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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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实施方案根据中共X省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案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厅〔X〕3号)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X发改赈函〔X〕657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案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11号)和《X县X年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X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特制定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易地扶贫搬迁4357户、15248人,涉及49个乡(镇)366个村,(其中包括X年省搬迁计划928户3247人、X年第二批1033户3618人、X年提前实施2396户8383人),计划完成投资指标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复垦旧房宅基地988亩,生态修复880亩。

二、政策标准(一)搬迁对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计划搬迁和已搬迁入住户进行反复核实比对,确保搬迁人口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一致,提高搬迁精准率(已搬迁人口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一致的人口累计数÷已实施搬迁人口累计数)和动态管理水平。

凡是已经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工程移民补助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对住房进行补助等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政策。

(二)住房建设面积和搬迁入住住房建设面积不超标。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上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对通过购房进行安置的,仍要严格遵照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严禁购买“小产权”房,严禁面积超标。

确保搬迁入住条件。

集中安置的,以住房质量合格并正式交付钥匙为准;分散安置的,以住房质量合格且已真正入住为准。

累计入住率=已搬迁入住人口累计数÷年度计划完成搬迁人口累计数。

(三)规划选址国土部门负责指导科学选址,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洪泄洪通道;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与新型城镇化、X村建设相衔接,凡不具备脱贫和发展条件的,就不作为选址点,从源头上杜绝二次搬迁。

最新移民(脱贫)搬迁补助方案

最新移民(脱贫)搬迁补助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我市移民(脱贫)搬迁中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和避灾生态搬迁安置。

二、资金筹集与补助标准集中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2.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购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人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

分散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1.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建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

国家不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

“交钥匙〞工程: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2.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不承当建房自筹资金,免费入住;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人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解决。

集中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户4.5万元筹集补助(其中四层及以上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奖励5000元),缺乏局部由搬迁户自行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户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

分散安置房:建房资金国家按每户3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搬迁户自行承当。

国家不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

各县区根据避灾生态搬迁户均人口,按照建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房,以户为单位按人补助不低于1.2万元、上楼安置每户再奖励0.5万元的方法补助。

三、资金兑付1.县(区)内安置选择集中安置 (包括“交钥匙〞工程安置) 的,由县(区)按照集中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及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至工程建设单位。

选择分散安置的,由县(区)按照分散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

选择省内、县区外集中安置点安置的,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由搬迁户的迁出地县(区)按照集中安置补助标准,将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将根底和公共效劳配套补助资金划转至搬迁户迁入地县(区)移民搬迁机构账户。

选择省内县区外分散安置和跨省安置的,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由县(区)按照分散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黔府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优抚安置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精神,配套制定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为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搬迁对象和任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总规模按32.5万人控制。

二、搬迁条件搬迁对象以扶贫部门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623万为基础,以扶贫部门多轮精准识别成果为依据,户籍人口与实际人口相结合,应同时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

(一)迁出地区域条件。

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管理原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实现科学管理。

安置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时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外观风貌,楼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搭建临时或永久建筑物,公共区域不得占用。

定期召开安置户会议或安置户代表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实现自主管理。

第三章管理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应当设置管理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委员会由所在乡镇负责组建和管理,设置1名主任、3-5名委员。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配合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负责做好安置点环境卫生、综治维稳、政策宣传和落实等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管理委员会成员、楼栋长,管理好集中安置点建筑物资、公共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管理好集中安置点环境卫生、门面出租、车辆摆放等。

3.组织保洁员保持安置点内和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与安置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促安置户搞好室内卫生,及时缴纳保洁费。

4.处理好安置户家庭和邻里之间的矛盾,达到邻里和睦相处,文明和谐,环境良好,稳定有序。

5.XXX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公共利益。

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管理委员会职责,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感恩教育。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选聘楼栋长、保洁员。

按照自主管理原则,组织安置户配合好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各项措施,服从管理委员会管理。

