资源 (6)3.1.3森林与生物资源 (7)3.1.4矿产资源 (7)3.1.5旅游资源 (7)3.2环境状况 (8)3.2.1环境质量状况 (8)3.2.2污染物排放状况 (10)3.2.3主要污染物排放预测分析 (11)3.2.4环境容量状况 (12)3.3环境保护发展趋势分析 (13)4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14)4.1土壤侵蚀敏感性评价 (14)4.1.1 评价方法 (14)4.1.2 土壤侵蚀敏感性影响因子分级 (14)4.1.3 主城区土壤侵蚀敏感性单因子评价 (15)4.1.4杭州市土壤侵蚀敏感性综合评价 (16)4.3.1土壤侵蚀敏感性指数计算方法 (16)4.2酸雨敏感性评价 (16)4.3水环境污染敏感性 (18)4.4地质灾害敏感性评价 (18)4.5生态环境敏感性综合评价 (19)5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20)5.1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性评价 (20)5.1.1分级指标及方法 (20)5.1.2分级依据 (20)5.1.3评价结果 (20)5.2土壤保持重要性评价 (20)5.3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 (21)5.4生态服务功能综合重要性 (21)6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23)6.1分区方法 (23)6.2生态环境功能区命名与归类 (23)6.3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 (24)6.3.1区域生态环境功能总体定位 (24)6.3.2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 (25)6.3.3生态环境功能区空间格局及主要特征 (25)6.3.4各城区所属生态环境功能区情况 (28)6.4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29)6.4.1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方案 (32)6.4.2二氧化硫(SO2)减排实施方案 (32)7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规划 (33)7.1禁止准入区规划 (33)7.1.1总体概况 (33)7.1.2 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2-10101A01) (34)7.1.3中河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2A02) (35)7.1.4贴沙河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2A03) (36)7.1.5西塘河备用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A04) (36)7.1.6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40106A05) (36)7.1.7西溪湿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40106A06) (38)7.1.8白马湖湿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10108A07) (38)7.1.9龙坞风景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06A08) (39)7.1.10灵山风景区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06A09) (40)7.1.11长安沙风景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06A10) (40)7.1.12半山-皋亭山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A11) (41)7.2限制准入区 (41)7.2.1总体概况 (41)7.2.2钱塘江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2-10101B01) (43)7.2.3西塘河备用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B02)437.2.4西溪湿地外围水网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40106B03) (43)7.2.5龙坞景区生态屏障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06B04) (44)7.2.6高新区南部丘陵生态屏障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10108B05) (45)7.2.7半山-皋亭山都市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B06) (45)7.2.8京杭运河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1B07) (46)7.2.9西湖上泗地区都市农业和生态旅游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6B08)477.2.10西湖三墩都市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6B09) (48)7.2.11彭埠-笕桥交通生态带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4B10) (49)7.2.12下沙都市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7B11) (50)7.3重点准入区 (50)7.3.1总体概况 (50)7.3.2滨江高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10109C01) (51)7.3.3下沙新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7C02) (52)7.3.4钱江新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1C03) (54)7.4优化准入区 (55)7.4.1总体概况 (55)7.4.2上城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2D01) (56)7.4.3下城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3D02) (58)7.4.4下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3D03) (59)7.4.5拱墅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4) (59)7.4.6拱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5) (60)7.4.7西湖三墩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6D06) (61)7.4.8西湖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40106D07) (62)7.4.9小和山高教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10106D08) (63)7.4.10江干西南文化商务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4D09) (64)7.4.11江干中部交通商贸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4D10) (65)7.4.12江干北部生态居住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4D11) (66)7.4.13江干东部科技工贸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4D12) (67)7.4.14下沙高教园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7D13) (68)7.4.15下沙化工园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7D14) (68)7.5分区规划信息登记表 (68)8 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69)8.1基础地位 (69)8.1组织保障 (69)8.2政策保障 (70)8.3资金保障 (71)8.4能力保障 (72)附件:附件1 拱墅区半山整治关停或搬迁企业名单附件2 已启动搬迁的市属工业企业名单附件3 近两年内启动搬迁的市属工业企业名单附件4 近两年内启动搬迁的区属工业企业名单1 总则1.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功能区为依据、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在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对有限的环境资源进行有效调控,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之欧阳体创编
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杭州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四月前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实施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精神,加快实现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三个转变”,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紧急通知》(浙环发[2006]55号)工作要求,结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开展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发挥环境资源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面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各功能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为基础,以分区管理、分类指导为原则,以实现各功能小区的主体功能,制订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协调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为目的,遵循《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空间分异规律,将杭州市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功能区。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与产业准入基本要求的过程。
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规划工作是在浙江省环保局统一指导和协调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的,以杭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将各区(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进行拼接,在空间上合并生态环境小区形成大杭州的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区划原则,以完整性、协调性为重点,从杭州全市的角度,对各功能区划分的科学性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跨边界,跨流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协调,以确保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空间分布格局的合理性。
规划的实施将为杭州市政府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策,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优化产业布局,保育区域生态环境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和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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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
杭州作为中国重要的城市之一,其经济发展快速,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杭州市决定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通过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完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 任务:
(1) 统计分析:收集杭州市相关的经济、环境、社会等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2) 指标体系建立: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指标体系,用于衡量生态市建设的成效。
(3) 规划编制: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
源循环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4) 评估与修订:对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
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工作步骤
1. 数据收集:
(1) 收集杭州市相关的经济、环境、社会等数据,并进行整理
和归纳。
(2)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2. 指标体系建立:
(1)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市建
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资源循环利用指标、生态文
明建设指标等。
(2) 确定指标权重与评价方法,为规划编制提供量化分析的依据。
3. 规划编制:
(1) 分析杭州市目前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和发展需求,确定生态市建设的战略目标。
(2) 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
(3) 在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与实施方案。
(4) 梳理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路径。
4. 评估与修订:
(1) 对编制完成的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评估,包括定性和定量的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符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四、组织与保障
1. 组织:成立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分工和工作任务,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障:
(1) 资金保障:杭州市政府按照预算安排,提供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的资金。
(2) 人力保障:调动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3) 信息保障: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五、预期效果与推广
1. 预期效果:
(1) 生态环境保护:通过规划的实施,改善杭州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空气质量、水质等方面的指标。
(2) 资源循环利用: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目标。
(3) 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 推广应用:
(1) 将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经验推广到其他城市,促进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2) 建立与其他城市的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推动全国生态市建设的共同进步。
六、总结
通过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将能够有效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编制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以及精细化的规划方案,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的协作与支持,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预期效果将促进杭州市的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和经验推广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