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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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全解

4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全解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 核定等级: 单位名称I负责人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 ------ 月------ 日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一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 核定等级:告知:自收到该书面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7 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告知的级别进行公示。

收到该告知书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 ------ 月------ 日-------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小型住宿业(30间客房以下)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小型住宿业(30间客房以下)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附件
小型住宿业(30间客房以下)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

共用品卫生要求分
分 应得分共 总分128分 合理缺项项目共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曰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二100X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2)标化分为60-8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3)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住宿业场所量化

住宿业场所量化
污迹或未定时清洁的,扣0.5分,无饮具消毒记录的, 扣0.5分,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此项目为A级关键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满分的, 则不能评定为A级。
37
布草 (D级关键项)
星级宾馆设立专用布草间,普通旅店设置非开放式的储 存布草设施。
布草间应采用混凝土、砖木等结构,以保证其坚固耐用 且与外界有效分隔,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及栖息。
4
法定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社 交、休息、娱 乐、体育、参观、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 求所使用的一切公共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 住宿业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 服务的住宿场所。 住宿场所属于上海市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监管重 点场所之一。(2006年起试行)
住宿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 及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 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 让、倒卖。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 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一人扣2分 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
22
量化分级公示标识
23
量化要求
卫生许可证 (D级关键项) 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 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
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限内。 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 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
传统监管方式:事前许可,许可后日常监督。 问题:没体现风险管理的原则 新的监管手段:远程即时监测,动态监测 量化分级管理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知识]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知识]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知识]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第一部分总则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人该项得分处,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后填入表头“总得分”和“标化分”处,根据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6(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1(总得分:依据住宿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核定等级:将合格的单位评定为A、B、C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7(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编号填写。

第三部分量化信息(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本表共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37项。

(一) 一级指标说明1(卫生管理:指卫生许可证件、体检培训、个人卫生等。

2(功能间卫生要求:指消毒间、布草间、保洁设施、卫生间环境等。

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指棉织品清洗、清洁工具等。

4(通风系统:指机械通风装置。

(二) 二级指标说明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单位名称量化检查次数第次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卫生许可证编号第号许可项目公共场所经营使用面积:客房间数:床位数:消毒间面积:监督项目及分值卫生许可(5 分)体检培训(5 分)卫生要求评分标准检查结果得分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该项目不得分。

合格□不合格□并亮证经营。

2、※伪造、涂改、转让卫生许可证,总评得分为零分。

合格□不得擅自伪造、涂改、不合格□转让卫生许可证。

伪造□涂改□转让□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3、有 1 名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或已过期扣1 抽检人数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分,扣完为止。

持证人数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4、有 1 名从业人员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或已过期扣 1 抽检人数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分,扣完为止。

持证人数卫生制度与卫生管理(5 分)专用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设备(25 分)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

建立自查制度,有自查记录和自查结果处理记录。

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建立传染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每层或隔层设立专用消毒间且消毒间面积符合卫生要求;消毒间应密闭,设三个消毒水池和拖鞋专用消毒池,要有消毒柜、消毒液配比容器及消毒后物品保洁柜。

消毒间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与消毒无关的杂物。

设置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的清洗消5、※卫生制度和消毒制度不健全或未上墙者,该项目合格□不得分。

不合格□制度未上墙为□制度不健全□6、无自查制度不得分;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自查记录合格□并有相应处理结果,缺一次扣 2 分。

不合格□无自查制度□无自查记录□7、未设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合格□人员的,缺一项扣 3 分。

不合格□无组织机构□无管理人员□8、※未建立传染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合格□该项目不得分。

不合格□9、※未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消毒间不能正常使用或合格□消毒间面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该项目不得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指南
• (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
•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 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 调整监督频次。(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
限制。)
卫生信誉度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 第七项 体检培训 • 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 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美容美发场所从业 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 “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 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 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 3、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 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
• 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 表,可调整本指南中确定的公共场所量化评价内容、项目, 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指南
•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 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 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 2、无自查记录判定为不合格。 • 3、检查近6个月自查记录。
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

