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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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超高层建筑防火

超高层建筑防火

超高层建筑防火一、防火分区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本项目拟建高度超过50米且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为一类建筑。

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即建筑标准层面积最大控制在2000㎡内为宜。

中庭防火: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 3.00h 的防火卷帘分隔。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耐火等级由于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层民用建筑目前常用的柱、梁、墙、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均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对于性质重要、设备贵重、功能复杂,还有风道、空调等竖向管井多,有的还要使用大量的可燃装修材料。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有中央空调的办公楼、综合楼,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其它装饰材料,耐火等级依次为A 、B1 、B1 、B2 、B2 、B2 、B2。

故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应低于以上要求,建筑高度在150-180米范围内,暂无特殊要求。

三、避难层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申请方案设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避难层(间)和直升飞机停机坪并在图纸中明确其位置”。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及对策邵茹京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及对策邵茹京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及对策邵茹京发布时间:2021-05-25T10:15:42.56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作者:邵茹京[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火灾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在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同时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身份证号码:42010419871213xxxx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火灾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在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同时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本文对此进行研究,首先分析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探讨了城市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要点。

希望可以在提升人们防火意识的基础上保证城市高层建筑的安全性。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问题及对策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建筑的数量及种类开始不断地增多,但是在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层面,其发展过于滞后化,且当前我国民用建筑分布较为密集,不管是建筑的体量,还是建筑的层数都比较多,如果产生人员聚集的现象,就容易发生火灾事件,导致救援工作无法顺畅化地开展。

对此,建筑设计单位须高度重视建筑防火技术的应用,不断地提高建筑防火设计的要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设置好防火技术应用的方向,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进程。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①风险较大,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建筑功能也在不断拓展,使得其内部隐藏的火灾隐患越来越多。

比如,目前的高层建筑都安装了电梯、大型发电机组等设备,建筑内的居民家中各类电气设备也非常齐全,这些设备大多处于持续工作状态,很容易发生故障或事故,如果一些细微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火灾。

如大型发电机组设备运行中出现了电火花,而发电机组旁边堆放的恰好是易燃材料,那么火灾发生的概率几乎是100%;再如电气线路绝缘体脱落也容易导致火灾问题。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如下:
1. 建筑设计要求:
- 建筑高度:超过高层建筑的标准,一般指高度超过150米。

-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构造以提供足够的结构强度和耐火性能。

- 防火分区:将建筑划分为一定的防火分区,限制火势扩散。

2. 火灾报警系统:
-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在关键区域设置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

3. 自动灭火系统:
-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灭火方式。

- 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供水、加压设备,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4. 疏散设施:
- 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保证人员可以迅速疏散。

- 安装应急照明和导向标志,确保疏散通路的可见性。

5. 应急电源设备:
- 超高层建筑需要备有应急发电设备,以确保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在火灾时的正常运行。

6. 防烟排烟系统:
- 安装防烟排烟设备,以减少烟雾对疏散的影响,同时能为灭火提供清晰的视野。

7. 消防通道和消防电梯:
- 高层建筑需设置独立的消防通道,以保障灭火人员和疏散人员的安全。

- 安装特殊消防电梯,保证在火灾情况下的运行和疏散。

8. 定期检测和维护:
- 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进行定期的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建筑内人员的灭火和疏散能力。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是一般的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2.1、5.2.2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措施,在设计中我们应注意和重视。

许多火灾实例说明,防火墙设在建筑物转角处,不能有效防止火势蔓延。

为了防止火势从防火墙的内转角或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蔓延,要求门、窗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其具体数据采用了《建规》第7.1.5条的规定。

从火灾实例说明,如相邻两窗之间一侧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不燃烧固定窗扇的采光窗,也可以防止火势蔓延,故可不受距离限制。

5.2.3 本条对在防火墙上开门、窗提出了要求。

在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浓烟和火焰通常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为此,规定了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在开口部位设置防火门、窗。

实践证明,耐火极限为1.20h的甲级防火门,基本能满足控制一般火灾所需要的时间。

当然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再高些对防火就更好,但因目前经济技术条件所限,采用耐火极限为1.20h的防火门较为适宜。

