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人事档案安全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
2.各相关部门配合人事部门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
3.全体医务人员及职工应遵纪守法,严格保守档案秘密,配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建档1.员工档案一经雇佣即建立,包括入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履历等资料,人事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2.应聘人员档案经过初审、复审、院长审核后方可入库。
3.员工离职时,人事部门应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将档案归档。
五、档案保管1.医院人事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档案管理采用电子化管理,同时保留纸质档案备份。
3.档案应分类管理,建立好归档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
六、档案查询1.相关部门及员工可通过合法程序查阅自己的档案。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查询需经过本人同意及人事部门审核。
七、档案利用1.档案只能在具有管理权限的领导或相关部门人员在必要时使用。
2.档案利用需经过人事部门的审核及领导的批准。
八、档案保密1.医院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保守档案秘密,严禁泄露档案内容。
2.档案不得外传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九、档案归档1.档案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归档,到期后可根据需要进行销毁或者档案转移存放。
2.销毁及档案转移应记录档案移交手续,明确归属及档案存放地点。
十、档案安全1.医院应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证档案的安全。
2.对档案室进行安全监控,防止产生一切意外及丢失。
十一、档案整理1.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整理,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做好相关的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及完整。
十二、奖惩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人事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人事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机构设置及职责2. 人员信息3. 职称评定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4. 绩效考核及奖惩5. 培训及继续教育6. 工资福利7. 退休及离职8. 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资料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事科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人事科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1)各类人事文件、证书、证明等原始资料;(2)各类表格、登记表、报告等文书材料;(3)各类电子文档、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收集要求(1)档案收集应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及时;(2)档案收集应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3)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安全性。
3. 整理要求(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2)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立卷;(3)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易于保管。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盗;(2)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确保档案安全;(3)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2. 利用要求(1)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2)档案利用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3)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要求进行。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3. 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档案人员负责编制《案卷目录》以便查阅。
原则上在档案查阅室查阅,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上加圈、画线、涂改、擦坏,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人力资源部档案人员负责本院人事档案室档案的保管。
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档案柜排放整齐,档案一律装入柜内,不得乱堆乱放。
三、档案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规定,由机要人员负责管理本院人事档案室档案保密的日常工作。
各科室或个人需查阅人事档案时。
须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及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四、档案接收制度。
档案室应按归档范围进行清点核对,保证档案文件的齐全完整,接收档案材料要建立登记签收手续。
五、档案整理制度。
整理人事档案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案卷合格率应达到1%。
归档的文件材料尽量要求是原件。
六、档案修改补充制度。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任意涂改。
对新立的案卷用铅笔按年度先编归档号,以便补遗,三年后再编案卷流水号。
应补遗的文件材料,经分析鉴别归入有关卷内属后,补填卷内目录并在备考表中注明,一般不应打乱卷内原排列顺序。
七、档案统计制度。
认真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对接收、移出、销毁、利用档案要定期进行统计。
统计工作保证做到事实就是,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伪、漏报和伪造。
接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填报档案工作统计表。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运用科学标准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更好地为档案工作服务。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作为一家公共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用以管理、保存、维护职工档案,并依法保护职工个人隐私。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
二、档案的类别1.员工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记录了医院职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
根据档案的级别和重要性,可分为A级档案(包括合同档案、薪资记录等)、B级档案(包括员工培训档案、绩效评定档案等)和C级档案(包括离职证明、奖励记录等)。
2.职称评定档案职称评定档案记录了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申请、评定结果、评审意见等信息。
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
3.科研项目档案科研项目档案记录了医院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使用、研究成果等信息。
档案保存期限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4.医疗技术档案医疗技术档案记录了医院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记录以及技术实践经验等。
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
三、档案管理原则1.存档按照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的原则。
原件需妥善保存,保护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2.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和保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3.对于特殊类型的档案,如职称评定档案和医疗技术档案,应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来保护其安全和机密性。
4.档案信息的提供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并且只能提供给有法定授权的人员。
5.档案管理工作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档案的保存和销毁1.不同级别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同,其中员工人事档案按照文件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存,最长不超过30年。
2.在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应进行审定,并根据情况进行保留、移交或销毁。
3.档案销毁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申请和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操作。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和确认。
五、档案的安全保密1.档案管理部门要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盗窃、损坏、灭失等情况发生。
2.档案必须放在规定的安全地点保管,并设立监控措施,避免非授权人员接触和检索。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规范和管理人事档案工作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它是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有利于提高医院的人事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档与报到1.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身份核验,收集申报的相关材料,并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力资源规划开展招聘工作。
2.新员工报到时,医院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聘任合同和政策规定,制作员工档案,核实人员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并确认岗位职责和任职时间。
3.员工入职后,医院人力资源部门需办理相关手续,如员工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制作员工工号等,并将员工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系统。
二、档案管理归档与更新1.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档案进行合理的归档和管理。
员工的个人基础信息、学历证书、岗位变动、奖惩记录等必须归档。
同时要定期将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作经验归档。
2.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档案进行定期更新,及时记录员工的工作变动、奖惩记录等重要信息。
