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保障性住房申报、调查、审批表
申请经济适用房表2
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
经济适用住房
小区
以上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住房保障部门可以用收回房屋或补缴差价的方式对本人进行处理,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
工作单
位或居
委会核
查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 作 单 位
户口所在地
月收入
年 度
收 入
配 偶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 作 单 位
户口所在地
月收入
年 度
收 入
现家庭住址
联 系 电 话
申请保障房
理 由
一、公租房:1、无房户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二、经适房:1、无房户 2、拆迁户 3、危房户4、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配 偶
工作单
位或居
委会核
查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受 理
意 见
受理人: 复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核 准
意 见
审核人: 复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承 租
或
申 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情 况
位 置
建筑面积
(m2)
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
经济适用住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
公租房申请 人类 别
1、低保户2、低收入家庭 3、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 4、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5、其他
房地产租赁申请审批表
房地产租赁申请审批表
租赁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房屋信息:
房屋地址:
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租金金额:
押金金额:
申请原因:
请简要叙述您租赁此房屋的原因,以及您计划如何使用该房屋:
申请附加材料:
请列举下列附加材料,并在后面勾选已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单位证明()
3. 收入证明()
4. 房屋产权证明()
5. 其他(请注明):
申请声明:
本人拟租赁上述房屋,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及管理规定,不以此为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的场所。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江西省村镇建房申报审批表
编号:
江西省村镇建房申报审批表
县(市/区):乡(镇):村(居)委会:
建房申请人(单位):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一、本表示意图以上栏由申请人(单位)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清楚,项目填写不全或涂改无效。
二、单位意见各栏应按表中顺序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三、本表适用于村镇规划区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
四、本表一式三份,由建房申请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五、房屋竣工验收后,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将此表连同有关批准文件、证书复印件、房屋设计图纸
等资料整理归档。
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审核表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社会保险缴纳
养老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受理情况
该户已于年月日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份;□承诺书 份;□申请审核表份;□身份证明份;□婚姻证明份;□工作证明份;□收入证明份;□资产证明份;□住房证明份;□其它份,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复审
1、经审核,该户符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拟配租 居室,□该户属于优先配租家庭。拟于年月日开始第三次公示(五天);
2、该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3、第三次公示结果:□无异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且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元;经营性收入:元;其他收入元;共计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社会保险缴纳
养老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月缴纳基数元)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共同申请人2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元
汽车资产
□有(□自用□营运,购买价元);□无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
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工作所在地社区:
社区(盖章):
年月日
保障性住房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领导复审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局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申请人工作
(务工)单位
月收入:元/月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信息及就业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务工)情况
月收入(元)
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
房屋地()③继承()
④受赠()⑤租赁()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报的申请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保障性居住房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X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
您好!我谨以此信向您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希望通过政府的帮助,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和基本情况:
一、申请理由
1. 住房困难:我目前居住的条件十分拥挤,是一家四口挤在不足60平方米的小屋里。
随着孩子的成长,生活空间越来越狭小,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
2. 经济条件有限:我是一名普通职工,收入稳定但不高,无力承担市场房价。
保
障性住房的价格相对实惠,符合我的经济能力。
3. 社会责任感:我相信,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为了让更多低收入家庭享受到
合理的住房条件,实现社会公平。
我愿意积极参与到这一伟大事业中来,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个人基本情况
1. 姓名:XXX
2. 年龄:XX
3. 职业:XXX公司员工
4. 收入状况:月收入XXX元,稳定且连续缴纳社保、医保等保险。
5. 家庭状况:已婚,有两个孩子,配偶无固定工作,家庭负担较重。
6. 房产状况:目前在XXX地区拥有一套自建房,但面积较小,无法满足生活需求。
三、申请承诺
1. 我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获得保障性住房后,我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3. 我将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希望政府能够审核通过我的申请,给我一个改善生活条件的机会。
在此,我提前向您表示感谢,并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联系方式: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保障性住房申报查核工作方案
保障性住房申报查核工作方案合理规划、开发建设直管住房,为及时弄清楚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消费市场需求。
