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正式)
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检查(三篇)
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检查1、目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主要在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落实、查安全设施施工工艺查安全操作查知识盲区。
为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使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结合公司目前生产情况,确保安全检查全面深入,不留漏洞和盲区,特编制本标准。
为了使公司各级岗位人员对安全自查和安全检查做到有条有理,心中有数,安全检查过程有头有绪,有因有果,特编制此标准。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爆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的内容、要求及方法。
3、规范性引用主要文件GB6722-xx《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x年制度汇编《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工信部安[xx]20号)4、隐患排查组织形式分级分为三级:公司级、工程项目级、班组级。
5、隐患排查人员组成规定公司级由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开展,排查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部、工程部、综合部负责人、及各项目部、工地负责人组成。
工程项目级由各项目经理和工地负责人组织开展,排查人员由负责人、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区段(爆破队)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组成。
班组级为爆破现场各区段或爆破队为单位划分,班组级由本班组长组织班员开展。
6、排查方法及要求6.1排查要求:各级排查人员排查人员根据排查表中对应的常规排查项目,逐项排除安全隐患。
对于公司新进工地项目,新开设作业地点,或者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新近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可自行增设排查项目列入排查表中。
经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的重特大安全隐患,编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表中,并上报公司级进行检查和备案。
对于在各级排查中经常出现的安全隐患,或者是久整不改的安全隐患,列入公司级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表中。
6.1排查方法:定期检查、抽查、突击检查、交互检查、演练式检查。
6.2排查内容:常规排查和发现排查;常规排查是对于爆破工程中经常容易出现问题的隐患列入常规排查。
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5篇)
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第一条一般要求1、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工必须经国家承认的具有特种作业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必须服从爆破工程师的领导,作业中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认真落实由爆破专家编制的工点爆破技术实施方案。
3、爆破工必须严格领发料制度,作到每次爆破每次领取,爆完料清,禁止一次多领,领用台帐记录齐全。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二条爆破设计1、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其他一般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
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
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3、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调查。
4、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原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5、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实施,爆破设计书、说明书、修改和补充设计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6、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设计,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第三条爆破作业1、爆破作业一般要求:1.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1.2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2.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2.2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2.3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计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2.4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2.5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____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2.7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2.8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2.9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爆破作业事故,规范爆破作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爆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爆破作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疾病;(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纪律。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爆破作业的条件。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编制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明确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操作程序、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制度(5篇)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制度一、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处理。
若无危险,可解除警戒,进入作业。
二、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三、处理拒爆、残爆时,爆破工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创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中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____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六、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七、爆破工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爆破欧姆表等收整好;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当班交回发放地点。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制度(2)爆破后的检查及处理制度是指在爆破作业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3篇)
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一、明确爆破区域附近有无重点保护的目标或重要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
对个别飞散物可采取全面防护、重点防护或两者综合的防护措施。
二、确定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爆破器材的丢失,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三、严格按设计中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缩小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内的人员、禽畜、设备、设施及贵重物品在规定时间内撤离到警戒区以外,不能撤离的加以保护。
四、通过现场勘查确定各个岗哨的的具体位置和人员设备的隐蔽位置,派出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警戒哨,原则是必须封闭可以进入爆破危险区的所有通道。
五、各个哨位按照事先明确的警戒时间封闭通道,确保人员、设备不得进入危险区,并用通讯工具不断的联络和沟通,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汇报。
六、明确各种信(记)号,使所有人员都能清楚各种信(记)号的规定和使用情况。
七、爆破后,解除警报前要认真对爆破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要设立醒目标志,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妥善处理。
八、负责人在接到报告,确定安全后,方可下达解除警戒的命令,警戒人员方可撤离。
九、爆破作业时在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的同时还应启动事先建立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各类人员根据分工履行好职责坚守岗位。
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2)是一套用于保障爆破作业安全的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的范例:1. 安全人员配置: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以确保作业期间安全顺利进行。
2. 爆破作业计划: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作业计划,包括爆破物质的类型和数量、爆破设备的使用方式、安全区域的划定等内容。
3. 安全区域划定: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区域,以确保周围人员和财产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安全区域应根据爆破物质的威力和作用范围来划定。
4. 通知和警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向周围的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提前通知,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以确保周围人员和单位能够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井下进行的各类爆破作业。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责任:矿井领导班子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各层级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安全管理的格局。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五条矿井领导班子:负责井下爆破作业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明确责任人,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等。
第六条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机构:按照需要设立,并明确职责和权限,组织实施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管理人员:包括巷道管理人员、队长、技术员等,负责具体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爆破工作。
第八条员工:全体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员工,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作业,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和处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要求第九条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遵守相关安全规程,遵循工艺要求,合理调度和使用爆破材料。
第十条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爆破作业的操作规程,包括爆破参数的设定、引爆电路的连接、破碎物料的清理等,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装备: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鞋等,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安全知识的普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爆破材料的管理:对爆破材料进行统一管理,保证材料的安全性能和质量,合理调度使用,杜绝超量使用和超期使用的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与控制:建立完善的监测与控制系统,对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爆破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各尽其责,人人负责。
第三条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不断改善。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爆破施工的单位及其员工,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单位和爆破施工人员等。
第二章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设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组织的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三)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四)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负责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理;(六)负责统计、分析和报告事故信息;(七)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
