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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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管理,更好的为我局地税文化建设服务,以读书增强干部文化素养,提升干部文化品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阅办法

1、本局干部职工均可借阅图书。

2、借书前,应填写统一格式的借书单,务必将所借书目名称

及编号填写清楚。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借书范围

1、书目中未给有特殊规定的所有书目均可借阅

2、古代典籍、工具书、馆藏书籍、年鉴概不外借,只供在室内查阅。

三、借书册数和期限

1、每人每次限借图书2本。

2、每本书借阅期限为15天,杂志借阅期限为7天。

3、借书必须本人办理手续。所借出的图书务必按时归还,到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借还书办法

1、借阅图书,可自行选借或提供书目名称,由工作人员取书。

2、还书时,须将书交给工作人员,结清有关借书手续。

3、借到图书后,如果发现书内有污染、勾划,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面告知管理人员,以便处理后借阅。还书时如发现有以上情况且未经处理者,均由借阅人负责。

4、本局干部职工调离本局时,须还清本人所借图书,并交回借书证。

五、图书污损、丢失处理规定

1、丢失所借图书,应购买同书、同版、同卷归还或照价赔偿。

2、对所借图书损、勾划在5页(10面)以上,按丢失赔偿办法处理。对贵重、绝版书,赔偿后同时收回原书。

3、撕去一半书页,按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4、撕去书的封皮,书中重要插图、表格等,一律按丢失赔偿办法处理。对贵重绝版书。赔偿后收回原书。

六、图书室开放时间

周三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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