5.2.4 经过近10年的实践,证明本条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修订时仍保留了本条。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分隔物,应有严格的要求,才能保证在火灾时充分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故规定输送煤气、氢气、汽油、乙醚、柴油等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它管道必须穿过防火墙时,为了防止通过空隙传播火焰,故要求用不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为防止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扩大火势蔓延,要求管道外面的保温、隔热材料采用耐火性能好的材料,并对穿墙处的缝隙要用不燃烧材料仔细堵塞好。

5.2.5 本条根据原规范第4.2.5条的内容修改。

管道穿过隔墙和楼板时,若留有缝隙或堵塞不严,一旦室内发生火灾,是非常危险的。

燃烧产物,如烟气和其它有毒气体会很快穿过缝隙和孔洞而扩散到相邻房间和上部楼层,影响楼内人员疏散,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如西班牙萨拉戈市中心科拉纳旅馆地下餐厅厨房着火,火势很快蔓延扩大,通过吊顶上没有堵死的管道洞口蔓延到上面一层直到十一层的办公室,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了灾情。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超高层建筑中的火灾风险评估与安全设计

超高层建筑中的火灾风险评估与安全设计

超高层建筑中的火灾风险评估与安全设计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超高层建筑在我们的视野中越来越常见。

然而,这些高楼大厦的建筑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其中,火灾风险评估与安全设计是确保超高层建筑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详细探讨超高层建筑中的火灾风险评估与安全设计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应对策略。

首先,火灾风险评估是超高层建筑安全设计的基础。

火灾是超高层建筑中最常见、最具破坏力的灾害之一。

因此,在设计超高层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火灾风险,以确保建筑物和内部设施的安全。

火灾风险评估应包括多个方面,包括起火点的分布、建筑物的防火性能、人员疏散能力等。

只有通过对风险的全面评估,才能制定出有效的安全设计策略。

其次,超高层建筑的安全设计需要着重考虑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预防火灾是重中之重。

首先,应选择适当的建筑材料,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其次,建筑内部应设置消防设备,包括自动喷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此外,还应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布局,确保烟雾和热气能够及时排出,并为人员疏散预留足够的通道。

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火势的蔓延至关重要。

因此,超高层建筑中应设置灭火器材、防烟设施和逃生通道,以提供有效的应急措施。

另外,培训和教育也是确保超高层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

超高层建筑中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都需要接受必要的防火培训和应急演练。

培训应涵盖火灾预防知识、灭火方法和疏散逃生技巧等内容,以提高人们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此外,超高层建筑管理人员还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以确保能够快速、有序地应对火灾紧急情况。

此外,合理使用新技术也是提高超高层建筑火灾安全的有效途径。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技术被应用于建筑安全领域。

例如,智能建筑系统可以通过传感器和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建筑物的火灾风险,并及时报警。

此外,无人机技术可以用于监测建筑物外墙的火灾风险以及火灾扑灭情况。

利用新技术,可以大大提高超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性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公消【2018】57号(1)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公消【2018】57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部公消〔2018〕57号关于印发《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为保障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设防水平,提高其抗御火灾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加强性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落实以下工作要求:一、强化属地管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建设工程所采取的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由各总队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

二、严格专家评审。

各总队应在落实《加强性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灭火救援能力情况,对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自动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的配置及其可靠性、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建筑电气防火等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全方位技术审查,确保所采取的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能够切实增强超高层建筑火灾时的自防自救能力。

专家评审意见应当明确、具体,不得提出模棱两可、无法实施或需要另行解释的原则性意见,不得采取任何变通方式规避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严禁以管理性措施替代或减少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

本通知下发之日以前,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已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并已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的,可按专家评审意见内容进行审核,但应鼓励建设单位积极按照《加强性技术要求》对原消防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防火设计要点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防火设计要点

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精神,借鉴国外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工程实例,针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列处理意见。

一、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1.4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4.1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1.4.2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1.5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及防火措施的设置问题:2.1 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设置应注意的问题

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设置应注意的问题

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设置应注意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座座超高层建筑正雨后春笋般地在城市、农村崛起,然而,也带来了消防安全的新课题-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措施的设置。