第六条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应由专业安全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期接受培训。
第七条爆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任务分工,明确各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爆破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爆破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报经相关单位批准。
第九条施工方案应包括爆破设计、防护措施、安全设备设置、施工过程控制等内容。
第十条安全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和监测控制等内容。
第十一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四章爆破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第十二条施工中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识别。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实时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火源控制,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火灾风险得到控制。
第五章爆破施工后的安全处理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整理和恢复工作。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一切从事爆破作业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爆破作业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严守安全标准和作业程序。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严守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爆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合适的爆破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前准备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做好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察现场、制定爆破方案、制定作业计划等。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周围环境及建筑物的情况,确定爆破点和适当的爆破方式。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相关批准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
第三章爆破作业操作第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方案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爆破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执行超过批准的爆破参数。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措施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物财安全。
爆破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爆破工程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爆破作业的工程项目。
3.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
2. 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和定期的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
三、安全检查内容1. 爆破作业人员资质检查:确认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2. 爆破设计方案审查:检查爆破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3. 爆破器材管理:检查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 现场作业环境:检查作业现场是否设置了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及救援准备:检查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救援设备和物资是否齐全有效。
四、安全检查程序1. 日常检查:每日作业前后进行,重点检查作业人员资质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 定期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爆破作业的各个环节。
3. 专项检查: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不定期进行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4. 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五、问题整改与反馈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给安全检查小组。
2. 安全检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5篇)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
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
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
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号(吹上哨、大喊三声放炮)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8、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一炮三检图表的填写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矿统一制作,通风部门发放和管理。
使用三牌人员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否则,要及时补办。
10.放炮前,作业队组必须断开回风流中一切电源,瓦斯检查员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____%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要求。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5篇)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工作,预防爆破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347条“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三)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1.装药前、起爆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不准装药、爆破。
2.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必须立即处理,若经过处理瓦斯浓度不能降到____%以下,不准继续作业。
(四)“一炮三检”必须由瓦检工执行,并将“一炮三检”内容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上。
(五)“三人联锁放炮制”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工三人必须同时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执行换牌制度。
1.入井前:爆破工持警戒牌和放炮器钥匙,班组长持爆破命令牌,瓦检工持爆破牌。
2.爆破前:(1)爆破前爆破工将放炮器钥匙交给瓦检工保管。
(2)爆破工做好爆破准备后,将自己所持的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3)班组长拿到警戒牌后,派人在规定地点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确认支护完好后,将自己所持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工,下达爆破命令。
(4)瓦检工接到爆破命令牌后,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处和起爆地点的瓦斯和煤尘情况,确认合格后,将自己所持的爆破牌和放炮器钥匙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信号5s后进行起爆。
3.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六)爆破后必须进行以下工作:1.巡视爆破地点。
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2.洒水降尘。
爆破前打开水幕;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20m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作业工作,确保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作业是指使用爆炸物对建筑物、岩石、土石方等进行破碎、拆除、清理等工作。
第四条爆破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作业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爆破作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确保作业安全和效果。
第六条爆破作业应进行评估和规划,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确保安全和高效。
第七条爆破作业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爆破作业应有专人负责,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爆破作业准备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装药设计、安全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爆破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和装药方式,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的手续和审批事宜。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爆破作业实施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实施前,应根据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布置,确保装药和引爆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实施时,操作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案和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实施时,应根据爆破威力和周围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实施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建立起指挥调度体系,确保作业过程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实施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章爆破作业管理第十九条爆破作业管理应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爆破作业管理应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爆破作业管理应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和可评估。
爆破作业监理工作制度
爆破作业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爆破作业的监理工作,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爆破作业的监理活动。
1.3 爆破作业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
二、监理组织与人员2.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2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和分工。
2.3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三、监理内容与程序3.1 监理内容(1)审查爆破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和条件。
(2)审查爆破作业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3)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4)监督爆破作业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规定。
(5)检查爆破作业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3.2 监理程序(1)监理单位应在爆破作业前对作业单位进行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2)监理单位应审查爆破作业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
(3)监理人员应定期到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作业单位整改。
(4)监理人员应参加爆破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会,了解作业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5)监理人员应监督爆破作业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安全。
(6)监理人员应检查爆破作业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四、监理工作要求与措施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工作流程、职责和要求。
4.2 监理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制度,对爆破作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4.3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4 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确保监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5 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爆破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必须在安全规范的指导下进行。
