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2021)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标题:道路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工程、附属设施、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道路工程监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监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变更等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监理程序与方法第六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过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等程序。
第七条运用定期巡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和监理报告编写。
四、质量与安全控制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五、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同时,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工程技术的发展,本细则也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内容仅为初步框架,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确保道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路面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充分发挥监理职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 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3.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4. 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监理范围1. 路面工程包括:基层、底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2. 路面工程配套设施,如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
四、监理组织1. 成立路面工程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2. 监理项目部下设各专业组,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
五、监理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负责路面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工作,对监理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 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监理程序1. 施工准备阶段:(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审查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及设备;(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度安排;(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2. 施工过程监理:(1)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整改;(3)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5)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6)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文明。
3. 施工验收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2)对验收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工程符合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3)组织验收会议,对验收工程进行综合评定;(4)签发验收报告。
七、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理工作流程及方法;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正公平;3.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理程序,确保监理工作质量;4. 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监理实施细则(道路)(2024)
引言概述:监理实施细则(道路)的制定旨在规范道路监理工作的实施程序和注意事项,确保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监理单位的职责、组织管理、监理程序、监理内容、以及监理结果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监理实施细则(道路)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监理单位是道路监理实施的主体,其职责包括监督施工方按照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监督安全生产等。
2.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二、组织管理: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2.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进度安排,按计划进行监理,同时与施工方、设计方、业主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三、监理程序:1.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预审工作,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施工方的作业规范、施工质量的把关等。
3.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检测和质量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记录并反馈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与处理情况。
四、监理内容: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施工材料的品质合格。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工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5.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五、监理结果:1.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给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与施工方、设计方、业主方商讨解决方案。
2.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报告,总结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结果对施工方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证明。
总结:监理实施细则(道路)是对道路建设监理工作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涵盖了监理单位的职责、组织管理、监理程序、监理内容、以及监理结果等方面的要求。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万宝路道路改造工程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一、工程概况:(一)道路走向呈近东西向,东南部与南环路交汇,西北部与谭城路相交,中部与翠园路、西航路相接,全长2346.069m,中部高程40~55m,主要以海积平原地貌为主,万宝路拟建场地无影响场地稳定的不良物理地质现象。
(二)本次道路设计拓宽原有万宝路中央分隔带5米,同时在机动车道两侧布置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如下:6.5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11米机动车道+5米中央绿化分隔带+11米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4米非机动车道+6.5米人行道=54米(道路全宽)。
2、行车道断面布置车行道宽11米划分为0.25米路缘带+3.5米的车道3个+0.25米路缘带。
3、道路横坡设计:车行道横坡为1.5%。
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横坡为1%(反坡)。
(三)道路工程技术指标1、道路等级:城市Ⅱ级主干道2、设计通行能力:6396/小时3、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4、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5、桥涵及道路构筑物设计荷载:城—A级6、抗震设防烈度:按Ⅱ类场地7度近震设防7、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8、路面设计年限:15年(四)路面设计1、本次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结构形式为:利用旧砼路面部分的路面结构为: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旧砼路面;2、管线过街沟槽部分的路面结构为: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2cm厚抗折4.5MPa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 厚C20水泥混凝土;3、拓宽新建的机动车道及环岛拆除部分路面结构: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cm厚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垫层。
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标题为: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前言路面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对其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确保路面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在路面工程施工中,基层和底基层是路面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路面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耐久性都受到它们的影响。
