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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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其中常见的问题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一般包括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两种。

在约定合同期限时,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期限合法有效。

2. 工作内容: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工作地点等。

双方应认真填写,并且注意保证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工资与福利: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以
及各种福利待遇,如加班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在约定工资和福利时,应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年假与休假: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劳动者的年假和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的计算方法、休假的申请程序等。

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5.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以及双方违约责任和
赔偿等事项。

在约定终止与解除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终止的合法性和
合理性。

以上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双方在签署合同时进
行认真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质量和合法性。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
内容,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服务机构的意见。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然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

下面我将就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劳动合同违约问题。

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未能得到履行。

原因可能是双方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合同条款不合理或者其中一方无视合同条款等。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减少合同条款解释的空间,避免双方因合同内容不清晰而产生分歧。

2.提升劳动合同履行的透明度。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执行过程公正透明。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如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等,劳动者也应当如实提供必要的信息。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约行为,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

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

对于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依法规范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2.实行劳资双方平等谈判原则。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工会等渠道代表劳动者发声。

3.建立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解决劳动合同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使双方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称,劳动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的情况。

对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力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是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招聘过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了解不足,如劳动者的能力、经验、性格等方面;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信息也可能了解不全面。

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

建议: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

用人单位应充分披露企业信息,为劳动者提供全面、真实的岗位信息。

同时,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了解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匹配岗位。

二、合同条款不明确问题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条款不明确是一个常见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表述模糊,导致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产生误解和争议。

此外,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合同条款不明确,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降低工资待遇等,损害劳动者权益。

建议:完善合同条款。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

同时,加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和说明,确保劳动者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三、强制签订劳动协议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合同内容相似的劳动协议,以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些劳动协议往往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利,如降低工资待遇、延长工作时间、减轻用人单位责任等。

强制签订劳动协议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建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合同内容相似的劳动协议。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 书面劳动合同缺失尽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

这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劳动合同期限短化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降低人力成本。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失业风险时,难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3. 试用期滥用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剥削”。

一方面,试用期长度超过法定规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时,以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逃避法律责任。

4. 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的现象。

此外,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项目也往往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5. 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难以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6. 劳动争议处理困难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尚不完善,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

这使得劳动者在遭遇侵权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其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 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在当今的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劳动合同管理作为其中的关键环节,对于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合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清的情况。

例如,对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的约定模糊,容易引发后续的劳动纠纷。

此外,一些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未让员工本人签字等,使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二)合同履行不到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可能存在违约行为。

企业方面,可能出现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情况;员工方面,可能存在擅自离职、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等问题。

这些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劳动合同的严肃性。

(三)合同变更管理混乱由于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或员工个人情况的改变,劳动合同需要进行变更。

但在实际操作中,变更程序不规范、变更内容未书面记录等问题较为常见。

有的企业甚至未经员工同意就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导致员工不满和纠纷的产生。

(四)合同解除和终止不合法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解除理由不充分、未提前通知员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

同时,员工在解除合同时,也可能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等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企业内部缺乏对劳动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导致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此外,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力度也有待加强,对于企业违法违规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未能及时查处。

(六)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凭经验办事,忽视法律规定,从而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问题一: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平等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规定。

这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不够平等。

解决对策:1. 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确保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对于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劳动者应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2. 强化劳动监督与执法: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体系,对不平等的劳动合同进行监察,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问题二:双方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雇主和员工双方的权益都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只注重了雇主的权益,而对于员工的权益保护不够,甚至忽视了。

解决对策:1. 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管机制和执行机构,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维护。

2. 加强劳动关系协商:雇主与员工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解决双方在权益保护上的问题。

三、问题三:违法违规现象存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仍然存在雇主故意逃避法律监管,通过各种手段规避合同义务的情况。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解决对策:1.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雇主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也要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

2. 完善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的维权渠道,使劳动者可以方便地进行投诉与维权,营造公正公平的劳动环境。

四、问题四: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困难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仲裁机构不作为、裁决效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困难。

解决对策:1.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裁决效力,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的运行。

劳动合同书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劳动合同书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劳动合同书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书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法。

一、合同格式问题在劳动合同书的格式上,经常会出现以下问题:1. 缺少必要的条款:有些劳动合同书中可能会缺少必要的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

