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清官廉吏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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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吏故事他还嫉贪如仇,在《孝肃包公奏议》中,有一篇《乞不用赃吏疏》。其中,第一句便是:

中国古代廉吏故事他还嫉贪如仇,在《孝肃包公奏议》中,有一篇《乞不用赃吏疏》。其中,第一句便是:

中国古代廉吏故事“俭养德,廉生威;贪丧德,墨败官。

”中国古代为官追求“以廉为本”。

今撷取中国古代二十名清官廉吏的事迹,以彰扬其政风政绩,与诸君共勉。

一、晏婴奉国尚节俭晏婴(?~前500年),字仲,谥平,后世称晏平仲,尊称晏子,春秋时齐国夷维(今山东高密)人。

历任灵公、庄公、景公三世之相,执政五十年,在从政中,晏婴重民爱民,是春秋时著名的民本政治家和思想家和外交家,被誉为一代名相。

他正直勇敢,聪明机智,凭其睿智善辩,多次向贪图享乐、昏庸残暴的齐国君主犯颜直谏,劝谏齐君修德宽政,薄敛减赋。

晏婴还是我国先秦时期卿大夫中力倡廉政且躬行不怠的第一人。

他虽官势显赫,却厉行节俭,在史书中,多处提及晏婴“食不足”、“食肉不足”、“衣食弊薄”、“乘弊车驽马”、“布衣栈车而朝”。

他一直乐居低矮潮湿的房子,每餐不吃两样肉菜,妻妾不穿绸缎锦帛,一件裘皮大衣穿了三十年,出门老马破车。

齐景公总觉得晏婴乘坐的车子与其身份太不相称,所以仍坚持送他一辆由几匹良马驾的好车。

晏婴再三谢绝,并坦诚地表示:“您让我管理全国的官吏,我深感责任重大。

平时,我怕他们奢侈浪费和行为不轨,一直要求他们节衣缩食,以减轻百姓负担。

我若乘坐好车,百官们便会上行下效,奢侈之风就会弥漫四方。

假如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无法禁止了。

”因此,司马迁在其传记中,也发感慨:“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执鞭,所忻慕焉!”意思是说,如果晏婴还活着,哪怕让我司马迁去为他执鞭驾车,我也心甘情愿!晏子的言行政绩,构成一个丰满充实的清官形象,他的个人品质,一直为后世历代循吏、良臣所推祟效仿。

二、乐喜以不贪为宝乐喜,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贵族,曾长期担任相国之职。

据史载,他为政清廉,生活俭约,非常注重个人道德行为的修养,在宋国乃至各诸侯国都享有崇高威望。

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了一块硕大而又明洁的美玉,形状如玉人,是块稀世之宝。

他特地赶到都城(今河南商丘市)献给乐喜。

但乐喜坚决不接受这份礼物。

“清浊区分”到“官吏分途”,来看唐代的“清官”制度

“清浊区分”到“官吏分途”,来看唐代的“清官”制度

“清浊区分”到“官吏分途”,来看唐代的“清官”制度由于“清官”本身的特殊性质所致,中古“清官”的发展渊流在汉末,而在唐代发展成一个完整的制度。

唯有透过长时间的对于“清官”的考察,以及对“清”在不同时间涵意的转变,才有办法对唐代“清官”有更深刻的把握。

唐代清官陆贽“清”与“浊”的概念是汉末到唐末之间,士人阶层在彼此竞争对抗时,用以争取认同及区分对象的重要象征。

“清”的概念本来发源于汉末在野士人,用以和当朝的“浊流”对抗。

随着在野士人的出仕,“清”的概念也随着士人入仕而进入官制之中,形成“清官”的现象,知识份子皆争相以能任清官为荣,形成官制的“流品”区分。

在整个中古的制度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清官”从本来官制中的“流品”区分,随着门阀制度的发达而逐渐“制度化”,为高门子弟的仕宦前途提供了保证。

从这个角度看来,“清官”制度化的过程和中古门阀政治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透过对于中古“清官”的研究,有助于加强对于中古门阀政治的了解。

下面,我们将透过两点来为唐代的“清官”作一个总结。

一、从“清浊区分”到“官吏分途”曹魏以来,随着社会文化的改变,选官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高门子弟再也不屑由州郡掾吏之类的低职来入仕升迁。

朝廷中一些郎官、内侍、东宫官之类官职,成为高门子第习惯性的起家升迁之阶,并且视为所谓的“清途”,也就是“清官入仕之途”。

“清途”之所以称为“清”,是有其原因的。

汉末以来,“清”作为一个生活处事的理想,起源于东汉的在野处士,变成区分豪族高下的标准,形成所谓的“清流”、“浊流”,用来当作名士间,彼此标榜的特色,这个现象颇类似今日用“暴发户”、“士绅”来区分有钱人。

除了名士们称呼同类为“清流”外,其节操称为“清节”,其谈辩称为“清谈”,对政治的批评称为“清议”。

到了魏晋,名士与官族逐渐有合流的情形,于是“清”除了称呼名士的品格素质之外,还用来赞美士族的门第。

如此,则用“清”来区别士族习惯的起家升迁之途,称为“清职”、“清途”、“清华”、“清位”、“清选”、“清贯”等。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唐、律、宋律是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反腐制度。