员工离职后要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做好离职手续。
三、档案借阅与保管1.借阅档案必须由本人或经本人授权的人员申请,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并在借阅档案之前仔细核对档案的内容和数量,确保准确无误。
2.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天,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借阅时间,需提前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说明理由。
3.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设立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并制定档案保管规程,明确档案的保密性和保管期限。
四、档案查询与管理1.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更新和维护员工档案的信息,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便于员工和相关部门查询。
3.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政策规定和需要,对不再使用的档案进行合理的销毁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医院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等内容。
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六条医院对所有工作人员应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护照或身份证明;2. 教育背景和学历证明;3. 工作履历和任职文件;4. 职业资格证书;5. 培训记录;6. 健康检查报告;7. 奖惩记录;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人事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分类进行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和完整。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建立应由档案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九条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归档完成后应备份储存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档案归档负责人应对档案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归档的档案内容完整和准确;2. 档案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姓名和档案编号进行归档,方便查找和管理;3. 归档完成后应将档案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以便进行电子档案管理;4. 档案归档时应填写相关归档表格,记录归档信息。
第三章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查阅和利用自己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申请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具体查阅的目的和时间。
第十三条查阅申请应提交给档案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查阅。
第十四条查阅过程中禁止随意拍照、复印或将档案资料外借。
第十五条查阅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档案归还,并对档案的安全性负责。
第十六条医院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需要,利用人事档案进行:1. 人才选拔和评审;2. 奖惩和考核;3. 绩效评估;4. 人力资源规划;5. 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医院人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人事部管理的所有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档案、组织人事档案、合同档案、考核档案等。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医院人力资源状况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人事部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3.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档案;4.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检索方便、快捷;5. 为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6. 对档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员工个人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转正、晋升、考核、奖惩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 组织人事档案:包括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等文件材料;3. 合同档案:包括员工劳动合同、培训合同、保密协议等文件材料;4. 考核档案:包括员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称评定等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目、编号;2.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方便利用;3. 对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柜安全;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数量准确。
第九条档案利用:1. 严格遵循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2. 为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3. 对档案查询人员进行登记,确保档案查询的规范性。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人事档案是记录医院职工个人身份、学历、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的重要资料,是职工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医疗保险、退休等方面的依据,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设施和设备,确保人事档案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接收、审核、归档、保管、查询、借阅、销毁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人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四)负责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查阅和利用,为医院管理提供依据。
(六)负责对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内容第七条医院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招聘、录用、转正、晋级、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辞职、辞退、退休等相关文件。
(四)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考核、鉴定、奖励、处罚等相关文件。
(六)其他与职工个人有关的文件。
第八条医院人事档案应按照职工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索引,便于查询和管理。
医院人事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人事科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科档案是医院重要资产,是反映医院人事管理状况、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的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人事科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人事科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人事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人事科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职工个人档案;2. 职工家庭情况档案;3. 职工培训、考核、奖惩档案;4. 职工工资、福利、保险档案;5. 职工调动、辞职、退休档案;6. 其他有关人事档案材料。
第八条人事科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档案类别分类;3. 按照档案内容进行编号;4. 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人事科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采取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人事科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档案利用手续办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摘抄档案;2. 利用档案时,应尊重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修改、涂改、损坏档案;3. 对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等情况进行登记。
五、档案销毁与转移第十一条人事科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1. 经单位负责人批准;2. 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3. 编制销毁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 按照规定程序销毁档案。
第十二条人事科档案转移应遵循以下要求:1. 转移档案前,应编制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内容和数量;2. 转移档案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3. 转移档案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人事档案是医院对员工从入职到离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进行管理和保存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性。
二、档案管理职责1.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
2.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关的人事信息。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归档和整理1.招聘录用的员工档案按照员工离职后1个月内归档,统一交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离职员工档案应包括员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绩效考核、离职原因等。
3.员工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4.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相应的登记记录,防止档案遗失或被篡改。
四、档案保密1.医院人事档案属于机密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查阅、复印、外借或泄露档案内容。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档案内容保密,严禁私自查阅、外传或披露档案信息。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五、档案的保存和销毁1.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应有专人负责,并在档案销毁前进行备案。