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的房产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问题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海南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若干意见》琼府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症结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二、工作原则采取“统一表格、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标准”方式实施。
村(居)委会或申报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的初审工作;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属主管单位负责对村(居)委会、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审判复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和市民宗委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和简易房改造申报资格进行。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工作机制。
三、申报对象可以核发保障性住房:下列家庭户。
一)每户符合租赁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户。
二)符合购买核心家庭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户。
三)市属国有企业无住房的困难职工家庭户。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五)符合申报管理体制条件的市属行政单位干部职工。
六)因旧城改造或基本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家庭。
七)农村危房、木架需改造的家庭户。
四、申报条件一)申请人申请廉租房的应同时符合条件:1申请人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3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利润率收入低于8760元;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绝非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人员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4申请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申报单独作为中产阶级户申报。
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承租的市场住房
□ 购买 □ 承租 □ 自建
、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居住住房建筑面积总和÷参加申请人数(非住宅用房和向市场承租的住房面积不计入总和)。2、该房屋属 该类别前的□ 打“√ ”,并在其余的□ 内打“×”,表中的□ 必须不留空白。3、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包括: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 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等。4、非住宅用房包括:店面、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5、其 房、农村自建住房等。6、向市场承租的非住宅用房不必填写。7、请按住宅和非住宅用房的顺序填写。
□ 商品住房 □ 城镇自建住房 □ 农村自建住房 □ 违章搭盖住房 □ 其它住房
A房屋有权处置人签名:
B房屋有权处置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1、房屋属于表中哪一款处置意见的,请在该款房屋的前□ 内打“√ ”,如不属于的,请在该 房屋的前□ 内打“×”,表中的□ 必须不留空白。2、房屋有权处置人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房屋的产权 人和共有产权人)、承租人和共同承租人。3、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共同承租人)为多人的,均应签名。 4、属于向市场承租住房以及无住房的,请在房屋有权处置人签名处填写“无”。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租金补助意见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和《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管 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补助申请人所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房屋租金 的 %,由申请人自付房屋租金的 %。
租金补助金按《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和租金管理有关规定发放。
请勿填写此栏
轮候号 NO:
申请时间
年月日
/zfxxgk/zdgk/zd00115/zd00115_08/zd00115_0857/201011/t20101 117_10027684.htm
任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任县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姓名乡(镇)社区居委会填表时间:年月日- 1 -- 2 -- 3 -填表说明一、申请人信息(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类型为必须填。
(二)申请类型中,城镇低保家庭属第一类住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属第二类保障;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属第三类住房保障。
(三)婚姻状况:在对应的方框中打钩,离异家庭须填写离异时间。
(四)家庭总人数:指一个自然家庭的人数,包括夫妇双方加未婚子女;单身就填一人。
(五)是否本县户籍: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填写“是”;外来务工人员填写“否”。
(六)居住方式:住自有住房、租公房、租私房、单独住父母(子女)房、与父母(子女)同住、借住、其它;居住地址及工作单位如实填写。
(七)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县和乡镇。
(八)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工薪收入:指申请人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工资、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总和。
二、家庭成员信息(一)此处不再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
(二)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工薪收入:指申请人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工资、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总和。
三、家庭收入情况(一)家庭年工薪收入总额指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工薪收入之和;(二)家庭其他收入:提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的其他收入。
包括: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经营性净收入:指个体、私营业主等在工商行政机关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等,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①投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价证劵股息红利收入、商业保险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②知识产权收入,指以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合法转让、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而取得的个人收入;③出售、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指将家庭拥有的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售、出租产生的收入;④其他财产性收入,指除上述之外的财产产生的收入。
新保障性住房入户调查表
街乡社区
申请类型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点)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房屋产权人
承租人
产权/承租人与申请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含岳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其他________
