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社保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
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
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失业问题,许多国家都实施了失业金政策,以帮助失业者度过难关。
而稳岗返还政策则是为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本文将介绍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失业金发放标准失业金发放标准是指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的生活补助金额度。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失业者的工作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核算,以确保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同时,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也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二、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政策是指政府为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根据该政策,企业在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或税收优惠政策。
这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数,促进社会稳定三、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为了有效解决失业问题和促进就业稳定,政府将制定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
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创业。
2. 完善失业金发放标准,确保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3. 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为企业提供稳岗返还政策的支持和优惠。
4. 建立健全的失业金稳岗返还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四、实施效果评估为了及时了解失业金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效果,政府将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根据评估结果,政府将及时调整和完善失业金稳岗返还政策,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五、总结失业金稳岗返还实施方案是政府为了解决失业问题、促进就业稳定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政府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鼓励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推动失业金稳岗返还政策的有效实施,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琼人社发〔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以下简称参保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裁员率条件。
30人以上的参保企业2021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企业裁员率的计算方法为企业上年度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上年度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之比。
2.缴费条件。
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2021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3.其他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二)实施范围。
除参保企业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执行。
2021年稳岗留工方案
【实用范文】“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而举办的专项行动。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稳岗留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稳岗留工方案按照《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稳定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稳定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深入落实“六保”任务,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引导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项目建设不停工,有效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良好开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我县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县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省外和市外户籍员工。
二、政策执行期限2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三、申领条件及标准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县域内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省外和市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在吉过节省外和市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户籍)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员工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员工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其他能证明员工户籍或者劳动关系的材料其中1-5项为必要材料,企业必须提供。
6-9项为辅助材料,企业提供任意一项材料即可。
五、申报程序(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向县工信局提出申请,由县工信局审核是否符合补贴重点工业企业标准。
企业申请时间截止2月28日。
(二)县工信局审核后,企业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在吉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户籍)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员工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其他能证明员工户籍或者劳动关系的材料等材料各2份,向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
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
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
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是指我国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局势和支持企业发展而出台的一项扶持政策。
根据该政策,企业在2022年底至2023年底期间,如果能够保持员工人数不减少或适度增加,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一定的税费返还。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3年底前可以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稳岗返还。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包括企业的人员编制表、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企业员工情况等。
税务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判定企业是否符合返还政策的要求。
一旦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税务部门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企业在2023年度的部分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返还给企业。
返还金额将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基数计算,力争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此外,企业在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履行其他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不得偷逃社会保险费。
同时,企业还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条件。
通过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我国政府希望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稳定就业局势,支持企业发展,减少失业风险,提高就业质量。
这将有助于增强企业和员工的信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1年稳岗补贴政策最新解读
2021年稳岗补贴政策最新解读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提至40%近日,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1]55号文件做好企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提高稳岗补贴标准。
其中,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执行50%的发放标准。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他企业,将发放标准由省确定的30%提高到40%。
与原有政策相比较,这次企业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也有所扩大。
企业稳岗补贴范围由原来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度5月底前,将稳岗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
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报。
其中,未取得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的企业,上报材料时只报送稽核申请。
襄阳稳岗补贴扩范围降门槛不裁员企业都可申请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出台新规,以加大稳岗补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资金给予补贴。
而过去,只要企业有裁员的,不能申请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新规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
稳定岗位补贴由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企业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均能申请稳岗补贴。
同时,新规降低了政策享受门槛。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上一年度未裁员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50%给予补贴;上一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当地登记失业率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40%给予补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6.29•【字号】辽人社〔2015〕136号•【施行日期】2015.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5〕136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范围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基本条件(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资金使用各地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四、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稳岗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定,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抚顺市、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期限。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返还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享受条件。