3.档案销毁时应确保档案内容被完全销毁,防止档案泄露。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人事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医院应建立档案管理的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制度宣传为了使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本制度,医院应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制度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栏、内网通知、培训等形式。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并公告才可生效。
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是医院干部个人身份、学历、资历、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凭证,是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院中层以上干部档案;(二)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三)医院其他管理人员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干部本人对本人的档案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应主动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保管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二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等,应当经本人同意或者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等,应当限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五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销毁,应当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六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销毁,应当采取妥善、安全的措施,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职工的入职、任职、调动、离职等各环节。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安全、完整、准确,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五条医院应设置专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第六条医院职工的个人档案由其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建立,必须收集和保存下列档案资料:(一)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二)学历和学位证书;(三)技能证书和职称证明;(四)在岗资格证书;(五)任职文件,包括招聘申请、录用审批、聘任职工的文件;(六)薪酬和绩效评估资料;(七)奖惩记录和处分决定书;(八)离职手续资料。
第七条医院人事档案应以电子化管理为主,同时备有纸质档案备份。
档案应按照人员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且应有完整的档案目录和注解。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人事档案数据库、档案借阅和归档流程等,以便更加便捷地管理和查询档案信息。
第九条医院对外的人事档案查询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条医院应当确保档案的灭失、损坏或泄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医院人事档案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医院人事档案的保管责任人应对档案的存放、检索和归还等工作进行跟踪和控制,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医院人事档案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并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禁止私自查阅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反映职工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系统,涵盖职工个人成长、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露。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职工人事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职工履历表、学历证明、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二)职工自传、个人总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等。
(三)职工考核、评价、奖惩、培训、晋升等材料。
(四)职工政治历史审查、党团组织关系、计划生育、户籍等材料。
(五)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材料。
(六)其他与职工人事有关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利用、复制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统计、报告、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职工个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销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八条档案收集:(一)职工入职时,应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二)职工晋升、调任、退休等事项发生时,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补充,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档案收集齐全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分类、编目。
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医院干部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保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三)依法管理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服务原则:充分发挥档案在人事管理中的作用,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管理范围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一)干部、职工的履历、学历、职称、考核、奖惩等材料;(二)干部、职工的政治面貌、党派、民族、籍贯等基本情况;(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材料;(四)干部、职工的退休、离职、辞职、辞退等手续材料;(五)其他与干部、职工有关的人事档案材料。
第五条人事部门职责:(一)负责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三)负责对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鉴定、整理;(四)负责对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保密、安全防护;(五)负责对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查询、提供利用服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人事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二)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部门。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人事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有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人事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做好档案的存放、保护、维护工作;(二)档案存放应确保安全、防盗、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高温、防低温。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程序进行;(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科专人或兼职负责保管,集中统一存放,任何人不得自己保存人事档案材料。
二、人事档案保管要做到安全保密,档案完整无缺,无损毁、丢失、被盗、泄密。
做到“三专”: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室阅档。
“五防”: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
“八不准”:即保密制度八不准。
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保管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每半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及时纠错,便于利用时查找。
四、人事档案要按照统一规格、样式装订成册,做到整齐清洁、规范。
五、院外人员查阅人事档案一律不予提供。
特殊情况确需查阅档案时,只限于查阅单位党组织派干部(持单位党办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
查阅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需转抄、摘录部分资料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摘录后的资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拿出档案室。
六、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特殊情况下,须经借阅单位主管签署意见,说明借阅理由,填写“借阅登记”,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七、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按“档案转
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以机密件发出。
不得采取邮寄或交个人自带。
八、单位收到人事档案并经核对无误后,须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回复。
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转出单位应致函催问,以防丢失。
九、人事档案管理必须建立目录帐册或登记薄册。
利用科学实用的编号和分类法,存放、保管档案。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发展的重要历史记录和依据,具有重要的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
二、档案内容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籍贯、学历、学位、职称、技术职务、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
(三)学历、学位档案: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
(四)培训、考核档案:包括参加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考核结果等。
(五)工资、福利档案:包括工资发放记录、福利待遇、绩效考核结果等。
(六)党团组织关系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党费缴纳记录、党内外职务等。
(七)其他档案:包括医院内部规定要求保存的其他材料。