在古代社会,腐败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各个朝代都对腐败行为加强了制度约束。

本文将对唐律、宋律的反腐制度进行比较,以探讨其异同之处。

一、唐律的反腐制度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之一,其律法制度也相当健全。

唐律对腐败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反腐。

在唐律中,对官员的腐败行为有严格的惩罚规定,比如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等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唐朝还设立了监察机构,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腐败行为,会有严厉的处罚。

唐朝还实行了朝会制度,皇帝会定期听取官员的奏折,这也是一种监督和制约。

唐律还注重了对腐败行为的预防,比如在选拔官员时就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对资历和品德都有要求。

唐朝还制定了贪官污吏的惩处办法,对一些腐败行为较为严重的官员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俗。

唐律对腐败行为采取了惩处与预防相结合的策略,注重了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也注重了对腐败行为的预防机制。

相对于唐朝,宋朝的反腐制度也有自己的特点。

宋律在反腐方面更加强调了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也加强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宋律中,对腐败行为的法律规定也十分严格,对受贿、贪污等腐败行为都有详细的规定,并且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

与此宋朝也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机构,设立了御史台和审官院等机构,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

御史台的御史就是专门负责调查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的,一旦发现问题会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宋朝还加强了对财政的监督,对官员的财产来源也有详细的记录和审查。

这些举措都是为了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宋朝还加大了对贪官污吏的打击力度,一些贪腐行为严重的官员会受到极其严厉的处罚,比如没收家产、免官、投入监狱等。

这种严厉的惩罚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对其他官员起到了威慑效果。

宋律的反腐制度更加注重了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强调了对官员行为的严格规范,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

唐律宋律反腐制度之比较唐朝和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两个朝代之一,其反腐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是历史上重要的文化传承。

本文将对唐律宋律反腐制度进行比较,以期了解这两个朝代反腐斗争的特点和成果。

唐律反腐制度的特点:唐朝以律法治国,在反腐方面也有着一系列的制度。

具体来说:1. 官员任期制度:唐朝设立了官员五年一审查的制度,即所有官员在任期满五年后需要通过严格审查,否则就会被免职。

这一制度有效地遏制了贪污行为的发展,让公职人员不敢轻易作恶,避免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2. 奖惩并举:唐朝的反腐制度不仅注重打击腐败现象,也注重奖励廉洁官员,激励公职人员积极投身于反腐斗争中。

在具体实践中,唐朝政府会对举报腐败的民众进行奖赏,同时对揭发虚报冒领、公款私用等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处罚。

3. 财政管理制度:唐朝建立了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各级官员的财务责任、规范财政收支制度等举措,从根本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1. 水利行政监察制度:宋朝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

为了遏制水利工程中的腐败现象,宋朝建立了把农业水利工程纳入行政监管体系的制度,通过建立“水利州”的行政管理机构,实现了对农业水利建设的有效监督。

2. 贪污罪联席审理制度:宋朝设立了专门的刑法,对贪污和侵吞公款等经济犯罪进行严惩,同时审判也加强了联席审理制度,使多个审判机关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增强监督力度。

3. 刑名清查制度:宋朝实行“刑名相生”制度,即表彰忠贞和批判腐败,这对于打压腐败现象具有较大的价值。

宋朝还建立了刑名清查制度,定期审查官吏的清白度和廉洁度,从制度上强化了反腐的手段。

综上所述,唐律和宋律反腐制度存在一些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

两个朝代都在反腐斗争方面做出了坚决的努力,唐朝通过严格审查、奖惩并举和财政管理制度等手段,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展;而宋朝则通过建立水利行政监察制度、贪污罪联席审理制度和刑名清查制度,推进反腐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唐朝的官员任用和考核制度的基本内容

唐朝的官员任用和考核制度的基本内容

唐朝的官员任用和考核制度的基本内容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辉煌的时期,其官员任用和考核制度为唐朝的繁荣和体制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基础。

唐朝的官员任用和考核制度的基本内容如下:一、选官制度唐朝采用了科举制度,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

科举考试分为明经和明法两个科目,主要考察官员的政治才能和管理能力。

官员需参加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并且需要通过很高的排名才能获得官职。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官员的选拔更加公平公正,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水平。

二、考核制度唐朝对官员实施了定期的考核制度,包括职位晋升考核和定期巡视。

职位晋升考核由高级官员进行评价和确定,官员需要通过考核才能晋升到下一级职位。

定期巡视由中央和地方官员进行,目的是检查官员的政绩和廉政情况,对不称职或有失职的官员进行撤职或降级处理。

三、任官制度唐朝的官员任职制度按照官员的职位和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中央官员、地方官员和军事领导人。

通过科举制度选拔的官员可以被任命为中央官员,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职责。

地方官员根据官员的地位和功绩来任命,负责地方的政务和税收管理。

军事领导人则负责边防和军队的组织和指挥。

四、奖赏惩罚制度唐朝设立了丰富的奖赏和惩罚制度,以激励官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官员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时会得到丰厚的奖赏,如封赏、荣誉称号和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

而对于失职官员或犯罪官员,唐朝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免职、罚款、流放和刑罚等。