2021年1月—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四、裁员率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裁员率=(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对2021年新参保单位,裁员率=(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死亡、退休、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违反法律纪律辞退、调离原单位等人员可不纳入裁员率计算范围。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特别关注Attention保障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对就业转失业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支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更好就业创业· 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 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定期举办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项目或企业,扩大当地就业机会,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 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鼓励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立足本地人力资源和传统文化优势,努力打造“一县一品”区域劳务品牌·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各地可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62021年第6期特别关注Attention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郑州市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须知 (1)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须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亍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亍做好2020 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申报条件在郑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 1 年以上(含 1 年)幵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亍 5.5%,对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丌超过企业职工总数 20%;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二、返还标准返还标准上限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
三、申报程序(一)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途径如下:1、数字证书登陆。
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中的“单位办事通道” 办理稳岗补贴申请及申报业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手机验证码登陆。
尚未办理数字证书但已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陆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单位办事通道”办理。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尚未办理数字证书又未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参保企业,需在网上服务平台先完善注册信息,进行注册后,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陆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步骤一:完善信息。
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经办人登陆网上服务平台的“个人办事通道”完善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授权的手机号码等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以上信息作为授权书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在完善信息时需上传备案。
步骤二:注册。
企业经办人使用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授权手机号码在网上服务平台的“单位办事通道”进行注册。
《[2021年河北石家庄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新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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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将对在石家庄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享受稳岗补贴企业条件要看清记者了解到,想要享受该通知里的政策,就要符合这些条件:(一)石家庄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二)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前,已参加失业保险,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无失业保险历史欠费或按规定一次性补清历年所欠的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一次性享受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鼓励企业用补贴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利于企业下一年继续申请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从该《通知》记者了解到,稳岗补贴标准为:1、对于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无裁员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2、对于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满1个百分点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3、对于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足1个百分点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给予稳岗补贴。
符合本《通知》和石政办函〔xx〕104号、石人社字〔xx〕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内可选择其中之一。
2021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
2021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随着全球疫情的影响,很多国家都面临着经济困难和失业问题。
为了缓解失业人口的生活压力,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失业保险的发放。
失业保险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金融支持,旨在帮助失业者渡过难关。
那么,2021年的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会如何影响失业者呢?首先,失业保险金的返还政策是根据每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不同国家的政策会有所不同,但大致原则是相似的。
失业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返还。
例如,失业者通常需要在失业前有一定的就业历史,并且在失业后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此外,失业者还需要注册为求职者,参与培训或接受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
其次,失业保险金的返还金额也是根据每个国家的标准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返还会根据失业者的工资水平和失业时长来计算。
在一些国家,失业者可以得到他们失去工作前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失业保险金。
返还金额通常是工资的一部分,但有时也会有最高限制。
第三,失业保险金的返还通常是有时间限制的。
这意味着失业者只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返还,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就无法享受该福利。
时间限制的长短也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时间较短,有的则相对较长。
失业者需要注意并及时申请失业保险金,以免错过返还的机会。
此外,2021年的特殊情况下,由于全球疫情的持续影响,许多国家都推出了额外的失业保险金返还政策。
这些额外的政策旨在支持受疫情影响失业的人群。
政府通常会增加失业保险金的返还金额和时间限制,以帮助失业者度过难关。
一些国家还提供了额外的补贴和援助措施,以支持失业者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最后,特别重要的是,失业保险金的返还政策需要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获得。
失业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失业通知、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
政府和相关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标准来决定是否返还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2021年失业保险金的返还政策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支持失业者度过难关。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兑现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兑现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苏人保就〔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兑现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就〔2022〕4号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尽快落实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切实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减轻负担,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省人社厅《关于对苏州市明确有关政策事项请示的答复》,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2022〕19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1.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要求。
根据省政府1号文件,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截至2021年底,我市市区统筹区备付期限为33个月,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统筹区备付期限分别为7个月、44个月、19个月和100个月。
我市符合备付期限要求的各统筹区可执行今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关于裁员率。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苏州市明确有关政策事项请示的答复》,“裁员率”按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执行,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按照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执行,“30人”按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
稳岗补贴政策2022年
(一)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通知》提到,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印发前已按30%的比例享受稳岗返还的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新标准补差。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尽快将稳岗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
(请还未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单位及时申请办理)(二)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通知》明确,2022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标准按400元/人·月执行。