三、档案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人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两年。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四)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五)协助有关部门对档案进行查询、借阅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二)档案柜应加锁,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规范和统一人事档案的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支持和参考,同时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保障医院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
一、档案的建立1.档案的建立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拟建档案的事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和职称等,并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签字确认。
3.档案建立的时限应符合规定,及时将员工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二、档案的管理1.档案管理员应由医院确定,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2.档案应分类存放,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编排,以便于检索和使用。
3.档案馆应保持通风、防潮和防火的环境,并配备安全保密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的保管1.档案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档案应采取防火、防水、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3.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应记录并备案,同时要求借阅人员必须填写借阅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档案的利用1.档案的利用应符合医院的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2.档案可以用于人事管理、员工评审、职称评定等方面,但必须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档案利用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汇总,以便于后续的工作和统计分析。
五、档案的保存1.档案的保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期限和办法,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档案的保存时间根据员工的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离职员工的档案可以根据一定的时间要求进行过期销毁。
3.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销毁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确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六、档案的电子化管理1.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可以提高档案的整理、检索和利用效率,并减少纸质档案的占地和风险。
2.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备份方案。
医院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是医院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医院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人员、工人等各类人员的档案;2. 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人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3. 职工的履历、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4. 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等经济待遇的相关材料;5. 职工调动、退休、离职等手续的相关材料。
第五条医院职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籍贯、婚姻状况、学历、学位、职称、技术职务等;2. 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岗位、职务、任职时间等;3.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学历、学位、进修、培训、学术活动等;4. 考核、评价档案:包括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5. 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档案: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等;6. 调动、退休、离职档案:包括调动、退休、离职的手续、原因、时间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医院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修订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安全;4. 负责档案的查询、复制、借阅等工作;5.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提供、收集、整理本部门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2. 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向人事部门报送人事档案材料;4.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人事档案是医院的重要资料,记录了医院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医院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全面,涵盖医院工作人员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档案的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查询、利用效率,方便医院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医院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七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院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等。
(二)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职务、职称、学历、专业、技术等级等。
(三)医院工作人员的奖惩、考核、培训、进修、外出考察等记录。
(四)医院工作人员的合同、协议、离职、退休等相关材料。
(五)其他与医院工作人员相关的重要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八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更新,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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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人力资源建设中的推动促进作用和服务保障功能,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各级各类人员档案通常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配备专兼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
(三)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中心的员工,如提出归档申请,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
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医院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四)员工可将档案转入医院,由医院统一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中心。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五)员工内部档案主要收集内容
1.入职信息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各级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级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存档证明等。
4.员工转正申请表和考核表、员工调动审批表、职务任免文件、医院内部调令等。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补缴、转移缴纳证明、工伤事故处理记录等。
6.《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离职手续文件等。
7.个人党、团、工会等相关材料。
8.各类奖励、处罚记录材料。
(六)归档材料应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订整齐,严防材料丢失或混装,确保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每年按登记册或卡片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档案清理时不得随意销毁材料,须处理材料逐份登记,经分管院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处理。
(七)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相关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任何有关员工档案的内容。
(八)人事档案通常不予外借。
特殊情况必须借阅时填写审批表,注明借阅理由和还档时间,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借阅手续。
不得借阅本人及直系亲属档案。
借出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拆散或抽换材料,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不得批划涂改,不得摘抄、复制和拍照。
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若须延长应办理续借手续。
(九)落实档案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专用人事档案室,存放于专用铁制密码档案柜内,实行双人双锁联管,门、窗安装加固防盗设施,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清洁通风,连续24小时监控。
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十)员工因调动、离职、辞退等原因离开医院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其档案资料转至相关单位或机构人力资源部门。
(十一)员工档案存档期限与销毁
1.正常离职且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按工作人员保存5年、中高层管理人员保存10年后酌情销毁。
2.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3.员工档案销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
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
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视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