五、廉政制度唐朝非常重视廉政,设立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

官员任命前需要进行廉政审查,以杜绝贪污和腐败行为。

另外,唐朝还设立了廉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和搜集有关贪污腐败的线索。

一旦官员被发现存在贪污和腐败行为,将会遭到严厉的处罚。

总结起来,唐朝官员的任用和考核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机制,确保官员的能力和廉政,并通过奖赏和惩罚制度来激励和约束官员的工作。

这种制度的实施为唐朝的繁荣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古代的清廉政策

古代的清廉政策

古代的清廉政策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每个封建王朝在开创之初,吏治清明,国强民安,到了后期,吏治腐败,人息政亡,因此,每个王朝的统治者都采取一些清廉政策,惩治贪污腐败,以达长治久安之目的。

在历朝历代选拔任用官吏诸多标准中,清廉是仅次于忠君的一条非常重要的标准,战国秦汉时期淘汰了商周的世卿世禄制而代之以察举征辟制,秦朝遴选官吏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凡为吏之道,必清洁正直。

”秦简《为吏之道》中对官员的第二项要求就是“精契正直”。

汉代察举制度中强调为官必须是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其最重要的一科即为“孝廉科”。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九品中正制选官,虽然重视门阀出身,但也规定所选官吏必须“洁身劳廉”。

自隋炀帝开始,至清末1905年止,一直推行科举制,以公开考试选拔官吏,但科举考试中也有“孝悌廉让”一科,所录用的官吏讲求清廉守节。

自秦至清,我国历代统治者录用官吏时对“为官清廉”都十分重视。

历代统治者为奖廉肃贪、举善弹违制定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凡清廉者重赐嘉奖,优加升迁,贪赃枉法者轻则削职为民,重则严惩不贷,西周时建立了“六计”考核官员的制度,其中就有“廉善”和“廉正”的内容。

秦简《为吏之道》是一篇约定当时官吏行为规范的法规,规定了“五善”、“五失”的考核原则,“五善”中首先必须“清廉毋谤”,“五失”之一为“贱士而贵货贝”。

两汉时的“上计”考核中明确规定“贱民贪污”的官吏,要取消做官的资格。

晋朝考核官吏以“正身”、“公谦”为首。

唐、宋、明、清在考核官吏时,始终把清谨勤公和居官廉恪放在首位。

清朝前期,对于京官或地方官吏的考核,都严格遵守“四格八法”的考核处理办法。

乾隆四年起,把考核官吏廉洁与否由三年一次改为“经常之事”。

清前期的廉政措施,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到了清晚期,上述考核罢黜的措施渐趋荒废,招致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腐败现象,预示着封建王朝即将走到尽头。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是它自唐太宗起实行的官制和文义,是中国古典社会形态最典型的体现。

唐朝官吏分为百官和三公九卿,
即大臣、太守、司马、尚书、偏将、御史、刺史、司空、司徒共九卿,以
及衙门十种官职。

唐朝的官吏绩效考核制度最早来自秦朝,但随着唐朝的
发展,发展出了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

一是以人为本的官吏制度。

在唐朝,官吏必须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不仅要讲求节操,而且要求有责任心和清廉。

这样的要求体现在考核制度中,因此在唐朝,官吏被评定为“按才而任”,不仅要求官吏有知识,还
要求他们有道德。

在唐朝,晋升或撤职均由宫廷穆宁考核,官吏被评定有
四个等级:及,嘉、用和贤。

二是严格的考核制度。

唐朝官吏考核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其中包括考
核官吏的才能和能力,对官吏的敬业精神、责任心和清廉操守等都有所考核。

在具体考核时,宫廷也给予官吏有形的奖励,主要是将一些礼物送给
他们,以此来奖励他们的努力和职业精神。

此外,唐朝的官吏考核除了对
官吏的知识情况外,还会参考当地的衙门公文、法律文书等,以确定官吏
的操守品行是否足够。

唐朝还严格控制官吏的行为,并对贪污受贿和滥用
职权的官吏予以严惩。

唐太宗李世民如何整治科举制的建立,所导致的唐朝贪污受贿现象

唐太宗李世民如何整治科举制的建立,所导致的唐朝贪污受贿现象

唐太宗李世民如何整治科举制的建立,所导致的唐朝贪污受贿现象导读:“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自古以来几乎每个朝代都会有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而史书上记载的贪污腐败却是从隋唐开始盛行,也是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对官吏贪污受贿进行整治。

为何在唐朝以前没有对贪污受贿问题进行整治,从唐朝唐太宗开始突然对贪污受贿问题进行整治?从唐朝开始以后每个朝代为何贪污受贿风气依然盛行,不管皇帝如何打压依旧灭不了这腐败之气,这其中“科举制”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伟大的变革,平民的希望——“科举制”的诞生所带来的利弊科举制萌发于南北朝时期,当时已经有了对寒门子弟不论出身,以才录用的规定《梁书-武帝纪》:“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

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

到真正成型是在唐朝,并于宋朝完善,“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下层人士晋升上层阶级的唯一途径。