因此,对基层和底基层的监理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 2. 工程监理相关规定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按照下列相关规定进行监理:1. 《公路路面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G H20-2014)中有关基层、底基层工程验收条款;2. 《公路工程验收规范》(JTG B01-2014)中有关工程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的规定;3. 工程建设标准化与验收管理办法》(JGJ/T 99-2015)中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4. 工程监理实施技术规范》(GB 50300-2013)中有关工程监理程序的规定。
## 3. 工程监理实施内容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监理实施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确认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情况:监理人员应当在审查施工方案时仔细研究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的施工技术路线、施工方法和工艺要求等,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2. 确认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监理人员应当对所有的材料交货单、检验报告、质量证书等进行严格的检查,以确认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 检查基层、底基层工程施工情况:监理人员应常规检查路面基层和底基层工程的施工情况,包括材料的铺设厚度和密度、操作情况、施工质量等。
4. 检查路面基层、底基层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半干硬基层或底基层工程施工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对基层、底基层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某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某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细化和具体规定,旨在规范监理单位的行为,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行。
第四条安全监理的任务是保护人身安全、公共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并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维护公路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组织安全监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报送监理委托人审批。
第八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监理委托人提供监理报告。
第九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委托人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安全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三)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四)监督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五)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例会,并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考核和奖惩事项提供参考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应当依法行使权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向监理委托人提供安全情况的反馈,包括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配合,共同维护公路工程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理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五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安全体系的完善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路面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为确保路面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包括路基、基层、面层等各个施工阶段。
二、组织管理2.1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路面工程施工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路面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3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三、施工准备3.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编制施工安全方案,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3.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场地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划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3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四、施工过程管理4.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4.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用电、机械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5.1 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5.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人员通行安全。
5.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六、应急处置6.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6.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3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七、监督检查7.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2 施工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整改。
沥青路面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为加强青莱高速公路马莱段的路面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化、程序化,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三大目标,特制定本工程路面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供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2、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依据青莱高速公路马莱段工程合同条款和各种技术规,利用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工程进行监督,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
3、监理依据1. 国家法律和根据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技术标准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 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技术规。
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J077-9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2003年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
4、工程概况国家重点公路至红其拉甫线马站至莱芜段高速公路工程,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的“十三纵十五横”中的第五条横向线路至红其拉甫线在境重要组成路段。
根据至红其拉甫线的总体走向,在境由市起,经莱芜、、聊城进入省,与省规划的“五纵四横一环”公路主框架中的“一横”吻合,因此至红其拉甫段同时也是省“五纵四横一环”公路网主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合同段为马站至莱芜段高速公路项目第11合同段,路面工程主要位于市沂源县境,起于沂源县沂源隧道K190+000,终于沂源县鲁村镇福吉山村K204+830,全长14.83KM,本合同路面工程还包括沂源西互通立交路面共3897 米。
5、工程数量本合同路面主要结构层合同工程数量如下:6、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 填土高度大于等于5m的路段及特殊路基的路面施工前,应对观测资料认真负责地进行整理,确认路基稳定后,方可进行路面各结构层的施工。
路面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
路面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规定》,总监办文件《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项目强制性标准。
1.2驻地办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工程监理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
1.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1.5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6 监理组织机构中应设置安全领导小组,各级主管必须遵守本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到监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1.7 在实施中,除应符合本大纲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1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特别是重点、难点的工程和部位,熟悉工程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现场电力线和居住环境的数据和条件。
