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和能力验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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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实施
一、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定义和作用
(一)什么是比对和能力验证
比对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验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测量同一个性能稳定的传递标准器,通过分析测量结果的量值,确定量值的一致程度,确定该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从而判断该实验室量值传递的准确性的活动。
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任何用于监视实验室能力的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的活动称为能力验证活动。能力验证活动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能力验证计划是为保证实验室在特定检测、测量或校准领域的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将一个已校准具有参考值的样品寄送给实验室,将实验室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称为测量审核,该参考值通常由国家计量院提供。
(二)比对与能力验证的作用
比对测量活动能考察计量技术机构测量量值的一致程度、考察实验室计量标准的可靠程度,检查各计量技术机构实验室的检定准确度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比对也能够考察各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技术水平和数据处理的能力,发现问题、积累经验。
国家计量院参加国际计量局和亚太区域计量组织组织实施的比对且测量结果在等效线以内,比对结果可以作为各国计量院互相承认校准及测量能力的技术基础,测量能力得到国际计量局认可,其校准和测试证书在米制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
国家实验室按照政府协议参加双边或多边比对且结果满意,可以按协议条款在一定条件下互认证书。
国内比对的目的是加强对国家计量基、标准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国计量基、标准的水平,确保量值正确、一致、可靠。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比对且测量结果在等效线以内,比对结果可提供给各种认证、认可、考核评审,作为实验室能力的有效证明。
尤其,当无法向上一级计量标准溯源时,可以采用比对的方式,考察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量值一致性。
能力验证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与现场评审构成了互为补充的两种能力评价方式;是-
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补充;能力验证结果是CNAS判定申请认可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获准认可实验室/检查机构维持其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关系
1.比对的目的
⑴实现测量数据实验室之间的互认;服务于国际贸易,降低检测成本。
(2)加强计量基、标准的监督管理,提高计量水平,确保量值正确、一致、可靠。
(3)考察各实验室测量量值的一致程度以及检定人员技术水平和数据处理的正确程度,发现问题、积累经验。
(4)是实验室能力的有效证明。
2.能力验证的特点
(1)能力验证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技术
能力的重要手段,能力验证结果是CNAS判定申请认可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获准
认可实验室/检查机构维持其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能力验证活动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3)测量审核是以主导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作为参考值的比对。
3.比对与能力验证的关系
(1)比对一般由计量机构组织和承认;能力验证是由合格评定机构组织和认
可。
(2)比对更关注于测量结果的一致性,而能力验证则更关注实验室的校准测量能力。
二、比对的类型和组织方式
(一)比对的类型
1、国际比对
①国际计量局组织的比对
•关键比对:根据互认协议,由国际计量委员会的各咨询委员会或国际计量局实施而取得关键比对参考值的比对。
•辅助比对:由国际计量委员会的各咨询委员会和国际计量局实施,旨在满
足关键比对未涵盖的特定需求的比对,包括支持校准证书置信度的比对。
•双边比对:如某一研究院参加了相关的关键比对;则此研究院可以作为主导实验室,采用同关键比对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与另一研究院开展双边比对。
以上比对一般由米制公约成员国的国家计量院参加。其结果进入关键比对数据库。
②亚太区域计量规划组织(APMP组织的区域比对
•关键比对:由亚太区域计量规划组织实施而取得关键比对参考值的比对。
•辅助比对:由亚太区域计量规划组织实施,旨在满足关键比对未涵盖的特定需求的比对,包括支持由参加院签发的校准及测量证书有效性的相互信任的比对。
以上比对一般由区域计量组织成员和其它研究院参加。其结果进入关键比对数据库。
①双边或多边比对
政府协定中安排的比对:两个或多个政府或国家计量院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组织双边或多边比对,其结果可以按照协议规定使用。一般可以用于检测证书的互认以及相关研究工作。
其他形式提出的比对:各计量实验室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展非官方比对。
2、国内比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6月发布的“计量比对管理办法”,计量比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规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之间所复现的量值进行传递、比较、分析的过程。计量比对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①国家计量比对
经国家质检总局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基准证书或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量值的比对,称国家计量比对。
国家计量比对的组织:
可以由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或者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实施。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国家计量比对计划申报书,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通过的,由申报单位作为组织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比对。
也可以由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指定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或者大区国家计
量测试中心作为组织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比对。
②地方计量比对
经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量值的比对,称地方计量比对。
③其他形式的比对
各计量实验室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展非官方的实验室间比对。
(二)主导实验室
主导实验室是在比对中起主导作用的实验室。
主导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和承担的职责如下:
1.应具有法定的资格和公正的地位;
2.提供传递标准或样品,确定传递方式;
3.前期实验,包括传递标准的稳定性实验和运输特性实验;
4.起草比对实施方案,经与参比实验室协商后确定;
5.在比对涉及的领域内有稳定可靠的标准装置,其测量不确定度符合比对的要求,能够在整个比对期间持续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
6.控制比对过程,确保比对按比对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7.处理比对数据和编写比对报告;
8.具有相当的人员技术能力;
9.遵守保密规定。
(三)参加实验室
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又称为参比实验室,参加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和承担的职责如下:
1.当实验室收到比对组织者发布的比对计划时,各实验室应书面回复。如参加比对,应填写比对申请表并寄回;;
2.参与比对实施方案的讨论并对确定的比对实施方案正确理解;
3.按比对实施方案的要求正确、按时完成比对实验,并向主导实验室上报
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如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主导实验室;
4.按比对实施方案要求接受和发运传递标准或样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5.对比对报告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6.遵守保密规定。
(四)比对技术方案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