科举制下的考试科举制建立的源于加强中央集权打破原“察举制”士族对人才选拔及垄断:在科举制度建立以前封建王朝是以“察举制”来选拔人才的,也就是说王朝官吏的选拔是由上级官员选举推荐而产生,而皇帝只是在官员选举推荐的几个人中确定任用人员。

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被选举任用的官员感恩于推荐人,而对皇帝并没有多少感恩之心,下面官员就很容易结党,一但官员结党将会对皇帝的权力造成威胁,这是皇帝最不愿意看见的。

作为皇帝为了避免下面官员结党营私,加强中央集权以及对官员的控制,在官员选拔任用上做了很多功夫。

从汉朝的“察举制”、“征辟制”从民间选拔官员,三国魏文帝时期建立的“九品中正制”由指定的官员考核民间人才,分九个等级录用,到后来“科举制”的建立,由皇帝直接从民间选拔人才,都是为了加强皇帝的集权及打破士族对人才的垄断。

考生赶考图科举制的发展、变革与利弊:“科举制”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是打破上千年来封建制度下士族人才垄断的制度。

“科举制”的建立并非那么一帆风顺的,自然会遭到士族集团的反对,任何一个制度的推出必然是对原有制度的打破,必然会遭到原保守派的反对。

古代清廉故事典故

古代清廉故事典故

古代清廉故事典故
古代清廉故事典故有很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
1. 孔融让梨: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他小时候曾经家里来了客人,母亲让他拿水果招待客人。

孔融拿起一个梨子说:“我年纪小,应该吃小的梨子,大的给哥哥吃。


2. 廉洁自律:北宋名臣范仲淹是一位非常清廉的官员,他任职于陕西扶风时,为了防止自己滥用公款,甚至亲自种了一块地,用来证明手头的钱都是清白的。

3. 白居易白居易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和官员,他任职于洛阳时,有一次收到一封来自家乡的书信,信中家人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助购买一些农产品。

白居易回信说:“吾居洛阳,食吾土之气,处吾土之宜,食吾土之味。

今日食瓜,乃是吾土之瓜,何不食吾土之瓜乎?”
4. 廉洁奉公:明朝名臣于谦是一位非常清廉的官员,他任职于北京时,有一次皇帝让他修缮宫殿,他却拒绝了这个请求,理由是:“京师乃天下根本,修缮太过浪费国家钱财,不利于长治久安。


5. 郑板桥:郑板桥是清朝著名的书法家和画家,他也是一位非常清廉的官员。

他曾经在江苏兴化任职,为了杜绝送礼和贪污现象,他在门口贴上一副对联:“放鹤去寻三岛客,任人来看四时花。


这些故事典故都展示了古代清廉官员的高尚品德和自律精神,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清廉官员的推崇和尊重。

唐朝官员制度

唐朝官员制度

唐朝官员制度引言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其官员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唐朝官员制度不仅体现了中央集权的特点,还充分发挥了优秀人才的作用,为唐朝的繁荣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详细介绍唐朝官员制度的组成、选拔方法以及官员的职责和待遇。

官员制度的组成唐朝官员制度主要由三个层级组成:中央政府官员、地方官员和专门职能官员。

中央政府官员中央政府官员是唐朝最高层级的官员,由皇帝任命。

这些官员的职位包括宰相、尚书、中书令等。

宰相作为最高行政官员,负责协助皇帝治国,提出政策建议。

尚书和中书令则分别负责国家文书和内阁事务。

中央政府官员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上具有决策权。

地方官员地方官员是唐朝各地的行政官员,由中央政府或地方官员任命。

地方官员的职位包括州官、县官、乡官等。

州官负责管理一个州的政务,县官则负责管理一个县的政务,乡官负责管理一个乡的政务。

地方官员在维持地方秩序、征收税收和治理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专门职能官员唐朝还设立了一些专门职能的官员,例如兵部尚书负责军队事务,礼部尚书负责宴会和礼仪事务等。

这些专门职能官员根据中央政府的需要,负责特定领域的管理和监督。

官员的选拔方法唐朝官员的选拔方法主要包括科举制度、举荐制度和出身贵族制度。

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唐朝最重要的官员选拔途径。

按照科举制度,唐朝设立了明经、明法、明史等科目的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可以成为官员。

科举制度使得广大人民有机会通过努力学习和考试获得官职,打破了出身贵族的垄断,提高了整个官员队伍的素质。

举荐制度除了科举制度,举荐制度也是唐朝选拔官员的重要方法。

举荐制度是指通过官员的推荐和介绍来选拔人才。

优秀的官员可以推荐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学生进入官场,以培养自己的助手并提高整个官员队伍的素质。

出身贵族制度尽管科举制度和举荐制度为普通民众提供了机会,但唐朝的官员队伍中仍然存在许多出身贵族的官员。

出身贵族的官员通常具有深厚的家族背景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这种制度使得唐朝官员队伍中既有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保留了传统的统治阶级。