量化分级打分表

量化分级打分表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填表说明1. “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标化分=100 X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 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 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 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 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 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卫生许可证 第号 许可项目 附表4单位名称地址总得分:负责人 联系电话标化分: 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填表说明1. “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标化分二100 X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 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 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 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 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第一部分总则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人该项得分处,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后填入表头“总得分”和“标化分”处,根据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6(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1(总得分:依据住宿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核定等级:将合格的单位评定为A、B、C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7(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编号填写。

第三部分量化信息(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本表共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37项。

(一) 一级指标说明1(卫生管理:指卫生许可证件、体检培训、个人卫生等。

2(功能间卫生要求:指消毒间、布草间、保洁设施、卫生间环境等。

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指棉织品清洗、清洁工具等。

4(通风系统:指机械通风装置。

(二) 二级指标说明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附表1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4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50-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 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 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 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得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年月日年月日审核人(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合格在得分栏中用“√”标示。

合理缺项请在备注栏用“△”标示。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58-合理缺项总分。

住宿场所量化分级操作指引-黄山卫生监督网

住宿场所量化分级操作指引-黄山卫生监督网

• • •
茶具消毒设施(二选一)关键项
• “二选一”的含义 • 1、“未配备消毒所需的专用水池、容器”。 • 指的是:使用化学消毒,必须配备专用的
饮具消毒池或消毒桶,不得用于其他物品 的消毒,且标志清楚。(监管中应侧重消 毒桶) 2、“未配备高温消毒设备”。(首选) 指的是:用物理消毒的,必须配备能专用 的正常使用的高温消毒设施 注意:有无机械故障、能否正常运行
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2分
• • •
绝大部分专家都建议有这项指标。 1、使用专用消毒液进行化学消毒的 (对场所内各类公共用品消毒、卫生间消 毒,只要涉及到使用专用消毒液进行化学 消毒的,均需要配置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量筒、量杯)。 2、一般放置在消毒间。 3、仅使用固体片剂和用热力消毒法可合理 缺项。 4、只要场所内有容器即得2分 。
• • •
化学消毒“两定”(定量、定时)
量 杯 (桶) (定量)
时钟(定时)
非一次性拖鞋消毒 4分
指标设置概况
• • • • • • • •
二级指标说明 二级指标33项 1、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及风险度分类(依据专家对 指标的赋值结果计算、分类): 关键项目、6分指标、4分指标、2分指标 2、关键项指标(5项):卫生许可证,专用消毒 间,茶具消毒设施,布草间,自洗棉织品消毒设 施(充分征求意见确定)。 6分指标:6项 4分指标:16项 2分指标:6项 针对星级宾馆。
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不齐全;扣2分。 1、共5项制度 。 2、星级须分别制定、悬挂, 普通旅店可以允许一个制度上包含多个内 容。 • 不齐全,扣2分。 • 卫生管理制度未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扣2 分。
• • • •
上墙的卫生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

深圳市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核定等级单位名称地址评查扣分

深圳市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核定等级单位名称地址评查扣分

深圳市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评分说明
1.※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2.核定等级:依照得分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得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得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得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3.除评查标准有特别说明外,评查项有一项不合规定要求则该项分值全扣。

4.对不予评定等级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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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关于对《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解释说明第一部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说明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入该项得分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填入表头“总得分”或“标化分”,根据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说明1、总得分:依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核定等级:将合格的单位评定为分A级、B级、C 级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7、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填写。

第三部分量化信息说明(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本表共包括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三十九项。

(一)一级指标说明1、卫生管理:指的是卫生许可证件、人员健康及培训证明、档案管理2、功能间卫生要求:住宿功能区域,如客房、消毒间、布草间、卫生间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主要包括公共用品的使用更换、储存等4、通风系统:包括自然通风、普通通风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5、室内禁烟:包括禁烟措施、健康危害事故。

(二)二级指标说明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

2、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核视为过期。

3、不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项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原件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

第三项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应置于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

第四项卫生管理档案(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卫生操作规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

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

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五项卫生管理及人员1、卫生管理体系指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 住宿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组织机构,未设置的判定为不合格。

2、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在卫生管理制度中应有明确规定配备专(兼)卫生管理人员,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判定为不合格。