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确保爆破作业能够顺利进行,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从作业前准备、作业执行、作业结束和事故处理几个方面来探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作业前准备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准备工作。
1. 确定作业区域:事先对作业区域进行勘探和评估,确定周围的环境和条件是否适合进行爆破作业。
2. 设定爆破方案:根据需要,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包括爆破种类、爆破物品的数量和种类、爆破点的位置等。
确保方案合理安全。
3. 安全防护设施: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防护,包括设置围栏、划定警示线、摆放警示牌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 人员培训和考核:对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5. 环境保护措施:对作业后的环境进行保护,防止土石流、水质污染等不良后果。
二、作业执行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 严格按照爆破方案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对于不可预料的情况,必须及时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不得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设备。
3. 在作业区域附近设立专门观察点,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 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的封闭,确保无人员进入,同时采取防火、防爆等措施。
5.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爆服、防护眼镜等。
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三、作业结束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和整理工作。
1. 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完全清空,是否留有爆破残留物或保险起爆物。
2. 检查爆破物品的储存情况,确保安全密封和防止非法使用。
3. 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将作业区域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清理作业现场,消除潜在危险。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生产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爆破器材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四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频率和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监督检查证。
第七条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第八条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二)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三)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设施、设备、场所、人员等;(四)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六)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进行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七)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置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三篇)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群众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个人,以及从事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科学管理作业过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有关爆破作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前期调查研究,了解作业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条件,制定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
第六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爆破器材的选择、作业人员的安排等。
第七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爆破作业的性质和规模,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作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指示作业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作业过程的管理第十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备专业的作业人员,确保作业人员熟悉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爆破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器材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和其他事故发生,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作业方案,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作业安全。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范文(二篇)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范文一炮三检制度是指在进行爆破作业前,需要进行三次安全检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则是指在进行爆破作业时,需要有三个人同时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下面是一份关于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炮三检制度范本1. 前期准备1.1 确保施工现场周围的区域已经进行了区域划分,并设立了明显的警示标志。
1.2 确保施工人员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1.3 确保所使用的爆炸物料、工具和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已经核对无误,且符合安全要求。
1.4 检查相关的天气条件,确保天气状况适宜进行爆破作业。
2. 第一次检查(前期检查)2.1 检查所使用的爆炸物料、工具和设备的保存状况,确保其完好无损。
2.2 检查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确保没有人员和物品可能受到爆破作业的影响。
2.3 检查爆破作业的具体方案,包括起爆点的选定、起爆线路的设置等,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2.4 检查作业人员的人员组成、人员配备,确保人员数量和人员素质满足要求。
2.5 检查作业区域的周围边坡或岩体等,确保不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风险。
3. 第二次检查(施工前检查)3.1 检查爆炸物料、工具和设备的装载状况,确保装载过程中没有发生意外情况。
3.2 检查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包括头盔、防护镜、防护鞋等,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3 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4 检查爆破作业区域的周围环境,确保没有人员、车辆等可能影响爆破作业的因素。
3.5 检查起爆点和起爆线路的设置,确保符合方案要求,并进行标记和标识。
4. 第三次检查(施工中检查)4.1 检查爆炸物料、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4.2 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动作和操作顺序,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检查起爆点和起爆线路的设置情况,包括线路的接头、连接方式等,确保线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024年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xx。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第十二条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劳保用品须经常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钻眼工按设计的孔网尺寸进行钻孔,其深度、角度应符合要求,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第十四条炮孔钻好之后,要进行验孔,对不合格的炮孔要补钻。
第十五条采用药壶爆破法,若要分次扩壶,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第十六条爆破员按设计的单孔装药量和所用的雷管段数进行装药,装好药后孔口要用炮泥堵塞密实。
第十七条电爆网路一般采用串联网路,各接头要绝缘处理,网路形成后要导通,起爆前要将母线短路。
第十八条按设计要求,炮孔口若要覆盖则应防止损坏起爆网路,避免电爆网路短路,覆盖后必须重新导通检查。
第十九条联结导火索火雷管,必须在专门房内加工。
房内不准有电气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条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
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践踏。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器材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对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合规。
第四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标是防止爆破器材被非法存储、非法运输或非法使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公安、安全监督等部门。
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门负责爆破器材的管理人员,并提供所需的监督检查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层应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八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爆破器材的存储检查,包括存储条件、存放位置、存放量等方面的检查。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检查,包括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人员等方面的检查。
(三)爆破器材的使用检查,包括使用环境、操作人员、使用工具等方面的检查。
(四)爆破器材的销毁检查,包括销毁设施、销毁程序、销毁记录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爆破器材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第十条监督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检查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第十一条爆破器材安全监督检查应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进行,未经授权不得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并与其协商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出示有效证件,并说明检查目的和内容。
第十四条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检查。
第十五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其整改。
第五章处理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第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完成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并汇总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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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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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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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操作规章规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项目部要定期对本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保管员要每天进行火工品库的安全检查工作,抽检、定巡,每天要去库房内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民爆物品数量准确,没有多出与失缺。
并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的清点、记录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爆破人员日常领用,
保管员日常发放,安全责任人要对领用、使用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处理并上报、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发放、进退库,包括整个库区的安全防护,人员工作状态等,检查时按不定期、不定时、不定人进行检查,随时行进抽查,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保管员、爆破员等。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应变是决定结合面是否受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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