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驾校考试场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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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918吉安培训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918吉安培训
2、考试车辆日常检查制度:日常运行安全项目的检查要求、车载考试设备工作状态 的检查要求、考试车辆标记物或标记线检查要求
3、音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制度:音视频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要求;音视频 存储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要求。
4、考试系统日常维护制度:考试系统管理软件的升级管理要求;考试系统评判功能 的检查要求。
※典型车辆问题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918 吉安培训
(四)考试场地
1、考场公共区域设置以下公告设施:
➢场地设施分布图 ➢考试方案诱导图 ➢场地运行服务规章公告设施 ➢考试过程视频实施播放设备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918 吉安培训
2、候考区设备设施要求:
➢ 公布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举报 投诉电话等内容;
5、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描述、音视频证据保存、异常情况处置流程等 要求。
6、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考试过程信息、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 考场设施设备维修记录等的保存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918 吉安培训
(三)考试车辆
应符合以下要求: ➢ 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考试用车标志及车辆编号 ➢ 音视频监控系统(GA/T 1028.3和GA/T 1028.4) ➢ 科目三考试车辆应具有供考试员使用的副制动踏板(除三轮汽车外) ➢ 科目三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A1/A2/A3/B1/B2/C1/C2/C5) ➢ 科目三用于夜考车辆应安装灯箱、反光标识等发光、反光装置 ➢ 科目三考试车辆应有供考试员使用的后视镜装置(三轮汽车除外) ➢ 考试车辆尺寸、外观(保险杠等)应与车辆行驶证照片的一致性。 ➢ 不应安装或具有除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 不得安装或具有副离合、倒车雷达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 ➢ 不应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

考试中心场地管理制度优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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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中心场地管理制度优秀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正通驾校考试中心场地管理制度正通驾校考试中心是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验收、批准的首家为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社会化考场.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考试合格率,确保人身安全以及考场的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特制定如下考场考试暨训练须知:1、严格执行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2、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3、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爱护考场设施,车辆按指定地方停放。

4、考场仅供本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考试中心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5、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场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

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6、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依法管理,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通化市正通驾校考试中心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一课堂教学管理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学校教务处.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培训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培训
➢ 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符合GA 1029要求的考试场地、考试车辆 符合GA/T 1028.4要求的考试系统 符合GA/T 1028.4及GA 1029要求的音视频监控系统
科目三考场:考场运行测试报告、考试路线图及考试路段交通流量资料
八、考场检查验收要求
(一)总体要求
➢ 驾驶理论考场 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的数据库安全符合GA/T 1028.1的要求 驾驶理论考试系统运行环境符合GA/T 1028.2的要求 考试场地符合GA 1029的要求
➢ 场地驾驶技能考场 符合GA 1029要求的考试场地、考试车辆 符合GA/T 1028.3要求的考试系统 符合GA/T 1028.3及GA 1029要求的音视频监控
❖ (一)总队考场检查工作职责任务
❖ 1、组织对全省新增汽车驾驶人考场进行复验;
❖ 2、按照公安部考试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对汽车驾驶人考 场进行检查或者不定期对考场进行抽查;

3、根据监管系统数据、地方举报等信息组织对汽车驾驶 人考场进行指定检查。
❖ (二)支队考场检查工作职责任务
❖ 1、组织对辖区内新增汽车驾驶人考场进行初验。对汽车 理论考场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准驾车型考 试任务的考场进行验收;
新标准还新增了以下验收材料:
科目一理论:考场平面布置图、计算机考位照片、设备清单、考场业主 单位应提供不更改考试计算机设置的声明
科目二考场:考场平面示意图、考试车辆运行路线图、场地音视频监控 设备布置图、考试项目采用卫星定位方式进行评判的,至少提供不少于 24h的场地卫星信号稳定性监控记录及考试项目模型数据、考试车辆模 型数据、生产企业提供系统评判、软件功能与检测报告中描述一致的声 明、考场业主单位提供按标准要求使用考试系统的声明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doc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doc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1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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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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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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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实信息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驾校验收十一项制度

