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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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报告、追踪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报告、追踪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报告、 追踪
目录
•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 • 肺结核病人的转诊 • 肺结核病人的报告 • 肺结核病人的追踪
01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
症状识别
01
咳嗽持续两周以上
02
咳痰持续两周以上
03
痰中带血
04
持续低热、盗汗
症状识别
体重下降 淋巴结肿大
胸痛、呼吸困难 疲乏无力
筛查策略
对有疑似症状的病人进行 胸部X光检查
确诊肺结核病人
已确诊的肺结核病人需要按照治 疗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并 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治疗进展情 况。
重症肺结核病人
对于病情严重、需要特殊治疗的 肺结核病人,医疗机构应优先安 排转诊,确保病人得到及时、专 业的治疗。
转诊困难及解决策略
信息不畅
医疗机构与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可 能导致转诊延误。解决策略包括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 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03
报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生将报告 卡报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02
填写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填写肺结核报告卡, 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临床表现、
实验室检查等内容。
04
审核与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卡进行 审核,并对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 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报告质量监控
数据统计与分析
向疑似患者发送短信,提醒其按时复查和 治疗,并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和注意事项 。
社区走访
医疗机构合作
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进行走访,了解疑似 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和指导。
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 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

医院结核病诊疗报告转诊流程

医院结核病诊疗报告转诊流程

医院结核病诊疗、报告、转诊制度
一、负责将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和报告,并及时将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到患者居住地结核病防治机构.
二、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进行救治,并将出院患者及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防治机构。

三、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四、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结核病报告和转诊工作的督导。

五、建立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六、定期接受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机构业务培训,规范报告和转诊工作,并开展医院内部培训。

学校结核病晨检登记表和流程图

学校结核病晨检登记表和流程图

晨检 / 因病少勤追踪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似肺结核患者排查登记表
年级:班级:
少勤状况肺结核可疑症状疑似
序号登记日期姓名性别年纪能否就诊排查结果联系电话
少勤天数详细症状连续时间肺结核
学校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 介绍登记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纪专业班级电话报告日期报告人转诊日期转入医疗机构名称确诊结果备注
学校结核病晨检登记表和流程图
学校结核病报告办理流程图
发现有咳嗽、咳痰2
被诊疗为肺结核确诊周及以上或有咯血或
病例或疑似病例
教课班
因病少勤达到 2 周或 2
班主任
周以上,发现疑似肺
校医、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学
校长
与生病学对病例所在
立刻向县疾生、教员工、教课班、宿
病预防控制接诊机构联舍亲密接触
中心报告系,确认诊者采纳隔绝晨检因病少勤登记追踪为肺结核或疑似肺
立刻向上司
教育行政部
门报告。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1.检查对象〔1〕肺结核可疑病症者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病症,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病症者为肺结核可疑病症者。

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病症。

〔2〕密切接触者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病症的密切接触者进展结核病检查。

2.问诊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病症,病症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病症者进展胸部X线检查与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

《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1.肺结核诊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展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展如下检查: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②痰分枝杆菌培养与菌种鉴定;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与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病症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肺结核发现和追踪

肺结核发现和追踪

肺结核发现、报告、转诊与追踪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乡村医生及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对象
凡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断的肺结核患者(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4类。

说明:1、陈旧性肺结核不报告。

2、肺外结核只报疫情卡(邮寄),不上网报告。

三、报告时限
应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一、转诊
1、转诊的对象: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以及出院后仍需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均为转诊对象。

2、转诊程序:对需转诊的对象,医疗卫生机构要填写一式三份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

一份留医疗卫生机构存档,一份由医疗机构送达指定的结防机构,一份由患者携带,到指定结防机构就诊。

3、转诊要求:
①患者转诊单填写不能漏项,特别是患者联系地址和电话须填写清楚。

②患者的住院和出院情况要及时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中进行订正。

二、患者追踪方法的流程见患者追踪流程图。

三、免费检查和激励补助
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

2、对推荐或转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补助费,标准为每例10元。

2014、9、17。

结核病规范管理

结核病规范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报告、追踪

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报告、追踪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
H、肺结核报告分类: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疑 似病例
分类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仅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未开 展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和或培养);肺结核分型中的菌 (—)、未痰检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除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外, 还开展了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和或培养),且有实验室 检查结果;肺结核分型中的涂(+)病人和仅培阳病人的病例分 类报告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肺结核病人发现
4、健康检查: 1)高发人群(移民、儿童青少年PPD强阳性者、结核病暴发
流行的集体或人群、高危人群:糖尿病、矽肺、HIV/AIDS患者等) 2)重点行业健检对象(教职工、新兵、新生、服务行业职工、
粉尘、有害气体接触者、医疗机构员工) 5、其它 如流行病学调查等
肺结核病人发现
四、疾控中心就诊程序
网络直报系统为开展肺结核病人追踪,提高病人发现 提供了平台。例如1-6月份全国结防机构登记的涂阳肺结 核病人中,15.6%是通过结防机构的追踪而发现的。
F、报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患者片姓编名号*::
(患儿家长姓名: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结核病相关工作流程

结核病相关工作流程

结核病相关工作流程
1)医院非结核门诊接诊诊断的疑似患者需首先进行大疫情报告,不需要住院的直接转送结核门诊;因其他合并症需要住院,且需要进行抗结核治疗的,由结核门诊医生会诊,制定治疗方案,非结核病门诊医生不得进行抗结核治疗,患者出院后转送结核门诊进行登记治疗。

报告、转诊流程如下:
2)普通肺结核患者发现流程
普通肺结核患者总体发现流程如下:
3)患者追踪程序
信息管理录入人员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简称“网络直报”或“大疫情”)患者或疑似患者信息进行浏览、核实到位情况,对于留取电话信息患者首先由定点医院进行首次电话追踪,追踪未到位患者通知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专人负责通过三级防痨网络进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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