共同居住人
人
姓名及与
申请人关系
证件编号
以上调查情况 □属实 □不属实。 被调查人签字:
入户调查人签字: 社区盖章:
□无 □有
产权人姓名
地址: 或同(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有无拆迁款
□无 □有
拆迁补偿款金额
元
机动车
□无 □有
型号及车牌号
颜色
色
汽车或高档摩托车属:□ 自用 □ 借用 □ 租用 □ 单位
有价
证券
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基金
□无 □有
持有金额小计
元
存款
万元以上存款
□无 □有
存款金额小计
元
其它资产
元
家庭总资产净值
元
特殊照顾对象家庭情况
家庭特殊情况
□有60岁以上老人□有患大病人员 □有严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军转干部□被拆迁或已腾退□承租危房□面临拆迁、腾退 □放弃已获得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患大病种类
姓名
□优抚种类
级别:
姓名
□重残种类
□肢体 □视力 □智力 □精神 级别:
姓名
______种类
姓名
证件名称
家庭住房情况
类型
□ 成套楼房 □ 简易楼房 □ 平房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调查及审批表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住房面积㎡
借住情况
房
房屋结构
房屋性质
1、商品楼房 2、自建平房、(打“√”)
审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所在社区调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镇政府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
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调查及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族别
身份证
号码
身体
状况
家庭
人口
原户籍所在地
照
现居住
住址
联系
电话
所在用工单位
聘用时间
片
参加社保时间
家庭月收入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族
别
文化
程度
出生
年月
婚姻
状况
与户主关系
身体状况
劳动能力
人员类别
工作
单位
月收入
身份证号
住
房
情
况
无房
租房面积㎡
租房月租金
有
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申请人工作
(务工)单位
月收入: 元/月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信息及就业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务工)情况
月收入(元)
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
房屋地址: 面积:㎡
房屋来源:①自建( ) ②购买( ) ③继承( )
④受赠( ) ⑤租赁( )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报的申请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
责任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所在地社区: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保障性住房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复审Βιβλιοθήκη 见:(签字):年 月 日
局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省直单位申请住房补贴《调查函》填写说明
省直单位申请住房补贴《调查函》填写说明
1、申请人的调查函是由单位去盖章还是由个人自己去盖章,由单位自行研究决定。
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由单位外调。
2、调查函中“出具证明单位房管部门公章”一般是指单位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公章;没有前述部门的,可以盖办公室等管理单位房产部门公章。
3、调查函中“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必须是单位法人公章,不能盖法人内设或下属单位公章。
比如江西师范大学必须盖“江西师范大学”公章,不能盖江西师大××学院的公章。
4、调查函中“市、县房改办公章”指申请人或配偶在1998年6月30日之后调入省直单位前曾在外地(外地是指南昌城区以外的地方)单位工作过,这种情况,除了要盖外地工作单位房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外,还需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房改办盖公章;在外地多个单位工作过的,要有多张调查函(每单位一张);工作单位在南昌城区内的,不需到市房改办盖章。
5、申请人本人1998年6月30日以后一直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没有调动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本人不填写调查函。
6、在省直单位1998年6月30日房改之前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已经实行房改,之后调入省直单位工作的,调查函的内容应包括1998年6月30日之前职工享受房改政策情况。
7、申请人配偶是农村户口,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在户口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农村户口”。
8、申请人配偶属城镇户口且无业或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由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上级主管的街道办事处在出具证明并注明“无业”或“在民营企业工作”。
9、申请人配偶属城镇户口且原有工作单位已改制或倒闭的,由原工作单位留守部门盖章或原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住房保障申请材料清单.doc
住房保障申请材料清单一、申请保障家庭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住房相关材料(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2.申请人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含结婚证、离婚证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一份);3.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成员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相关)(一式一份);4.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户口簿复印件(成员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相关)(一式一份);5.申请保障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相关材料(提供最近1年银行工资发放清单、诚信申报填报后经社区、村委确认的收入相关、单位确认出具的收入相关);6.未婚子女异地就读相关材料;7.未婚子女参军服役相关材料;8.未婚子女服刑相关材料;9.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相关材料;二、申请人父母家庭材料10.申请人父母住房相关材料(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11.申请人父母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含结婚证、离婚证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一份);12.申请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父或母或父母已故的,提供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相关材料(死亡相关材料)(一式一份);13.申请人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如申请人父或母或父母已故的,提供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相关材料(死亡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三、申请人配偶父母家庭材料14.申请人配偶父母住房相关材料(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15.申请人配偶父母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含结婚证、离婚证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一份);16.申请人配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父或母或父母已故的,提供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相关材料(死亡相关材料)(一式一份);17.申请人配偶父母户口簿复印件,如申请人父或母或父母已故的,提供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相关材料(死亡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四、申请人已婚子女家庭材料18.申请人已婚子女(含儿媳、女婿)住房相关材料(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19.申请人已婚子女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含结婚证、离婚证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一份);20.申请人已婚子女(含儿媳、女婿)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21.申请人已婚子女(含儿媳、女婿)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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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