驾校验收十一项制度

驾校验收十一项制度第一篇:驾校验收十一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驾驶培训学员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保密的原则。

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由档案管理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学员培训档案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培训记录、驾驶证申请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每一期学员培训完成后的一周,为归档时间,档案管理员应该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归档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归档的材料每件一份,必须收集齐全。

2、归档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进行填写。

3、归档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学员、教练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4、应盖的公章必须加盖,否则不可归档。

5、每一期结业学员都必须建档,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八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促管理,处理训练事故,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学校训练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每季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⑵交通运政、公安交警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⑶安全训练知识。

⑷训练事故分析。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驾校验收13项制度

驾校验收13项制度

诚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驾培行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运管局有关驾校信誉度评定的各项指标规定,努力打造诚信驾校品牌,全力争取信誉度逐年升级,制定本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培训教学大纲》。

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及培训学时。

二、招生行为规范。

按规定在集中报名处组织招生,办理手续,使用专用发票,实行一费制。

宣传广告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布,决不私设招生点、培训点和不搞挂靠承包,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决不乱收费,决不搞恶意竞争招揽生源。

三、保证车况良好。

做到:车容整洁,性能良好,附属设施齐全;行驶证审验有效;每年度通过二维检测(定级);每年保有“交强险”和“意外险”;坚持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

四、保证学时充足。

科学安排教学计划,提前告知教学项目,当日、当次核对学时。

学驾人和教练员确认后签字。

教学目标未达到的学驾人员可延时培训。

五、教练员尽职尽责。

教练员做到:持证上岗、按时上下班、精神饱满、耐心施教、教学中一视同仁,圆满完成每日(次)计划项目和学时。

决不发生迟出车早收车,中途故意长时间停车、擅自离开教练岗位;决不发生擅改培训教学计划、训练路线;绝不接受学员礼金、财物或变相乱收费等有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违法乱纪事件。

如发生上述行为经举报查实,立即更换教练员,退还钱物并向学员公开道歉。

六、理论教学规范。

按标准建设理论培训的设施、设备。

教学具、模具、投影仪、多媒体及软件的使用性能良好、演示可靠、效果达标,理论教员持证上岗,有备课笔记,能用普通话教学,有较好的课堂组织能力,学时确认准确,课堂纪律严明、整体运作有序,保障服务到位。

七、后勤保障可靠。

学员食堂、宿舍等后勤服务保障功能齐全。

有较完善的基本设施。

有专人负责管理。

食堂本着非营利型建设与管理,生活区卫生状况良好,社会治安保障措施到位。

八、切实保障教学安全。

每期对教、学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将安全作为最高原则的新理念。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 1030ppt课件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 1030ppt课件

确定考场检查 验收工作任务
确定检查验 收工作组
提交检查 验收报告
现场检 查验收
下达考场检 查验收任务
①每月20日集中受理复验,1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检 验机构成立由业务和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
②新增社会考场复验应在支队规划范围内。
③检查组:3人。其中应包括交通工程、计算机或机电相关专业的 技术人员和熟悉考试业务的人员。
试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清单; (十)考场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 (十一)公安部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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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还新增了以下验收材料:
科目一理论:考场平面布置图、计算机考位照片、设备清单、考场业主 单位应提供不更改考试计算机设置的声明
科目二考场:考场平面示意图、考试车辆运行路线图、场地音视频监控 设备布置图、考试项目采用卫星定位方式进行评判的,至少提供不少于 24h的场地卫星信号稳定性监控记录及考试项目模型数据、考试车辆模 型数据、生产企业提供系统评判、软件功能与检测报告中描述一致的声 明、考场业主单位提供按标准要求使用考试系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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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 场条件
7、考试监管系统应监管要求 ;考场应接入驾驶人考试远 程监考监管系统实行考试远 程监考监管;
8、考场应建立日常检查,系 统维护,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配备保障工作人员;
9、考场应建设驾驶人学习、 教育以及驾驶违法/事故案例 警示等教育基地。 考场应当配备相应的考试便 民服务设备设施。
社会考 场条件
2、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大型汽车社会考场:同时具备大型客车、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科目二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车型,有条件 的大型汽车社会考场还应当同时配备小型汽 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和科目三实际道 路考试车型; 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同时具备小型汽车、小 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 车型;