2.2 在建立监理质量保证体系的同时,要建立监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3 检查施工单位驻地建设、质保体系的同时,检查车站是否处于危险区域,具体消防距离和消防措施。
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和生活、生产区分开,安全距离要满足有关规定。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
2. 制定监理计划和安全监测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监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 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安全监督报告,做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三、监理工作流程1. 施工前安全检查(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2)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施工中安全监督(1)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继续跟踪整改情况。
3. 施工后安全评估(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对道路工程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提出建议,确保工程的持续安全。
四、安全监督要点1.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 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责任追究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履行职责、监督不力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七、附则本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监理单位负责执行。
如有需要,监理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即为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希望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道路施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述1. 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周期等;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3. 工程施工范围、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等。
二、监理工作制度及流程1. 监理机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2. 监理人员配备及培训;3. 监理工作流程:开工审核、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测量监理、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建筑材料审核、技术审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审核、旁站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处理、信息资料管理等。
三、路基工程监理要点1. 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清表,确保地基基础符合设计要求;2. 施工过程中,对路基土石方进行检测,确保路基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路基排水设施施工,确保路基排水畅通;4.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路基防护工程,确保路基稳定。
四、路面工程监理要点1. 施工前对路面基层进行检测,确保基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 施工过程中,对路面材料进行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路面施工,确保路面平整度、厚度等指标达到设计要求;4.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路面防水、排水设施施工,确保路面防水、排水效果。
五、排水工程监理要点1. 施工前对排水设施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2. 施工过程中,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测,确保排水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排水设施施工,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六、盖板涵工程监理要点1. 施工前对盖板涵设计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2. 施工过程中,对盖板涵材料进行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盖板涵施工,确保盖板涵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七、道路附属工程监理要点1. 施工前对道路附属工程设计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2. 施工过程中,对道路附属工程材料进行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道路附属工程施工,确保道路附属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2.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篇)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1、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在不同的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
2、基层施工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
加水闷料后,作业人员应戴草帽、口罩防护用品进行翻拌。
装卸、洒铺及翻拌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在上风侧进行操作,运输车辆应采用蓬布遮盖。
3、基层施工的拌和料场,装卸机不得在料堆上空心掏料,应视料堆现场情况先作放坡处理后,再行装料;装运基层混合料的运输车不得随车载人,人工清理粘贴在自卸翻斗汽车内的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汽车司机。
4、沥青路面施工时,沥青操作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有过敏反映者,不应从事沥青作业。
5、沥青洒布机作业时应事先检查设备及洒布装置、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喷洒沥青时,如发现喷头堵塞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关闭阀门,再行修理。
6、沥青拌和楼控制室须配备灭火器材,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启动、运转、停机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液化气点火装置,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
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工作时如遇烘干拌合筒着火,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并停止供给沥青,可再用含水量较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拌合机组进入正常运转后,各岗位人员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部件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运转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料,待搅拌鼓、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方可停机;拌合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8、摊铺机作业时,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由专人指挥,协调一致,同步运行,换档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运料车运输须限速行驶。
最新道路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道路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为确保道路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最新道路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道路建设监理行为,促进工程质量的保障和提高。
第二章监理组织
第一节监理组织的设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建设监理活动。
监理组织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经验条件。
第二节监理组织的管理
监理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被监理单位实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监理职责
第一节监理任务
监理组织应当对道路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保质完工。
监理组织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二节监理义务
监理组织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建设单位,不得向被监督单位泄漏技术秘密或商业机密。
第三节监理备案
监理组织应当将实施监理的有关情况进行备案,便于相关部门
进行监管。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结论
监理组织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和结论,明确标明工程质量情况和问题,为建设单位和有关方面依法处理提
供依据。
第五章监理费用
监理组织应当根据合同和相关规定,合理收取监理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监理义务,对监理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得妨碍监理组织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干扰监理行为。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路面工程的监理工作所制定的具体实施规范,其目的在于确保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避免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地层不稳定、质量不达标,导致施工质量下降或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就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界定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实践经验,制定并实施的一套专门用于监理道路工程的规范。