(汇总)一户一档模板(最新).doc

(汇总)一户一档模板(最新).doc

档案目录1、农户申请书;2、入户调查登记表(附调查图片);3、搬迁协议和旧房拆除协议;4、审批表;5、公示材料及图片(村民小组评议记录,村委复核记录,村委公示底稿及图片,镇级复议记录,镇级公示底稿及图片、镇级复核情况报告);6、户主及家庭成员与旧住房合影照片(旧房拆旧中、复垦后照片);7、委托书(搬迁对象不能亲自参与办理手续需出具委托书);8、入户调查工作图片;9、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10、贫困户登记卡(非贫困户不需要);11、走访记录;12、劳动力就业(培训)后续扶持台账(附就业证明材料);13、后续扶持“一户一策”计划书;14、社会保障情况;15、宅基地复垦、土地流转措施;16、分房摇号确认表;17、迁出地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若无证件的则由所在村委出具相关证明);18、非贫困户交纳资金票据。

建档人(责任人):审核人(责任领导):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本人,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岁,家住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现有家庭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联系电话。

由于我村(组)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

为改变恶劣生存环境,尽快脱贫致富,本人及全家成员自愿申请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并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规定,愿意通过自己辛勤努力,脱贫致富。

请予批准!附:家庭人口状况表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有何技能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是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人(签名并盖手印)年月日纳雍县易地扶贫搬迁入户调查表户主姓名:身份证:民族电话:家庭住址:镇村组(自然村寨)调查内容单位数量调查内容单位数量备注一、家庭情况(四)家庭年人均收入元(一)家庭人口数人二、住房情况其中:劳动力人宅基地面积㎡(二)就业现状住房面积㎡务农人住房结构(土木、砖木、砖混、框架)㎡务工人三、土地情况公益性岗位人耕地(水田、旱地、自留地)亩其他人林地(退耕还林、荒山、果林、茶山等)亩(三)文化程度四、安置意愿(不愿搬迁、希望搬迁)小学及以下人五、安置去向初中人安置方式(分散或集中)中职、高中人安置点名称大专及以上人六、后续发展措施户主文化程度: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 (在方框内划“√”)有何技能专长:是□否□贫困户 (在方框内划“√”)在外购房面积: (平方米),房屋属性:商品房□,自建房□ (在方框内划“√”)安置点的选择:城镇集中□园区集中□旅游景区□农民新村□购闲置房□投亲靠友□(在方框内划“√”) 安置方式选择:统一建设集中安置□统一规划自行建房□分散插花自主安置□(在方框内划“√”)建设年限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在方框内划“√”)其他情况:调查时间:调查人(签字):被调查人(签字):附件2: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乙方:(搬迁户户主)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现居住在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核定搬迁人口人;承包土地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自留地亩)、林地亩(以土地承包证数据为准)。

一户一档模板(最新)

一户一档模板(最新)

档案目录1、农户申请书;2、入户调查登记表(附调查图片);3、搬迁协议和旧房拆除协议;4、审批表;5、公示材料及图片(村民小组评议记录,村委复核记录,村委公示底稿及图片,镇级复议记录,镇级公示底稿及图片、镇级复核情况报告);6、户主及家庭成员与旧住房合影照片(旧房拆旧中、复垦后照片);7、委托书(搬迁对象不能亲自参与办理手续需出具委托书);8、入户调查工作图片;9、户主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10、贫困户登记卡(非贫困户不需要);11、走访记录;12、劳动力就业(培训)后续扶持台账(附就业证明材料);13、后续扶持“一户一策”计划书;14、社会保障情况;15、宅基地复垦、土地流转措施;16、分房摇号确认表;17、迁出地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若无证件的则由所在村委出具相关证明);18、非贫困户交纳资金票据。

建档人(责任人):审核人(责任领导):省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本人,号,性别,年龄岁,家住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现有家庭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联系。

由于我村(组)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

为改变恶劣生存环境,尽快脱贫致富,本人及全家成员自愿申请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并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规定,愿意通过自己辛勤努力,脱贫致富。

请予批准!附:家庭人口状况表申请人(签名并盖手印)年月日纳雍县易地扶贫搬迁入户调查表户主::民族:家庭住址:镇村组(自然村寨)调查时间:调查人(签字):被调查人(签字):附件2:省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乙方:(搬迁户户主)号: ,联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现居住在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核定搬迁人口人;承包土地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自留地亩)、林地亩(以土地承包证数据为准)。