驾照考试场地管理制度规定

驾照考试场地管理制度规定

驾照考试场地管理制度规定一、考试场地的选址1. 考试场地应选址在城市周边或郊区,交通便利,道路畅通,环境安静,不受噪音、尘埃、气味等干扰。

2. 考试场地周边应有充足的停车位供考生停车。

3. 考试场地应有充足的空间和设施供考试车辆和考试人员使用。

二、场地管理1. 考试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

2. 考试场地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3. 考试场地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和指示牌,指示考生和考试车辆的进出路线和停车位置。

4. 考试场地应设置合适的休息室和卫生间,供考试人员和考生使用。

5. 考试场地应设置专门的设施和设备,如监控摄像头、通讯设备等,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三、考试时间1. 考试场地应按规定的时间安排考试,准时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考试场地应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出现拥堵和混乱,影响考试的进行。

3. 考试场地应设立合理的考试时段,以便考试人员和考生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考试。

四、考试车辆管理1. 考试场地应设置专门的车辆管理区域,保证考试车辆有序进出,避免混乱和事故发生。

2. 考试场地应对考试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3. 考试场地应设立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供考试车辆停放和等候考试时间。

五、考试人员管理1. 考试场地应设立专门的考试人员管理区域,保证考试人员有序进出,避免混乱和事故发生。

2. 考试场地应对考试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3. 考试场地应设立专门的考试人员休息区域,供考试人员休息和等候考试时间。

六、考试安全管理1. 考试场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确保考试的安全进行。

2. 考试场地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3. 考试场地应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七、考试监督1. 考试场地应配备专门的考试监督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驾考点验收流程

驾考点验收流程

驾考点验收流程一、验收前的准备咱要去验收驾考点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得先做点准备工作。

首先得把验收要用的东西都带上,像验收的标准文件啥的,这个文件可是我们验收的依据,就像我们打游戏得有规则一样。

然后呢,要确定去验收的人员都有谁,大家最好都是比较了解驾考相关规定和流程的人,这样才不会出岔子。

再就是要提前和驾考点那边联系好,告诉他们我们啥时候去验收,让他们也做好准备,可不能搞突然袭击,毕竟大家都想顺顺利利的嘛。

二、场地设施验收1. 考试场地的大小和布局很重要。

驾考点的场地得符合规定的面积要求,不能太小,不然学员考试的时候施展不开。

而且各个考试项目的布局得合理,像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这些项目之间的距离和位置关系得恰当,就像搭积木一样,每个部分都得放在合适的地方。

