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峁煤矿防洪、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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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与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灾害划分为Ⅰ级(一般)、Ⅱ级(重大)、Ⅲ级(特大)灾害。
1、Ⅰ级地质灾害:指本矿可以直接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2、Ⅱ级地质灾害:指需依托总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3、Ⅲ级地质灾害:指需依市、县、乡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才能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二、基本情况: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市柳林县城北偏西直距约25km王家沟乡圪塔上村、延家峁村、任家山村、后备村一带,属柳林县王家沟乡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10°52′15″-110°54′11″,北纬37°36′14″-37°37′31″。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井田面积4.0716㎡,开采煤层为4-9号煤层,矿井可采储量145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服务年限11.6a。矿井可采煤层为4、8、9号煤层,现开采8#煤层。属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于中等。
三、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
四、主要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我矿井田内涉及采动影响的村庄下山峁村,已于2007年全部移民到刘家山村集中安置点,任家山村暂不受采动影响。乜家凹村因之前原任家山煤矿采动影响,居民房屋裂缝,部分又迁回居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井田内乡村交通公路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道路两侧的边坡,由于边坡过陡导致稳定性差,汛期明显加剧边坡的失稳,导致崩塌、滑坡。
(三)、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滑坡地面塌陷、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相关科室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派专人每天对隐患点进行观测;有预兆时,制定好险区人员疏散、撤离计划,以防止造成混乱而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
具体要求
(一)、汛期前,对井田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送柳林国土资源局。
(二)、派专人定期对隐患点进行观测。
(三)、地质灾害即将发生时,必须组织人员撤离。
(四)、地质灾害发生时或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柳林县国土资源局。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与有关人员职责: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矿成立应急援救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李朴
成员:成小平、贺建华、郭恩合、刘明清、李龙、
李雷平、值班调度、医务人员、全体救护队员。
职责:
1、总指挥(矿长):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矿总工和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矿长):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事宜。
5、救护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救援人员和处理灾害事故作战方案所规定的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必须先召集人员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险区人数。(二)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矿救护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矿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三)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技术性强、难度大、情况复杂多变、处理困难等特点,为保证抢险救灾的有效、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1、矿依托总公司技术力量的技术支持系统,由下列人员组成:秦光伟(机电)、毛候民(地测)、刘小亮(安检)、胡艳军(技术)、李军军(通风)。
2、矿依托外部的技术支持系统,由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
(四)应急救援通讯系统:
以矿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见应急救援通讯系统电话号码表)。
(五)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机制:
1、资金保障:煤矿防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既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煤矿防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资金由总公司和矿二级共同保障。
2、辅助救护队的管理:
(1)辅助救护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辅助救护队必须接受矿救援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3、救援程序的规定:
发生地质灾害时,以矿自救为主,矿辅助救护队和医疗机构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政府、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