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防火措施的设置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1 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2 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2.1 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2.2 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2m--2、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0.8m2、沿火灾烟气方向倾斜的固定百叶窗,且其独立前室设有可开启外窗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3.1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3.2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3.3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3.4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

4 户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4.1 除卫生间外,所有房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其它房间应选用感烟探测器;4.2 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联动紧急切断阀;4.3 当住宅内设置有风管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且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或单元之间隔墙时,户内除卫生间外的每个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距户门1m处应设置喷头。

5 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凹廊时,开向凹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阳台时,开向阳台的门、窗可设普通门、窗,但不得设置移门或侧拉门。

6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为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阳台、凹廊内不应设有可燃物(包括管道保温材料)。

超高层住宅 消防要求

超高层住宅 消防要求

超高层住宅消防要求超高层住宅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其消防要求相对一般住宅建筑更为严格和复杂。

下面将从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方面介绍超高层住宅的消防要求。

一、消防设计要求建筑防火分区超高层住宅建筑需要进行严格的防火分区设计,将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一般而言,超高层住宅建筑可划分为公共区域、居住区域、设备区域等,不同区域之间设置防火分隔墙和防火门,以防止火灾蔓延。

安全疏散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是消防设计的重点。

根据建筑高度和楼层面积,计算确定人员密度和疏散宽度,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宽度、距离等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

防烟排烟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烟排烟设计也是关键之一。

在设计中,应采用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排烟口和排烟管道,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有毒烟雾,防止火灾蔓延和人员伤亡。

灭火系统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的灭火系统设计需要考虑到建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特点和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灭火系统进行设计。

二、消防设施要求消防设施配备超高层住宅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消防通道设施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通道设施包括消防楼梯、消防电梯、消防通道等。

这些设施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占用。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

灭火器材配备超高层住宅建筑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器等。

这些灭火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应急照明设备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应急照明设备是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逃生的关键设施之一。

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在通道、楼梯口等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摘要: 当今的超高建筑日新月异,千姿百态,无论是从建筑高度,建筑造型,建筑功能,还是从建筑材料,建筑装修,建筑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建筑活动呈现一派繁荣景象的同时,超高建筑火灾时有发生。

如何预防和减少火灾的损失,己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探讨超高建筑建筑防火设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简述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一般要点。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安全疏散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序言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或40层以上的摩天楼称为超高层建筑。

我国高度在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开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当时突出的例子是 115m 高的广州白云宾馆,它建成于 1976年,1985 年在深圳建成了50层 158.95m 高的国际贸易中心。

1996 年建成的深圳地王大厦(图 1.1),81层,325m高。

1998 年建成的金茂大厦(图 1.2),88 层高 420.5m,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高层建筑 46660 栋,百米以上的超高层有850栋。

可见,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用地日益紧张,超高层建筑也呈现出了数量多、体量大特点。

由于这种建筑物高度很高,设备管线系统复杂,楼内人员众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扑救都十分困难。

2、超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及危害首先,现有的消防设备的登高能力有限,一般折臂式云梯只能达到24-27m,最先进的也只有50m左右。

可见,超高层建筑外部火灾扑救困难。

其次,超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给排水,通风管道井,电缆井,排气排烟道及垃圾道等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拔气作用大,烟气竖向扩散100m的超高层建筑的速度只需要25-35 m/s,因此,超高层建筑火势蔓延途径多,危害损失大。

再次,超高层建筑本身建筑面积大,功能复杂,使用单位多,人员集中,火灾漏洞多。

多数超高层建筑为多家联合新建的综合楼,多家共同使用,楼内功能齐全,应有尽有。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超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火灾事故方面。

一旦发生火灾,超高层建筑内外的疏散、灭火和救援都会非常困难。

因此,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探讨,以确保建筑中的居民和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和保护。

1.火灾风险分析超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疏散困难:超高层建筑的人口密集度高,且楼层多。

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过程将异常困难;(2) 火灾蔓延快:超高层建筑结构特殊,火势容易迅速扩散;(3)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外立面复杂,高空救援难度大。

