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小区及小街、巷路灯照明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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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居民小区及小街、巷路灯照明问题调研
深刻学习理解和全面、完整、准确的把握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这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因此,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须特别倡导学以致用的学风,真正落实于实践、贯彻于实践、指导于实践。
作为一名建设系统的部门领导,更要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重点,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入手,为民办实事,力求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新举措;作为一名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要把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我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工作。同时,更要倡导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这也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所在。
目前,我市城市化进程和“双百”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市政建设呈现出新的面貌,市政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城市功能也得到进一步增强。但从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底对市政公用事业工作调研情况看,市政基础设施总体上水平仍然不高。路灯是城市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公共
基础设施。它以其特有的服务功能,多方面地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全面发展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已达到移步易景的景观效果,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在建成区内尚有一些小街小巷、老住宅小区的照明设施破旧不堪,有些至今仍是无灯区。路面亮度的不足给居民夜行及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
二00八年市政府启动了我市老旧居民区环卫、市政设施改造工程,作为我市民生工程的一部分,其并未涵盖小区、小路街、巷的路灯照明问题。小区、小街、巷的路灯照明问题现在仍然存在。而小街小巷及住宅小区路灯,涉及到市民切身利益,联系千家万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区现有小街小巷一百多条,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小街小巷没有路灯,影响了居民出行。小区内寥寥无几的路灯却时常不亮,这让一些老小区的居民深感不便,他们希望小区能变亮堂起来。尽管我市部分居民区、小街、巷路灯不亮与其没有物业、路灯管护和损耗费用难筹等客观存在的因素有关,但如何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充分利用好政府投入的同时,多方努力让小区,特别是部分老旧小区亮起来,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应该是
我们认真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一、小街小巷(含小区)路灯管理历史沿革
1998年以前,城区所有大街小巷及居民区公共照明设施均由专业队伍即市路灯管理所负责。自1998年5月市建委下发建设发(1998)66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市建委将小区路灯管理下放到两个城区。文件规定“要进一步做好现有住宅小区(含部分小街小巷)照明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对现有住宅小区没有路灯的,辖区建设局应会同小区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拟订补建计划,纳入小区整改内容,并负责分步实施,我委将逐年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对现有小街小巷没有路灯或路灯损坏严重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会同辖区建设局拟订改造计划,报我委审查后逐年安排实施”。该文件明确规定“加强住宅小区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照明设施移交后由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辖区建设局应加强督促检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加强技术指导,以保持小区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我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发展速度较快,近几年新建开发的物业管理规范的居民住宅区的路灯照明情况也较好。相对而
言,小街小巷及老旧小区路灯建设发展速度较慢,共有79条小街小巷安装了马路弯灯451盏,小街小巷路灯建设相对滞后。老城区二、三级道路路面亮化工作亟待加强,有的根本无路灯,有的有路灯但灯泡损耗或损坏后迟迟不能跟进维护。如XXX、XXX、XXX等十九处居民集中区的路灯虽然几经修复,但管理维修工作跟不上,居民小区及附近的路灯管理没有长效管理机制,以致小区照明时有时无。或是沿路电线杆上有路灯,但是灯泡或丢失或破碎,起不到照明作用,居民出行很不方便;路灯不亮的问题在一些老旧小区内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大杂院式的零散小区,小区内的路灯原来归市政管理,现在归属不同部门管理,有物业的小区归物业公司管理,没有物业的归小区归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管理,尤其后者由于受职能限制,对小区路灯管理力不从心;由于历史原因,原来处在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现在已是很繁华的主城区,有一些建设不规范的居民密集区内及附近几乎没有路灯照明,一到晚上漆黑一片。像少年宫以南部分区域、工人新村周边等居民密集地,即属于此类情况;一些原来由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宿舍及附近街、巷,随着企业的关、停、并转,其路灯照明等基本设施无法得到有效地维护、更新,给市民正常通行带来不便,也给不轨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滋生恶性案件,同时影响了市容市貌,与三张“国”
字牌名片、“双百”XX建设的定位不相称。对此,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提出了不少建议、议案,希望能解决小街、巷及部分居民小区的路灯照明问题,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我们XX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小街小巷需安装路灯近300盏之多。
二、市建委66号文件执行中的问题
近年来,市、区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手抓经济促发展、一手抓民生促和谐,扎实解决了许多居民群众生活中的“小”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形成了各部门及众多党员干部联系本部门或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认真讨论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小街、巷、区路灯照明问题的了解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是:
(一)、缺乏经费保障机制。九八年以后,市政府制定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和管理的配套政策,市府办批转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和管理的意见》,也初步明确了城区市政设施管理的主体、管理范围、责任和目标要求,市建委每年安排5万元经费分给两个城区用于路灯完善和维修,但
本来就不多的专项经费仅维持了3年。至最新的区划调整后,市建委认为各城区收取了城市维护费,停止安排小区路灯完善和维修专项经费。
近几年来,城区政府断断续续安排了部分资金用于小区路灯新装和维修,但缺乏持续地保障体制,导致小街小巷(含小区)路灯问题的形成,并一度成为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时有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现象,也两会期间众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二)、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应作业设施设备。由于历史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城区政府没有专业管理队伍,不具备专业技术力量和应有的机械设备保障。
(三)、缺乏小区设计建设规划。历史遗留问题,早期老城区突击式大规模开发,过分注重经济因素,小街小巷及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等路灯等基础设施不规范、不完善。以致九八年以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城区政府无法做到完全的过度衔接,近几年安排了投入,也解决了不少小区、街、巷的路灯照明问题,但现有能力远不能满足实际需。
三、目前我区路灯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小区、街、巷的路灯照明问题,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