狄仁杰清廉故事

狄仁杰清廉故事

狄仁杰清廉故事
狄仁杰是唐朝官员中的佼佼者,其清廉事迹远扬于世。

下面我们
来分步骤阐述狄仁杰清廉的故事。

第一步,狄仁杰的家庭和背景。

狄仁杰出生于河北蔚县一个书香
门第的家庭,父亲是一名知名的学者。

年少时他便因聪明而引人注目,曾多次考中进士,但却并未如意。

直到唐玄宗时期,他才获得了出任
官员的机会。

第二步,狄仁杰的清廉之路。

狄仁杰官至御史大夫,负责督察重
要的事项,他一直以廉洁公正著称。

他反对贪污行为,兢兢业业、清
正廉洁地操持公务,以身作则,树立了“清官”的典范。

第三步,狄仁杰出色的执法能力。

狄仁杰在官场上不仅清廉,而
且执法严格。

他对众案审理都十分细致入微,尽心尽力地调查案情,
以确保法律的公正。

他还推行勘察、传讯、兼听等一系列创新的侦查
方法,成为历史上著名的侦探之一。

第四步,狄仁杰的声名远扬。

狄仁杰的清廉事迹传遍天下,人们
对他的推崇和膜拜不断增加。

他的掌故不少,比如,狄仁杰与伪旅润
之间的奇策、万岁妃谋害贵妃案中的巧妙侦查、玄武门之变中的及时
救助等,都被后人赞扬不已。

总之,狄仁杰清廉故事一直是人们欣赏的经典励志故事之一。


告诉我们,一位清官需要具备廉洁、极度细心、勤勉敬业等多个方面
的品质,并坚守在这些品质上。

当一个人具有了这些品质之后,不仅
自己得到了锤炼,更能在社会上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为大家树立良
好的精神典范。

唐律中关于官吏犯罪的规定及其现代价值

唐律中关于官吏犯罪的规定及其现代价值

唐律中关于官吏犯罪的规定及其现代价值摘要:唐律中将贪污受贿归为赃罪,立法严密,惩罚严厉,对有效预防和打击贪赃腐败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具有官吏之赃罪重于平民之赃罪、贪赃即惩、法网严密、宽严相济等显著特点,表现出较高的立法水平,至今仍具有明显的现代价值,值得当代立法者学习、参考、借鉴。

关键字:唐律官吏赃罪贪污贿赂贪污贿赂,古已有之,是几千年”官本位”、”权本位”社会的痼疾。

贪官污吏的贪暴无度,常常会激化阶级矛盾,进而危害到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因此惩治官吏贪污贿赂犯罪成为历代统治阶级打击的重点,并力图从制定和完善立法上来加以保证。

在乱世中夺得天下的李氏父子,亲身经历了隋朝贪赃成风而导致政权短祚、各地皆群起而反抗的残酷现实,因此从取得政权开始,就把预防和打击官吏贪赃腐败作为治吏的重中之重。

作为我国历代封建法典之集大成者《唐律》对贪污贿赂罪进行了严密而科学的规定。

《唐律》在吸收、总结了前代惩治官吏贪污、受贿犯罪的立法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首次将”赃罪”专门列出,后世各代的法律多有借鉴于此的,时至今日唐律赃罪仍有着显著的现代价值。

一、唐律中对官吏犯赃的规定“赃”是指非法获得的财产,晋张斐在《晋律》注中说:”取非其物谓之盗,货财之利谓之赃。

”《唐律·名例律》中指出:”在律,‘正赃’唯有六色: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

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

”这六种赃罪中,除了强盗和盗窃外另外四种均是专门针对官吏经济犯罪所设,主体均是官吏。

另外,窃盗罪中的监临主守自盗属于贪污犯罪,其犯罪主体也是官吏。

《唐律》中的官吏赃罪范围很广,大体上包括以下几类犯罪。

(一)贪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唐律》中没有直接使用贪污的罪名,而是规定了若干条罪名来约束官吏。

(1)监临主守自盗。

《贼盗律》第283条规定:”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加凡盗二等,三十匹绞。

唐代的廉政制度文化

唐代的廉政制度文化
收稿 日期 :2 0 1 7 — 0 3 — 0 8
作者 简 介 : 郑 世月 ( 1 9 8 9 ~) , 男, 山东 日照 人 , 青 岛大 学哲 学 与历史 学 院 中国史 专业 2 0 1 4级在 读硕 士研究 生 。研究 方 向 : 中国思想
文化史 。

3・
另外, 监临主守官没有 自己出面 , 但是通过暗示 用来约束 官员 的 日常行为。御史台可监察各职权部 或者其他方式让 自己的下属或家人在本人直接管辖 门官员 。 区域 内 以非 法 方式 贪 污 等 罪 行 , 监 临 主 守 官 员 也 要 唐代御史 台历经多 次改革 , 至 玄 宗 时 期 基 本 固 受 到惩 罚。《 唐律疏议 ・ 率敛 监临财物 》 中说 :“ 诸
种政 令 。唐 代形 成 了一 套较 为 完善 的行 政 程序 , 门下 令 也在 谏 官 的审查 范 围之 内 , 谏 官通 过这 种二 次 审议 省 的封驳 审议 制 度对 皇权 起 到 了制约 和监 督作 用 。
的谏净制度对皇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 防止皇帝 以无限
制 的 皇权为 自己谋私 利 。
元盛世” “ 宣宗中兴” 等治世局 面, 使唐朝成为盛世的代名词。唐代盛世局 面的开创 , 一方面靠的是君 臣在 日 常 工作 中厉 行 勤俭 节 约 、 恪尽 职 守 ; 另一方 面依 赖 于唐代 健 全 的廉政 制 度 , 其约 束 了皇 帝和各 级 官 员的行 为 , 为廉 政 建设提 供 了法律层 面的保 障 。
立的 , 其保证 了监察机构对政府行政机构 的制约 , 防 家造成危害, 危害不管大小 , 只要 自己接受 了别人的 止 了政 府行 政行 为 的无序 和混 乱 。 财物 没有 上报有 关 机构 的 , 都 要 以行 贿罪论 处 。 唐代为了实现对权力 的监督和约束 , 建立 了完善 三、 以廉 治吏 的法 律制 度 文化