比如说倒车入库的库位尺寸,得严格按照标准来,宽了或者窄了都不行,这就像做蛋糕,每种原料的用量都得精准。

2. 场地的地面状况也得看看。

地面要平整,不能坑坑洼洼的,要是学员在考试的时候因为地面不平而影响发挥,那可就不公平了。

还有,地面的标识要清晰,像车道线、箭头啥的,都得明明白白的,这样学员才能清楚自己该怎么走。

3. 考试车辆也在验收范围内。

车辆的型号得是规定的那种,不能随便弄个车就来考试。

车辆的性能也要检查,刹车、离合、油门这些都得灵敏,要是在考试的时候车辆出问题,那可就麻烦大了。

而且车内的设施也不能少,像安全带、后视镜这些都得完好无损。

三、考试系统验收1. 电脑系统是关键。

考试用的电脑系统得稳定,不能动不动就死机或者出错。

系统里的考试软件也要正常运行,各种功能都得齐全,像考试计时、打分这些功能可不能出问题。

而且电脑的显示要清晰,学员得能清楚地看到题目和考试画面。

2. 信号传输也得保证。

如果是有电子监考设备的驾考点,信号传输一定要稳定。

要是信号不好,可能会导致监考画面不清晰或者中断,那就没法准确监考了。

就像打电话一样,信号不好的话,听不清对方说啥,这可不行。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 考试道路的宽度应大于等于考试项目图形宽度要求;考试项目图 形线外侧300 mm内,不应有影响考试评判的设施。
※典型道路限界示例
※典型示例:积水
标线穿插、混乱
多条标线重叠
多条标线重叠
※项目内存在多余交通设施典型示例
※科目三考试路段典型示例
(四)考试系统
1、系统评判与功能:系统评判准确性和功能应符合GA/T1028-2017标准要 求的自动评判要求。
2、考试车辆日常检查制度:日常运行安全项目的检查要求、车载考试设备工作 状态的检查要求、考试车辆标记物或标记线检查要求
3、音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制度:音视频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要求;音 视频存储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要求。
4、考试系统日常维护制度:考试系统管理软件的升级管理要求;考试系统评判 功能的检查要求。
5、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描述、音视频证据保存、异常情况处置流 程等要求。
6、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考试过程信息、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 录、考场设施设备维修记录等的保存要求。
(三)考试车辆
应符合以下要求: ➢ 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考试用车标志及车辆编号 ➢ 音视频监控系统(GA/T 1028.3和GA/T 1028.4) ➢ 科目三考试车辆应具有供考试员使用的副制动踏板(除三轮汽车外) ➢ 科目三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A1/A2/A3/B1/B2/C1/C2/C5) ➢ 科目三用于夜考车辆应安装灯箱、反光标识等发光、反光装置 ➢ 科目三考试车辆应有供考试员使用的后视镜装置(三轮汽车除外) ➢ 考试车辆尺寸、外观(保险杠等)应与车辆行驶证照片的一致性。 ➢ 不应安装或具有除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 不得安装或具有副离合、倒车雷达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 ➢ 不应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完整版)驾校考试场验收制度

(完整版)驾校考试场验收制度

考试场管理制度一、设置通告栏,张贴学员场所考试计划单。

二、成立考试异样业务台账和车辆、设备故障维修日记,并于月尾汇总上报。

三、成立例会制度。

每个月初在考试中心召开由考试场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例会,观看异样业务录像回放,商讨下一月考试工作。

四、考试中如遇系统误报及车辆、设备出现故障,第一报告巡场民警,并于监控中心获得联系,待妥当办理后方可进行考试。

五、确实增强考试场微机员及教练员的责任感,实时发现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系统误报或考试异样状况,并报告巡场民警和考试场领导。

六、考试场工作人员一定远离非法中介,禁止与二道商贩产生任何形式的关系。

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全程播放,各项便民设备齐备。

八、考试场一定正直服务态度,保护考试次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创造优秀的考试环境。

九、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车辆及设备故障、信息没法上传等惹起学员上访投诉、媒体炒作的考试场,予以通告责备、减少提档人数直至停止考试。

考试场工作纪律一、考试场所属教练员、微机员一定严格执行支队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练员、微机员要严格依据考试场规定的操作程序去做。

三、教练员、微机员,工作时期一定佩戴上岗证,穿一致服饰。

四、教练员、微机员不得参加各驾校的招生及考试活动。

五、教练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教练车开出考试线路。

六、着重自己形象,文明用语,文明教练。

七、做好考试保障工作,工作中要仔细恪守考试纪律听从指挥。

九个禁止一、禁止为不切合驾驶允许条件、未经考试或许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灵活车驾驶证;二、禁止为不切合法律、法例和国家标准的灵活车办理牌证;三、禁止为未经查验或许查验不合格的灵活车核发查验合格标记;四、禁止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许参加、辅助、纵容驾驶人考试舞弊;五、禁止参加或许变相参加驾校、灵活车销售商、灵活车报废回收公司、灵活车维修公司等营利性经营活动;六、禁止违犯规定收受公司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据、干股;七、禁止与非法中介串联牟取经济利益;八、禁止违犯规定侵入计算机系统,泄露、窜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许泄露系统密码;九、禁止违犯规定私自增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许提高收费标准,强迫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指定灵活车检测、体检、照相或许销售产品。

