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规范作为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的重要文件,全面规范和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科学化和便捷化发展。
规范内容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慢性病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各方在卫生服务中的角色和责任,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包括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评估、推动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展意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了不同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科学化水平:强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推动了卫生服务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发展。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服务: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便捷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提升和改善。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能够迈向新的高度,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 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我委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修 改完善了有关内容,精简了部分工作指标,经商财政部和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形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 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及时对《规范》进行培训,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加 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考核,做到基层人 员应培尽培,服务内容应会尽会,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 合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包括 12 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 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 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 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 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规范》中针对个体的 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 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根据目前的健康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人群和 健康教育新媒体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如播放音响材料中删除录像带。
1.保障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在服务内容部分增 加“三查七对”的内容。 2.删除《预防接种卡》,避免重复劳动和出现 表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3.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替 换原有的《疫苗免疫程序》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课件
公平性
遵循医学科学原则,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
确保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卫 生服务。
适用范围与对象
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作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 导标准。
对象
全体公民,特别是老年人和慢性 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确保他们能 够获得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02
服务项目与要求
预防接种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档案建立
为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产前、产后的全程健康管理服 务。
产后访视
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进行产后访视,评估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状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状况评估
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慢性病状况、认知功能、生活能 力等。
个性化健康指导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 的饮食、运动和药物治疗等方面的指 导。
要点二
方向二
拓展服务领域和覆盖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健 康需求的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 覆盖范围,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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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第三版解 读课件
目 录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概述 • 服务项目与要求 • 服务规范与流程 • 实施与评价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范第三版概述
背景与意义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 长。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了多次修订。
服务人员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
的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设施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详细版)
目标
规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 率,促进公民健康水平。
修订背景与过程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同时,新发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也不断加大,需要不断完善和 更新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过程
在总结第二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调研、论证和修订,形成了第三 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现场调查
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服务实 施情况,核实数据真实性。
综合评价
将各项考核指标综合起来,对公共卫生服务 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考核结果运用
反馈与改进
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服务提供机构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 优化,提高服务质量。
激励与约束
根据考核结果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激 励或约束,如奖励优秀机构、督促改 进落后机构等。
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接种服务,预防相应传染
病。
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 者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慢性病
控制率。
孕产妇与儿童保健
提供孕前、孕产期及儿童各阶 段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和
儿童死亡率。
服务提供与保障
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提高服务提供者 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影响。
公益性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主导, 免费或低收费提供,确保服务的公 平性和可及性。
均衡发展
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合 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城乡、 区域间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具体服务内容
01
02
03
04
健康教育
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 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1.健康管理的目的与特点是什么?在老年人群中如何实施?答:健康管理是指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检测、分析、评估和干预的全面过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对象是指65岁及以上年龄的老年人。
健康管理的目的在于发现并干预健康风险、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发展,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生命质量。
重点在于提高被管理个体和人群的健康水平。
健康管理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健康管理是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为核心,包括可变危险因素和不可变危险因素。
前者为通过自我行为改变的可控因素,如不合理饮食、缺乏运动、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方式,及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异常指标因素。
后者为不受个人控制的因素,如年龄、性别、家族史等因素。
二是健康管理应体现一、二、三级预防并举。
一级预防,即无病防病。
二级预防,即疾病早发现早治疗。
三级预防,即治病防残。
三级预防可以防止疾病导致的伤残和促进功能恢复,提高生存质量,延长寿命,降低病死率。
三是健康管理的服务过程是一个环形运转循环。
健康管理的实施环节为通过健康体检和相应的实验室检测指标来监测健康状态变化、进行健康评估和实施健康干预。
整个服务过程,通过这三个环节不断循环运行,以减少或降低健康危险因素和程度,维护健康水平。
2.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值得做吗?答:随着年龄增加,人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会发生变化。
一般而言,老年人的体力、精力比成年人要差些,年龄增加可使躯体功能减退、患病增加,甚至失去一定的生产生活能力。
正因为老年人健康状况容易出问题,才更需要有效的健康管理来降低健康风险和预防疾病的发生。
不能因为老年人健康状况易出问题就放弃不管,任其发展;甚至认为老年就意味着生病和失能。
这是亟待扭转的关于老年健康认识的误区。