关于认真搞好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4〕30 号

关于认真搞好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4〕30 号

附:凉山州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凉山州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文远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杨正和 州扶贫办主任
陈兵文 州交通局副局长
杨汝华 州农业局局长
肖 川 州水利局副局长
沙马古日 州畜牧局局长
一、切实加强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省以工代赈办要求,项目市州、县政府必须成立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部门)。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凉山州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由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以及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2]80号文)等有关政策规定,统筹、组织、协调全州试点工程的实施。11个重点县参照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模式,尽快组建试点工程领导机构,开展工作。
副组长:蒋明清 州政府副州长
达久木甲 州政府秘书长
李 军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成 员:赵玉聪 州发展计划委副主任、州以工代赈办主任
乐建军 州财政局副局长
主题词:
抄送:
Hale Waihona Puke 六、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确保计划任务完成
试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资金报帐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四项制度”。试点工程项目实施由项目县扶贫部门牵头,会同交通、农业、水利、畜牧、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结合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年度试点工程项目及投资计划由州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县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必须明确年度计划的任务、建设规模、投资安排、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具体目标要求,《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的调查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的调查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部分贫困户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脱贫发展问题。

为了解xx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实际情况,近期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深入xx县、xx区、xx区部分乡镇、村组、安置点、搬迁户家,就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xx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显著,措施落实有力、搬迁施策精准、安置方式顺民意、后续保障逐步推进,搬迁户的政策知晓率高、满意度高,但也存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慢、后续就业保障仍需跟进、群众顾虑多、旧宅基地腾退政策亟需完善、集中安置方式等问题,需要改进、改善、改变,确保贫困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及开展情况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尽快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全面小康而采取的系列举措之一,其内涵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具有生存条件的其它地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增收渠道,尽快摆脱贫困致富奔小康。

(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概述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

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办)审核、扶贫局提供搬迁名册、国土部门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并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旧宅腾退协议、就业脱贫协议“三项协议”。

2.易地扶贫搬迁应严守“二条政策红线”。

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x元、户均不超过x万元;安置房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x平方米。

房屋大修基金和天然气初装费等不在自筹资金之列。

3.搬迁入住标准。

采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的;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

”达到上述要求,就视为完成了搬迁任务。

4.搬迁补助标准。

按人补助,集中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x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x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x万元;分散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x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x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

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

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附件 1 1 :镇办村搬迁户档案目录户编码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搬迁类型安置方式附件 2 2 :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参考模板)户主姓名:迁出地:迁入地:搬迁年度: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监制市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印制编号:Y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资料填写说明1、本档案建档对象须为扶贫部门移交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

2、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如实填写。

3、纸质版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电子版同步制作。

4、本档案一式三份,搬迁户、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区移民办各一份,电子版需在省、市、县三级移民搬迁部门备案。

5、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对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关键部分的修改意见须经市移民办审核。

6、编号由易地扶贫搬迁字母识别码“Y”和 15 位数字组成,即:识别字母“Y”+省两位数字+市两位数字+县两位数字+镇三位数字+村三位数字+户三位数字。

7、本档案统一采用红色封面。

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资料目录1.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申请审批表2.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协议3.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4.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脱贫协议5.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入住验收表6.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登记表7.其他相关资料附件 2 2- -1 1 :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申请审批表单位:元、人、平方米户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拟搬迁年度联系电话家庭原住址市县(区)乡镇(办)村组旧宅基地面积原房屋建筑面积原房屋结构□土木□砖木□其他劳动力人数年人均纯收入家庭主要收入来□务工□务农□公益性岗位□其他贫困属性□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其他主要致贫原因□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不足□其他申请迁入地市县(区)乡镇(办)村组安置方式□集中□分散是否交钥匙工程□是□否安置地类型(单选)□城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其他申请房屋类型□高层□多层□庭院式□其他建设方式□统规统建□自主建房□购买存量商品房□其他申请房屋建筑面积计划入住时间建房补助资金自筹金额旧宅基地计划腾退时间搬迁后就业意向□务工□务农□经商□公益性岗位□其他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搬迁户与调查干部在旧房前合影照片(照片粘贴处)搬迁户安置意见申请人:(签字手印)申请日期:年月日调查干部核实意见调查干部签字:日期:年月日村委会申报意见村委会(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乡(镇)政府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县扶贫部门意见县扶贫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代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 2 2- -2 2 :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协议甲方:县(区)镇政府或街道办(下称甲方)乙方:(易地扶贫搬迁户户主)(下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保障搬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根据中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告知乙方(签名____确认)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和规定,保障乙方自主、自愿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房以及公平享受补助政策的权利。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1、2、3期)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1、2、3期)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1期)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政策原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引自《“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政策阐释:政策所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特定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下需要实施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复核并报国务院审定,“十三五”时期,这部分人口分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共约1000万人。