在路面工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对材料配制、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程量计算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把控,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高标准达成。
二、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施工前期(1)审查施工图纸,确认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
(2)审核供应商及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施工经验等。
(3)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工程条件,制定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中期(1)拟定监理计划并逐项实施,重点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
(2)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录安全和环保情况。
(3)检查材料及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抽检采样。
(4)检查施工工艺是否规范,施工表面是否平整、牢固,边角是否平直。
(5)核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6)审核工程变更,制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控制方案。
3、施工后期(1)检验交工成果,核查已完成工程量。
(2)进行最后的质量验收,确认各项工程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3)制定保修期计划,对工程缺陷进行整改。
(4)审核竣工图纸,进行最终验收,保持工程历史资料。
三、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应用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减少施工质量问题和工程事故的发生;提高了施工质量和工程保障水平;优化了管理流程和管理效率;增强了政府和公众对道路施工的信心和满意程度等。
在道路工程建设中,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完善和落实将是保证道路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每一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和把控,才能更好地维护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1.1 任务路面工程监理的任务主要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均符合协议要求。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1.2 职责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合同约定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二、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效果评价2.1 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应该在施工开始之前和关键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2 效果评价监理人员应该在每个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并按照要求完成工作。
同时,监理人员应该制定合适的方法和程序,对施工工作进行定量评估,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步骤3.1 方法监理人员应该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包括对施工过程的实时检测和建立监控台账等,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步骤3.2.1 介入计划阶段在工程承包商进行路面工程施工计划编制之前,监理人员需要介入以确保计划符合要求。
3.2.2 施工前的评估审查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承包商交给施工前的“规范验证”和“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如果必要,监理人员应要求工程承包商改进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
监理人员应在安全和质量控制计划上签字确认,为施工准备工作提供指导。
3.2.3 监督施工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检查,并对施工过程和材料进行记录。
3.2.4 审核完工当施工承包商完成路面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应进行审核完工工作,并确定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确定合格后,监理人员应进行拆修制度的签字确认,以表明施工完全符合预期。
四、工作成果评价的方法和步骤4.1 成果评价的方法对监理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价,应该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标准来代表路面工程的质量。
4.2 成果评价的步骤4.2.1 识别路面质量评价指标监理人员应采用合适的指标和质量标准来确定路面的质量。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细则范文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细则范文
路面施工是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环,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对路面施工的安全监理。
为了规范路面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定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从施工准备、施工管理、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四个方面,阐述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的细则。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充分,包括路面勘察、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编制等,确保各项工作无障碍进行。
2.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排除险情、标识施工区域等,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3.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熟悉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二、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识,包括警示标识、施工区域划定标识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警示。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3.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与周边环境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引起的纠纷和安全隐患。
三、施工质量
1.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质量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3.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四、安全检查
1.施工期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是否到位等。
2.安全检查应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3.安全检查结果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路面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和施工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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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路面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2021)路面工程监理安全实施细则(2021)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总则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规定》,总监办文件《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1.2驻地办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工程监理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
1.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1.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1.5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6监理组织机构中应设置安全领导小组,各级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大纲的有关规定,做到监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1.7在实施中,除应符合本大纲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交通行业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监理准备工作阶段2.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特别是重点、难点的工程和部位,熟悉工程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和人居环境等资料和情况。
2.2在建立监理质量保证体系的同时,要建立监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3检查施工单位驻地建设、质保体系的同时,要检查驻地是否处在危险区域和具体的消防间距和消防措施。