科目二场地设施使用验收

科目二场地设施使用验收

1 科目二场地设施使用验收及定期检查1.1 使用验收项目与方法1.1.1 资料审查现场查阅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a)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b)招投标文件、合同;c)设计图纸、施工图纸;d)工程验收报告;e)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1.1.2 场考项目完整性查阅工程验收资料并实地查看场考场地,对应考试车型的考试项目应齐全,符合GA1029-2012中8.1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6。

1.1.3 尺寸符合性1.1.3.1 每种考试车型,随机抽取一辆以上(含一辆),测量车辆尺寸,应符合GA 1029-2012中6.2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7、表A.8或表A.9。

1.1.3.2 实地测量场地考试项目设施尺寸,应符合GA 1029-2012中第8章的要求,误差应符合GA 1029-2012中4.1.7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7、表A.8或表A.9。

检测方法参见附录B。

1.1.4 场地设施1.1.4.1 实地查看考试场地,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项目间应设置缓冲路段,符合GA 1029-2012中7.3、7.4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

1.1.4.2 考试场地内应设置待考区,符合GA 1029-2012中4.1.2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

1.1.4.3 考试场地应有相应的标志、标线,符合GA 1029-2012中7.1.3、9.1.2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

1.1.4.4 检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GA 1029-2012中9.1.1、9.1.3、9.1.4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

1.1.4.5 考试场地应有合适的安全管理设施,符合GA 1029-2012中9.2的要求,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

1.1.5 场地小时考试人次按照实地检测考试运行时间情况,计算场地小时平均考试人次,结合方案评审资料,根据GA 1029-2012中附录A的方法计算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中表A.10,并据此验收申请文件中模拟考试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新国标驾校验收

新国标驾校验收

新国标驾校验收
驾校国标验收
【新国标驾校验收《教练车》档案制备及随车设备配置的一般要求】
一、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有效。

行驶证年审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清晰。

复印件上要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条形章及单位公章。

二、教练车等级鉴定要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并在有效期内;等级鉴定表要装入本车档案袋。

三、现场检验时,必须人、车档案匹配,教练员的驾驶资格和准教证中教练车型的级别,要与所教车型一致。

例如,持有小车驾照和小车准教证的教练员不能教大车等。

四、审验时,驾校编制内的教练车、教练员必须悉数依时到场备检。

一人一车,必须配备齐全,不得有车无人匹配。

五、车上的安全设备,如备胎、千斤顶、拆轮胎套筒、危险标志三角架、灭火器等器具配备要齐全有效。

灭火器有效期为二年,如超期则整体更换或换充新的灭火介质。

检验时,以上安全设备要整齐地放到本车保险杠前备检。

车身和车内要清洗抹擦,干净整洁。

车内不得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六、教练车前门两侧要喷贴驾校名称及运管监督电话。

如需喷贴学车联系电话,则全校所有车辆必须喷贴一个统一的电话,不得各贴各的电话号码,以免涉“挂靠车”之嫌。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典型车辆尺寸参数说明(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和定义)
※典型车辆问题
※典型车辆问题
※典型车辆问题
(四)考试场地
1、考场公共区域设置以下公告设施:
➢场地设施分布图 ➢考试方案诱导图 ➢场地运行服务规章公告设施 ➢考试过程视频实施播放设备
2、候考区设备设施要求:
➢ 公布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举报 投诉电话等内容;
(四)考试系统
4、用户密码策略:所有默认用户的缺省密码或空密码应更改,密码强度 设置应满足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四者中三者以上组合要 求,不应包含用户名,至少10位以上长度。 5、备份功能:能定期备份考试系统数据,并根据需要恢复到最近的数据 信息。 6、应用安全:操作用户角色应分为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考试员, 不同用户角色应根据业务需求限制性给予不同的管理权限。 能限制非法登录次数,登录超时应能自动断开。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 器应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启用账户锁定策略,设置最大尝试次数和锁 定时间等。 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应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默认账户(GUEST等 账户)应禁用。
、材料; (六)考场建设招投标文件、合同; (七)考场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八)考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含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资料清单; (九)考试系统设备、拓扑图、考试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系统使用说明书、考
试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清单; (十)考场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 (十一)公安部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凭证材料。
四、社会考场使用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 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评估考试能 力,核定考 场需求
公布考场需求及 资质、条件。公 开招标选定考场
合理布局、 满足考试、 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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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场管理制度一、设置公告栏,张贴学员场地考试计划单。