第六项卫生管理制度1、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主要制度有:(一)证照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五)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七)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八)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九)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卫生制度有缺项扣0.4分(根据住宿场所实际情况可合理缺项,不扣分)。

3、重点卫生管理制度应置于相应工作岗位的墙上。

第七项自查记录1、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检查服务过程卫生状况并记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建议经营者参照本表进行自查也可自行设计自查记录表,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自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2、无自查记录判定为不合格。

3、检查近6个月自查记录。

第八项体检培训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3、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

第九项个人卫生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抽查清洁客房的从业人员。

第十项检测报告1、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应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检验评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2、检测样品、主要卫生指标应符合住宿业管理的相关规定3、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应达到100%。

第十一项集中空调评价报告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十二项集中空调档案集中空调档案包括:通风管道清洗资料(清洗服务机构资质、施工方案、影像资料等);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空调系统竣工图。

第十三项客用物品与消毒产品客用物品和消毒产品均在有效期内;产品标签标注清楚齐全;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1、标签:粘贴、印刷在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

2、标签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等内容,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化妆品尚须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提供客用物品和消毒产品的单位,应索取生产厂家或受委托加工客用物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第十四项生活饮用水自建水厂设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水质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自建水厂、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扣3分自建水厂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扣3分第十五项消毒间(关键项)提供非一次性杯(饮)具的住宿场所应依据《住宿业卫生规范》设置专用密闭的消毒间。

1、消毒间应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储存”。

2、建筑结构兼顾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3、消毒间应设置在室内并为独立的隔间,消毒间在门、窗关闭时与外环境、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之间能够相互分隔。

4、消毒间的面积应同公共场所的使用面积相匹配。

第十六项消毒间环境1、消毒间环境整洁,地面、墙面、顶面、台面、柜内等处均应清洁,无脱落,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2、消毒间内不得放置拖把、饮水机、制冰机、开水锅炉等与消毒无关的杂物。

第十七项消毒间设施卫生要求(化学、物理消毒可二选一)(关键项)基本要求:有上下水设施,配备专用消毒设备。

1、采用化学消毒应设置足够数目的清洗池和消毒水池(桶),并有明显标识2、采用物理消毒应配物理消毒柜和清洗池。

3、公共用品用具(棉织品、饮具等)经清洗消毒后应及时放置在密闭保洁柜内存放,不得直接放于地板上或直接暴露于空气当中,防止二次污染。

4、保洁柜四周密闭并有标识,不得与外界相通,有可开合的柜门。

5、柜内无污迹及积尘。

6、保洁柜内只能存放洁净公共用品用具,其他无关物品均不得存放其中。

7、为客人提供的非一次性拖鞋的单位应有相应的拖鞋消毒设施,配备拖鞋专用消毒桶,大小应和提供拖鞋的多少相适应。

拖鞋消毒池(桶)必须专用,安装上下水设施。

拖鞋的应在专用的拖鞋消毒池(桶)内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物品的消毒。

拖鞋的消毒推荐使用化学消毒(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浓度应在1000mg/L,浸泡30分钟,消毒液必须浸没消毒物品,消毒液每4小时更换一次。

第十八项消毒药品及配比容器1、无消毒产品或消毒产品过期的,此项不得分。

2、使用的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取得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应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采购时应注意产品标签并向供货方索取查验相关证件和批件(或购物凭证)。

3、容器为带有计量单位的配比容器,如量筒,量杯等,主要为保证消毒液配比浓度的正确。

使用固体片剂或仅用物理消毒法可合理缺项。

第十九项清洗消毒程序包括客用饮具、棉织品、拖鞋、卫生洁具等客用物品消毒程序正确,有一项消毒程序不正确此项不得分。

(见附件1)第二十项客用饮具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污迹、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第二十一项布草间(关键项)棉织品经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此条目是对布草间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1、星级宾馆设立专用布草间,普通旅店设置密闭储存布草设施。

2、布草间面积应与住宿场所使用面积、床位数相适应,布草间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物品存放架,并应有良好通风设施及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3、普通旅店设置密闭储存布草设施,储存布草的设施不得设置在公众经常经过的通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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