这会给劳动关系的管理和维护带来困难。

解决方法:雇主在起草劳动合同书时,应仔细考虑并确保所有必要的条款都包含在内。

同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发现缺少必要条款,应及时与雇主沟通并要求补充。

2. 条款不明确:有些劳动合同书中的条款可能表述不清,容易产生歧义。

例如,工作时间的表述模糊,无法明确区分工作日和休息日。

解决方法:在起草劳动合同书时,雇主应尽量使用明确、清晰的语言,避免模糊和歧义的表述。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在发现问题时与雇主沟通,明确条款的含义。

二、合同变更问题在劳动合同书的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

常见的问题有:1. 职位调整:雇主可能根据公司的需要对劳动者的职位进行调整,但劳动合同书中并未明确规定职位调整的程序和条件。

解决方法:雇主在进行职位调整时,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尽量达成共识。

同时,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职位调整的程序和条件。

2. 薪资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可能会有所提高,雇主可能会考虑对劳动者的薪资进行调整。

然而,劳动合同书中并未明确规定薪资调整的方式和标准。

解决方法:雇主在进行薪资调整时,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尽量达成共识。

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薪资调整的方式和标准。

三、合同解除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关系结束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以下问题:1. 解除程序不明确:劳动合同书中未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导致解除过程中出现纠纷。

劳务合同执行存在问题

劳务合同执行存在问题

劳务合同执行存在问题
在劳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
1.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标准等,避免因条款模糊导致双方理解不同。

如果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沟通并补充协议。

2. 报酬支付延迟: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并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 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若实际工作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劳动者有权要求改善条件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 工作量超出合同约定:如果实际工作量超出合同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增加报酬或调整工作量。

5. 安全问题:如果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改善安全条件,或在必要时拒绝执行可能危害自身安全的工作任务。

6. 合同变更:任何合同的变更都应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记录,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纠纷。

7. 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8.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

10. 法律适用: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的地点和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合同双方应保持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同时,定期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遵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聘用关系的重要依据,是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见以下问题:一、合同期限问题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从某一具体的日期开始,约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应当明确具体的日期,如果没有具体的日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工作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不超过三年。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期限,即劳动关系始终存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的条件主要有:劳动者申请辞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无法继续提供职位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原职位等情况。

二、工作内容问题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

其中,工作内容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应当具体明确。

如果工作内容较为模糊,双方有可能会在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三、工资福利问题工资福利是劳动力的价值体现,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薪资水平和福利。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带薪假期等。

合同中要明确工资和福利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确认好各种福利的具体内容。

四、保密和竞业限制问题有些岗位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在签订合同时有可能会存在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劳动者为了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在工作期间和劳动关系结束后要求保密的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限制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在同类业务上从事竞争活动的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问题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重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可能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几个常见疑难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几个常见疑难问题

劳动合同履⾏中的⼏个常见疑难问题劳动合同履⾏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单位停⼯停产,劳动者有何权益⾮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个⼯资⽀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付给劳动者基本⽣活费,基本⽣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最低⼯资标准的80%,基本⽣活费包含职⼯个⼈交纳的养⽼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

劳动者还可以⽤⼈单位不能提供劳动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付经济补偿⾦。

⼆、⽤⼈单位给劳动者调岗调职调薪的效⼒⽤⼈单位对于劳动者具有劳动请求权,即有权根据⽣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如劳动者不能胜任⼯作,⽤⼈单位可以调整⼯作岗位。

针对岗位调整的原则是⼀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单位⽣产经营需要,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做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单位⾏使⽤⼯⾃主权是否合法,⾸先得看有⽆在劳动合同中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其次要确因⽣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前后⼯资⽔平相当;最后要不具侮辱性或惩罚性质,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为。

⽤⼈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擅⾃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付补偿⾦。

员⼯不接受正当的调岗降薪决定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付补偿⾦。

三、⽤⼈单位经营地址变更,劳动者是否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先,变更后地址与变更前地址的距离⼤⼩;其次,单位有⽆给劳动者提供便利上班的条件;最后,变更地址是否有正当原因。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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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问题及解决问题