瑞昌市保障性住房
申报、调查、审批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报地所在社区(单位):
申报地所在街道(单位):
常住地址:
家庭人口数: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家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 M2
瑞昌市房产管理局制
申请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申报对象:家庭人均年收入、房屋建筑面积未超过当年政府批准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报地点:申报人居住所在地(单位、企业、居委会、村委会、分场)。
三、共同申请人条件:
1、以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为一户申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申报,单独立户的也可单独申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之日。
2、离异家庭子女按离婚协议及法院调解、判决书,子女随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报,非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申报。
3、申报人及共同申请人须是申报之日拥有申报地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两年以上含两年(外地读书或服兵役除外)的。
(特指申请廉租住房对象)
4、申报人及共同申请人须未在车辆登记机关登记任何私家车车辆,不含二轮和正三轮车辆。
(特指申请廉租住房对象)
5、申报人及共同申请人须是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或是在市区内与企业已签定1年以上劳务(聘作)合同的。
(特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
四、家庭房屋(含非住宅及外地房屋)填写范围
1、家庭常住地房屋指当前人住的房屋。
2、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房屋、私有农房、租住公房(含廉租房);以及己签定交易合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均需填写。
申报之日前两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均需填写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五、家庭成员收入:按上年度个人总收入填写,指工资、福利、补贴、奖金、个体私营纯利润、分红等个人领取的所有收入。
六、表格中的选项栏请在对应的“口”中打“√”。
七、表格内容用钢笔、正楷字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将记录到住房保障家庭对象信用档案中。
八、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
1、已填写的《瑞昌市保障性住房申报、调查、审批表》
2、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
3、住房证明
(1)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包括原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租住公房或私有的租赁合同。
4、申请人家庭户口簿与申请人同住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以及婚姻证明;
5、收人证明
(1)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人证明;
(2)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出具收人证明;
(3)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
6、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与材料。
7、共同申请人超过表格人数请自行增加申请表2—4。
申请表1-1
诚信承诺书
因本人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按规定需要接受相关部门、单位对本人家庭情况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了解、接受《瑞昌市低收人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若采取虚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认定的,’我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进行调查。
四、本人如果分配到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证将原市直管公房、单位公房腾退出来,交由原单位;如在两个月内未腾退的,同意将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市房管局收回。
房屋交付一个月内及时办理交房相关手续。
五、不将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空置。
六、爱护和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不擅自加层、改建、扩建、装修或改变住房建构结构、设备、设施,不改变住房使用用途。
七、按市房管局核定的租金额,按规定的时限缴纳租金。
八、当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时,保证在当年内向市房管局报告,并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变更。
以上是本人自愿做出的承诺,并会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申请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
所在申请社区(单位)意见: (盖章)
瑞昌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社区(单位):
本户申请人由家庭员一致推荐产生,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现申请瑞昌市保障性住房,并承诺以下申报内容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入户调查情况表
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人口人,申请家庭成员人。
年月日,我单位(社区)对该同志家庭的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水平和住房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收入情况:
2、实际生活水平情况:
3、住房情况:
调查人员签字:
单位(社区)盖章
年月日
群众评议情况表
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人口人,申请家庭成员人。
年月日,我单位(街道)组织群众对该同志家庭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进行了评议,评议情况如下:
1、收入情况:
2、实际生活水平情况:
3、住房情况:
评议群众签字:
单位(街道)盖章
年月日
注:所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必须全部粘贴。
复印件可由由发证机机盖章,社区(单位)核对原件,并由受理认定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注:所有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就业创业证明必须全部粘贴。
复印件可由由发证机机盖章,社区(单位)核对原件,并由受理认定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注:所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必须全部粘贴。
收入证明须提供原件,低保证、特殊人员证明复印件须由发证机关单位盖章,社区(单位)核对原件,并由受理认定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注:所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及资产证明必须全部粘贴。
无房证明由申报社区(单位)入户调查出具。
申请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