每个人老年时期的健康状态是和他一生的生活方式、习惯以及他所生活社会的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前者是可以掌控调节的。
也就是说老年并不等于疾病;老年并不等于依赖。
(课前)2024年三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课前)2024年三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n(第三版)1.儿童在6月龄给家长传授()方法 [单选题] *摩腹和捏脊方法(正确答案)按揉迎香穴和足三里方法按揉四神聪穴方法按揉丰隆和足三里方法2.儿童在18月龄给家长传授()方法 [单选题] *摩腹和捏脊方法按揉迎香穴和足三里方法(正确答案)按揉四神聪穴方法按揉丰隆和足三里方法3.对幼儿有消食积、健脾胃、通经络功效的保健穴位() [单选题] *A. 捏脊(正确答案)B. 四神聪C.迎香穴D.醒神益智4.对幼儿进行按揉足三里的功效是() [单选题] *A. 疏风解表、止咳化痰B.健脾益胃、强壮体质(正确答案)C. 补心益气、镇静安神D.温补肾阳、强筋壮骨5.乙肝分类只有()和“确诊”两类。
[单选题] *A、疑似(正确答案)B、临床诊断C、实验室诊断6.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细则规定,下列疾病不属于乙类传染病的是() [单选题] *A、病毒性肝炎B、登革热C、炭疽D、艾滋病E、流行性腮腺炎(正确答案)7.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单选题] *A、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B、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C、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D、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健康维护技能的培与指导E、以上都是(正确答案)8.健康教育服务形式有() [单选题] *A、提供健康教育资料B、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C、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D、举办健康知识讲座E、以上都是(正确答案)9.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工作指标不包括() [单选题] *A、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B、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完成率(正确答案)C、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D、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E、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10.以下关于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内容叙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B、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C、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D、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正确答案)E、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11.健康教育服务对象是() [单选题] *A、辖区内常住居民(正确答案)B、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C、辖区内居民D、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E、辖区内5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2.营养包发放率应达到() [单选题] *A、50%B、70%C、80%(正确答案)D、90%13.营养包中添加的矿物质是() [单选题] *A、锌、铁、碘B、铜、铁、锌C、钙、铁、锌(正确答案)D、镁、锌、钙14.下列营养包储存要求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上锁管理B、离墙隔地C、温度不宜过高D、与药物一起存放(正确答案)E、达到食品储藏基本要求15.下面说法是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营养包可以代替母乳和辅食B.当天的营养包如果没有吃完,可以隔日吃C.宝宝吃营养包后大便变黑属于正常现象(正确答案)D,营养包要用开水冲服16.6月龄婴儿最先添加的食物是() [单选题] *A. 含铁米粉(正确答案)B.鸡蛋黄C. 果泥D.蔬菜泥E. 肉泥17.6个月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好处不包括() [单选题] *A.母乳营养成分丰富B. 减少家庭经济的支出C.含有免疫活性物质D. 促进家庭和谐E. 使宝宝长得更胖(正确答案)18. 以下食物属于6个月婴儿主食的是() [单选题] *A.米粉B.母乳或乳类(正确答案)C. 果泥、蔬菜泥D. 肉泥19.以下食物最适合给8个月婴儿补充铁的是() [单选题] *A. 菠菜B. 动物肝脏(正确答案)C.鸡蛋黄D. 鱼肉E. 鸡肉20.继续母乳喂养可以到儿童() [单选题] *A.满10月龄B.满12月龄C.满18月龄D.满24月龄(正确答案)21.营养不良最初出现的临床表现是() [单选题] *A.皮下脂肪减少B.体重不增(正确答案)C.毛发枯黄D.身高低于正常同龄儿22.母乳喂养性黄疸的处理方法包括() [单选题] *A.哺乳后加水-用水滴管喂B.频繁吸吮乳房C.停止母乳喂养(正确答案)D.喂奶粉23.新生儿正常心率为() [单选题] *A、60~90B、100~110C、120~140(正确答案)D、150~16024.6月龄儿童出现以下()情况为预警征像阳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一、健康教育工作的指标包括以下内容: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场所的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二、预防接种操作前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以防止接种差错。
具体指:1.检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
2.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
3.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4.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三、预防接种服务内容包括: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健康问题处理。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健康教育服务形式包括: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场所。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4.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
九、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十、严重精神障碍包括以下类型: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向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国家基本公卫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教育)
(三)健康教育形式
•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1)发放印刷资料
➢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 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 ➢ 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传统健康处方只算一种)建议省级设计,
主要内容
一、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点 二、健康教育服务评价
一、基本公卫健教工作要点
(一)服务对象 (二)健康教育内容 (三)健康教育形式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对象
• 辖区内常住居民。 • 常住居民指的是: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 • 包括: • 1)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 • 2)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 • 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 根据人群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健康状况等不同,提供不同的健康教育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健康素养66条》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08-2015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湖北省,素养水平逐年提升,2013-2015年分别为9.4%, 9.5%,10.7%。
目标: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提升到30%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 2012年启动,是健康教育领域经费支持力度最大、内容最综合、覆盖面最广的全国性项目。 • 通过实施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健康巡讲、健康促进区县建设、12320卫生热线戒烟咨询服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素养和烟草流
节日 世界人口日 世界母乳喂养周 全国爱牙日 世界聋人节 国际老人节 全国防治高血压日 世界居室卫生日 国际盲人节 世界传统医药日 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 联合国糖尿病日 世界艾滋病宣传日 世界残疾人日 世界强化免疫日 世界防治哮喘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全民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全社会,覆盖全民,服务各个方面,以影响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是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医疗卫生、群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力求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覆盖。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形成合力。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有效,坚持预防为主,注重综合施策,促进全社会的全面健康。
第七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公共卫生服务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应当与社会公众参与、科学可靠、公正公开,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健康教育第九条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健康教育应当面向全民,覆盖各个年龄层、不同社会群体,适应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教育效果。
第十一条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行为的引导、健康技能的培养等多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健康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
第十三条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推动公众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章疾病控制第十四条疾病控制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旨在预防传染病、非传染病等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疾病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疫情监测、病例报告、传染源控制、人群防控等多方面,以提前预警、及时干预、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 年 2 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