唐代的官僚精神与政治道德

唐代的官僚精神与政治道德

唐代的官僚精神与政治道德唐代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朝代之一,在其数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无数英才异彩和巨大成就,其中官僚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唐代的官僚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制的巅峰,以其严谨、正规和完善的特点而闻名于世,而官僚精神和政治道德则是其深层次的标志和精髓所在。

唐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官僚制度,官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制度的运转和效果。

唐代的官僚精神体现在诸多方面,如勤政廉洁、公正无私、明察秋毫、依法行政等。

在唐代,一个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吏,而在漫长的官僚生涯中,一定要具备相应的精神和道德要求,才能够获得晋升和升迁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官僚体制有望逐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以此不断提高官僚的素质和品质,进而使政府更加高效、公正、有序和稳定。

在唐代的政治体制中,最为重要和核心的是廉洁。

唐代的官吏不仅要尽职尽责,更要做到廉洁公正,不能接受贿赂或其他利益的诱惑。

唐代的清官,如郑成功、房玄龄、李觏、张九龄等,以他们廉洁正直的形象和业绩,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时,唐代还实行了一些严格的纪律和制度,如“三省六部制”、“领钱不入私囊”等,以保证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在官僚精神中,公正无私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公正无私是指官员在监管和处理事务时,要遵循法律和公义,不偏袒和私利。

唐代的政府以公正无私的形象而为人所津津乐道,如李中书的“关东役使”,王承宗的“查办御史”,刘禹锡的“持橐令”等,都是唐代政府公正无私精神的重要体现。

另一个官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察秋毫。

明察秋毫是指官员们要察觉微妙的细节和尽可能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

唐代的明察秋毫,如李林甫的“揭箩筐”,韩愈的“觉迹民情”等,都展示了唐代政府对于民生和政治的深刻理解和精神追求。

唐代政府对于“依法行政”也非常讲究。

唐代的官员必须仔细遵循法律和章程,不能有任何的错误和过失。

唐代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完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处理,使得唐代的政府能够持久稳定和成就辉煌。

历代名人清廉故事

历代名人清廉故事

历代名人清廉故事自古以来,清廉正直一直是人们所敬仰的美德。

历代名人中,不乏一些以其清廉故事令人称道的人物。

他们以自己的行为和操守,为后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本文将通过介绍历代名人的清廉故事,展示他们的高尚品德和为人楷模的价值。

一、杨素的节俭与正直唐代宰相杨素,以其节俭和正直而被后人推崇。

他在任职时,以身作则,从不取巧贪婪之财。

据记载,他每日只用一杯牛奶来做早餐,并拒绝接受供应商的贿赂。

他身体力行地宣扬廉洁政治,为百姓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二、文天祥的守清廉之节南宋名将文天祥,以其为官清白的正直品德而闻名于世。

当时的政治腐败盛行,但文天祥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并拒绝收受任何礼物或贿赂。

更为惊人的是,他一生从未为自己或家人谋取个人私利,深受百姓的敬仰和爱戴。

三、林则徐的清廉与奉公精神清朝官员林则徐,是清廉与奉公精神的典范。

他担任福建巡抚期间,发现当地盐政腐败,遂采取严厉措施整顿盐政。

虽然他的改革措施引起了豪强势力的不满,但他从不退缩,并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深受百姓敬仰。

四、胡同侍郎的廉政行为明朝官员胡宗宪,以他的廉政行为而闻名。

他在任职期间,坚决打击贪污腐败现象,严惩贪官污吏。

与此同时,他自己身体力行,从不接受二供(官员补贴)或其他贿赂。

胡宗宪通过自己的示范,传递出廉洁正直的价值观念。

五、周恩来的廉洁品行新中国开国总理周恩来,以其廉洁品行赢得了人们的敬仰和赞誉。

他重视廉洁,从不利用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为人民办事的理念。

周恩来的廉洁操守一直为人们所称道。

六、李克强的廉洁为政当代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其廉洁为政的形象深入人心。

他反对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清廉正直的原则。

他不仅在国内倡导廉政,还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中国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成果。

通过对历代名人清廉故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其对后人的启示和影响。

他们的行为和品德不仅为社会树立了榜样,更为后人传递了廉洁和正直的价值观念。

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和要求

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和要求

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和要求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繁荣的时期,不仅是文化艺术的高峰期,也是政治制度逐渐成熟的时期。

唐代官员是当时带领国家走向繁荣的中坚力量,那么,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和要求又有哪些呢?
首先,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是以道德品质为首要标准。

