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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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青发改办函〔2019〕1094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20日(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305736)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19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9〕102号),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委内工作机构,委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其分工,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质量政策解读。

在研究出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省重点规划、全省贯彻落实意见、省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时,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安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报批、同步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文本。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黑财库〔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20〕30号省直各部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和《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预〔2016〕28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省直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门决算批复(一)批复主体和对象。

省财政厅主管业务机构负责向各省直部门批复部门决算,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向所属基层单位批复部门决算。

(二)批复内容1.部门和基层单位收入支出情况。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年初结转结余、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部门和基层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包括的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等。

3.部门和基层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包括的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等。

(三)批复依据。

部门决算批复的依据是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的部门决算报表。

(四)批复要求。

批复的预算科目级次到决算报表编报的底级,金额单位为万元。

同时,为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省财政厅主管业务机构应根据日常管理和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决算批复中对部门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措施的意见。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4•【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信息公开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满分100分,武威市得分82分,排名全省各市州第六。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逐条逐项对照评估指标赋分标准及计算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接沟通,了解评估情况及整改方向,印发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加强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安排部署8月26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祁永军同志出席会议并针对第三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分析指出了原因和工作中的不足,阐述了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对并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就评估报告中四个方面11个失分项逐项分析失分原因、存在问题、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行了指导培训,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销号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整改提升,确保优势工作不滑坡,短板工作有提升。

9月21日至28日,市政府办公室分批次召集市政府各部门,对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对标核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截止9月30日,评估报告反馈的11个失分项已全部整改。

10月9日至12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再次对相关栏目进行读网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1、政策精准解读信息(5分),失分1分。

失分原因:没有设置集中统一、持续关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专栏,只有带有稳就业、稳外贸、稳投资等关键词的政策解读。

政务信息公开整改情况报告范文

政务信息公开整改情况报告范文

政务信息公开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区政务公开办: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具办人员积极主动与区政务公开办领导对接。

针对第三方测评整改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查缺补漏,积极整改逐项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合力推进信息公开整改工作。

谯城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栏目信息整改工作作为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抓手。

分管领导亲自抓,具办人员负责落实,相关科室配合,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我局整改工作。

二、明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我局按照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反馈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

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表中存在未公开、未开设的问题,按要求进行逐条公布信息,增开所缺栏目并补充相关信息。

针对反馈表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未公开总体情况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相关问题,我局也高度重视,积极与区政务公开办领导沟通,找出问题所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2022年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重新修改并上报。

三、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我局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亳州市谯城区统计局2022年1月8日某某某政务信息工作情况总结某某某局:政务信息和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领导决策的效果。

近两年来,办公室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处中心工作及处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为某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有效的政务信息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某某局办公室的要求。

现将某某某办公室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体会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是搞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是办公室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关键。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辽住建〔2019〕107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9〕107号厅机关各处室、省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31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431号)精神,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

代政府起草规章、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由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收集采纳及回复工作,或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

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应当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处理情况。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

厅党组会议和厅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厅名义(含处室文号)下发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2018上海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上海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2月26日引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站管办”)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静安区政府网站下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站管办(秣陵路100号16楼),联系电话:63171912*8103,电子邮件:xiwei@。

一、概述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专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汇总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本办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我办所有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进行采购的项目,均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

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主动公开“两会”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据统计,本部门2018年主动公开本部门制发公文总数5条,政府信息2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2018年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部门预算、决算;2、信息公开指南;3、站区信息、春运信息等。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标准格式)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标准格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 年度)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一、主动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件(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条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条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条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条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条二、回应解读情况(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次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次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篇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次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次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次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件(二)依法纠错数件(三)其他情形数件六、举报投诉数量件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个(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个(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人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人2、兼职人员数人(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8.29•【字号】哈财办〔2019〕602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财办〔2019〕602号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8月29日哈尔滨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9〕38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9〕26号)和《关于做好我局2019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考核任务,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构建高效透明营商环境(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突出减税降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法规税政处、综合处、社保处、科教和文化处、产业发展处、金融处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信用黑龙江”公开。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公开力度,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公开我局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及具体执行信息(涉密的除外)(法规税政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公开我局权责清单及对应的运行流程图。

2019年工信局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2019年工信局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2019年工信局工作总结优秀范文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19年工信局工作总结篇一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用心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采编、信息网络平台运维等工作,圆满完成了“网上办文”、“网上办事”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根据信息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中心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队伍作为主要任务来抓,透过抓教育、抓作风、抓制度等手段,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工作更加用心主动,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教育,扎实开展了纠正“四风”和“五个一”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节庆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清明廉明的机关环境。

