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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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问:独资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答: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只交个人所得税,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独资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适用税率5%-35%的超额累计税率。
对于个人生计费用,根据京财税[2008]1488号文件规定,自 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核定征收,是北京市普遍采用的,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不同行业确定征收率。
如果您的收入额是30000元,
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征收率=30000*1%=300元。
对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没有减免项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