唐代官员必须要具备高尚的品德和光明磊落的作风,始终保持清廉正义,不妥协于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贪污。

他们必须具备严谨的行为规范,绝不以权谋私,绝不以利益为先。

同时,唐代官员还应该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一心一意为国为民,倾尽全力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其次,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还包括政治能力和管理能力。

唐代官员需具有执政能力和政治感知能力,善于把握政治形势和民生状况,能够从中推断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同时,唐代官员还必须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能够高效地领导管理部门,驾驭全局局面,推动政务工作的稳步发展。

最后,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还包括人才选拔和培养能力。

唐代时期,人才选拔和培养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

唐代官员需要有眼光和远见,能够发现和重视优秀的人才,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培养他们成为合格的官员,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唐代官员的观察标准和要求卓越的政治水平、广博的学识和深厚的功绩,但在这一切背后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定不移的道德品质,是必须始终如一地保持清廉正直,忠诚于国家和人民。

唐代官员们的奋斗和付出,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值得我们度过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和探索。

写作素材:唐朝那些廉洁“事”

写作素材:唐朝那些廉洁“事”

写作素材:唐朝那些廉洁“事”政风,官风也,是古今中外历朝各代盛衰的晴雨表。

唐代治国者在总结前朝载舟经验及覆舟教训后,完善了选官制度、官吏监察和考核制度,选拔出一定数量为政清廉的官员。

清官廉吏,不仅为唐代政治集团树立了道德楷模,而且他们忠言直谏、廉洁清正、勤政爱民的品质、风范,也改变了自魏晋以来官场的陋习,从而造就了唐代政治的风清气正和“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气。

本文梳理了部分唐代廉洁故事,与读者共勉。

李大亮劝谏太宗李大亮原为隋将庞玉部下行军兵曹,与瓦岗军作战被俘,随即获释。

李渊兵进长安,李大亮投归辅助李渊开国有功,被封为金州总管司马,旋擢迁安州刺史。

李大亮清廉忠谨,道德高尚,勤勉有为。

公元627年(贞观元年),唐太宗任命李大亮为交州都督,封他为武阳县男。

后召回京城封为太府卿。

之后,又任命其为凉州都督,在任期间,李大亮以惠政闻。

有一次太宗派遣台使者去凉州,看见李大亮有一只名鹰,这位台使就让他献给皇帝。

李大亮秘密向唐太宗奏道:“陛下谢绝打猎已经很久了,而使者要猎鹰,如果是您的意思,我照办;如果是使者擅自要求,我认为是使者不称职。

”唐太宗回书称赞李大亮:“有臣子如此,朕还有什么忧虑的呢?”唐太宗征讨高句丽,留李大亮协助房玄龄驻守长安,不久去世,年五十九,家无余资,甚是清贫,太宗恸哭不已。

追赠兵部尚书、秦州都督,谥号懿,陪葬昭陵。

姚崇“以廉慎为师”姚崇,字元之,唐朝陕州硖石(今河南陕县)人,著名的政治家,官至宰相。

先后在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任过宰相,尤其是在唐玄宗时期,“以廉慎为师”,十分注意廉洁,协助唐玄宗兴利除弊,为开创开元盛世的局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他居陋室的故事正是其“以廉慎为师”的体现。

开元时期,曾经在武则天、睿宗、玄宗担任三朝宰相的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生活十分俭朴,全家住在离朝廷很远的地方,上朝处理完政事后,他不能回到家,只得就近住在一个寺庙里。

有一次,姚崇得了疾病,只好叫家人到庙里来照顾他,在庙里,他还带病处理政务。

唐朝官吏制度

唐朝官吏制度

唐朝官吏制度唐朝官吏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非常独特和重要的一个制度。

在唐朝,官吏制度起到了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

以下是有关唐朝官吏制度的一些介绍。

唐朝的官吏制度基本上是取自隋朝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完善。

官吏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考试进行,而非世袭或推荐。

科举考试分为殿试和会试两个阶段。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通过殿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会试。

而会试则是在首都开展的,最终通过会试的考生才能成为官员。

这种科举制度使得唐朝的官员选拔相对公正,能够减少部分官员的腐败现象。

在唐朝,官员的地位和待遇是根据官员的等级决定的。

官员等级分为九品和五品,九品中分别为正九品和从九品。

官员的等级决定了其在政治和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

高级官员享有更高的待遇和特权,而低级官员则相对较低,待遇也较为一般。

唐朝的官员职责也各有不同。

按照官员的职务和责任,可以分为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

中央官员主要负责国家的法制、军事、财政、文化和外交等方面的工作。

地方官员则分布在各地,主要负责管理和领导地方的政务和日常生活。

而官员的任职年限也有所规定,一般情况下为三年一职,之后需要轮换或升迁。

此外,唐朝的官吏制度还注重官员的考核和监督。

在唐朝,设立了监察官员和察举官员。

监察官员负责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纠正,确保官员的廉洁和公正。

而察举官员负责巡察官员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上级机构和皇帝。

这种制度可以强化官员的纪律和责任感,维护了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

总的来说,唐朝官吏制度是一套科举选拔官员、根据等级及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并加强监察的制度。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官员的廉洁和公正,保证了国家制度的稳定和顺利推进。

