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_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_刘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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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 ——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

□刘奎林

【内容摘要】“思维的科学”即思维科学。思维科学概念和体系是恩格斯在19世纪下半叶正式提出的。可是恩格斯对那个时代的思维科学仅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内容并不满意。到了20世纪下半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家钱学森院士充实并发展了恩格斯的思维科学体系,认为思维科学除抽象思维形式外还有形象思维形式、灵感思维形式和社会思维形式。同时,也明确提出,对现有的思维科学体系也“不要封口”。其中,灵感思维形式属于非逻辑思维范畴。这种非逻辑的思维形式是一种独特的基本的思维形式。它虽然与其它几种思维形式相关联,但并非意味着它隶属于哪一种思维形式。为此,作者从客观原型律基础、非线性科学基础、大脑生理学基础等方面来印证了灵感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

【关键词】逻辑 非逻辑 灵感

一、恩格斯首提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科学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的序言中说,“1845年我们俩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布鲁塞尔着手‘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从前的哲学信仰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

[1]

清算”过程中,提出了如下一些研究与发展哲学和思维科学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原则之一:“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础问题,是思维和存在。这是哲学的重大问题,同样也是思维科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

的关系问题”

[2]

研究思维一旦离开了这项原则,就会像钱学森院士所说的那样:“你就容易掉进

两个坑里,一个是机械唯物论,另一个是唯心论”

[3]

原则之二:“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依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它一切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这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述的一条重要原则。这条原则非常明确

了”

[4]

地指出,以往的全部哲学唯独没有包括其内的,只有思维科学,更不用说用哲学

[1][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页、223页、第364页,

[3]钱学森:《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

替代思维科学研究了。然而,在中国的哲学界,却背离了恩格斯的这条原则,一直沿用哲学替代思维科学的研究。最典型的代表作是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现代哲学虽然坚持了“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为哲学最高问题,但却忽视了哲学是不应该包括思维科学研究的,这也是中国思维科学研究落后的原因之一。

原则之三:“我们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5]。换言之,这既是研究思维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又是发展思维科学的根本性原则,也就是说,我们所探索的思维规律一旦与客观事实不符,那么,这种思维规律则是站不住脚的。

原则之四:“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形式”[1]。人类在不停地了解自然界,认识自然界,利用自然界和爱护自然界。人类在将认识到的自然界事物的规律升华为思维规律的过程中,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每一划时代的发现,都必然会制导着思维形式的改变,从而形成相应的哲学规范与思维规律,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才有唯物主义某种形式的改变。同样,人类的思维形式也必然会有所改变。足见,人的智力和思维规律的改变之“最切近的基础”就是引起自然界的这种变化。以上这四条原则,不仅研究哲学的人要遵守,就是研究思维科学的人也要遵守。可以说,这是探讨理论思维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 钱学森院士发展了恩格斯的思维科学体系

1886年初,恩格斯就提出了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概念。他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说,“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2]。不过,1878年恩格斯又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针对这个时代的“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仅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提出了不满意的意向。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也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也和其它各门学科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是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这一点对于思维在经验领域中的实际运用也是重要的。

[1][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8页、第257页、第284页

因此,首先,思维规律的理论并不像庸人的头脑在想到‘逻辑’一词时所想像的那样,是一种一劳永逸地完成的‘永恒真理’。形式逻辑本身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直到现在仍然是激烈争辩的领域。而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然而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家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度,提供了模式,从而提供了说明方法”[3]。由于理论思维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且在不同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也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思维科学发展到20世纪,自然会有与时代相适应的新的思维形式和新的内容,这便是历史的逻辑。按照这一历史逻辑,现代思维科学的内涵和外延必然也会更加丰富了。

钱学森院士凭着他多年从事科学研究的实际经验,以及广泛地总结诸多科学家进行科学实验、科学发现和科学创造的经验,提出了人的思维规律除抽象思维形式之外,还有形象思维形式、灵感思维形式和社会思维形式。特别是对灵感思维形式研究的结果表明,它是一种具有突发性、偶然性、模糊性和独创性的非逻辑思维形式。这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理论上都印证了恩格斯关于“思维规律的理论并不是像庸人的头脑在想到‘逻辑’一词时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一劳永逸地完成的‘永恒真理’论断的科学性和真理性”。

钱学森院士关于现代思维科学体系的提出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其一是丰富和发展了恩格斯的思维科学体系,有利于使思维科学成为与哲学、逻辑学等一样的一门独立性科学;其二是所提出的各种思维规律,有利于供学习和理解之用,从而提高人们的创造和创新思维能力;其三是以形象思维为“突破口”,有利于为研制智能机提供理论基础。

三、灵感——人类的一种独特的基本思维形式

揭示“灵感之迷”的道路是曲折的、漫长的,更是艰辛的。但是,人类探索“灵通之迷”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提出以“显意识与潜意识相互作用”的假说,揭示灵感发生的机制的见解以后,得到了钱学森院士的肯定和赞许,为此既感到高兴,更体会到责任重大。我是一个历经磨难的人,无论是政治磨难,还是学术方面的磨难,都没有压倒我,反而使得我更加坚强,更加有毅力。钱老提倡学术研究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因此,当我读完关于“形象(直觉)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实是一个”的6·28信件时,并不感到“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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