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为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提升海绵城市的综合能力和效益,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
下面将围绕海绵城市的特点和目标,阐述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的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海绵城市的绩效考核应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的指标。
1.经济指标经济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与产出、就业创造、产业引导、经济效益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与产出比例;(2)海绵城市建设与维护过程中的就业机会创造;(3)海绵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当地产业发展的影响;(4)海绵城市建设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
2.社会指标社会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于社会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改善程度,包括民生福利、社区参与、居民满意度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2)海绵城市建设对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3)海绵城市建设对社区居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4)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
3.环境指标环境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程度,包括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对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效率;(2)海绵城市建设对水体环境水质的提升;(3)海绵城市建设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4)海绵城市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绩效评价应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1.定量评价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考核各项指标的具体数值。
例如,通过统计投入产出比例、就业人数、经济增长率等指标的具体数值,对经济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同时,可以使用调查问卷或面谈等方式,收集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等相关数据。
2.定性评价定性评价主要通过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和意见以及专家的评估进行。
例如,可以组织专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居民的意见和参与程度,对社会指标进行定性评价。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15
投融资机制建设
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PPP管理方面的制度机制。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等。
定性(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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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1.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须建立按效果付费的绩效考评机制,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奖励机制等;
2.对于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须建立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等。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一、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统计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中水站等)的污水再生利用量和污水处理量。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8
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或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等。达到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目标。
定性(约束性)
13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在城市规划中划定蓝线、绿线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查看当地相关城市规划及出台的法规、政策文件。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摘要:一、背景介绍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三、示范城市的选择与评价标准四、绩效评价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五、未来展望与建议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面临着诸多环境问题,如内涝、水污染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于2015 年开始启动海绵城市建设。
作为一项新型城市建设模式,海绵城市建设旨在实现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利用、生态景观改善等多重目标。
为了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运而生。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总体绩效指标、分类绩效指标和评分绩效指标。
其中,总体绩效指标包括8 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雨水收集与利用、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节能减排、机制创新、群众满意度、管理绩效。
分类绩效指标则针对不同城市规模、气候区、经济水平等特点,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
评分绩效指标则是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对各分类绩效指标进行细化评分。
三、示范城市的选择与评价标准示范城市的选择主要依据申报城市的积极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基础、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因素。
评价标准则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各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成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排名。
四、绩效评价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绩效评价不仅能够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果进行有效评估,还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及时发现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各城市调整建设方向,提高建设效果。
此外,绩效评价还能激发城市间的竞争,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的共享与传播。
五、未来展望与建议随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将不断完善。
未来,建议在绩效评价中进一步强调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引导各城市从全局角度出发,进行综合规划与设计。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模板】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9
管网漏损控制
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
查看相关统计数据。
定量(鼓励性)
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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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历史积水点彻底消除或明显减少,或者在同等降雨条件下积水程度显著减轻。城市内涝得到有效防范,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
查看降雨记录、监测记录等,必要时通过模型辅助判断。
定量(约束性)
11
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一、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视。
而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发展理念,受到了广泛关注。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概述1.1 简介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为了全面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和成效而建立的一套评价体系。
它涵盖了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城市生态建设、抗洪排涝等多个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反映海绵城市建设的优劣和发展状况。
1.2 指标体系内容(1)环境保护指标: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水质状况、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相关指标。
(2)水资源利用指标:包括雨水收集利用率、水资源节约利用率、水生态系统保护等水资源利用相关指标。
(3)城市生态建设指标:包括绿地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景观建设等城市生态建设相关指标。
(4)抗洪排涝指标:包括城市排水系统完善程度、防洪措施落实情况等抗洪排涝相关指标。
二、全面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效果2.1 优势与特点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全面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可以客观地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城市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提供了重要依据。
2.2 评价体系的意义(1)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通过评价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城市向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可以激励示范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上不断创新和突破,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我的观点和理解我认为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一评价体系,可以客观地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我认为评价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变化。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一、水生态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定量(约束性)2 生态岸线恢复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场检查等。