二是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办发〔20__〕27号)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查找了信息中心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廉洁行为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可能发生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损失和职责追究的履职风险点。

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个,提出防治措施11条,并以此为契机,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群众决策制度以及网站管理、信息采编、论坛审核、财务、文件审批、印鉴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全面理顺和明确了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规范了内务管理,增强了干部职工职责意识,促进良好工作合力的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并着力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税收是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关切,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711号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施行日期:2019年05月15日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互联网+”背景下甘肃省政务公开的困境与思考

“互联网+”背景下甘肃省政务公开的困境与思考

EXPERIENCE 区域治理作者简介:侯旭茜,生于1995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律与公共政策。

“互联网+”背景下甘肃省政务公开的困境与思考陕西师范大学 侯旭茜摘要: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信息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务公开所面对的环境也充满了挑战与机遇。

甘肃省政府采取了诸多举措,通过借鉴其他省市优秀模式,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整体网上政务公开能力仍处于全国省级政府中较差水平。

探究“互联网+”背景下甘肃省政府政务公开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有利于推动新形势下甘肃省政务公开进一步满足时代需求、公众需要。

关键词:“互联网+”;甘肃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1)02-0022-0003网上政务的开展可以提升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且政府信息公开得越精准、越频繁,就越有利于使社会各界意识到政策的时效性,有效了解政府的意图。

而平台的建立则是政务服务的基础,只有将政府部门与受众放在同一平台上才能够顺畅的开展政务服务。

根据2019年5月1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明确要求省政府各公开主体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政务”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对于如何建设政务公开平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本文以甘肃省为例,探究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甘肃省政务公开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一、“互联网+”背景下甘肃省政务公开发展的现状(一)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2016年,甘肃省被国办电子政务办列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5个试点省市之一,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2]。

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也及时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决策公开事项,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8-2019-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6000字)word版本 (5页)

2018-2019-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6000字)word版本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6000字)学习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务公开调研报告区纪委苏国锋政务公开是建立民主、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围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区纪委制定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大调研活动的意见》,我们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我区推行政务公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201X年,我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建立了新城区政务大厅,但由于各种原因,只运行了一段时间。

目前,我区工商新城分局,地税新城分局、新城国家税务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西一路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推行阳光政务,部门内部做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是来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去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我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成立了筹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通过参观学习其他区县,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与做法,根据目前我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行政服务中心于去年底成立,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工商新城分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部门进驻开始运行,前期我们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印制彩页进行宣传,到现在为止,前来咨询和办事的人员还不是很多,效果不是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作为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永川区
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7.30
•【字号】永川府办发〔2019〕95号
•【施行日期】2019.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9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7.09•【文号】人社厅发〔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5号部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9年7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1.围绕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正确把握就业优先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以稳就业、部署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治欠保支、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各项社会预期。

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批。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度总结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度总结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度总结。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在过去的四年里,政府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了政府治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随着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已成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显著。

政务公开的传播渠道越来越广泛,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对政府工作的要求逐渐增强。

政府相应地加强了对政务公开的重视,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公开透明度。

政务公开工作显著提高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让民众心中有底,进而提升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进展提升公开水平的途径多样,政府在推进行政公开工作中,秉持的是透明度、公正性、有力性等方方面面,其中主要进展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新常态下的政务公开。

政府部门不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还通过制定地方规章、管理办法等文件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办公厅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二)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完备的信息公开机制。

主要是通过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公开程序、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方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设立发展之路,在推进公开工作上形成政府各部门相互借鉴和推动的良性互动。

(三)通过各种方式推进公开信息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度。

政府公开办公室和新闻办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手机办公,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各类媒体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掌握了良好的口碑和宏观视觉支持。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机制。

健全会议记录审核、司法透明和舆情监测等制度,每两年举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年会,推进全国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政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逐渐增加。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出这一结论:(一)政务公开现状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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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按照盐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盐边府办函〔2019〕58 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水平。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

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

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专报、分析、信息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

按要求及时完成约稿信息,全年共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上加载工作动态122期,统计信息17期,报送统计专报14期,其中10期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同时,做好财政信息、专题专栏等栏目的更新工作。

2019年县统计局被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专报、统计工作简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需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强,促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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