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庭装饰工程专用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姓名:
甲方住址:
施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
XX组团X栋X单元_X楼_1_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电话:
资质证号:
工程负责人:
年月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1、工程施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XX组团X栋X单元_X楼_1_号。。
2、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及内容(附表:工程预算书)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部分未注主材项目),乙方负责设计。
4、工期:天(如有工期变更则相应顺延);
合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元,
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图纸
1、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经乙方审核后,由甲方签字认可,乙方按图施工。
第三条:甲方责任范围
1、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协调物业、邻里关系。
2、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等项目,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甲方指定专人对施工工程资料进行签认(附表:工程分项验收单、材料报验单、变更签证等)。
4、工程开工前,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图纸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甲方对变更图纸、工程签证进行签认。
5、甲方指定专人对进场材料品牌、质量进行签认。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范围
1、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及报价约定的项目认真施工,其从事水、电、管线等施工的人员,应当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执行完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施工中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处理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保护好居室原有各类管道,保证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
4、严格按照主材明细表所指定材料品牌、规格进购材料并由甲方认可。
5、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或隐蔽工程,甲乙双方现场签证,必须现场定价不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签证,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开工前,乙方应书面明确所有工程项目;由于乙方的原因,施工项目或隐蔽工程缺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增加工程及费用,乙方应承担增加工程费用的30%。
3.由于甲方的原因,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对已完成的分项项目变更按合同价收取,包括制安、拆除等费用。施工未完部分,按实际造成损失费用计算。材料进场尚未施工,进行变更的部分酌情收取管理费另加搬运费。
4、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
必须经甲方批准。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附部分未注主材及甲方提供的主材),双方共同进行材料验收,甲方有权留样。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有关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质量、有害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控制等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使用范围等标识。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
3、乙方应提供乙方采购主要装饰材料的质量卡控标准、材料验收和现场使用材料的质量控制记录交甲方审议。
4.开工前, 乙方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清单。
第七条:工期规定
对以下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1、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日期完成,甲方应负责工程影响的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
4、根据增项工程量大小,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1、施工按贵州省、贵阳市行业有关标准、质量规范执行。
2、其它规定: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工程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申请由质量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贵阳市行业有关标准、质量规范标准,由责任方承担修复、赔偿损失和认证
相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实施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每种工种完工后,乙方应提供公司装修质量卡控标准、项目施工人员的自检和质检人员质量检查书面记录复印件及现场图片凭证,备份一份通知交甲方,双方到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工种。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乙方采购装饰装修材料的,应当向甲方交付主要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照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附表:工程保修单)和各类管线竣工图。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30%,即元;以后付款方式以工程进度为准,分别是水电工程、泥工工程、木工工程、瓷粉工程和收尾工程.
2、水电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20%,计元,大写:圆。
3、泥工工程、木工工程、瓷粉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30%,计元,大写:圆。
4、收尾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17%,计元,大写:圆。
5、工程总款的3%,即元,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付清工程保修金。
6、甲方所付款项交与乙方指定人员,乙方出具盖有印章由指定人员签字的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