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我委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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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 13 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 1 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 13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中期(孕 16~20 周、21~24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孕 28~36 周、37~40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 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分类干预
03
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04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
考核指标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01
02
03
04
05
预防接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等。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考核指标
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及时记录到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体检表完整。
糖尿病患者管理花名册及台账。
年度内的4次随访记录,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一致。
糖尿病患病率=总人口×85%×18.8%,糖尿病应管理人数=×35%,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 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规范服务提供者行为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实施效果
01
居民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 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水平提高
• 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
• 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投入持续加强
• 增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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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 TOGETHER
DOCS
• 设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评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考虑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评估结果应用与改进
评估结果应用
• 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提供者考核的依据
• 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改进措施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监督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 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情况
• 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信息化技术应用
信息化技术推广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PPT课件
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
心理、营养、运动的指导 体重管理 胎动监护 异常症状的早期识别 分娩前准备 自然分娩好处 母乳喂养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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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管理 指导孕妇自行测量体重,并 记录下来,掌握每周体重增 长的情况,如果连续两周增 长过多或过少,应去医院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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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监护 方法:孕妇应在每天早晨、中午、晚上固定一个时间,分别数
1. 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3. 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4.对发现有异常孕妇的管理 5. 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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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
营养与生活方式指导 心理保健指导 体重管理指导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意义 早产认识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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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胎动开始时间,胎动情况。有无头晕、 头痛或视物不清、水肿、心悸、气短、有无腹痛、 阴道流血、流液等异常症状。
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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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 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 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如:发现妊娠剧吐;阴道出血或腹痛;妊娠期合并内科疾 病、精神神经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者;辅助检查异常等。
6.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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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服务对象是妊娠13周-27周末的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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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头晕、头疼、心悸、气短、多食、消瘦、易疲劳;
-阴道出血或腹痛; -体重和宫高增长异常; -胎儿发育异常; -辅助检查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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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营养、心理、运动等指导。 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
产前诊断 ✓ 在妊娠16周~20周,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 ✓ 在妊娠16周~24周,进行超声筛查胎儿畸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规定,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其他重要信息,以记录个人的健康状况。
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除此之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应详细记录。
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等信息也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还应记录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保障个人的健康。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文件,其中个人基本信息表是核心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表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本表用于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如果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
如失访,在空白处写明失访原因;如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如迁出,记录迁往地点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
6岁以下儿童无需填写该表。
性别应按照国家标准分为男、女、未知的性别及未说明的性别。
出生日期应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例如xxxxxxxx。
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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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水点、学校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开展包括食源性疾病、 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巡访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5)面向就诊居民收集包括食源性疾病、非法行医和非 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线索。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服务工作,明确
责任分工。 3.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从初次上报报表
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 要将报表填“0”上报,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 情况。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5.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 确、书写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 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相关提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确定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的基础上,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指 导评估意见制订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计划。 (2)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针对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等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 培训。 (3)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及就诊居民的宣传教 育