因此,必须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以充分了解火灾可能导致的影响和损失,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建筑消防基本要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灭火设施: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等;(2) 疏散通道:建筑内应设置足够宽敞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紧急疏散楼梯等;(3) 火灾报警: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人员疏散;(4)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应设置高空救援设备,以便救援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超高层建筑最常见的灭火设施。

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性质,应采用不同类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干式、湿式、预作用、干化学灭火系统等。

在超高层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设计和水泵选型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建筑高度较大,水泵的扬程和水压要求较高,需要进行合理的设计和选型,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

另外,超高层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和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建筑自控系统进行联动。

一旦火灾发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能够自动启动,与其他系统协同工作,快速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4.消防栓系统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栓系统应该设计合理、设置完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适用范围:1)公共建筑: 高度>24米2)居住建筑: 十层及以上(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3)不包括单层超过24米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4)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超过250m的超高层国家消防部门论证(二)名词术语耐火极限: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高级旅馆: 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高级住宅: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三)建筑分类⏹总平面设计⏹建筑平面设计•防火和防烟分区•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电梯设置四)总平面设计⏹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3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超高层建筑防火构造设计研究

超高层建筑防火构造设计研究

超高层建筑防火构造设计研究摘要:超高层建筑的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防火疏散设计在超高层建筑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事建筑行业的相关人员都应对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有充分的认识,本文从超高层火灾的危害性对防火疏散设计进行了研究探讨。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为了预防建筑火灾,人们研究制定了多种防治对策,例如建立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机构、设计制造不同的防火灭火设施、制订与发布各种防火用火规范条例等,其中搞好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室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关键环节。

随着科学技术和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超高层建筑的出现已逐渐成为普遍,这些巨人在防火疏散设计方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寻找新思路,增加建筑防火设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显得越来越重要。

1 超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1.1 火势蔓延快高建筑物的排气道、电缆井、楼梯间等竖向井道中,若忽略防火分隔,或方法处理不当,产生火灾时,灾情短时间内会迅速扩大。

据测定,火灾刚发生时,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m/s,火势猛烈后,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0.8m/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4m/s。

如一座高度为100m的高层建筑,如无阻挡,只要半分钟即可将火势引至顶层,造成严重影响。

风对高层建筑火灾有较大的影响,测定显示,当建筑物10m高处的风速为5m/s时,在30m高处为8.7m/s,60m高处为12.3m/s,90m 高处为15m/s,由于风速增长,导致火势的蔓延,因此更加难以控制和扑灭。

1.2 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疏散到地面时间长;二是人员较多,不易疏散;三是高层建筑火势蔓延极快,增加了疏散困难,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火灾案例分析表明,在火灾中有一半人数以上是被烟熏死的。

1.3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起火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扑救十分困难。

例如: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消防队员难以堵截;消防队使用的灭火及救护设施高度有限,因此室内消防给水设施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主要设施。

超高层高度大于250米技术要求

超高层高度大于250米技术要求

附件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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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摘要】本文针对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分析了其在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防火设计,为这类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法。

【关键词】超高层住宅建筑1前言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尤其是大城市,为了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超高层住宅建筑已成为明显的趋势,因为他比普通高层住宅更能充分利用空间,更加有效地解决大城市土地紧张和住房条件差的困难,所以在一些大城市超高层住宅发展很快,大有方兴未艾之势。

超高层住宅建筑即是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然而正因为它的层数多,人口密集,导致了其在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上的困难情况,给防火设计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2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特点2. 1 火势蔓延快超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

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 米/秒,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米/秒;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3〜4米/秒。

如一座高度为100 米的大楼,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2. 2 疏散困难超高层住宅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特别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会很长;二是人员很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

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为此,安全疏散主要还是依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

这些,都是超高层住宅建筑的不利因素和条件。

2. 3 扑救难度大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主要是:1)灭火进攻困难。

一方面缺乏地面消防行动展开的场地。

另一方面,外部灭火进攻受到限制。

因为现在配置的消防云梯车最高仅能达到70余米,所以超高层住宅建筑上部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是无法进行外攻的。