劳务合同问题及解决问题

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劳务合同问题层出不穷,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分析劳务合同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常见劳务合同问题1. 劳务合同未签订或签订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规范,导致双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 劳务合同条款不明确劳务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3. 劳动者权益受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强制加班等问题,使劳动者权益受损。

4. 劳务合同解除纠纷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务合同,双方对解除理由产生争议。

二、解决劳务合同问题的方法1. 规范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明确合同条款在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避免纠纷。

3.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强制加班。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侵犯自身权益时,应及时维权。

4. 合理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

5. 依法解决劳务合同纠纷当劳务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者可以寻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组织的帮助。

6.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加强《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劳务合同问题的发生。

总之,劳务合同问题及解决方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高度重视劳务合同问题,加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在当今的企业运营中,人力资源管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劳动合同管理作为其中的关键环节,对于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条款不完整、内容不清晰的情况。

例如,对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的表述模糊,容易引发后续的劳动纠纷。

此外,有些合同甚至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给员工的权益保障带来隐患。

(二)合同履行不到位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比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等,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部分员工不遵守合同约定,如擅自离职、泄露企业机密等,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合同变更不合法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调整等原因,可能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如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未采用书面形式等,导致变更后的合同无效,引发劳动争议。

(四)合同解除不恰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个敏感问题,但部分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

例如,以不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员工、未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经济补偿等。

此外,也有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通知企业擅自离职等,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困扰。

(五)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对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处理劳动合同问题时,往往凭经验、凭感觉,不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六)合同档案管理混乱劳动合同档案是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部分企业在合同档案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如档案存放不规范、资料丢失、查阅不便等,使得在需要查阅合同档案时无法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影响劳动纠纷的处理和企业的正常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摘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书面协议,也是构建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已经普遍推行,但是在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是理顺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

文章从以下几方面分析探究,提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对策,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企业发展;劳动关系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程度。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给我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因此,企业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助于构建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有三方面意义,第一,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第二,有助于协调经济发展状况,减少侵权案件或者是劳动保障争议的发生;第三,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与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是促进劳动者与企业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帮助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当前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相当一批企业并未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未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导致劳动合同管理缺乏指导性,规范性。

笔者认为,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企业的有序规范运作化,将风险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满足员工公平感需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自用工之日起劳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现实用工环境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的原因,也有劳动者的原因。

劳动合同中容易出现什么小问题

劳动合同中容易出现什么小问题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文件,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小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合同主体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未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未明确用人单位的性质、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

3. 未明确劳动者的身份,如实习生、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等。

解决方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同时,了解并明确用人单位的性质、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确保合同主体的明确性。

二、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内容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未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信息。

2. 未明确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信息。

3. 未明确试用期、培训、保密、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等信息。

解决方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详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各项条款的完整性。

对于重要信息,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或补充协议。

三、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条款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条款表述不清晰,如用词不当、语句不通顺等。

2.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工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不一致等。

3.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如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等。

解决方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清晰、准确。

对于前后矛盾或不合理的条款,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或删除。

同时,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求。

2. 未由用人单位盖章,或盖章不清晰、不完整。

3. 未由劳动者签名或盖章,或签名或盖章不清晰、不完整。

解决方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确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核对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或盖章是否清晰、完整。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保护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加强建议。

一、劳动合同签订问题首先,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会要求求职者提供大量材料,例如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身份证等,但企业却未必会将所有的信息清楚地告知求职者。

这样,劳动合同签订时,劳动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这给劳动合同的签订增加了不确定性。

其次,一些企业在招聘后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不合法合同。

在招聘后的一段时间内,劳动者常常处于无合同保障的状态,这给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带来了风险。

加强建议:1. 提高信息透明度,企业招聘时要将所有有关招聘条件和福利待遇明确告知求职者,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企业要积极了解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合法合同,确保签订及时并合法。

二、劳动合同格式问题目前,一些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格式时存在问题,例如合同条款字迹不清楚、格式混乱、措辞笼统等。

这样的合同给劳动者理解合同内容、维权等带来了困难。

加强建议:1. 标准化劳动合同格式,制定统一的模板,对合同的字迹、格式等要求进行具体规定,确保合同清晰易读。

2. 由专业法务人员审核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具备法律效力。

三、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的重要手段,然而,一些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劳动者等。