2.信息类别:根据信息内容,在“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 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中选一个最符合的填写。
3.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此表为巡查工作记录资料,目的是反映卫生计生 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即只要开展 巡查,无论是否发现问题,均应填写。
相关提示:巡查次数是指对巡查对象完成巡查的次数总和。其中: ①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对象为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城市二 次供水设施和学校供水设施之和。
②学校卫生巡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学校。 ③计划生育巡查对象为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以及与计划生育相关的
活动。④食源性疾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以辖区内街面 全覆盖巡查为单次完成标准。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采供 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2.巡查要点 (1)巡查开展医疗诊疗服务的机构,是否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巡查开展采供血服务的机构,是否取得《采
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划生 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此部分内容详 见后文“巡查要点”。
③分母“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是指:同一周期内发现的食源性疾 病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学 校卫生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十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次数和
线索次数+计划生育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之和。
二、协助开展的实地巡查次数
计算方法为:某一周期内本辖区实际开展的食源性疾病巡查次数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次数+学校卫生巡查次数十非法行医和非法 采供血巡查次数+计划生育巡查次数之和。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 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村镇供水单位 资质标准》(SL308-2004)
2.巡查要点(供参考)(1)农村集中供水①查阅书面 资料有效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配备专职卫 生管理员从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直接 从事供、管水人员能提供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6)综合巡访工作登记记录和面向就诊居民收集的线索, 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2.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 准确、书写规范
第四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指标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
索次数/发现的事案(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卫生管 理人员配备、水质检测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记录等)
(三)学校卫生服务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 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
2.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此部分 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机构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 管理规定。 2.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 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办公场所、设备等满 足工作要求。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 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 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详见后 文“巡查要点”。
2.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报告。此部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专业机构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3.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 务培训
二、协管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 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相关提示
1.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 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 所造成的疾病。诱发因素有很多,大致可以 分为中毒性、感染性。
2.线索和事件信息来源可有以下几种:日常巡 访发现、就诊病例发现、群众反映情况等。
1.机构名称、年度、巡查日期、巡查人等信息,按 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序号从1开始逐条依次 填写
2.巡查地点与内容:巡查地点为实际巡查地点或 片区名称。巡查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 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 育。如果一次巡查同时进行多项内容,比如某 工作人员某日在某片区同时开展非法行医(采 供血)和计划生育的巡查工作,则需分条逐一 填写,即一条巡查记录对应一项巡查内容。
2.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 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
3.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相关提示:
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巡查要点。巡查辖区内是否有医疗机构或个人 存在以下非法行为: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性别鉴定
3.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实际情况详细描述发现 的主要问题。如未发现问题,填写“无”。
4 .备注: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或帮助整改等。如未发现 问题,填写“/”。
第三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相关要求
一、职责分工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1.县(区)级卫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解读
第一节 第三版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项目及机构名称改变
1.第三版(以下简称新版)将2011年版(以下简 称原版)“卫生监督”修改为“卫生计生监 督”。
2.新版将原版“卫生监督机构”修改为“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
二、关于服务内容的修订内容
1.新版将原版“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修改为 “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删除“食物 中毒”
2.新版将原版“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服务 内容删除。
3.新版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服务 内容(原版无)。
新版:“(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 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 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 关信息及时报告。”
报告事件或线索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饮水卫 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
相关提示:
①该指标是指: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中,某一周期中报告的事件或 线索次数占全部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的百分比。重点考核发现 的事件或线索的上报率。
②分子“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是指:某一期内已上报的食源性疾 病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学 校卫生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次数和 线索次数+计划生育事件次数和线索次数之和。
1.新版将原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 登记报告”修改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 息报告登记表”。
2.附表1注解内容信息类别删除“职业病危 害”,增加“计划生育”,将“食品安全”修 改为“食源性疾病”。
3.附表2注解内容增加“食源性疾病”和“计 划生育”。
第二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操作路径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 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信息登记
(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此表为信息报告记录资料,目的是反映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 报告情况。即仅填写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的相关信息。
1.机构名称、发现时间、报告时间、报人等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如实 填写。序号从1开始逐条依次填写。
防治宣传教育记录。 ③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与预防接种补漏种补证
登记资料。
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传染病痊愈返校情况登记资料 ⑤学生晨检记录资料、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资料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 巡访,此部分内容详见后文“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