定量(约束性)3 地下水位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据。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0 / 4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4 城市热岛效应热岛强度得到缓解。
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感监测评价。
定量(鼓励性)二、水环境5 水环境质量不得出现黑臭现象。
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鼓励性)6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类。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海绵城市是以海绵特性为基础,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建设,减少城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水涝和水源污染,增加城市的适应能力和抗灾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需要制定相应的指标。
一、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1.雨水利用率:评估城市在降雨过程中收集和利用的雨水的比例,表示城市对雨水资源的开发程度。
2.水量调控能力:评估城市的降雨径流调控能力,包括蓄滞洪能力和排洪能力,衡量城市防洪能力的强弱。
3.水源净化效率:评估城市在城市内部和城市入海口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程度。
4.水体生态保护指数:评估城市水体的生态状况,包括水质状况和水生态系统的恢复情况。
二、建设成果指标1.海绵公园面积比例:评估城市绿地中的海绵公园(含生态湿地、雨水花园等)所占的比例。
2.防洪用地比例:评估城市用于防洪的用地面积所占的比例,衡量城市对防洪的重视程度。
3.雨水渗透面积比例:评估城市地表的可渗透面积所占的比例,衡量城市地表渗透能力的增强程度。
4.基础设施适应性:评估城市基础设施的适应性和韧性,包括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等,能否应对极端天气条件的挑战。
三、社会经济效益指标1.经济增长率: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经济的影响,包括增加就业机会、吸引投资等方面。
2.生态环境改善程度: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包括减少水源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等方面。
3.居民获得感:评估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包括生活品质提升、居住环境改善等方面。
4.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
四、政府管理指标1.政策法规健全程度: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情况。
2.投资使用效益: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使用效益,包括预算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
3.建设监督与评估: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情况,包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和评估。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了促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对海绵城市的绩效进行评价与考核。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海绵城市的建设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以推动海绵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提出一套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的办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1.环境安全性评价: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土壤质量等对环境质量的评价,通过监测、抽样和检测等方式来获得数据。
2.天灾预警响应能力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在面对突发天气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能力的评价,如雨水倒灌、城市内涝等情况。
3.水资源利用评价:包括对水资源流量、水质、水利设施等的评价,以及对水资源利用效益的评估。
4.生态环境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生态系统的评价,如植被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等指标。
5.社会参与度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的评价,如居民的意识、行为等。
二、考核办法1.数据收集与处理:在海绵城市各个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系统,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处理。
2.抽样调查与现场考察:通过抽样调查与现场考察的方式,了解海绵城市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专家评估与评分:请相关的专家组成评估团队,对海绵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
4.绩效分级与奖惩机制:根据海绵城市的绩效评分,将绩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广泛宣传与社会监督:通过广泛宣传,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改进措施1.完善数据收集与处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度,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与行动。
3.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的发展。
4.加强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评估团队的专业水平,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5.定期修订和完善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与时俱进,确保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排水、防洪排涝等问题日益凸显,海绵城市建设成为了新时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我国确定了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本文将对这些城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各示范城市提供建设参考。
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是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雨水收集与利用、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和公众参与与管理。
在权重分配上,各指标体系占比分别为: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30%、雨水收集与利用25%、防洪排涝能力提升20%、生态环境改善20%和公众参与与管理15%。
具体来看,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排水设施覆盖率、排水设施运行效率和排水设施维护保养三个子指标。
雨水收集与利用方面主要包括雨水收集设施建设、雨水利用率和雨水资源化效益。
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主要包括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防洪排涝应急响应能力和防洪排涝灾害损失减少率。
生态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水域面积增加、湿地保护与恢复以及生态补偿措施实施。
公众参与与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公众满意度、环保宣传教育及社区参与度。
在绩效评价方法与流程上,首先进行数据收集,包括各示范城市的各项指标数据。
然后,根据指标体系对各城市进行评价,得出各项指标的评分。
接下来,对各项指标评分进行加权求和,得出各城市的综合评分。
最后,将综合评分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名结果进行公示。
总之,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各城市提供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
要想在绩效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各城市需在排水设施、雨水收集与利用、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和公众参与与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同时,还需关注各项指标的权重分配,确保重点领域建设的投入和成效。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水资源利用指标
1.雨水收集利用率:评估城市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包括雨水收集系统的总量、收集率和利用率等。
2.水资源回用率:评估城市水资源回用系统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包括回用系统的总量、回用率和回用水的应用领域等。
二、降水管理指标
1.道路和广场透水率:评估城市道路和广场的透水性能,包括透水载荷、透水面积和透水深度等。
2.单位面积降水处理能力:评估城市降水处理设施的能力和效果,包括单位面积处理的降水量和降水处理的时间等。
三、城市风险管理指标
1.内涝防治效果:评估城市内涝防治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效果,包括内涝点的数量、内涝点的深度和内涝点的面积等。
2.土地沉降控制效果:评估城市土地沉降的控制情况和效果,包括沉降点的数量、沉降速度和沉降范围等。
四、生态环境改善指标
1.绿地覆盖率:评估城市绿地的覆盖面积和比例,包括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商业区绿地等。
2.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评估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情况和效果,包括保护区的数量、物种多样性指数和生物栖息地的面积等。
五、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1.建设投资效益:评估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回报情况,包括总投资额、产出值和投资收益率等。
2.社会满意度:评估城市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程度,包括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居民参与建设的意愿等。
以上只是一个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简要示例,实际的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具体城市的情况和建设目标进行设计和调整。
