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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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管理机构建立
1、公司由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设立生产技术科、安全设备科。
2、工程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设立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组。
二、安全生产控制
1、在开工之前根据工程特点和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编制安全
技术文明卫生措施,制订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围护等
专项技术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程安全生产会议。
2、开工前落实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按“三级教育”原则开展学习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井架提升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指挥必须持有市级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对中小型机械操作
者必须持有建委上岗证。
4、对从事危险作业和生产工人,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塔吊、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必须实行验证
及验收制度。
6、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前由项目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
方签字认可。
三、分部分项危险监控措施
1、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立的分部分项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必须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部位监控,必要时连锁监控。
2、对监控人员进行素质、技能培训,保证监控人员行使职责,不受干扰,记录监控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3、对于现场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拆装作业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的,设专人监护。
4、建设项目邻近居民住宅区,道路和商业区域除按规定搭设防护架网、棚等安全设施外,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基坑周边,阳台、楼屋、料台各类平台周边、扶梯临边、电梯井口、通道口、井架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侧,预留洞口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各自防护拦杆及防护设施。
6、上岗的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人员作业时,应有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控制箱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7、井字架、脚手架搭拆高空作业人员作业范围外应设立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
8、焊工在操作前先办理动火证,制订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设监护人。
9、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放点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