二、建立考试异常业务台账和车辆、设备故障维修日志,并于月底汇总上报。

三、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初在考试中心召开由考试场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例会,观看异常业务录像回放,研讨下一月考试工作。

四、考试中如遇系统误报及车辆、设备出现故障,首先报告巡场民警,并于监控中心取得联系,待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考试。

五、切实增强考试场微机员及教练员的责任感,及时发现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系统误报或考试异常情况,并报告巡场民警和考试场领导。

六、考试场工作人员必须远离非法中介,严禁与二道贩子产生任何形式的关联。

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全程播放,各项便民设施齐全。

八、考试场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维护考试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九、对因服务态度不佳、车辆及设备故障、信息无法上传等引起学员上访投诉、媒体炒作的考试场,予以通报批评、减少提档人数直至停止考试。

考试场工作纪律一、考试场所属教练员、微机员必须严格执行支队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练员、微机员要严格按照考试场规定的操作程序去做。

三、教练员、微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上岗证,穿统一服装。

四、教练员、微机员不得参与各驾校的招生及考试活动。

五、教练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教练车开出考试线路。

六、注重自身形象,文明用语,文明教练。

七、做好考试保障工作,工作中要认真遵守考试纪律服从指挥。

九个严禁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二、严禁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证;三、严禁为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四、严禁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五、严禁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校、机动车销售商、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营利性经营活动;六、严禁违反规定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七、严禁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八、严禁违反规定侵入计算机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九、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指定机动车检测、体检、照相或者推销产品。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考试员五项规定为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科目二监考系统使用电子桩考仪与电子场地仪,考前不存在以任何形式收取的“保过费”“照顾费”,甚至“强化费”,考试学员不要轻信任何所谓的“保过”“照顾”“帮忙”等谎言。

经支队车管所领导同意,特制定以下五项规定。

一、工作期间,考试员手机实行集中管理,切断与外界联系。

二、严禁接收“二道贩子”的任何业务手续。

三、发现场外指导和其他考试作弊行为,考试员都有责任制止,并作出处理。

四、严禁“证托”进入考试场和候考区域。

五、宣讲到位,讲解清楚,服务周到,工作完善,不给“二道贩子”可乘之机。

考试场地检查制度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制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检查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考试线路检查特制定如下要求:1、定期(每周两次)对考试线路的标志、标线、考试项目杆进行检查。

如发现标志牌破损和标线不清,按规定及时修复和绘制,并审核考试项目尺寸参数。

2、考试前一小时3、,考试工作人员对考场所有项目进行巡查。

检查地面是否有异常标记或记号;检查考试项目周围是否做参照物;检查考试场的附属实施及安全防护装置,确保考试车辆和考试学员没有安全隐患。

如有及时清除并报考试场主管领导复查,确定正常时,方可进行考试。

4、对每次检查的结果,登记备案。

5、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工装上岗,标志、上岗证佩戴整齐,否则不许进入考试场地。

6、考前对考试场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清理,除负责本场考试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或者工作人员立即离开现场。

7、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疏散考试人员离开现场,关闭考试系统,清扫场内卫生。

8、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考试场负责人,立即解决。

考试车辆日常巡查制度一、考试车辆车况(机械性)的检查1、根据考试车辆运行的公里数和时间数进行定期车辆保养和维护。

2、每次考试前,安全员对考试车进行安全检测。

3、每次考试前对机油、防冻液、电瓶电量进行检测补给。

4、每次考试前对发动机、轮胎气压、刹车进行检测。

5、每次考试前对驾驶人观测区域标记检查,拆除原车设备的检查(如油门线,靠枕)。

二、考试车辆考试系统检查1、定期对考试车电脑,车载音视频监控的维护和检测。

2、每次考试前进行试车、检测,车载音视频监控是否工作正常。

3、每次考试前检查,每个科目是否有漏报和误报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技术人员修复。