同时,为了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建议在指标的选择和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予以通报。
评价考核指标和要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包括6大类别、18项指标。
一、水生态■控制年径流总量■恢复河湖水系生态岸线■保持地下水位稳定■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二、水环境■地表水系杜绝黑臭现象,地下水水质不低于III类或较建设前不恶化■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三、水资源■加大污水再生利用■加大雨水收集利用■控制管网漏损四、水安全■显著减轻积水程度,有效防范城市内涝■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等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五、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建立相关建设规划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划定并管理蓝线、绿线■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投融资、PPP制度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落实政府责任,考评建设成果■促进相关企业发展六、显示度■形成连片、达标的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价考核阶段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分城市自查、省级评价、部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
二、省级评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
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
海绵城市建设是指以自然和人工系统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雨水径流,提高自然水循环能力,减少城市内涝和水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海绵城市建设成为了当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绩效评价自评估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展开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过程中,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确定评价指标1. 排水系统建设情况:包括雨水管网、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 生态环境改善情况:衡量城市绿地覆盖率、生态景观带建设等环境改善项目的实施情况。
3. 雨水资源利用率:评估城市雨水资源回收利用率,包括雨水收集、储存和利用的情况。
4. 环境监控数据: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质情况进行监测,以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环境的改善作用。
第二步:收集数据1. 通过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收集排水系统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改善情况、雨水资源利用率等数据。
2. 对城市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梳理整合,获取环境质量数据。
第三步:数据分析和评估1. 利用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
2. 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估,比较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指标间的关联性。
第四步:编制评价报告1.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撰写绩效评价自评估报告。
2. 报告需以客观、准确的数据为依据,阐述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五步:提出改进建议1. 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提出改进建议,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2.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有助于全面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意见。
只有通过不断地评估、改进和推进,才能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在更多城市的开展,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发展。
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
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是一个重要的任务,旨在评估和总结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成果和效益,并为下一年度的工作制定目标和计划。
本文将从评价指标、评估方法、数据收集与分析、自评估的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评价指标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评价指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文水资源方面的指标,如降雨利用率、径流减少量、水质改善等。
2. 绿色生态方面的指标,如绿地面积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等。
3. 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指标,如污水处理率、水体质量改善、河湖水功能区划等。
4. 风险防控方面的指标,如洪涝灾害减轻、城市内涝情况改善、城市热岛效应降低等。
5. 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的指标,如旅游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增加、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等。
评价指标的设定应该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
二、评估方法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自评估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方面可以采用专家评估、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数据分析和统计方法。
在定性评估方面,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指标进行打分或提出建议。
此外,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居民、企业等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和评价。
在定量评估方面,可以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来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
比如,可以收集城市的降雨数据、水质监测数据、绿地面积数据等,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对比,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水文水资源、绿色生态、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影响。
三、数据收集与分析数据收集是评估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具有重要影响。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专业机构的监测数据、相关研究机构的调研数据等多种渠道获取。
数据分析是评估的核心,可以利用统计学和GIS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
比如,可以通过对城市各个区域的绿地面积进行统计,计算增加的绿地面积和植被覆盖率的提高程度;可以通过对水质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评估水质的改善程度;可以通过对洪涝灾害数据的分析,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洪涝灾害的减轻效果。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解读
评价资金使用 和 管理情况
不规范 影响试点工作推进,不得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2
政府和 社会资 本合作
按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额度占试点工作总投 资额比例评价。70%以上的,得10分;30-70%的,得 5 分;30%以下的,不得分。
0-10分
评价实行PPP模 式的情况
3
成本 偿保 机制
补 障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 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 〔2015〕635号)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
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
绩效评价与考核。
➢ 技术性较强
类别
—、 水 生态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 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
评价结果较差,无法达到既定目标的,建立退出
机制,并收回中央财政资金。
•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建[2016]52号) ➢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等有关部门,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
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专项
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
查看地 数据。
下水
潜水
水位
监测
定量
(约束 性,分 类指导)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
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
4
城 市 热 岛 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
红 效应
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 外遥感监测评价。除自然气温Biblioteka 化影响)相比呈现 下降趋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我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参照执行。
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5年7月10日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具体指标、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第六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
省级评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利用自然系统和人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洪涝灾害风险,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了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以下是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一些建议:
1.雨洪管理效果评价
海绵城市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解决城市雨洪问题。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洪水位、暴雨空间分布、降雨径流处理率等。
具体指标的确定需要结合城市的地形、气候条件以及洪水灾害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
2.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
海绵城市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可以包括雨水收集和利用率、水资源回用率、水资源消耗率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城市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绩效。
3.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评价
4.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5.技术创新和市民参与评价
6.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评价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应包括雨洪管理效果、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改善效果、社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和市民参与、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指导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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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 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 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Ø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 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 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 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 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 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 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 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Ø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等有关部门,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
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专项
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
公正的评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 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 〔2015〕635号)
恢复
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 现场检查等。
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定量 (约束
性)
3
地下水位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 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 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 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 数据。
定量 (约束 性,分 类指导)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
定量(约 束性,分 类指导)
的目标。
9
管网漏损控 制
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
查看相关统计 定量(鼓
数据。
励性)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历史积水点彻底消除或明显减少,或者在 查看降雨记录、
10
城市暴雨内涝 同等降雨条件下积水程度显著减轻。城市 监测记录等,
灾害防治
内涝得到有效防范,达到《室外排水设计 必要时通过模
评价结果较差,无法达到既定目标的,建立退出
机制,并收回中央财政资金。
•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建[2016]52号) Ø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等有关部门,根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
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专项
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
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
类。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7
污水再生利 用率
市后利水人指以政标用,环及均杂达率通境经水用到不过质过资、或低管量人源工优于道低工量业于2及于湿低0农地输I地于%V业表类配、。50、I标设生再V0类园立准施态生要林方的、处水求绿米城水理包的地和市车等括污灌城,等方污水溉区输污式水厂等内送水,经尾用水用再主处水水于理生体要。,统厂中污量量(。计水水和再污站再污生水等生水水处)利处厂理的用理、类束定指性量导,()分约
4
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
城 市 热 岛 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
效应
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 外遥感监测评价。
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
定量 (鼓励
性)
下降趋势。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
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 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当城 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
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
绩效评价与考核。 Ø 技术性较强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
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
1
年径流总 量控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 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 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 现雨水外排现象。
•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 〔2016〕52号)
•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年度绩 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449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 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 〔2015〕635号)
Ø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 测。
定量(约 束性)
5 水环境质量 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二、水环 境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 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 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 测。
定量(鼓 励性)
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
三、水资
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
源
8
雨水资源利 用率
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 (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 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 (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或雨水利用量替 代的自来水比例等。达到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查看相应计量 装置、计量统 计数据和计算 报告等。
染得到有效控制。1.雨水管网不得
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 查看管网排放口,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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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城市面源污 染控制
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 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 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
以质并必的委要检托的测具流机有量构计监开量测展认手水证段质资,定束量性()约
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 检测。
定量(约 束性)
规范》规定的标准。
一、主要依据 二、城市评价 三、PPP与绩效评价 四、思考与体会
•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15]201号) Ø 第十一条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 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对地方的绩效考核,
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奖优罚劣。对于绩效评价结
果较好、达到既定目标的,给予奖励;对于绩效
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 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 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 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 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 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 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
定量 (约束
性)
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
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一、水 生态
2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
生 态 岸 线 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