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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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服务流程的修订内容
1.新版删除原版“发现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和“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2.在线索发现部分,新版将原版“食品安全” 修改为“食源性疾病”,增加“计划生育” 部分
四、关于工作指标的修订内容
1.新版将原版“食品安全”修改为“食源性疾 病”。
2.增加“计划生育”的内容。
五、关于附件的修订内容
3.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实际情况详细描述发现 的主要问题。如未发现问题,填写“无”。
4 .备注: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或帮助整改等。如未发现 问题,填写“/”。
第三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相关要求
一、职责分工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1.县(区)级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 管理规定。 2.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 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办公场所、设备等满 足工作要求。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 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 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2.信息类别:根据信息内容,在“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 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中选一个最符合的填写。
3.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此表为巡查工作记录资料,目的是反映卫生计生 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即只要开展 巡查,无论是否发现问题,均应填写。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 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村镇供水单位 资质标准》(SL308-2004)
2.巡查要点(供参考)(1)农村集中供水①查阅书面 资料有效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配备专职卫 生管理员从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直接 从事供、管水人员能提供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二、协管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 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相关提示
1.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 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 所造成的疾病。诱发因素有很多,大致可以 分为中毒性、感染性。
2.线索和事件信息来源可有以下几种:日常巡 访发现、就诊病例发现、群众反映情况等。
③分母“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是指:同一周期内发现的食源性疾 病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学 校卫生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十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次数和
线索次数+计划生育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之和。
二、协助开展的实地巡查次数
计算方法为:某一周期内本辖区实际开展的食源性疾病巡查次数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次数+学校卫生巡查次数十非法行医和非法 采供血巡查次数+计划生育巡查次数之和。
(6)综合巡访工作登记记录和面向就诊居民收集的线索, 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2.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 准确、书写规范
第四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指标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
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1.新版将原版“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修改为 “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删除“食物 中毒”
2.新版将原版“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服务 内容删除。
3.新版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服务 内容(原版无)。
新版:“(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 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 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 关信息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详见后 文“巡查要点”。
2.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专业机构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3.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 务培训
1.机构名称、年度、巡查日期、巡查人等信息,按 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序号从1开始逐条依次 填写
2.巡查地点与内容:巡查地点为实际巡查地点或 片区名称。巡查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 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 育。如果一次巡查同时进行多项内容,比如某 工作人员某日在某片区同时开展非法行医(采 供血)和计划生育的巡查工作,则需分条逐一 填写,即一条巡查记录对应一项巡查内容。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采供 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2.巡查要点 (1)巡查开展医疗诊疗服务的机构,是否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巡查开展采供血服务的机构,是否取得《采
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划生 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此部分内容详 见后文“巡查要点”。
1.新版将原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 登记报告”修改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 息报告登记表”。
2.附表1注解内容信息类别删除“职业病危 害”,增加“计划生育”,将“食品安全”修 改为“食源性疾病”。
3.附表2注解内容增加“食源性疾病”和“计 划生育”。
第二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操作路径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 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信息登记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此表为信息报告记录资料,目的是反映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 报告情况。即仅填写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的相关信息。
1.机构名称、发现时间、报告时间、报人等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如实 填写。序号从1开始逐条依次填写。
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卫生管 理人员配备、水质检测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记录等)
(三)学校卫生服务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 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
2.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此部分 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机构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解读
第一节 第三版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项目及机构名称改变
1.第三版(以下简称新版)将2011年版(以下简 称原版)“卫生监督”修改为“卫生计生监 督”。
2.新版将原版“卫生监督机构”修改为“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
二、关于服务内容的修订内容
2.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 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
3.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巡查要点。巡查辖区内是否有医疗机构或个人 存在以下非法行为: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性别鉴定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服务工作,明确
责任分工。 3.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从初次上报报表
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 要将报表填“0”上报,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 情况。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5.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 确、书写规范
3.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此部分 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机构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巡查要点(供参考) (1)巡查地点:学校卫生室或医务室。 (2)查阅书面资料。 ①设置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部门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
人员,明确学校主要领导为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人。 ②学生档案建立制度、在校学生健康体检记录及传染病
二、基本要求
1.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 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相关提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确定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的基础上,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指 导评估意见制订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计划。 (2)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针对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等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 培训。 (3)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及就诊居民的宣传教 育
(4)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水点、学校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开展包括食源性疾病、 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巡访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5)面向就诊居民收集包括食源性疾病、非法行医和非 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线索。
相关提示:巡查次数是指对巡查对象完成巡查的次数总和。其中: ①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对象为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城市二 次供水设施和学校供水设施之和。
②学校卫生巡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学校。 ③计划生育巡查对象为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以及与计划生育相关的
活动。④食源性疾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以辖区内街面 全覆盖巡查为单次完成标准。
防治宣传教育记录。 ③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与预防接种补漏种补证
登记资料。
④传Biblioteka Baidu病疫情登记与传染病痊愈返校情况登记资料 ⑤学生晨检记录资料、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资料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 巡访,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
2.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 告。
报告事件或线索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饮水卫 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
相关提示:
①该指标是指: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某一周期中报告的事件或 线索次数占全部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的百分比。重点考核发现 的事件或线索的上报率。
②分子“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是指:某一期内已上报的食源性疾 病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学 校卫生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次数和 线索次数+计划生育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