2)登高困难。

当上部楼层发生火灾时,如果停电,消防电梯也失效时,消防队员只能通过室内楼梯登高。

消防队员负重登高,因体力因素导致心跳加快,呼吸气喘,影响灭火战斗的展开。

而且通过楼梯间登高时,也会与楼梯间内往下疏散的人流碰撞,严重影响登高速度,贻误灭火救援的时机。

3超高层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的需要和高层建筑结构的现实情况,将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两级。

《高规》有关条文规定,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超高层住宅建筑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因此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由于超高层住宅建筑,不仅规模大,而且性质重要,还有风道、空调等竖向管井,有的还要使用大量的可燃装修材料。

一旦防火分分隔处理不好,往往成为火灾蔓延的途径;还有老人、小孩等,紧急疏散十分困难。

如果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疏散和扑救都很困难,容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事故。

因此,对其耐火等级要求高于二类建筑是合理的。

4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4. 1 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分区当超高层住宅建筑内的某一个房间失火时,燃烧产生的大量热能可以把火灾迅速向周围传播,并最终导致整个建筑物全部起火。

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最后扑灭火灾,是十分必要的。

惟有在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可以担当此任。

4. 1. 1 水平防火分区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平方米。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划分防火分区时除考虑最大建筑面积这一主要因素外,还必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人流情况妥善确定防火分隔物的具体位置4.1.2 竖向防火分区火灾不仅能在起火楼层水平蔓延,而且还能沿着建筑物的外墙洞口及室内各种竖向井道(包括敞开式楼梯间)向上蔓延。

为了把火灾控制在一个特定的垂直高度范围内,超高层住宅建筑应划分竖向防火分区。

超高层住宅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互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跨层窗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对待。

4.1.3 外墙防火分隔火势除由内部各竖向井道向上扩散外,还通过门窗洞口向上层蔓延。

因而,上、下层窗间墙高度至少宜有 1.5 米左右,若有凸出墙面的水平遮阳板、阳台等构件时,其上述高度可适当减少,因这几种构件可以起到阻挡火焰接近上层窗口的作用。

4. 2 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烟分区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应该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其防烟分区的划分可以按建筑空间的不同用途来划分,也可以按每层的建筑面积划分,还可以按楼层划分。

从防排烟的规律看,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特别注意的是垂直划分防烟分区,对于超高层住宅建筑来说,可以把其按15〜20层分段,一般是利用不连续的电梯竖井在分段处错开,楼梯间也做成不连续的,这样处理能有效地防止烟气无限制地向上蔓延,对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是十分有益的。

5超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问题5. 1 安全出口超高层住宅的每个防火分区范围内至少应该有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应为防烟楼梯间,要有直接自然采光通风。

作为安全出口的楼梯间各层不应变更位置,而且在底层要有直通室外的外门。

考虑到失火时居民向下和向上两个方向避难的可能性,每个作为安全出口的楼梯间要直通屋面,但顶层设为通廊时可以只有两个楼梯间直通屋面。

作为安全出口的楼梯间宽度应按人数最多一层每1米/100人计,但不得小于1.1米。

楼梯不得采用扇型踏步和螺旋踏步。

5. 2 疏散通道超高层住宅的公共走廊是连接住户与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

其疏散距离和宽度是保证疏散安全的重要方面。

住户的户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应为40 米,位于袋形过道一侧时为20 米。

超高层住宅建筑内房间门至户门的距离应不大于15 米。

作疏散通道的公共走道宽度按人数最多一层 1 米/100 人计算。

但在走道一侧布置住户时最小宽度为1.2 米,在走道两侧布置住户时最小宽度为 1.35 米。

当疏散通道长度超过20 米时应有天然的直接采光通风,否则应设排烟设施和事故照明。

5. 3 防烟楼梯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烟楼梯的设计应在楼梯间前设前室或外廊,烟气一旦侵入必须在前室或外廊内排除,要防止烟气侵入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应视为第一安全地带。

防烟楼梯的前室面积不小于 6 米2,如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则面积不应小于10 米2。