(三)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政策受益范围《通知》提到,对招用2020、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 年1—12 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 1 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 1 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 年12 月31 日。
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就业形势严峻。
为了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出台了稳岗补贴政策,旨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障职工就业。
二、政策目标。
稳岗补贴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稳定现有岗位,减少企业裁员,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员工,避免因经济困难而裁员。
三、政策适用范围。
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享受政府的稳岗补贴。
四、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1. 企业需在政策实施期间保持现有员工人数不减少;2. 企业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 企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按以下流程进行:1. 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2. 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3. 审核通过后,政府将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
六、政策效益。
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和职工都具有重要意义:1. 对企业而言,稳岗补贴可减轻企业经济压力,提升员工稳定性和忠诚度;2. 对职工而言,稳岗补贴可保障其基本生活,减少因企业裁员而失业的风险。
七、政策宣传。
政府将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稳岗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同时,政府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
八、政策展望。
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将为企业稳定发展、促进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政府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力度,确保政策效果最大化。
结语。
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是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定就业形势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好该政策,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职工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总结
A.参保人数30人以上 补贴金额失业保险总额的50%(疫情期间是60%) B.参保人数30人以上,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 补贴金额是1584*6*实际参保人数(>30人) C.参保人数30人以下(含30人) 补贴金额是1584*3*实际参保人数(≤30人)
注: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型企业,申请2020 年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 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陕西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标准及扩大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 [2020]22号)
公式:1584*6*实际参保人数(>30人)
3.2019年12月份参保人数在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月(含)以上的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按2019年度3个 月的西安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1584元)和2019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公式:1584*3*实际参保人数(≤30人)
注:先预拨付上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等疫情防控期结束后,根据疫情防控期限加发疫情防控期间上 浮的10%(计算方法:企业上年度实际缴费总额*疫情防控月数/12*10%)。
2.符合基本条件,2019年12月份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面临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连续亏 损2个季度(含)以上且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返还标准按2019年度6个月的西安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1584元) 和2019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绍市人社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49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3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
裁员率确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
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最新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3篇(1)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2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二、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三、实施步骤1、宣传布置。
2021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
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
2021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21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那么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
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
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四、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标准。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
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补贴标准2021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基本信息的通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普惠性失业保
险稳岗返还基本信息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11.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失业保险
正文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
返还基本信息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现就确认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基本信息的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我市推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即企业免申请,由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金额,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通过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确认,作出承诺并确认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后,经办机构直接将稳岗返还补贴精准发放到企业账户。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告或收到短信通知的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通过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消
息确认,确认企业的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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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社保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局关于稳岗返还工作的部署,全面做好参保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稳岗返还依法合规经办,优化办事程序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申报企业最多跑一次,强化稳岗返还公示制度,及时跟踪企业返还资金使用情况。
加强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力度,以维护县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督导部署我县稳岗返还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难点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工作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人社局、财政局及相关科室落实稳岗返还工作。
(三)业务经办组
组长:
组员: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成员、内控审计科成员、基金管理科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基金拨付、业务审核等工作。
(四)工作宣传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稳岗返还名单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
制定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职责分工,明确政策要求、申请条件、经办流程,制定拟发放企业名单,建立发放台账,拟定宣传资料,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
一次性告知企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稳岗返还申请,开展业务经办及资格审核工作,汇总企业发放名单,按企业申请时间分批次进行资金发放工作,保证稳岗返还工作稳步进行的同时开展宣传工作,建立《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在本单位及宣传平台公示,设计电子版宣传材料在微信、门户*站、电视等多媒体平台发布;
印制宣传单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讲解,确保发放、宣传工作稳步进行。
3.总结跟踪阶段。
对企业使用返还资金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企业使用资金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稳岗返还工作落实情况。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性分析,留存业务经办、资金发放、公示影像、宣传记录等材料供上级部门备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稳岗返还工作,切实领会省局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稳岗返还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积极推进,序时完成。
稳岗返还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8月10日前要保证发放完成50%,8月末要保证发放完成100%。
3.主动宣传,严格审核。
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宣传,主动作为,提高政策知晓度。
业务经办组成员应严把审核关,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办。
4.精简流程,优化服务。
各工作小组要对稳岗返还工作细致谋划,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企业来我局办事“只跑一次”。
5.加强监管,实时跟踪。
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跟踪,严防骗取套取,对骗取或套取稳岗返还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6.总结经验,留存备查。
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要提出合理化解决建议,总结归纳工作经验,建立资金发放台账,留存业务经办资料,供上级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