唐朝官吏制度的一些特点也影响和借鉴了后来的中国历史时期,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官吏制度范文

唐朝官吏制度范文

唐朝官吏制度范文唐朝的官吏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善和规范的官僚体系之一、唐朝在官吏选拔、官吏流动和官吏监察等方面都有自己的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为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是唐朝的官吏选拔制度。

唐朝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吏,这是中国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考试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唐朝设立了三个级别的科举考试,分别是明经科、明经进士科和进士科。

明经科是立身科,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

明经进士科是文官科,考察考生的文章才能。

进士科则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科目,考察考生的文学、历史、政治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科举考试在唐朝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为唐朝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人才支持。

其次是唐朝的官吏流动制度。

唐朝官吏的流动比较频繁,目的是为了保持地方政权的稳定和行政的高效。

唐朝有着严格的任免制度,官吏的任免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

唐朝的官吏普遍采取了三年一任制,即每三年需要调换一次官职,以保持地方官吏的清廉和公正。

同时,唐朝实行了“出使文官不过五年”和“地方文官不过七年”的制度,以避免地方官吏长期滞留在同一个地方,形成地方势力和不正之风。

这些制度保障了唐朝的政治稳定和地方治理的高效。

再次是唐朝的官吏监察制度。

唐朝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来监督官吏的行为和廉政。

唐朝设立了御史台,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的行为。

御史台的御史们可以直接上书皇帝,向皇帝反映官吏的问题和不正之风。

唐朝还设立了监司和供奉官,负责对御史、地方官吏的监察,监察官吏是否依法行事、廉洁奉公。

此外,唐朝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官吏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如“五六十者不任方正”、“贪墨颇百金焉者不可不查”,对官吏的贪污受贿等行为进行打击和制约。

这些监察制度保障了唐朝政府的廉洁和官员的廉政。

总之,唐朝的官吏制度在官吏选拔、官吏流动和官吏监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和规范。

科举考试帮助唐朝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为唐朝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人才支持。

古人廉洁家风故事

古人廉洁家风故事

古人廉洁家风故事
以下是两个古人廉洁家风的故事:
1.魏晋时期的司马迁:廉洁奉公
司马迁(约公元前145年-约公元前130年),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

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之后,司马迁投身于学术研究和写作,著有《太初历》、《律书》等多部作品,其中以《史记》最为出名。

司马迁在《史记》中禀承了先秦史书的写作体例和风格,力图完整而又精彩地记录中国历史上五千年的文化和政治发展历程,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2.唐朝时期的李义府:正直廉明的官员
李义府(648年-688年),字茂实,汉族。

唐朝初年著名的谏官。

他一生正直廉,“直言第一”,深得唐太宗的信任和敬重。

李义府前后担任过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和御史大夫等要职。

他敢于直言劝谏隋炀帝杨广的建议:“愿陛下减膳停工改作”,被皇帝采纳。

李义府还多次上表朝廷直谏杨广的弊政。

因此深受百姓爱戴称颂。

卒于唐贞观年间(627年-6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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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夏卿
有所干请,密以金内夏卿怀中,夏卿毁怀不受
新唐书·列传第八十七
18
归崇敬
先是使外国多赍金帛,……崇敬嚢橐惟衾衣,东夷传其清德
新唐书·列传第八十九
19
韦贯之
生平未尝通馈遗,故家无羡财
新唐书·列传第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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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朝
虽甚廉者犹受之,以结其欢,希朝一不纳
新唐书·列传第九十五
21
牛僧孺
所以饷朝中者皆在,至僧儒,独注其左曰:“……,送钱千万,不纳。”
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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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勉
其在朝廷,鲠亮廉介,为宗臣表。
新唐书·列传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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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珏
而李承状珏之简,赵赞言其廉
新唐书·列传第六十八
14
刘晏
然已命䈬录其家,……人服其廉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四
15
宋申锡
申锡以清节进,……顾自为近臣,凡四方贿谢一不受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七
16
陆贽
诸方赗遗一不取
新唐书·列传第八十二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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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琰
前后九度清白升进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28
阳峤
为本道按察使,所在以清白闻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新唐书·列传第四十五
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卢怀慎
怀慎清俭不营产,……虽贵而妻子犹寒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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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奂
(奂)为吏有清白称
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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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暹
虏服其清,……自弱冠誓不通亲友遗献,以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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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丘
丘更履华剧,而所守清约,未尝通馈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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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隐
人或以袖金相赠,尚隐曰:“吾自性分不可易,非畏人知也”
唐朝清官廉吏及其依据
1
屈突通
从平薛仁杲,时贼珍用山积,诸将争得之,通独无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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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无逸
……,其廉介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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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倣
南方珍贿丛夥,不以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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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方
其廉不贪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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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韩思彦
至是赠黄金良马,思彦不受
新唐书·列传第三十七
6
崔玄暐
为天官侍郎,当公介然,不受私谒
新唐书·列传第九十九
22
李景让
公廉洁亡素储,不为诸子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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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钧
擢岭南节度使,……钧一不取,时称絜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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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何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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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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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人感其惠,率牛马以馈素立,素立唯受其酒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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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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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清洁,每入朝,尽室而行,唯弊车一乘,羸马数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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