建档立卡搬迁规模、搬迁对象认定和调整工作是扶贫部门的职责,各省(区、市)如需变更调整,须按程序报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同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扶贫部门核定的搬迁规模和搬迁对象,组织编制本地方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生活在边境一线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考虑到戍边的重要性,要加强工作指导,不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考虑到迁出地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

为统筹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应在严格区分不同搬迁对象性质和规模基础上,将同步搬迁人口统一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按照中央有关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部署,今后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和脱贫情况。

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防止因同步搬迁人口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二、安置住房建设标准政策原文: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贵州省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提纲(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编印2016年1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 (3)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3)2. 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4)3.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5)二、搬迁对象 (5)4. 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5)5. 什么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 (5)6. 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6)7. 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申请,工作流程是什么? (6)8. 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7)三、安置方式 (7)9.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7)10. 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8)四、住房建设 (8)11. 住房建设指导标准是什么? (8)12. 住房建设有什么方式? (9)13. 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9)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9)14. 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9)15. 搬迁对象自筹多少钱? (10)16. 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10)17.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11)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1)18. 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11)19. 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11)20. 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11)21. 搬迁后原有土地如何处理? (12)22. 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12)23. 就业培训与后续发展 (12)七、附则 (13)一、背景和意义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流动形式,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根本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

国家从2001年开展试点以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已解决了680多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实践证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了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资金拨付审批表

资金拨付审批表
附件1:
巴州区XXX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
村别
项目名称
分散安置


补助金额
集中பைடு நூலகம்置


补助金额
基础设施补助
公共服务补助
本次申请分散安置
拨付金额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人民币:元)
本次申请集中安置
拨付金额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人民币:元)
付款理由
(注明完工进度和质量或其他拨付理由)
乡镇指挥部(分管领导)意见:
年月 日
镇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乡镇指挥部、区易地扶贫搬迁办、资金拨付单位各一份。
实际申请分散安置
拨付金额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人民币:元)
累计已拨付补助资金
实际申请集中安置
拨付金额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人民币:元)
工程建设协议(合同)约定金额
实际工程进度%
累计已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施工单位:
年月 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
年月 日
监管单位意见:
年月 日
镇扶贫办意见: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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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本人: 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岁,家住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现有家庭人口人,
其中:劳动力人,联系电话。

由于我村(组)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

为改变恶劣生存环境,尽快脱贫致富,本人及全家成员自愿申请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并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规定,愿意通过自己辛勤努力,脱贫致富。

请予批准!
附:家庭人口状况表
申请人(签名并盖手印):
年月日
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编号: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搬迁户户主)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 2769号)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居住在县(市、区、特区)乡(镇)村
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核定搬迁人口人;承包土地亩、林地____亩(以土地承包证数据为准)。

属于(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二、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经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自愿申请搬迁到省(市、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置方式为:(①集中安置,②插花安置,③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安置点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乙方安置房采取方式建设:
①统规统建;②统规联户自建;③由甲方购买商品房;④由甲方购买保障房;⑤乙方自行购买/建设房屋安置。

四、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分房(购房、建房)方案,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入住。

五、乙方搬迁入住新房后2个月内,必须自行拆除迁出地原有旧
房及其附属物,为甲方复垦宅基地提供方便。

六、乙方搬迁安置住房补助资金计____万元(贫困人口按每人贰万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按每人壹万贰仟元标准);旧房拆除后奖励资金计____万元(每人壹万伍仟元),两项共计万元,按照安置方式及其政策规定使用和结算。

七、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交纳自筹资金。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自筹资金元,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取消易地扶贫搬迁资格。

八、甲方在乙方办理安置住房确权办证、户籍登记、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

乙方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服从甲方的社会管理。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乙方保证签订协议后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原旧房屋及附属设施,自觉清理地面附着物;若在搬迁入住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将旧房屋进行拆除的,乙方同意相关部门组织拆除;若乙方不愿意拆除的,取消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已兑现的有关费用依法予以追回。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移民、国
土部门各一份。

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

本协议书自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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