这样的做法容易引发劳动关系的纠纷。

加强建议:1.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变更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并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变更后及时告知劳动者,让劳动者了解变更后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引发纠纷。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127条问题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127条问题

劳动合同常见问题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解释:同1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比例可否单独在《员工手册》上体现?解释:可以在《员工手册》上体现,但同时也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4、外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组织或设立工会代表吗?解释:根据《工会法》,外资企业必须成立。

5、工资条例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如何遵守?解释:劳动合同法是工资条例的上位法,所以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6.试用期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是否为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后可否设定?解释: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设定试用期。

7、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企业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担社保/住房义务?解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理可要承担社保,住房则不承担。

8、培训期的工资如何定?解释:应正常支付。

9、请问因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企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否为超出培训费用本金的范围?解释:不应超过。

10、第十四条第(三)款中提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可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是在2008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还是在2008年1月1日前连续订立两次的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在2008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为准。

2008年1月1日以前的不算。

11、除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向单位支付违约金?那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吗?解释:可以,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2、新法从08年起实行后,对旧法中原有行为或新法中新约定的既往行为是否追溯?如07年新招员工未签订合同的,此期间行为是否受新法约束?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在2008年1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问题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问题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 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部分企业由于对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为日后产生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2)合同内容不完善:一些企业的劳动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关键条款的详细规定,使得合同难以发挥实际作用。

2.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问题较多(1)随意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工资、降低工资标准等现象,严重侵害员工权益。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些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在发生意外时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问题(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部分企业为节省成本,未经法定程序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纠纷。

(2)未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4. 劳动争议处理困难(1)企业不主动履行调解义务:企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不主动履行调解义务,导致争议久拖不决。

(2)缺乏有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部分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使得争议处理难度加大。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1. 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1)加强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企业应确保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规范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签订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签订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签订常见问题解答在如今的职场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影响着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发展。

然而,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来逐一解答这些常见问题。

一、劳动合同应当何时签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试用期相关问题1、试用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在签署合同时,应当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权利义务都得到充分体现。

2.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但是除了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临时性替代、补充性增加等情况外,在正常情况下,只能签订一份固定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期限未能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当,会导致后续纠纷的发生。

3.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继续雇用。

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达成共识,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进行赔偿。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及支付方式。

劳动报酬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劳动时间、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福利待遇、保险是否缴纳等。

总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权利义务得到充分体现。

如果出现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而该法对现行的《劳动法》以及诸多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

这些变化贯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也将给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此,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特以《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基础,参考相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一、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入职审查时用人单位可了解应聘者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但该知情权并不是全然不受限制,该知情权仅限于了解劳动者与缔结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

言外之意,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应聘者有权拒绝回答或沉默。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状况等。

既然用人单位享有一定的知情权,那么就应该好好的利用该权利,对应聘者入职审查时,属于用人单位应该了解的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在合法的情况下,应当进行详细审查。

(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验等信息。

这些信息直接决定着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所以应当严格审查。

(2)是否有潜在的疾病、残疾等。

建议用工之前进行体检。

(3)是否达到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即是童工,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仍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若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对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该用人单位须承当连带责任。

(5)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竞业禁止协议。

用人单位在招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有可能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应对其是否有竞业禁止协议在身进行严格审查,最好让该类员工在入司时以书面形式作出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承诺,避免用人单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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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常见问题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多长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答: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

且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此外,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用吗?答:《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巨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今后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4、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答: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5、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答:劳动合同分为不变期限劳动合同、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在单位持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不变期合同吗?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不变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

7、持续订立两次不变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不变期合同吗?答:《劳动合同法》规定,持续订立二次不变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危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危机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危机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失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不变期合同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不变期限劳动合同。

9、参加工作有年龄限制吗?答: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0、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11、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答:这是不对的,如果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例外,试用期的长短也例外: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悦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悦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不变期限和无不变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悦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13、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答:《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4、试用期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答: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15、加班时间有何限制?答:大凡情况下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最多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6、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答: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休息日大凡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7、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答: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18、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答:“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

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

但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

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19、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危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危机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危机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失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答:(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视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答: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答: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无意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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