三、每次试车检测后,认真填写检测报告并备案。

考试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记录要从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各岗位应互相配合,做到既能正确及时的记录又要满足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应设立原始记录。

3、记录必须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和撕毁,保证记录完整无缺。

4、记录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和整理表,对主要数据进行分类、归纳、登记、使数据台账化。

5、记录应按月收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6、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遵循文件的形成规范,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损坏记录,借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

考试过程异常信息处置管理制度1、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正常操作计算机,时刻关注考试全过程,一旦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记录。

2、考场内所有考试计算机出现故障必须由主管科长报通讯处,由通讯负责人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得将考场内计算机带出考场,或擅自维修。

3、操作人员只能在规定权限内使用计算机。

4、当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误判的,必须申报主管科长,主管科长调去监控录像,确认无误后,签署操作记录,方能由主管科长进行操作。

5、需修改口令或增加口令,必须由考试分场主管填报申请,报于驾管所。

主管所长批复后,报车驾处,车驾处同意后,才能由通讯处设置口令。

6、凡是调离本考试分场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申报,由通讯处删除口令。

考试系统和考试设备日常检查制度1、考试场配备专门计算机操作技术人员,负责考试系统和考试设备维修和检测。

2、每天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如遇重大问题或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考场主管科长报告。

3、每周进行一次考试系统和考试设备全面的检测保养调试。

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远程考试监控中心,车管所微机科报告,拿出解决方案,确保正常考试。

4、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不得攻击系统网络或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对计算机系统的功能和数据进行删除或修改。

5、工作人员要定期地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6、考试过程中核对离开计算机,要退出正在使用的程序,防止无关人员非法进入。

如预计离开30分钟以上的,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考试结束后必须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7、每次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对考试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及时报备修复。

8、每次考前对场地视频,车内音频存储空间,考试场视频监控覆盖规定区域,考试设备评判准确情,进行检测调试,符合考试标准。

9、做好每次检查数据填写。

报备,维修,记录。

考试过程异常信息处置管理制度1、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正常操作计算机,时刻关注考试全过程,一旦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记录。

2、考场内所有考试计算机出现故障必须由主管科长报通讯处,由通讯负责人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得将考场内计算机带出考场,或擅自维修。

3、操作人员只能在规定权限内使用计算机。

4、当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误判的,必须申报主管科长,主管科长调去监控录像,确认无误后,签署操作记录,方能由主管科长进行操作。

5、需修改口令或增加口令,必须由考试分场主管填报申请,报于驾管所。

主管所长批复后,报车驾处,车驾处同意后,才能由通讯处设置口令。

6、凡是调离本考试分场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申报,由通讯处删除口令。

考试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记录要从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各岗位应互相配合,做到既能正确及时的记录又要满足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应设立原始记录。

3、记录必须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和撕毁,保证记录完整无缺。

4、记录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和整理表,对主要数据进行分类、归纳、登记、使数据台账化。

5、记录应按月收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6、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遵循文件的形成规范,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损坏记录,借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

考试场场地运行服务规章一、各考试场设立导办岗,引导群众办理业务,解答群众的咨询和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办理业务困难。

二、考场工作人员必须端正规章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冷硬横推”现象,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生环境。

三、定期对考试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况良好,运行正常。

四、及时对车载系统进行测试、检修,减少考试当中的误报现象。

五、加强对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公平。

六、维护考试秩序,原理非法中介,杜绝与“二道贩子”产生任何形式的关联。

考试场服务人员工作职责一、考试场巡查人员对巡场民警负责,受巡场民警监督。

巡场民警不在场时,独立完成各项工作职责,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向巡场民警汇报。

二、协助考试场对各个考试环节加强监督,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三、协助考试场维护考试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加强门卫管理,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随意出入考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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