作为防烟楼梯间的第一安全地带的前室或外廊要有良好的排烟条件,一般采用以下方法:1)设有前室的防烟楼梯要将通向前室及通向防烟楼梯间的门设计成乙级防火门。

2)防烟楼梯的前室要靠外墙设置,在外墙上开设不小于2 米 2 的排烟窗,如与消防电梯合用时则不小于3 米2。

3)不能靠外墙布置排烟窗时,则要在前室设置自然排烟竖井或机械排烟设施。

在前室的竖井墙上设进风口和排烟口,进风口应设在下部,排烟口应设在上部。

采用机械排烟时用使用前室及楼梯间保持正压。

5. 4 消防电梯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一台消防电梯。

当火灾发生时,普通电梯应立即降到底层停驶。

消防电梯供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及时运送消防器材及抢救伤员。

这就要求消防电梯具有在火灾时也能安全运转的条件。

从经济上考虑,消防电梯一般是和客梯合用的,满足以下要求的客梯就可以作为消防电梯:1)消防电梯为运送消防器材及救护伤员的要求,其轿箱载重量应与之相适应。

2)为确保消防队员的活动,消防电梯要设有防烟前室。

其防烟前室可以独用或与防烟楼梯合用。

独用前室面积不应小于4.5 米2 ,其尺寸要考虑适应放置消防器材和伤员担架的要求。

合用前室面积不应小于 6 米 2 。

前室的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

3)消防电梯的前室应尽可能靠外墙,在底层设直通室外的出入口。

不能直接通室外时,前室到外门的通过距离应不大于30 米。

4)消防电梯应有独立的电梯及电梯机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 小时,在一组电梯中有一部作消防电梯时,其井道和机房要同普通电梯隔开,机房之间的隔墙应做防火墙。

5)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 秒计算确定。

根据这一要求,超高层住宅建筑如果高度超过120 米,宜选用速度为 2 米/秒的电梯。

6)为提高消防电梯自身的安全可靠程度,其轿箱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内装修材料,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内装修材料。

7)为便于与外界取得联系,消防电梯轿箱内应设专用电话。

为便于消防人员及时控制并使用消防电梯,还应在首层设置专供消费哪个队员使用的操作按钮。

火灾时,此按钮一经使用,平时使用的控制按钮即告失效,并使电梯降到首层,以保证消防人员使用。

8)消防电梯前室门口宜设当水设施。

5. 5 避难层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多采用封闭式避难层。

其周围应设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外墙、楼板),室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和防排烟系统,如在外墙上开设窗口时,应采用防火窗。

还应设有可靠的消防设施,能够防止烟气和火焰的侵害,同时还可以避免外界气候条件的影响。

避难层的人员占用面积指标是设计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聚集在避难层的人员密度一般都比平时大,在不致过分拥挤的前提下,考虑我国人员的体型特点,人均避难面积应保证不小于0.2 米2/人。

隔几层设置一个避难层,这个每层居住人数有关,居住密度高的,相隔层数不宜过多,反之,可以适当防宽层数,一般情况下,避难层应按垂直高度每隔10〜15层设置一个为好,这样既能控制疏散时间不会过长,又符合建筑本身垂直管道分层设置的需要。

总之自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十五层。

如香港“合和中心”大楼,共66 层,总高度215 米,共设置了四个避难层。

就一般情况而言,上述要求可以是疏散时间不会超过允许疏散时间,同时又能是避难层与建筑物的设备层相结合,减少过多地占用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此外,屋顶平台等场地可以作为敞开的避难层,这样,可以解决超高层住宅楼层高设置避难层数多,而占用过多的建筑面积的矛盾,既节省了建筑资金又满足了消防安全要求。

上海某宾馆高43 层,设置了三个避难层,其中一层利用屋顶层。

采用避难层,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避难者的人身安全,因此,在建筑结构上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使避难层前后、左右、上下均不会受烟气和火焰的直接威胁。

5.6 屋顶直升机停机坪超高层住宅建筑应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

尽管其设置费用昂贵,但屋顶直升机停机坪作为一种垂直方向的疏散避难设施是不容忽视的。

它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1)及时组织疏散和营救避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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