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和生活、生产区分开,安全距离要满足有关规定。
2.4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便道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便道的宽度是否满足安全会车的要求,便道路基是否稳定可靠,便道的高度是否处在施工期供水位之上。
检查便道各类警示标志(如限速、指向标志)等。
2.5在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设备履约情况的同时,尚要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对从事特殊工种,尚需施工单位出具该类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无不利于该作业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
并按规定要求上岗。
2.6施工中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监理人员必须事先予以了解,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咨询,制定或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7下挖工程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管线的埋置位置与走向,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8测量钉桩时不得对面使锤;在高压线下工作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在有车行的道路上作业时,应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2.9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施工监理工作阶段3.1路基防护3.1.1路基防护工程应自下而上进行,禁止在同一断面一定的范围内上下同时作业。
3.1.2路基防护预制构件堆放应整齐稳固,不能堆放过高,堆放处应离边坡顶1.5米以上,防止跌落误伤边坡上安装预制构件施工人员。
3.2路面工程3.2.1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在不同的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
基层施工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
加水闷料后,作业人员应戴草帽、口罩防护用品进行翻拌。
装卸、洒铺及翻拌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在上风侧进行操作,运输车辆应采用蓬布遮盖。
3.2.2基层施工的拌和料场,装卸机不得在料堆上空心掏料,应视料堆现场情况先作放坡处理后,再行装料;装运基层混合料的运输车不得随车载人,人工清理粘贴在自卸翻斗汽车内的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汽车司机。
3.2.3沥青路面施工时,沥青操作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有过敏反映者,不应从事沥青作业。
3.2.4沥青的加温预热,当采用蒸汽加温时,锅炉的安全应按本大纲《锅炉》的有关要求办理,蒸汽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人员触及的部位应用保温材料包扎;当采用远红外加热沥青,使用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和过载保护装置是否良好、电器设备有无接地;当采用导热油加热沥青,加热炉使用前须进行耐压试验,其压力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的二倍。
3.2.5沥青洒布机作业时应事先检查设备及洒布装置、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喷洒沥青时,如发现喷头堵塞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关闭阀门,再行修理。
3.2.6沥青拌和楼控制室须配备灭火器材,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启动、运转、停机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液化气点火装置,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
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工作时如遇烘干拌合筒着火,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并停止供给沥青,可再用含水量较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3.2.7拌合机组进入正常运转后,各岗位人员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部件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运转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料,待搅拌鼓、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方可停机;拌合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3.2.8摊铺机作业时,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由专人指挥,协调一致,同步运行,换档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运料车运输须限速行驶。
3.3主要工序与设备机械设备在各个施工工序需有使用安全说明。
要求施工单位布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时,认真规划施工场地,做好用电技术安全措施。
3.3.1机电设备3.3.1.1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开关应装防水箱并加锁,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1.2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其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在统一供电系统中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3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3.2模板3.3.2.1木工加工机械使用前应事先检查、检修和加油润滑。
机械操作人员要扣紧衣扣和袖口,埋好衣角,长发不得外露,严禁戴手套作业。
机械运转部分应设防护罩或防护板,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刀具时须切断电源。
3.3.2.2模板的安装与拆除要有专人指挥,并按规定的工序顺序进行。
机械吊运时,绳索应安全可靠,吊物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
3.3.2.3现浇模板的支架按3.3.11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3.3.3钢筋加工与焊接3.3.3.1钢筋冷拉和调直场地作业时非工人人员不得进入场地内。
切断机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集束进行切断。
3.3.3.2电焊作业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场地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焊接人员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严禁在压力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
3.3.3.3焊接的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金属管(构)件接触。
高空作业时,焊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3.3.4气焊作业除遵守本大纲3.5.2.02—03有关规定外,尚需遵守如下的规定:(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并备有灵敏可靠、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并距易燃、易爆品10m 之外;严禁明火检验漏气。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操作顺序作业;(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剧烈震动和强阳光暴晒;(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其浮筒顶严禁堆放物件,并不得用手加压和摇动。
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乙炔发生器不得安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位置,焊接场地距明火不得少于10m;(6)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3.3.4锅炉3.3.4.1锅炉的安装或检修合格后应报当地劳动部门检查批准,方可点火运行。
3.3.4.2一般应单独建造锅炉房,如与其他生产房相连时应用防火墙隔开,其锅炉容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3.4.3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运行中如发生严重威胁锅炉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投煤时,应注意燃料中混杂的有害物质。
3.3.5起重吊装3.3.5.1起重吊装应遵守下列规定:大型吊装工程应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验算,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作业应指派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指挥,参加施工的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和配合,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逐级加载的试吊;钢绳地锚要牢固,钢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规定:用途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5吊挂和捆绑用6支承动臂用4千斤绳8-10卷扬机用5缆索承重绳3.753.3.5.2起重机具和卷扬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自行制造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3.3.5.3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1KV以下1.51-35KV3≥60KV0.01(V-50)+33.3.6高处作业3.3.6.1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
3.4.6.2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